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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纪实(12月)

《退役军人保障法》

宣傳·紀實

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

红色讲堂

第20期

目   录

《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经过

      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
 退役军人保障法新闻通气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召开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

省厅深入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

    市局“三个聚焦”推深做实
《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贯彻

在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俯下身,双手紧握住94岁的老英雄张富清的手,同他亲切交谈并致以诚挚问候。

2018年7月19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座谈会,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各界征集意见。
2018年7月3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孙绍骋在会上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工作,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
2018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中国人大网"公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116件。其中,《退役军人保障法》被列入47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
2018年10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消息,该部门日前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据介绍,草案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建立了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证、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创新制度。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六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退役军人保障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是适应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需要的基础性、系统性和综合性法律。

前   言

立法经过

11月2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退役军人保障法新闻通气会,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移交安置司、就业创业司、拥军优抚司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本次新闻通气会重点围绕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介绍在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拥军优抚、优待证制发等方面的工作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通气会由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主持。

11月2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退役军人保障法新闻通气会,介绍在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拥军优抚、优待证制发等方面的工作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图为通气会现场。

2018年11月27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到,《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区、市)政府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各单位意见已反馈并完成梳理汇总,该部正认真分析研究,反复沟通协调,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2019年2月28日,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表示,经向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待草案修改成熟后,将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届时按程序提交人大审议。
2020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退役军人事务部举行​退役军人保障法新闻通气会

就业创业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做好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安排。退役军人保障法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作为组成部分,单列两章内容共17条,充分体现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地位,也为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深刻认识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推动广大退役军人由军事人力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力量转化,在全面落实政策、优化制度体系、提供精准服务的基础上,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拥军优抚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举措,以及优待证制发等工作情况。退役军人保障法中专门写入了优待证有关内容,将优待证上升到法律层面,为相关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在确保实现“彰显荣誉、落实待遇”核心功能基础上,反复研究论证,按计划推进优待证制发工作。下步,《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即将公开征求意见。

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重大意义及下步宣传贯彻落实举措等。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退役军人保障法坚持待遇与贡献相匹配,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抓紧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等工作,着力构建更加完备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
移交安置司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配套政策措施,以及做好移交接收、退役安置等方面工作安排。一是制定出台《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研究细化配套政策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安置质量。三是紧抓年度任务落实,妥善安置退役军人。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做好移交安置工作。

2020年12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召开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出席会议并讲话,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钱锋主持会议。

孙绍骋指出,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我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在我国退役军人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进入了法治化的新阶段。
孙绍骋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大意义,制定出台保障法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动退役军人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是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的时代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破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
孙绍骋指出,要深刻领会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准确理解把握保障法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大保障”定位,明确工作体制机制;准确理解把握保障法的重要原则,坚持待遇与贡献挂钩,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坚持保障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社会进步相适应;准确理解把握保障法的基本制度,规范移交接收,提高安置质量,强化教育培训,扶持就业创业,加强抚恤优待,强化褒扬激励,完善服务管理;准确理解把握保障法的创新举措,聚焦参战优待、基层倾斜、边疆建设、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创新亮点;准确理解把握保障法的奖惩机制,有功必赏、突出荣誉待遇,有过必罚、建立约束机制,有责必究、坚持严管厚爱。法律是原则性规范,不是具体问题解决方案,有关问题要通过相应配套制度和工作方案来推动解决。

12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召开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出席会议并讲话。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召开学习
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

孙绍骋强调,要全面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大力开展学法普法,推动领导带头学法,激发干部学法热情,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尽力完善配套制度,出台专门法规,做好立改废释,完善地方政策;着力加强督促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舆论引导,完善督办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要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服务,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问题,适时开展督查工作。

12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召开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助理李军、中央军委办公厅军委法制局副局长赵东斌出席会议并发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助理兼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方永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退役军人事务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林国耀、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朱天舒、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常正国出席会议。

12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召开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

中央和国家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机关有关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厅局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省厅深入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

7月28日上午,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滁召开。市委书记、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继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劲,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金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仲鑫,滁州军分区司令员苏小林,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祖武,市政府秘书长孙新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2020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滁州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聚焦党建引领,凝聚全面宣传贯彻合力

许继伟指出,去年以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突出表现在党的领导不断加强、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双拥成果不断扩大、和谐局面不断巩固,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许继伟强调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安置就业、优抚褒扬、服务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局“三个聚焦”推深做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贯彻

许继伟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着力引导退役军人始终听党话、跟党走。要扎实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旗帜引领、同心筑梦”主题宣传教育、“老兵永远跟党走”活动等,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退役军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强化制度创新,大力提高退役军人工作的系统性、精准性。要加强规划引领、政策统筹、法治保障,编制实施我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任务,扎实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等,不断完善退役军人工作体制机制;
要强化服务保障,竭力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荣誉感。要抓好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示范创建,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完善“直通车”式安置办法,推行“教培先行、岗位跟进”的行业合作就业模式,聚力实现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全覆盖、建强红色服务站目标等,切实解决好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许继伟强调,要强化典型引领,全力营造学先进树榜样的好风尚、好氛围。要认真开展“百年江淮英烈”纪念活动、“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等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探索实践“退役军人+医疗服务”新模式,奋力实现全省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创建目标等,把烈士精神弘扬好、先进典型树立好、优待措施落实好、双拥成果巩固好;
要强化风险防范,聚力在维护和谐稳定上下真功、求实效。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许继伟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支持和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努力增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责任心、进取心。要强化军地之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内培养更多“行家里手”,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积极奉献、廉洁奉公的退役军人工作队伍,更好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八十二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7月19日,滁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劲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八十二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会上,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勇就《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立法背景、基本结构、法律地位等作了介绍,重点对主要内容作了解读,对法律规定的政府责任、退役军人权益以及服务保障要求等法律涉及的全新内容作了讲解,同时,把《退役军人保障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八一”走访慰问的工作安排向会议作了汇报。
会议指出,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退役军人保障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政权稳固、厚植强军兴军根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认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活动,准确把握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巩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成果,以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工作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二要落实政策,扎实做好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优抚褒扬等工作,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提升退役军人保障和服务水平。三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协同意识,聚焦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强化部门联动,不断开创滁州市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新局面。 

聚焦宣传阵地建设,营造学习宣传浓厚氛围

进万家

进机关

进军营

进村(社区)

进学校

进企业

聚焦重点工作,推动法律政策落地落实

今年是建党百年,也是《保障法》颁布实施第一年。深入宣传贯彻《保障法》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滁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切实履行贯彻落实《保障法》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12+6”创新(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好《保障法》,规范工作运行、强化工作责任、提升保障效能,推动退役军人重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12+6”创新(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好《保障法》,规范工作运行、强化工作责任、提升保障效能,推动退役军人重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市委书记许继伟提出明确要求;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省率先出台,详列十项举措,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并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双拥工作考核、退役军人高质量发展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等;张祖武副市长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专门进行重点部署,市县两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组织、政法、乡村振兴等25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建党百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定期开展检查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情况。目前核查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总数672个,今年以来投入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维护等财政经费2827万元(中央投入约897万元),对天长市烈士陵园陈列馆和藕塘烈士陵园(王小庙无名烈士陵园)实施提质改造(两项目均入选国家库)。

用心用情做好优抚工作。依法引入社会化资源,在全省率先挂牌设立市级退役军人医疗服务示范单位7家,全力打造退役军人亲情化、优质化医疗服务滁州新模式。充分发挥我市红色、人文和医疗等资源,高质量承办了2021年度全国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在皖疗养第一期活动(100人)。

2021年度全国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在皖疗养第一期活动

滁州市退役军人医疗服务示范单位揭牌仪式

滁州市退役军人医疗服务示范单位揭牌仪式

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紧扣“充分就业,精准创业”定位,出台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要点,全力打造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孵化“四大基地”51家。

举办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23场,累计开发专项岗位5089个,扶持就业3923人。落实招录退役军人企业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免税费1735.4万元,惠及企业1727家(次)。

双拥共建办实事。建立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帮助部队解决难题15件,按家长意愿安排104名军人子女入学,上半年发放未就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近50万元,开展“百个支部帮助百户困难军人家庭”30万元,通过发动捐款近60万元帮助困难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庭,解除官兵后顾之忧,让官兵安心投入练兵备战。

压实安置任务。接受37名军队转业干部并有序落实安置任务;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24人,目前共报备安置岗位计划数147个;向122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986.125万元。

彰显褒扬激励内涵。通过《保障法》学习贯彻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用活红色资源,深入挖掘我市优秀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和退役军人敬业奉献精神。其中,定远县92岁革命老军人严明友荣获 “安徽省最美退役军人”、“全国最美志愿者”、“中国好人”等多项荣誉;凤阳县一等功战斗英雄、91岁退役老兵陈东华被授予“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称号。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首批成功创建81家全国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凤阳小溪河镇红色服务站成功入选全国百家红色服务站。“践行枫桥经验”和“打造退役军人之家”相关做法获部、厅推介。

党政建设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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