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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卷(2023年第4期 总第9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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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4期(总第9期)

昆明饭店有限公司纪检室

目录/contents

公款违规吃喝问题的六个调查重点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违规收礼行为的界限?

01
02

刹住“指尖”歪风!牟定县扬起实干新风

01

以案说纪

“空转”贸易造成国资巨额损失构成何罪

01

前沿关注

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
大兴务实之风 弘扬清廉之风 养成俭朴之风

01
02

本地清风

纪法学堂

清风故事

有德者皆由俭来

01

漫画说纪

01

公差怎能变成借道旅游

第一卷  纪法学堂

来源:清风云南

         公款违规吃喝问题的调查重点
       违规公款吃喝,被群众称之为“舌尖上的腐败”,不仅浪费大量国家资财,更会吃坏党风、喝痛民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给政治、经济和社会风气带来不可低估的危害,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党中央历来坚决反对党员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对公款吃喝等不良风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在实践中,公款违规吃喝问题的调查重点主要有以下六个。
       一是看接待事由是否合规。包括:接待事由是否为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是否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招待亲属、同学、朋友等用餐;同城是否接待,搞“你来我往”大吃大喝。
        二是看是否用公款进行宴请。包括:单位是否借召开会议、检查指导、工作考核、学习交流等名义,用公款宴请非公务活动范围内的单位或人员;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否同意或授意宴请,是否明知是违规公款吃喝行为而不纠正、不制止;被邀请参加的单位或个人是否知晓邀请方是公款宴请行为,是否明知是公款宴请却仍然接受和参与。

       三是看是否用公款组织聚餐。包括:是否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或干部职工进行无正当事由的聚餐(如以加班、误餐、工作交接等为名);是否借会议、节日、庆典等名义大范围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或外单位人员聚餐。
        四是看是否用公款支付个人娱乐产生的费用。包括:是否借公务接待提供唱歌、洗桑拿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并用公款支付;是否把个人平时因私消费产生的费用用公款支付。
        五是看是否用公款购买烟、酒等供单位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或个人进行职务消费。
        六是看是否用公款送礼、购买或发放土特产等礼品。包括:是否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高档烟酒或土特产向单位或个人送礼;是否借会议、培训、考察、节日、庆典等名义公款购买土特产等礼品发放有关人员。

公款违规吃喝问题的六个调查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外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1995年4月30日),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外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礼登记的部门。

 如何区分贪污罪与违规收礼行为的界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因此,如果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明令禁止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财物,属于违反党纪的行为,即使回来后登记上交,也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对于在公务活动中,以公务身份接受允许赠送的礼品的,应当登记上交,如果不登记交公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依贪污处理。数额较小不构成贪污罪的,属于职务违法行为,可以给予政务处分,数额较大的,即累计超过3万元的,按贪污罪处罚。

来源:清风云南

第二卷  本地清风

       “令人头疼的微信提示音少了,‘盯群’和回复的情况也少了。”近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江坡镇高平村党总支书记说道,自基层“指尖”减负整治开展后,他从“忙于线上”中解脱出来,腾出时间“多走线下”,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
       为了有效纠治“指尖”歪风,在“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中,牟定县纪委监委以“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为切口,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全面排查、提出意见、开展整治”的工作思路开展专项整治,减轻基层干部“指尖”上的负担,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为干部干事创业赋能。
       为靶向发力,精准治理,牟定县纪委监委按照“谁使用谁评价”“谁建群谁负责”原则,通过自查自纠,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乡镇、村(社区)等方式,在分层分类、全面了解掌握的基础上,深入凤屯镇、蟠猫乡等州级基层减负工作监测点开展蹲点调研,深入了解镇村干部安装各类手机软件等情况,为后续整治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经过调研发现,部分村(社区)干部日常安装的手机软件有10余个,线上工作群有20余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经过深入调研,“地毯式”摸排、清单化梳理,整治专班摸清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求安装的手机软件及建立的线上工作群等情况。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所排查出的手机软件、线上工作群等逐个过堂联审,对手机软件及线上工作群的建设目的、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最终将梳理出的8个手机软件、16个线上工作群纳入整治范围,并按照“削减取消、整合兼并、优化提升、继续保留”四类处置意见进行分类推进整治。
       目前已整合关停部分贯通至乡镇村社区的手机软件6个,削减取消线上工作群13个,删减率达76%,为指尖“松绑”,切实减轻基层干部负担。
        该县纪委监委运用“室组地”协作机制,组成联合监督组,直插村(社区),对“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开通举报专线,受理干部群众对“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相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助推专项整治精准化、常态化开展。
       “‘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不是管一时、管一阵,而是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压紧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大对手机软件、线上工作群等移动互联网政务应用的监管,在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下功夫,真正把“指尖”歪风刹下去,扬起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新风。

刹住“指尖”歪风!牟定县扬起实干新风

来源:清风云南

第三卷  以案说纪

典型案例
       A公司系S市某国有控股企业,其中B国有公司出资70%,丙控制的C公司出资30%。甲、乙经B国有公司委派至A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财务总监,丙被A公司董事会聘任为总经理。
        2015年9月至2019年12月,甲、乙、丙等人在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以采购饲料、原料等名义,通过直接与丙控制的多家公司签订无实际货物交付的“空转”贸易合同等方式,虚假做大经营规模,并将A公司向银行信贷(即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的资金提供给丙控制的公司使用,从中赚取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个点的“利润”,即丙控制的公司使用该资金的费用,以使A公司账面上有利润。后丙控制的公司资金断链出现回款慢、不回款等情况,甲、乙、丙并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防止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是继续开展“空转”贸易,将大量资金提供给丙控制的公司使用,最终造成A公司2.7亿余元的银行贷款无法归还。
分歧意见
       本案中,对甲、乙、丙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四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A公司与丙控制的公司开展融资性贸易,其将向银行信贷的资金提供给丙控制的公司使用,从中收取一定的资金使用费作为利润,双方名为买卖实为借贷。丙控制的公司因资金断链无法将资金回笼至A公司,应为企业借贷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甲、乙、丙不涉嫌刑事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A公司从银行申请信贷资金后,通过“空转”贸易以更高的利率借贷给丙控制的公司使用,从中牟取非法收入,涉嫌高利转贷罪。甲、乙、丙作为A公司主管人员,应以高利转贷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种意见认为:甲、乙、丙作为A公司的主管人员,急于求成、急功近利,违反相关规定人为做大经营规模,对重大资金风险管控不力,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系不正确履行职责。甲、乙主观上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丙系A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不属于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该罪。

       第四种意见认为:甲、乙、丙作为A公司的主管人员,明知上述“空转”贸易不真实,仍然违规操作,并将A公司向银行信贷的资金提供给丙控制的公司使用,其主观上放任损失结果的发生,共同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评析意见
       本案中,笔者赞同第四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甲、乙、丙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
       有人认为,A公司与丙控制的公司开展的是融资性贸易。因为在现实中,有的民营企业由于缺乏足够资信,难以直接从银行融资解决流动性资金不足的问题。为解决自身资金需求,其通过与拥有良好银行信用的国企合作,让国企加入贸易链中,以国企名义与客户签订贸易合同,借用国企的良好银行信用,取得银行融资,资金使用后返还给相关国企一定的手续费。
       但实际上,A公司与丙控制的公司开展的并不是融资性贸易,而是无交易实质的“空转”贸易,系通过虚假贸易进行借贷活动。这不仅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等国家相关金融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也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中的“交易行为虚假或违规开展‘空转’贸易”等相关规定。因此,A公司与丙控制的公司违规开展“空转”贸易,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个点的利息作为销售利润的做法不合规定,名为买卖实为借贷,违反规定拆借资金,最终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并非普通的民事借贷纠纷,而是滥用职权致使A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刑事犯罪。
二、甲、乙、丙的行为不构成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此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在获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时,就必须有转贷牟利的目的。
       本案中,甲、乙、丙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通过与丙控制的公司开展“空转”贸易等方式,人为做大经营规模,将A公司向银行信贷的资金提供给丙控制的公司使用,从中赚取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个点的“利润”,作为丙控制的公司使用该资金的费用。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由于甲、乙、丙在取得银行信贷资金时,出发点主要系通过“空转”贸易以完成上级的考核指标,赚取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个点的“利润”不是为了牟利,而是为了账面上有利润。因此,虽然甲、乙、丙具有通过“空转”贸易等方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客观行为,但由于缺乏转贷牟利的主观故意,故不构成高利转贷罪。

“空转”贸易造成国资巨额损失构成何罪

来源:清风云南

三、甲、乙、丙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都属结果犯,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方面不同。本案中,甲、乙、丙作为A公司的主管人员,为了完成考核指标,共谋通过“空转”贸易等方式,人为做大收入规模,将A公司向银行信贷的资金提供给丙控制的公司使用,没有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终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其在主观上明知这是超越职权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持放任态度,因此甲、乙、丙不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
       首先,甲、乙、丙符合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要件。甲、乙经B国有公司委派至A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财务总监,从事对国有资产监管、保值增值等公务行为,系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属于监察对象,也符合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要件。丙虽系A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不是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属于监察对象,但其与甲、乙共同故意实施职务犯罪,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监察机关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可以依法对涉嫌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中的非公职人员一并管辖”,监察机关可以对丙一并管辖。
       其次,甲、乙、丙主观上放任损失结果的发生。甲、乙、丙作为长期从事公司经营管理的主管人员,为了完成考核指标,共谋通过“空转”贸易等方式,人为做大规模,将A公司向银行信贷的资金提供给丙控制的公司使用。虽然其主观上是为了增加公司的销售业绩和利润,但系通过违规的方式达到上述目的。当丙控制的公司出现回款慢、不回款时,甲、乙、丙并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防止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而是继续开展“空转”贸易,将大量资金提供给丙控制的公司使用,放任资金损失风险的发生,最终造成A公司2.7亿余元的银行贷款无法归还。因此,甲、乙、丙对持续发生的损失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共同滥用职权的主观故意。
       再次,甲、乙、丙客观上实施了滥用职权的行为。甲、乙作为国有公司委派的董事长、财务总监,本应加强对非国有出资方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其却超越职权,违规开展“空转”贸易,违反规定拆借资金,放任资金风险发生。丙作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职责,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作为“空转”贸易的参与者和资金的使用方,每次“空转”贸易的金额、数量、价格等其均参与决定,不仅超越职权、任性用权,而且与甲、乙相互配合,分别在“空转”贸易合同、付款等审核流转单上逐级签字,滥用公司经营管理职权,为自己控制的公司使用A公司的资金大开方便之门。
       综上所述,甲、乙、丙符合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要件,具有滥用职权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三人共同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第四卷  清风故事

       从政先修德,“德”从哪里修起?北宋史学家司马光给出的答案是:“言有德者皆由俭来也。”司马光在《训俭示康》中引用春秋时鲁国大夫御孙“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的话作了这样的论证:“夫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意思是,节俭是一切美德的共有特点,奢侈是最大的恶行,有德行的人都是从节俭做起的。人如果能做到俭朴,就会减少贪欲,远离灾祸。这番见解,至今给人启迪、发人深省。
       《训俭示康》是司马光写给儿子司马康的一封家书。之所以写这封家书,是因为年仅20岁的司马康即将出仕任官,而当时的社会承平日久,风俗日益奢侈腐化,人们竞相讲排场、比阔气。司马光敏锐地洞察到这些现象,语重心长地告诫儿子牢记“俭能立名,侈必自败”的道理,为从政打好基础。史料记载,司马康谨遵家教,一生审慎俭素、清廉方正。好友范祖禹在司马康去世后,为他撰写了墓志铭,对他的评价是“为人廉洁,未尝言财”。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是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古往今来,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家庭、一个人,那些挥霍家财、追求奢侈享受的,最后没有不衰败的。西晋时何曾“日食万钱,至孙以骄溢倾家”,石祟“以奢靡夸人,卒以此死东市”。其原因在于,贪图安逸、溺于奢华会触发人们内心的贪欲。因此,真正的智者总是节制有度,通过“穷养”来磨炼心智,保持清醒的头脑。诸葛亮在《诫子书》中说:“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朱子家训》则倡导从日常生活入手,“自奉必须俭约,宴客切勿流连。器具质而洁,瓦缶胜金玉。饮食约而精,园蔬愈珍馐。勿营华屋,勿谋良田。”这些皆落脚于一个“俭”字。其道理在于,内心的宁静平和是建立在俭朴和淡泊的生活之上的。所以,孔门七十二贤之首的颜回即便“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而他自己却能“乐亦在其中矣”。
       戒奢崇俭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映照着党的初心使命。1936年,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到达陕北延安,他所看到的是,毛泽东住着简陋窑洞,周恩来睡的草席土炕,彭德怀的衣服“那是长征途上击下敌机后用缴获的降落伞做的背心”,林伯渠“慈蔼的眼睛上戴着一副眼镜,一只腿架已经断了,是用一根绳子系在耳朵上的”……斯诺由此感慨,共产党人身上的“东方魔力”是“兴国之光”。如今,我们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有德者皆由俭来

第五卷  前沿关注

来源:清风云南

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

       在党的纪律规矩中,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根本、最重要的。要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决不当两面派、做两面人,决不拿党的原则做交易,决不搞“七个有之”那一套。
——2022年3月1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必须做到政治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018年1月5日,习近平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对党忠诚,就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19年3月1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经常同党中央对标对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校正偏差,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决不能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2022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
       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
        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不要语焉不详、闪烁其词。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局部服从全局,确保各项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017年10月25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
       必须执行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2023年2月,习近平重要文章《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作出重要论述,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重要遵循。本文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与您一同学习领会。
       在党的纪律规矩中,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根本、最重要的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必须严明政治纪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散文网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继在广东考察为“以学铸魂”指明方向、在陕西考察深刻阐释“以学增智”,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内蒙古考察,对“以学正风”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人民群众看主题教育是否有成效,最直观的感受是看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是否有明显进步。本文围绕以学正风需要弘扬的三种作风,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与您一同学习领会。
以学正风:大兴务实之风
       调查研究是做好决策咨询的基础。党校教研人员要走出教室“小课堂”,走进社会“大课堂”,常到基层,勤接地气,真切感知前沿性创造实践、经济社会实际运行状况、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忧,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干部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为分析解决问题获取客观全面、真实可信的第一手材料,努力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023年3月1日,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要带头抓好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增强问题意识,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引导和推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2023年3月30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大兴务实之风,抓好调查研究,在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把工作抓实、基础打实、步子迈实,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以这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将调查研究发扬光大。
——2023年6月8日,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时的讲话
以学正风:弘扬清廉之风
       一个干部只有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拧紧了,把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提高了,才能从不敢腐到不想腐。明代理学家薛瑄认为清廉自守有三种境界:见理明而不妄取者,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者,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为下也。我们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更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
——2021年9月1日,习近平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严厉惩治这一手绝不能放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管党治党,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022年1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要弘扬清廉之风,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全面查找廉洁风险点,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纪红线。要按照“三不腐”要求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执纪,建好护栏。
——2023年6月8日,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时的讲话
以学正风:养成俭朴之风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严格要求亲属子女,过好亲情关,教育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良好观念,明白见利忘义、贪赃枉法都是不道德的事情,要为全社会做表率。
——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
      年轻干部要接过艰苦奋斗的接力棒,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勇挑重担、苦干实干,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留下许党报国的奋斗足迹。节俭朴素,力戒奢靡,是我们党的传家宝。现在,我们生活条件好了,但艰苦奋斗的精神一点都不能少,必须坚持以俭修身、以俭兴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
——2021年3月1日,习近平在2021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要养成俭朴之风,把生活作风问题作为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清醒头脑,筑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
——2023年6月8日,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时的讲话

大兴务实之风 弘扬清廉之风
           养成俭朴之风

第六卷  漫画说纪

公差怎能变成借道旅游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收集供稿:鄢赪(昆明饭店第三党支部纪检委员)
编辑排版:杨茜
审核: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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