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
为了更好地服务我校教师填报历年的教育教学业绩,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通过精心策划及反复讨论撰写了《教师教学综合能力评价简介专刊(基础版)》。旨在用平实、简洁的语言帮助我校教师填报教师教学综合能力评价平台,促进了解《首都医科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能力评价考核量表填报指南(基础版)》内文字的含义。希望能够对我校的教学工作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温馨提示:由于教师教学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所涵盖的内容较为庞杂,如填报遇到问题或对个别指标的含义把握不清时,请优先联系学院相关负责人进行咨询,如仍有疑义,请参阅正文内各评价指标释义或具体工作内容的相关负责老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提升您的填报效率。
师德建设及教学秩序建设
教学工作量
三轨评教
教材建设
实践项目
获奖
教育教学课题
课程建设
教学论文
教学管理及其他工作
额外加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改革教师评价标准,践行教书育人使命,摒弃在教师评价中出现的“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学校根据我校教师的教学工作内容及特点,制定了教师教学综合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率先付诸实践。
旨在对教师的教学综合能力开展量化的、科学的分类评价。每年教务处会通过系统的评价与分析,确定教学型教授与教学型副教授综合能力平均水平分数线,从而指导教师决定参加评聘职称的类型(教学型或教学科研型)。
教师教学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包括1个必填模块(师德建设及教学秩序建设)、9个一级指标、36个二级指标、36个对应的量化方法以及1个选填模块(额外加分)构成。总分共计110分。
我校采用开放式填报的方法供教师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将自己的教学业绩材料上传并审核。截止填报时间将根据人事处设定的教师评聘时间作出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本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https://www.processon.com/view/link/62762b73e401fd0720295c0a
《首都医科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能力评价
考核量表(基础版)》填报指南
教师姓名:需填写首都医科大学备案的姓名,不得使用曾用名、化名。
现职称:需准确选填目前担任的职称,不得瞒报、错报。
院(系):需准确选填本人所在的院(系)名称。
性 别:准确选填,不得错报。
年 龄:本人需填报真实年龄(按周岁计算),不得瞒报、错报。
职工号:需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学历学位:需准确选填目前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及学位。
填报时间要求:
(1)近三年,学年:系指2019.9.1—2022.7.31
(2)近五年,学年:系指2017.9.1—2022.7.31
一票否决制,近三年,学年(2019.9.1—2022.7.31)
对违反师德、医德、学术道德、国家法律行为者一票否决,行为认定由人事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或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宣传部及申报人所在学院共同认定。通常情况下,系统默认符合要求,申报教师无需填写此项。如有不符合要求者,由首都医科大学教师工作部启用师德一票否决权。
咨询及联系人:
1.谢老师(本专科及职业道德类 15110124637)
2.邹老师(研究生教学类 83911047)
3.吴老师(研究生导师类 13681134462 83911094)
4.李老师(成人教育类 83911618)
实行一票否决制,事故认定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或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申报人所在学院共同认定。通常情况下,系统默认符合要求,申报教师无需填写此项。如有不符合要求者,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或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启用教学事故一票否决权。
建议分数20,近五年,学年(2017.9.1—2022.7.31)
指申报人员按照相关申报规定所计算承担的校本部教学学时(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其中研究生教育与成人学历教育学时情况需学系教秘协助维护基础数据。教务系统按照教学日历和量化公式自动生成相关分数。超过20分的申报人得分按20分计入总值。对于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学时填报格式要求如下:
请严格填写“工作量管理”模块内的学年学期、教师编号、教师姓名、课程名称(提示:课程名称不是主讲内容名称,而是整个课程名称)、教学班(例:18级五年制精神医学班)、校区(例:校本部)、学时、工作量类型、职称(例:副教授)、职称级别(例:副高级)、标准工作量(如:留学生学时为3,填报的标准工作量学时为3*1.5=4.5;本专科学时为3,填报的标准工作量学时为3*1=3)
请严格填写“工作量管理”模块内的学年学期、教师编号、教师姓名、课程名称(提示:课程名称不是主讲内容名称,而是整个课程名称)、教学班(例:2022级临床、检验班)、校区(例:校本部)、学时、工作量类型、职称(例:副教授)、职称级别(例:副高级)、标准工作量(提示:为申请人主讲授课的学时数)
请严格填写“工作量管理”模块内的学年学期、教师编号、教师姓名、课程名称(提示:课程名称不是主讲内容名称,而是整个课程名称)、教学班(例:2021级)、校区(例:校本部)、学时、工作量类型、职称(例:副教授)、职称级别(例:副高级)、标准工作量(提示:为申请人主讲授课的学时数)
校本部学时核算分值=(承担学时数/本学年申报人本学系平均学时数)×15×岗位系数(岗位系数:教授:1.3;副教授:1.2;讲师、助教、无职称:1.0)
本学年申报人本学系平均学时数=(本学系本专科生学时数+研究生学时+成人学历学时)/任课教师总人数。其中留学生学时数按1.5倍计算,阶平班学时按3倍计算。
1.校本部教师课时存在异议,经各学院教科办工作人员核对后,向学校教务处工作人员申请修改(荣老师 18010098110)
2.燕京医学院教师课时存在异议,应向燕京医学院教学办工作人员申请修改(曾老师:13641290000)
3.研究生授课任务咨询:赵老师 83911092;邹老师 83911047
4.成人学历授课任务咨询:李老师83911618
1. 督导评教:得分=本专科教学督导评教得分/10(填报近三年最高分)
2. 同行评教:得分=本专科同行评教得分/10(填报近三年最高分)
3. 学生评教:得分=本专科学生评教得分/10(填报近三年最高分)
学生评教得分与督导评教或同行评教得分进行累积计算;学校保证本专科督导评教或同行评教覆盖面达到100%;若同时具有督导和同行评教成绩,以督导成绩为准。若无督导评教成绩,则以同行评教成绩为准。
温馨提示
建议分数20,近三年,学年(2019.9.1—2022.7.31)
若填报教师在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或成人学历教育授课过程中有记录在案的教学差错不良记录,由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联系相关职能部处负责审核。(每一次记录在案的教学差错记录核减1分)。
根据我校【2021】59号文件要求:评聘教学型教授教学效果需达到优秀,即上述三轨评教各项得分(近三年最高分)不得低于90分;评聘其他各类教学职称,教学效果需达到优良,即上述三轨评教各项得分(近三年最高分)不得低于85分。
1.赵老师(本专科督导及同行评教)18810845913
2.杨老师(本专科学生评教)15810008793
3.王老师(燕京医学院三轨评教)15101130158
4.谢老师(其他评教相关事务)15110124637
本项填报指标是为了量化服务于三大教育(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的专业书籍编写工作的评价指标。在填报过程中,请不要填写科普读物类、生理卫生知识类、职称考试辅导丛书类等与三大教育无关的书籍。
由于我校教材信息库建设的需要,请首先填写《首都医科大学教材书目库》,完善相关信息后再填报考核量表。
在教材编写工作中承担的主编、副主编、编者对应按照5分、3分、2分计算。
在教材编写工作中承担的主编、副主编、编者对应按照3分、2分、1分计算。
在教材编写工作中承担的主编、副主编、编者对应按照5分、4分、3分计算。
在教材编写工作中承担的主编、副主编、编者对应按照3分、2分、1分计算。
在教材编写工作中承担的主编、副主编、编者对应按照4分、3分、2分计算。
建议分数10,近五年,学年(2017.9.1—2022.7.31)
1.本专科教材审核:李老师 15810586399
2.研究生教材审核:邹老师 83911047
3.成人学历教材审核:李老师83911618
4.教材库填报技术支持:叶老师 13581528684
教务系统书目库内已有的书目可直接生成相关信息,无需提供支撑材料。书目库内无信息的申报教师需上传相关教材的封面、扉页、封底扫描件,扫描件需显示有教材种类、教材名、编者、出版社、ISBN号、出版信息、定价等信息帮助更新书目库;各类优秀教材需提供相关标识或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图所示:
学校鼓励申报人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教学工作,所提供的工作信息由申报人所在学系、学院及教务处共同核定。
建议分数10,近五年,学年(2017.9.1—2022.7.31)
1. 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指经学校批准的科研类创新项目,包含有实培计划、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第二课堂)、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本科生科研创新)、学生科研训练项目(长学制导师)、服务于教学的授权专利,每个项目得分2分。除专利外,其他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输入关键字即可选填。
2. 指导本科生进行毕业设计和论文:指由申报人亲自指导本科生开展的毕业设计及论文撰写工作,此项分数不与实习生指导教师分数累计,得分=4*指导学生数。输入关键字即可选填。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团队指导):指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全科与继续教育学院)核定认可的团队指导的获奖赛事,按获奖类别及等级进行分数核算。计算公式如下:得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校级/省部(局)级市级/国家级)= (3/2/1)*(0.5/0.8/1)。
如:申报人指导奖项为省部级三等奖,则得分=1*0.8=0.8。
申报教师需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
3.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单独指导):指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全科与继续教育学院)认可的指导获奖赛事,按获奖类别及等级进行分数核算,公示后方可进行核算。计算公式如下:得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校级/省部级市级/国家级)= (6/4/2)*(0.5/0.8/1)。如:申报人指导奖项为省部级三等奖,则得分=2*0.8=1.6
1.李老师(实培计划) 15810586399
2.殷老师(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基础类;指导学生获奖-基础类)13611177853
3.谭老师(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13810720791
指导学生获奖(本专科-谢老师 15110124637;研究生-邹老师 83911047;成人学历-李老师83911618)
4.谢老师(指导本科学生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5110124637
4. 指导本科学生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指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部门认可的指导本科学生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人需作为通讯作者,且不与本人申报的教学论文重复申报。
得分=SCI(SSCI,EI)/中文核心/自主认定核心= 6/4/3
申报教师需上传相关文章的杂志目录页、正文首页的扫描件,其中文章正文页需标注指导学生的姓名、学号及班级。
指导的涵义:教师应作为通讯作者方能认定为指导教师。
建议分数10,近五年,学年(2017.9.1—2022.7.31)
获奖情况可以间接反映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加学校重点关注的及其他各类教育教学奖项赛事。
指各级对参赛教师年龄进行限制(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旨在为青年教师提供锻炼技能、增强基本功、展示风采、促进教师发展平台为目的的青年教师授课比赛(一般含教案评比和现场授课)。设有国家级、省部(市)级、校级、院级四级比赛,认可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申报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共同认定;得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院级/校级/省部级(市级)/国家级)= (6/4/2)*(0.25/0.5/0.8/1)。
如:申报人获得省部级(市级)二等奖,则得分=4*0.8=3.2
申报教师需上传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指从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负责本科人才培养的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基层教学组织中评选出的,育人效果明显、团队结构合理的团队。设有国家级、省部(市)级、校级三级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及团队成员按照公式:得分=(带头人/团队成员)*(校级/省部级(市)级/国家级)=(10/4)*(0.5/0.8/1)计算得分。
如:申报人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成员,则得分=4*0.8=3.2
申报教师需上传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设有国家级、省部(市)级、校级三级奖项,第一完成人和其他完成人按照公式:得分=(第一完成人/其他完成人)*(校级/省部级市级/国家级)=(10/4)*(0.5/0.8/1)计算得分。若有等次分级,原则上仅计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如:申报人为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其他完成人,则得分=4*0.8=3.2
申报教师需上传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指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机构组织颁发的教育类专项工作奖励。(如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在线教学优秀案例等)设有国家级、省部(市)级、校级三级奖项,第一完成人和其他完成人按照公式:得分=(第一完成人/其他完成人)*(校级/省部级市级/国家级)=(10/4)*(0.5/0.8/1)计算得分。
如:申报人为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其他完成人,则得分=4*0.8=3.2
申报教师需上传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得分=(第一完成人/其他完成人)*(非一级/一级)=(10/4)*(0.5/1);一级学术团体参照附录1(点击大图放大);获奖类别必须为教育教学类。
注:各一级学术团体的分会属于非一级学术团体。
申报教师需上传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指未包含在上述奖项中的各类教育教学获奖项目,具体核算方式参照:得分=(第一完成人/其他完成人)*(院级/校级/省部(局)级市级/国家级)=(10/4)*(0.25/0.5/0.8/1)计算得分。
申报教师需上传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1.刘老师(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优秀教学团队13810035351)
2.金老师(教学成果奖 13120133266) 谢老师(各级教育教学专项奖励;各级教育教学团体奖励;各类其他奖项及个人荣誉15110124637)
3.邹老师(研究生教育相关奖项)83911047
4.李老师(成人学历教育相关奖项)83911618
教育教学课题的定义:指为更有效、有针对性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教师以自身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以问题的解决为研究目标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学校鼓励申报人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类研究课题,课题参与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共同认定。课题级别参照附录2(点击大图放大)。
课题级别分为四级,分别为:国家级课题、省部(局)级市级课题、校级课题、院级课题。各级学会课题参照附录2内详情,按对应级别填写;首都医科大学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及首都医科大学教学模式与方法推进课题等同于校长基金课题,输入关键字即可选填。每类课题仅认定:课题负责人(主持)、第二、第三。
建议分数10,近五年,学年(2017.9.1—2022.7.31)
温馨提示:请勿将科研类课题、医疗建设类课题填入此量表,以免对审核人员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承担课题第二、第三参加人的申报教师,需上传相关课题管理部门给予的批复或立项通知扫描件。
1.校级及部分由学校组织立项的国家、省部级课题联系人: 金老师 13120133266
2.校级以上研究生教育课题联系人:
邹老师 83911047
3.校级以上成人学历教育课题联系人:
李老师 83911618
系指经教育部遴选的一流课程,包括有线上一流课程(慕课)、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得分=(国家级/市级/校级)*(课程负责人/课程其他主要成员)=(10/5/3)*(1/0.5)
指经北京市教委评选获批的优质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认定为“北京高等学校优秀专业课(公共课)主讲教师”。得分=(市级/校级)*(课程负责人/课程其他主要成员)=(5/3)*(1/0.5)
是指分别经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学校评选获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同时教育部、北京市教委获批的课程同时获批相应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得分=(国家级/市级/校级)*(课程负责人/课程其他主要成员)=(10/5/3)*(1/0.5)
建议分数10,近五年,学年(2017.9.1—2022.7.31)
此项指标是为了鼓励基础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或优质课程建设而设置的指标,内涵是对各类参加过遴选、评审的课程建设工作进行的量化和评分。
1.荣老师/殷老师 (本专科基础类18010098110/13611177853)
2.邹老师/赵老师(研究生类 83911047/83911092)
3.李老师(成人教育类83911618)
系统自动生成一流课程信息,请勿自行填报,输入关键字可显示信息库内信息。各类优质、一般性课程需提供批复或证明扫描件。
入选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或通过教育部在线教育中心评审遴选的在线开放课程认定为国家级,未入选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认定为市级。得分=(国家级/市级/校级)*(课程负责人/课程其他主要成员)=(10/5/3)*(1/0.5)
指经各级教育教学管理机构审批、遴选、认定通过的优秀课程。得分=(国家级/市级/校级)*(课程负责人/课程其他主要成员)=(10/5/3)*(1/0.5)
指由校级及以上教育机构批复的且未获得相关荣誉的课程建设项目。得分=(国家级/市级/校级)*(课程负责人/课程其他主要成员)=(8/4/2)*(1/0.5)
https://lib.ccmu.edu.cn/(点击进入网站)
指对医学教学工作中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三大教育实验实践改革、教学模 式与方法、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教学管理与师资培养等方面 开展的研究并撰写的论文。作者单位必须为首都医科大学,其中:核心期刊及自主认定核心期刊,可登陆首都医科大学图书馆的官方搜索引擎进行查询。
建议分数10,近五年,学年(2017.9.1—2022.7.31)
1.金老师(本专科类13120133266)
2.邹老师(研究生类 83911047)
3.李老师(成人教育类83911618)
1.核心期刊:指在学校图书馆查询系统可查的各类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得分均为5分。
2.自主认定核心期刊:指学校图书馆查询系统或上图表格内可查的各类自主认定的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得分均为3分。
申报教师需上传相关文章的正文首页扫描件。
首都医科大学自主认定核心期刊请参阅下图(点击查看大图)
鼓励申报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类教学管理及相关工作(如招生宣传、就业指导、审核评估建设工作、教学日常基本运行服务等),为学校整体教学运行提供支持及保障。按照相关职务高低为切实服务于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给予分数支持及认定,学院及学校需严格审批此类得分。
得分=校级负责人/院(处)级负责人/学系负责人(含教研室)/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实习生指导教师/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导师除外)/师德考核优秀=10/8/6/4/2/2/2。
咨询及联系人:
1.赵老师 (本专科类 18810845913)
2.王老师/邹老师(研究生类 83911048/83911047)
3.李老师(成人教育类83911618)
建议分数10,近五年,学年(2017.9.1—2022.7.31)
为了更好地为二级学院提供工作抓手,鼓励教师在平衡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首医系统及本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特设定额外加分项,对未涵盖在上述教育教学一级指标内的各类教育教学工作或对医学生有示范性教育意义的医疗、社会工作进行量化。此类评分不得高于10分。
建议学院教学主管部门汇总公示。
咨询及联系人:
1.谢老师(本专科类 15110124637)
2.王老师(研究生类 83911048)
3.李老师(成人教育类83911618)
建议分数10,近五年,学年(2017.9.1—2022.7.31)
申报人作为首都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的一线工作者,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支撑材料,各级审核人员应严格把关,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将向首都医科大学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相关情况,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对于相关审核数据痕迹,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将定期对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检查。
首都医科大学临床教师教学综合能力评价考核材料三级审核制度请参阅:
备 注:
1.本原则中“立项经费”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立项并将在项目结题前实际拨付的经费(不包含匹配经费);仅立项不拨款的项目不予认定。
2.本原则中“到账经费”是指已拨入学校指定账户并扣除应外拨部分的经费,匹配经费不计。无可支配经费的项目,其级别不予认定。
3.横向研究项目是指在学校科技处备案,且扣除5%以上管理费的由上级部门委托或外单位提供经费的研究课题。
4.除特别标注“项目的合作”外,所有项目只认定项目第一负责人。
5.对于级别归属不明确的课题,由首都医科大学学术与战略发展委员会讨论确定课题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