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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纪检工作信息2023年第2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3-03-15
521

四川纪检工作信息

SICHUAN JI JIAN GONG ZUO XIN XI

内部刊物 注意保存

中共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纪委 主办

     把严的基调
      严的措施
      严的氛围
    长期坚持下去
  把党的伟大自我
   革命进行到底

目录
CONTENTS

05

经验交流

二级分行纪委贯彻落实省分行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摘编

01

省行动态

四川分行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总行全面从严治党
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四川分行纪委常态化开展三级行“纪委书记盯乡村振兴”监督行动

02

业务参考

制作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

03

明纪释法

私人宴请后再公款报销如何定性

04

党史学习

1927-1949年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构的发展变化

2月10日,四川分行在系统内率先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总行会议精神。会议以“现场+视频”方式开至二级分行,两级行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纪检干部等参加会议,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纪检干部以集中传阅《忏悔录》的形式开展纪律教育,并对《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进行了辅导宣讲。
一、党委高度重视,抓好一体学习传达。总行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后,四川分行党委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纳入重点工作、列为首要事项,党委、纪委同向发力,做到第一时间学习、第一时间传导、第一时间部署。2月3日下午即组织学习会议精神,贯通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及总分行党建和经营工作会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2月6日,在省分行第5次党委会上,专题传达总行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明确政治建设、政治监督、体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斗争、队伍建设“七个强化”要求。同时,持续推动各部门、各级行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总分行党委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安排进行传达学习。

01

省行动态

1

四川分行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总行全面
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2月10日,四川分行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02

省行动态

1

二、坚持严的基调,落实纪委六项举措。四川分行纪委找准自身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定位,牢记纪检机构“因党而生、为党而战”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做到“三坚持、三带头”,坚持知责于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善做善成,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带头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安排。围绕“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落实“六个严”的具体举措:严格政治监督,抓住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监督关键点,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严查腐败案件,紧盯信贷审批、不良处置等5类核心权力,紧盯违规中介办贷等6类“微腐败”问题,紧盯领导干部等3类重点对象,打好四川分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严治“四风”问题,更精准防范由风及腐问题,更突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五起五立”作风建设成果,更有效提振四川分行新风正气;严抓纪律建设,拓展纪律教育“三个三”机制,分层分类细化教育对象、丰富教育形式,强化纪律自觉维护纪律刚性;严密监督体系,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贯通内外部监督,强化支行纪委书记、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委员履职监督;严管纪检队伍,开展纪检条线干部教育整顿,制定加强纪检条线内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把主题教育、内控建设、全员培训贯穿锻造队伍始终。

       三、结合四川实际,积极创新特色工作。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在前期对2023年工作思路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四川特色工作。一是聚焦“四专项”精准政治监督。结合实际选取“纪委书记盯乡村振兴”“服务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监管达标”“金融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信贷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等四项重点,制定监督方案,实施项目化精准监督。二是深化“三机制”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探索与地方监委开展联合初核等“组内地”协作配合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专案组管理每天一会、一报、一学、一记、一照“五个一”机制,建立案件回演、互动回看、质效回溯“三回”机制。三是瞄准“小切口”纠治“四风”顽疾。针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客户宴请、酒驾醉驾案件背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持续开展“小切口”专项治理,靶向纠治“四风”问题。四是做实“三个三”强化纪律教育。面向全体党员、关键少数、年轻干部“三类群体”开展针对教育,强化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纪律教育与合规教育、纪律建设与廉洁文化建设“三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做实纪律执行、专项检查、定期抽查“三项举措”增强教育效果。

省市两级行处级干部集中阅读《刘春忏悔书》接受警示教育

03

省行动态

1

四川分行纪委常态化开展三级行
“纪委书记盯乡村振兴”监督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农业银行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四川省分行纪委日前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纪委书记盯乡村振兴”监督行动的工作方案》,组织省市县三级行纪委书记常态化“盯”乡村振兴,为全行高质量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本次监督行动,主要围绕服务乡村振兴的“责、事、人、改、效”5个方面明确纪委书记“盯”的具体内容,从立足职责定位、加强跟踪督办、强化考核评价明确了“盯”的具体要求。旨在通过盯牢责任主体,推动相关各方知责明责、规范履责、高效尽责;盯实重点事项,推进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及涉农贷款占比提升等重点工作落实落地;盯紧“关键少数”,大力纠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盯住问题治理,推动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提升服务质效;盯出持久成效,推动各方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解决实际问题。
近期,四川分行纪委指导部分二级分行纪委开展了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纪律作风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以及“惠农e贷”小切口监督等工作,为确保“盯”的举措落地见效探索方法路径。同时,各二级分行纪委正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四川省分行纪委将逐一审核把关,以确保“盯”的实际成效。

04

业务参考

2

制作谈话笔录的基本要求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   黄璞 

       依据刑事诉讼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调查人)陈述、供述和辩解是法定证据形式。询问笔录、讯问笔录,是这些证据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应当如实反映询问、讯问的过程并有极其严格的法定程序和要求。要想制作一份好的笔录,不但要问好,而且要记好。再成功的谈话,如不能反映到笔录上,其效果也将打折扣。笔者结合实践经验,总结了制作谈话笔录需要注意的几点基本要求。

        
       要素要齐全。实体要素、程序要素和格式要素,是谈话笔录的“三驾马车”,一个也不能缺少。实体要素,从总体上讲,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等要件,体现在笔录中,可以概括为“七何”要素,即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何经过,只有把这七个方面都弄清楚了,才能全面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客观逻辑。程序要素,是指必须满足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对谈话的要求,比如,首次讯问时,应当向被讯问人出示《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被讯问人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首次讯问时还应向其出具《讯问通知书》等。格式要素,则是相关法律规定对询问、讯问笔录在基本格式上的规范和要求。
       重点要突出。明确中心、突出重点,是一份笔录证明力强弱的重要参数。每一类案件、每一个案件,调查取证内容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重点,如果没有把谈话的重点搞清楚,笔录也无法突出主题。抓不住重点,主要是因为办案人员事前准备不足,对全案没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心中没有证据体系、谈话目的不明确等。一般情况下,除突发、意外情况之外,都应在事前拟制谈话提纲,并经过谈话小组讨论,形成比较成熟的调查取证框架,以避免一人之见的局限性。提纲拟定了,谈话方向明确了,谈话形成的笔录内容才会更全面,重点也会更加突出,从而有效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规律要遵循。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一个过程、一定规律,审查调查谈话笔录是反映职务违法犯罪过程的,自然也要遵循其客观规律。比如,在受贿案件调查中,讯问受贿人、询问行贿人的笔录,一般应当首先记录受贿人、行贿人之间的关系、认识和交往的过程,因为没有认识及逐步熟悉的过程,一般也不会发生行贿受贿的事实;谋利事项较多、且行贿事实与谋利事项并非一一对应的,一般先按时间顺序分别记录行贿事实,然后再分别记录谋利事项;行贿事实与谋利事项有明确对应关系的,则在记录一件行贿事实后紧接着记录相对应的谋利事项;事后有退赃、订立攻守同盟的,应当记录退赃、订立攻守同盟的背景情况等。遵循客观规律,还体现在笔录中有时需要对被审查调查人、证人心理发展变化过程进行客观记录。比如,受贿人多年来连续不断地收受行贿人所送贿款,突然到了某个时间,该受贿人不但拒绝再收,而且还将之前收受的贿款予以退还。这种情况下,就要记录受贿人拒

收与退还的心理原因。又比如,行贿人每年都要给受贿人送礼,一般数额为几万元,也往往在过年过节、红白喜事这些时间节点上,但突然有一年数额一下子提高到了几十万元,送钱时间也不是上述时间节点,那么很可能是因为发生了什么事情,促使行贿人提高了行贿数额,也应记录行贿人突然提高行贿数额的主客观原因,以增强笔录的证明力。
       结构要合理。一要主次分明。无论讯问笔录还是询问笔录,都应有一条主线贯穿其始终,这条主线就是违法犯罪事实或者待证事实,而其他事实在笔录中则处于次要地位。比如,受贿中的谋利事项,有的过程可能非常复杂,不完整记录不足以反映事实全貌,但无论多么复杂,都必须突出受贿人的职务所发生的作用,否则这份笔录就没有了证明力。二要层次清晰、全面准确。有的笔录,从开始到结尾只有几个简单问答就结束了,有的甚至一个问答都没有,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一是有的谈话人经验不足,一味让当事人自己讲,这样问答自然就少了;二是有的当事人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与此相反,还有一种情况是在一份笔录中似乎全是一问一答,看不见对方的完整陈述,提了许多问题,但还是没有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弄清楚。出现这种情况,一是有的谈话人心急,一个提问接着一个,没有给对方完整陈述的机会;二是有的当事人不善于表达,而谈话人也不善于设问,造成了问一句答一句的情况。解决这些问题,一是谈话人要沉心静气,章法不乱;二是谈话人要锻炼谈话的功夫,谈话中应围绕违纪违法事实,以被审查调查人、证人交代为基础,层层递进追问,使违纪违法事实既详实生动又清晰准确。
      “后门”要堵住。一方面,对于重点内容、重要情节,在大致情况记录好以后,有必要对详细情况和细节内容进行重复确认。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反映出某一问题、某一情节的真实性、可靠性,提高材料的证明力;二是也不给对方翻供、翻证留下“后路”。另一方面,多问几个“为什么”,排除合理怀疑。对于重要的问题,不能点到为止,必须刨根问底,多问几个为什么,尤其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从而做到穷尽其他可能性,排除合理怀疑。
  细节要到位。在谈话时,一定要注意某些细节,尤其那些非亲身经历、非作案人员无法讲出的细节。对这些细节,必须详细地问、详细地记并予以核实。在一个案件中,有时细节能很好地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甚至是认定一起案件或者否定一起案件的重要依据。如某案件中,行贿人讲,某天某时他提着贿款去受贿人单位,到受贿人办公室向其行贿。而根据受贿人交代以及出行记录显示,此时其正在外地出差,不可能在单位。在时间这个关键细节上出现了矛盾,有可能影响对该起事实的认定,对这个细节就必须进一步核实。当然,细节到位指的是影响违纪违法事实认定的重要细节,实践中不必过分追求所有细节完全一致,比如因时间久远记忆偏差,出现个别不影响违纪违法事实认定的细节偏差。

05

业务参考

2

双击编辑文字

06

明纪释法

3

私人宴请后再公款报销如何定性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可家

典型案例
王某,中共党员,A县交通局局长。2018年11月某日晚,王某在一餐厅以私人名义宴请其党校同学A县建设局局长陈某,共消费5500余元。陈某在席间多次强调不能用公款消费,王某称是自己私人出钱。事实上,王某原计划个人支付宴请费用,但付款时发现消费金额较大,便决定个人先支付费用,事后再以单位组织活动、公务接待等名义用公款报销。其后在王某的指示下,A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钱某到上述餐厅开具8张发票,以8次公务接待为由,编造接待审批单,公款报销了上述费用,后钱某将报销的5500元现金交给王某。

 分歧意见
本案中对于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以及怎样引用党纪处分条例中的具体条款存在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有关规定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处理时引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用于支付个人费用,其行为符合贪污的构成要件,但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处理时引用《条例》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处理时引用《条例》第二十八条。
【评析意见】
  对于该案的处理和条款引用,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判断王某的行为符合《条例》第二十八条还是第一百零三条是处理本案的关键。主张引用《条例》第二十八条的人认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公款报销私人宴请费用,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金额尚未达到贪污罪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故不认为是犯罪。主张引用《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人认为,王某宴请陈某后违规将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虽然自己先行支付了费用,但最终还是用公款买单,符合违反有关规定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的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贪污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违反有关规定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行为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管理制度,即违反财务制度,将公共财产使用于错误的地方,或超规定标准使用,被审查人并不是以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作为目的。本案中,王某主观上原计划自费宴请陈某,在陈某看来,其接受的也是王某的私人宴请,故宴请的费用应由王某个人承担。然而,王某在付款时心态发生变化,并决定用公款报销自己的个人费用,王某具有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主观故意。与此同时,王某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具有主管单位公共财物的职务便利,王某要求下属帮其报销个人费用,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的范畴。因此,王某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应当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给予党纪处分。
违规公款吃喝是中央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违规问题统计分类中的一大类行为。要判断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首先要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中央八项规定是指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具体包括了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以上是对中央政治局的要求。而我们常说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则是一种以上率下的精神,是一种理论和宗旨,具体是指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内涵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的统称,是每一名党员应当遵守的要求。违规公款吃喝这一类问题其实就是厉行勤俭节约这一精神内涵的具体化。因此,我们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能仅从形式上看是否违反了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更关键的是要从实质上判断该行为是否违背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内涵。本案中,王某的行为符合贪污的构成要件,但其实质还是违反了“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没有超出中央八项规定的内涵范围。与此同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数据填报说明也印证了以上观点,填报说明显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主要类型包括:“无公务的大吃大喝。如: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
综上,王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并引用《条例》第二十八条给予处分。

07

明纪释法

3

一、王某的行为符合《条例》第二十八条的构成要件

二、王某的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适用纪法衔接条款

08

党史学习

4

1927-1949年中国共产党
纪检监察机构的发展变化

1927-1949年,中国经历了大革命失败、建设革命根据地、开展土地革命、伟大的抗日战争、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解放战争。这20多年里,党内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形式多样,并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时建时撤,中共中央和地方纪检监察机构伴随时代的发展,依据不同的形势变化,几经更迭,承担着不同的历史使命,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中央审查委员会的成立
1927年,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不久,国民党反动派的白色恐怖迅速笼罩全国,大量党员被捕、牺牲、脱党、变节,据1927年11月的统计,中共党员数量由大革命高潮时期的近6万人急剧减少到1万多人。临时中央政治局决定“组织审查委员会(各省组织监查委员会),以审查各该党部之党员有否不可靠的分子”。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分散在各地,正副主席及几个委员或牺牲或受处罚,一直“未能行使职权”,而且“各地党部因种种关系有监察委员会组织者极少”,因此“监察委员会似已成为不必要的组织”。尽管如此,临时中央政治局还是决定,“在第六次全国大会以前各级党部仍应照章组织监察委员会行使执权,中央监察委员会则由中央通知在任各委员行使职权”。
1928年6月,中共在莫斯科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的六大决定不再设立监察委员会,新设“审查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六大党章规定:“为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起见,党的全国大会、省县市代表大会选举中央或省县市审查委员会”,“各级委员会得成立特别委员会以预先审查关于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于新设立的审查委员会并不审查党员违纪问题,只好在各级党委会下设立特别委员会。)中共六大选举产生了以刘少奇同志为书记的中央审查委员会,委员有:刘少奇、阮啸仙、孙津川,叶开寅、张昆弟为候补委员。审查委员会的职能比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要小,只部分地执行了监察委员会的职权,与八七会议决定设立的审查委员会的职能也有所不同,主要职能是“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并没有全面履行纪律检查的职能。根据中共六大党章的规定,此后一个时期,违犯党纪的问题主要由各级党组织负责处理。

中共六大会址,位于莫斯科市南部郊外五一村公园街18号

09

党史学习

4

三、苏区工农检察委员会的设立
1933年12月,苏区中央局和中央临时政府在中央苏区政府机关中,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检举贪污运动,查出了一批贪污分子。在这次反贪斗争中,苏区政府共惩处了42人,其中厅长1人,局长3人,处长6人,送交法庭制裁者29人。
为了从政权机构的设置上强化防治腐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立了群众
 

二、中央党务委员会的成立
随着中央苏区的巩固和发展,撤销党委会的特别委员会、重新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必要性日益突出。“为要防止党内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纪、不遵守党的决议及官僚腐化等情弊发生”,1933年8月8日,中共中央做出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议。与党的五大时设立的监察委员会相比,新的监察机关的职责范围有所扩大。监察委员会仍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考虑到暂时还无法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来选举中央监察委员会,所以党中央决定“在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未正式成立以前,特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各省县于最近召集的省县级党代表大会时选举省县级的监察委员,成立各省县监察委员会”。该决议还比较详细地规定了中央党务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和工作机制。之所以把中央监察委员会称为中央党务委员会,是因为此前红军中的党组织已经成立了党务委员会这样的纪检监察机构。当时决定成立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区域仅限中央苏区,并非所有苏区。事实上,中央苏区只有江西省和粤赣省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监察委员会,福建、闽赣和赣南三省后来召开的党代表大会并没有选举监察委员会。各级县委(包括江西省和粤赣省所属各县)因干部缺乏和局势迅速恶化也没有成立监察委员会。
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党务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责有两项:一是处理党籍问题,二是对党员的处分问题。1935年11月,中共中央确定组成以董必武为主任的5人党务委员会,其成员有李维汉、王首道、张云逸、郭洪涛。全面抗战期间,中央党务委员会由中央组织部代管。1943年中共中央精简机构时,中央组织部(包括中央党务委员会)与统战部等五部门一同划归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助理机关——组织委员会管理。可见,在党的七大以前的几年时间里,中央党务委员会已变成了中央组织部的下属机构。

江西瑞金,中央党务委员会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工农检察委员会旧址。

10

党史学习

4

性的监察机构——工农检察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及其人员。检察委员会中还专设控告局,收受工农群众对政府机关和国家企业违反政策、贪污浪费、官僚腐化等现象的控告。其它苏区也创设了与中央苏区类似的机构和制度。
    
      
        

       四、中共各级党委代行纪检监察机构职权
       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下,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保证中共队伍的战斗力,由中共各级党委代行纪检监察机构的纪检监督权。为了确保改编后的红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1937年6月底,中共中央决定将军队中师以上的党务委员会进一步拓展到团一级;党务委员会由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委员“不兼他职”,而且不像以前一样“仅起监察之作用”,“还应进行党内的组织与教育的工作”;“各级党务委员会除受上级党务委员会之指导外,同时应受同级之政治部主任领导”。这恐怕是党的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的最早实践。
       鉴于全面抗战后党的组织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党的活动日益公开化或半公开化,1938年
      

11月, 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在区党委之下,得设立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职权除了原先的管理审查并决定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处分、恢复党籍或重新入党之党籍、监察党员破坏道德行为、监督党章决议的执行外,把原属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党的各种机关之账目”和“监督各种党的机关、党的干部及党员的工作”纳入进来,由此把纪检监察两方面职责合二为一。
       1945年,七大党章中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基本规定,实际上是党总结长期的实践经验所达成的基本共识:中央及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只有在“党的中央委员会认为必要时”才设立;在革命战争时期,按期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监察委员会的条件不具备,且监察委员变故较多,调整监察委员会情况常见,因此“中央监察委员会,由中央全体会议选举之,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由各该地方党委全体会议选举,并由上级组织批准之”;党的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和职权主要是“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虽然党的七大以后不久因蒋介石国民党破坏和平,挑起战争,党的监察委员会并没有成立,但七大党章仍然奠定了日后党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基本框架。
       中共七大党章中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规定,说明中共在经过20余年的奋斗和探索后,纪检监察制度建设更趋完善,也更加符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真正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为建国以后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和开展相关工作积累了经验。

兴国县高兴区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部控告箱

11

党史学习

4

       五、解放区行政监察机构的成立
      为了满足解放战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各解放区相继建立了行政监察机构。1947年11月,朱德在同冀中各经济部门负责同志谈话中指出,冀中的经济部门都要建立监察制度,“监督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情况,监督教育所有人员好好工作,保证不贪污,不浪费,不造假账,不做假报告”。随后,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了华北人民监察院。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原人民临时政府、苏皖边区政府等都成立了监察机构,检举、揭发公职人员违法失职、贪污浪费等行为。
       各解放区的行政监察机构建立后,在主持反贪污浪费斗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华北人民监察院曾严肃地查处了两位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陕甘宁边区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查处了贪污近七万元的永坪二乡行政村主任张有贵。解放区在建立健全检查制度的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抗日根据地行之有效的审计制度。检查与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对支援解放战争发挥了积极作用。
       1927—1949年,中国共产党尽管处在异常艰苦的革命战争环境,但仍然非常注重自己队伍的纪律建设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的成立和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保证了中共正确路线的执行和政策、决议的顺利实施,对于端正党内风气、凝集党的队伍、完成革命任务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段特殊时期纪检监察机构和制度的初步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健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2

经验交流

5

      二级分行纪委贯彻落实省分行
  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
         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摘编

成都分行纪委以坚定不移严格政治监督、坚定不移风腐一体纠治、坚定不移加强纪律建设、坚定不移完善监督体系、坚定不移锻造纪检铁军“五个坚定不移”为具体路径,扎实推进各项纪检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抓好六大特色举措
一是抓准监督履职重点。全面梳理中纪委、派驻组、省分行纪委、成都分行纪委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深入解读一级支行纪委书记履职工作指引,扎实开展27家支行纪委书记集体约谈。
二是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深化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要求,更新完善“政治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三张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清单,切实开展“三横四纵”内控合规体系落实落地监督。
三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按季对服务乡村振兴、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监管指标完成情况排名靠后且未达标的支行班子开展监督约谈。
四是切实加强纪律建设。定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两个书记”一对一全覆盖约谈谈话,常态做好廉政谈话。拓展深化会前学习“规纪法”、廉政文化宣讲、送规送纪到基层等做法。
五是增强监督有效性协同性。综合运用政治谈话、提出意见建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监督推动落实等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智慧管理监督平台建设,有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更加便捷、高效、智能。
六是推进全员培训走深走实。构建“学习+培训+实战”体系,健全“每月一学习、半年一活动”机制,实施“每季一主题、每月一培训、每季一测试”模式,通过市分行纪委书记“讲党课”、支行纪委书记“上讲台”、纪检骨干“作交流”、外部专家“请进来”、年轻干部“派出去”等多种形式强化提升和应用,着力锻造纪检铁军。

宜宾分行纪委着力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定不移围绕答好“六张卷”,全面推进各项纪检工作。
一是答好“政治监督卷”。嵌入关键处,结合实际抓监督;紧盯关键人,强化联动抓监督;围绕关键事,精准问责抓监督。
二是答好“标本兼治卷”。持续强化“三不腐”一体推进,紧盯核心权力,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的沟通联系,深入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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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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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答好“纪律建设卷”。严守纪律规矩“红线”,精准防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密织严纠四风“戒线”,突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作风建设“干线”,有效提振宜宾分行新风正气。
四是答好“清廉作风卷”。聚焦“三类群体”,压实廉洁教育;立足“三个结合”,丰富教育形式;做实“三项举措”,增强教育效果。
五是答好“监督体系卷”。进一步丰富机制,协助强化体系建设;拓展维度,促进监督贯通协同;加强指导,持续推动监督下沉。
六是答好“职业素能卷”。注重政治素养“立身”、业务素质“修身”、廉洁素能“强身”,把开展主题教育、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内控机制贯穿锻造队伍始终。

泸州分行纪委以“紧抓靠前预防”“坚持严的基调”“突出力度温度”为工作指导,从“六个严”方面统筹部署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即:围绕“一个中心”,凝神铸魂“五抓实”;围绕“两篇文章”,政治监督“四做深”;围绕“三不”要求,反腐倡廉“三从严”;围绕“四项监督”,深化改革“两统筹”;围绕“五个标准”,队伍建设“一提升”。
一是结合实际抓政治监督。开展“纪委书记盯乡村振兴”监督行动,大力打造监督泸县支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区样板。
二是强化联动抓政治监督。突出两责联动、上下联动,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试点市分行纪委与叙永支行党委“一对一”会商研判政治生态模式。
三是针对重点抓纪律建设。聚焦“全体党员”、“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等三类群体开展针对教育。监督指导支行党委、纪委做实谈心谈话、案例宣讲等,重点指导古蔺支行定期分享年轻干部管理监督经验,推动全辖纪委更有效抓好年轻干部监督。
四是立足“三个结合”抓纪律建设。市分行纪委与纳溪支行纪委共同探索纪律教育入“微课堂”“微讨论”“微刊”等形式,推动纪律教育与合规教育、廉洁文化等同抓共促。
五是促进监督贯通协同。围绕防控案件目标,在直属支行试行纪委书记协助强化员工行为管控举措,探索发挥基层纪委近距离监督优势的标准模板。
六是强化内控机制锻造纪检队伍。重点在合江支行先行试点“纪委书记督责任、讲规范、促执行”行动。

甘孜分行纪委在全面贯彻省分行纪委“六个严”工作要求基础上,以“五个检视”衡量纪检工作质效,促进全行作风转变、业务健康发展、员工权益维护、干部成长。
一是以“风清气正”检视所在行的政治生态。回答好三个问题,对行内政治生态作出基本判断,并向党委班子提出监督建议和意见。
二是以“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检视权力运行。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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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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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以“公私分明”检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筑牢“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格监督并防止违纪行为。
四是以“遵章守纪”检视全体党员作风行为。以党的六大纪律严格要求全辖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关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从严查处。
五是以“忠诚干净担当”检视纪检队伍自律自觉。深入开展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对全行纪检队伍实施最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大力倡导清正廉洁、公私分明、遵纪守法、家风家教“四个表率”。在此基础上,建立“3+3”工作机制,即建立甘孜分行纪委办公室每周碰头会、纪委每月例会、纪委每季靠前监督机制+县支行纪委每月工作日志、每季履职报告、每年工作总结机制,进一步规范全行纪检工作。

阿坝分行纪委在贯彻落实省分行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各项部署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十个聚焦”开展工作:
一是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推动全行开展“人人写心得,人人作宣讲,人人必答题”活动。
二是聚焦协助协同。健全“党委纪委定期沟通会商、重大问题共同研究、重点任务积极参与、重点工作联合督导”四项机制,用好“制定履责监督清单、提醒提示及时履责、检查督导履责工作、通报反馈履责情况、提请研究履责问题”五大方式。
三是聚焦政治监督。突出“五察五评”加强“春天行动”监督,抓实“十必察六必访”对标社会责任重点业务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监督活动。
四是聚焦关键少数。运用“三函”“五示”监督方式做实“一把手”监督,持续开展廉政“画像”。
五是聚焦正风肃纪。探索制定学风会风文风专项监督意见,开展机关服务基层满意度评价。
六是聚焦三不推进。推动健全信贷、财会、人事、不良及闲置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规章制度,严查只建制度办法、不管执行落实问题。
七是聚焦纪律教育。持续开展“十个一”廉洁教育和政治纪律规矩大宣讲活动,开展青年干部纪检“护苗”行动。
八是聚焦监督手段。固化推广“我问你答”“四不两直”等监督做法,督促教育党员干部履责担当。
九是聚焦深化改革。坚持“一行一课题”,健全“月台账、季总结、年报告”机制,开展纪检工作任务“回头看”。
十是聚焦自身建设。坚持纪检干部“人人上讲台、人人写心得、人人讲党课”学习培养机制。

SI CHUAN
JI JIAN GONG ZUO
XIN XI

中共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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