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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9期

电子杂志报刊2023-10-31
268

期刊

9

第一版

内部刊物              责任编辑: 李娜             排版:孟凡莲          校对:李丽

2021年5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规范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院的委托评估、拍卖和流拍财产的变卖工作,依法对委托评估、拍卖机构的评估、拍卖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下级人民法院可将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办理。
第三条人民法院需要对异地的财产进行评估或拍卖时,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
第四条人民法院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编制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
人民法院编制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应当先期公告,明确入册机构的条件和评审程序等事项。
第五条人民法院在编制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时,由司法技术管理部门、审判部门、执行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必要时可邀请评估、拍卖行业的专家参加评审。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加入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名册的机构,应当从资质等级、职业信誉、经营业绩、执业人员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打分,按分数高低经过初审、公示、复审后确定进入名册的机构,并对名册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人民法院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应当在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内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选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应当通知审判、执行人员到场,视情况可邀请社会有关人员到场监督。
第九条人民法院选择评估、拍卖机构,应当提前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将选择机构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
第十条评估、拍卖机构选定后,人民法院应当向选定的机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本次委托的要求和工作完成的期限等事项。
第十一条评估、拍卖机构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委托事项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委托,重新选择机构,并对其暂停备选资格或从委托评估、拍卖机构名册内除名。
第十二条评估机构在工作中需要对现场进行勘验的,人民法院应当提前通知审判、执行人员和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但应当有见证人见证评估机构勘验现场,应当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败勘验现场人员、当事人或见证人应当在勘验笔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第十四条审判、执行部门未经司法技术管理部门同意擅自委托评估、拍卖,或对流拍财产进行变卖的,按照有关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司法技术管理部门,在组织评审委员会审查评估、拍卖入册机构,或选择评估、拍卖机构,或对流拍财产进行变卖时,应当通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可视情况派员参加。
第十六条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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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

山东省商务厅与省拍协召开工作碰头会

传达贯彻今年两会及全国行业协会会议精神,听取企业经营情况汇报。在拍卖行业面临业务萎缩、经营困难的情况下,重点要以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门下发的《罚没财物处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个文件为契机和抓手,上下联动,群策群力,积极协调,努力推动政策落地实施,为行业创造新的渠道和资源,带动业务提升。换届工作也是今年工作重点,李会长介绍说新一届协会理事会将通过自荐推荐等方式,吸收有思想有作为年轻的行业骨干力量充实到协会中来,通过换届加强协会建设,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廉波处长对协会工作给予了肯定,提到无论形势如何严峻,“打铁还需自身硬”,行业协会要带领会员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李伟会长表示此次碰头会开了个好头,希望进一步加强这种工作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协会做好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并发挥更大作用。

稿件来源:山东省拍协秘书处

2021年3月31日下午,山东省拍协李伟会长接待了山东省商务厅流通处廉波处长和郭伯印副处长一行,召开了2021年首次工作碰头会,双方就近期相关工作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协会两位副秘书长熊永梅、董珂、会长秘书连惠丰参加了会议。
廉处长首先介绍了流通处人员调整及郭伯印副处长分管拍卖的情况,接着重点提到了行业统计工作,他指出要管好行业,必须了解行业,用准确、真实的数据反映行业发展状况,才能为政府部门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目前商务部拍卖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由行业协会管理和使用,希望省拍协帮助流通处尽快熟悉使用流程,可以随时浏览和查阅相关数据,发挥信息系统更大的作用。同时,提议由商务厅与省拍协联合下文,对各拍卖企业提出具体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各类数据,加强业务培训,共同做好行业统计工作。
郭处长重点介绍了拍卖企业年检工作,2021年企业年检已经开始了,全省500多家企业,工作量大,任务重,希望协会发挥专业优势及对会员情况的熟悉,协助流通处顺利完成年检工作。李伟会长对商务厅业务主管部门多年来对行业、对协会工

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为廉波处长建立的与协会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点赞,对两位处长提到的统计和年检工作表示协会秘书处一定积极行动,密切配合,落到实处。随后,李会长汇报了协会近期工作和今年工作打算。3月下旬,省拍协分别召开了各地市督导组及济南市企业视频工作会议,

省拍协李伟会长拜访济南海关

2021年4月23日下午,省拍协李伟会长率领秘书处人员拜访了济南海关,与济南海关财务处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
首先,财务处领导对省拍协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简要介绍了济南海关的基本情况,在涉案财物方面落实海关总署要求的阳光、网上、公开拍卖的处置模式,表示双方有很多合作机会。
李伟会长介绍了我省拍卖行业的基本情况和专业优势,介绍中拍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入库的五大司法拍卖平台之一,通过平台对接,提供一站式服务。中拍平台山东频道的招商功能,“线上加线下”、“平台加企业”的新思路,充分发挥我省拍卖人在十六地市的线下服务优势,文物艺术品、船舶、设备等细分标的的专业招商营销优势。省拍协今后将与济南海关加强交流合作,发挥行业的力量,更加规范、优质、阳光的配合济南海关做好涉案财物拍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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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与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签署合作协议

        5月27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与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举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黄小坚会长、李卫东副会长、芦炎昌会长助理、欧树英副秘书长、法咨委李仁玉委员等,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黄隽副院长、苏立副教授、周文戟副教授、郑㼆助理教授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举办了“中国拍卖行业2021年度形势分析暨发展战略研讨会”,研讨主题为“拍卖理论与业务创新”。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四川拍卖行业协会、企业通过线上的形式参会。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郑㼆助理教授以“拍卖理论与实践及我国拍卖业务创新与突破”、周文戟副教授以“碳中和目标下低碳投资需求与碳市场拍卖机制”、苏立副教授以“政府采购中的拍卖机制及其最新进展”、黄隽教授以“从NFT与看艺术品拍卖市场变化”为主题先后发言。
    中拍协副会长、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荣梅也就“从花拍的交易机制与数据窥鲜切花农产品的产业发展”、中拍协法咨委委员、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李仁玉教授就“拍卖业务创新与法律规范调整”做了发言。
    之后与会人员就拍卖行业的发展进行了线上和线下的讨论。

稿件来源:中拍协理论宣传部

拍卖是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拍卖理论与实践是经济学的重要内容。双方将联合搭建中国拍卖产业研究平台,依托拍卖行业积累的数据资源、业务实践及平台资源,开展拍卖理论和实证研究;推动行业对创新拍卖机制的探索和落地实践,拓展拍卖交易机制的应用领域;开展拍卖行业管理政策研究,提出产业政策优化建议;共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拍卖理论探索、机制设计、模式创新等领域的研究,为中国特色的拍卖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创新引领。

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近日,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反弹,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风险,扎实做好拍卖业疫情防控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严格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各地方拍协、拍卖企业应对员工及对线下拍卖会竞买人排查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如有相关情况立即上报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人员管控。
二是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各地方拍协、拍卖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应继续坚持做好测温验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防聚集等防疫措施。
三是做好线下拍卖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拍卖企业应参照中拍协发布的《拍卖企业疫情防控及业务开展指南》(第三版),提前梳理疫情防控风险点,制定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是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应接尽接、应快尽快,全面摸排、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拍卖行业企业员工疫苗接种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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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通知 要求“七一”前夕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日前,中央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党中央要求,在“七一”前夕,对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进行走访慰问。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会同财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和基层党组织扎实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使开展走访慰问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下基层、进家门,向走访慰问对象转达党中央对他们的关怀,褒扬他们为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同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慰问对象和党员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通知》强调,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结合起来,在走访慰问过程中,深入浅出地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铸就的伟大精神,积极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和老党员、老干部、烈士、因公殉职党员干部等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的贡献,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通知》指出,中央组织部将从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中安排慰问资金,各地区各部门(系统)要从本级管理的党费中尽快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在“七一”前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稿件来源:共产党员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要求,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丛亮带队赴北京城市副中心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馆、运河商务区、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绿心森林公园、张家湾设计小镇等项目,详细了解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情况,并与北京市政府、市协同办、城市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同志深入交流,听取关于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主要负责同志,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负责同志等陪同调研。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带队赴北京城市副中心调研

稿件来源:国家发改委

稿件来源: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约谈提醒大宗商品重点企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5月23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等五个部门召开会议,联合约谈了铁矿石、钢材、铜、铝等行业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重点企业,钢铁工业协会、有色金属协会参加。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部分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一些品种价格连创新高,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本轮价格上涨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国际传导因素,也有许多方面反映存在过度投机炒作行为,扰乱正常产销循环,对价格上涨产生了推波助澜作用。
  会议要求,有关重点企业要提高站位,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上下游行业协调发展,维护行业良好生态;要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合规有序经营,带头维护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播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有关行业协会要从有利于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角度,正确履行行业自治组织职能,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指导行业企业加强自律,共同维护好行业正常市场秩序。
  会议明确,下一步,有关监管部门将密切跟踪监测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大宗商品期货和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对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排查异常交易和恶意炒作,坚决依法严厉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散播虚假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
  参会企业和行业协会表示,将按照约谈提醒要求,认真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和价格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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