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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周刊(2023年第35周)

其他分类其他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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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285期      2023年第35周

税收周刊

WEEKLY TAXATION TRENDS

方正税务 | 2023-09-27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税收新闻】
【方正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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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资料为提供一般信息之用途所撰写,并非可资依赖的专业意见,欢迎进一步联系我们以获取具体意见或建议。

大力支持税务工作 为税务部门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环境
税务部门强服务优环境 助力企业走稳“专精特新”之路

【税收新闻】

08

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
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企业所得税】

06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的那些事——公募 REITs设立
阶段的涉税处理
PPP项目的融资方式
PPP武林秘籍:“两评一案”编制指引
个税扣除新标准:钱包重生的秘密武器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税收管理的重要性

【方正论坛】

12

【增值税】

04

税收周刊

2023年第35周

︻增值税︼

︻增值税︼

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9月11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45号),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企业清单。

税收周刊

2023年第35周

政策要点
【列入清单流程】
1.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10月10日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称地方工信部门)。
2.地方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见财税〔2023〕25号文第一条、第二条及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推荐后,于10月25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开展资格复核。根据第三方机构复核意见,综合考虑工业母机产业链重点领域企业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并确认最终清单。
【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时间】
企业可于11月20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清单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变化如何处理】
清单有效期内,如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地方工信部门报告,地方工信部门于企业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核实后的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企业超过本条前述时间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地方工信部门不予受理,该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3年度相关政策。
【对清单内企业的日常监管】
地方工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清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复核后对确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函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对符合政策的企业条件进行调整。
方正观察
本通知是对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等内容的具体明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3年09月12日发布了《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对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政策要点
【享受优惠的集成电路企业需符合的条件】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一条规定的生产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第四条规定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条件的企业。如有更新,从其规定。
【享受优惠的工业母机企业需符合的条件】
工业母机企业是指生产销售符合本公告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产品的企业,具体适用条件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执行期限】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对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两种管理方式】
采用清单管理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供上一年度可享受优惠的企业清单;不采取清单管理的,税务机关可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规定的核查机制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
方正观察
上述政策有利于积极调动和激发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内生研发动力,通过增加抵扣让利企业,让研发费用和无形资产都能以税收大幅度抵扣的形式得到价值体现,将极大带动促进设计、研发、制造、配套等相关产业发展,有助于提高产业链的自主性、安全性和竞争力,帮助企业减轻研发资金和税费压力。

税收周刊

2023年第35周

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9月14日,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在省税务局调研指导税收工作,了解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听取组织税费收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情况,观看省税务局大数据应用平台,了解以数治税、以税咨政情况,看望慰问税务干部职工。他强调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税收稳固财源作用,在保障地方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
胡昌升对甘肃省税务局给予甘肃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近年来,甘肃省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组织税费收入、落实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等方面做到了有力有效,特别是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机关,精准推送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行便民办税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税收营商环境走在了全省前列。
胡昌升强调,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希望税务部门牢记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服务和融入全省发展大局,为甘肃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要深入推进科学治税,围绕全省重点工作,研究推出更多精准化、差异化税费支持政策,助力经营主

体健康发展和产业培育壮大。加大税收研判预测力度,强化税收大数据应用,常态化开展经济运行分析,进一步发挥好“以税咨政”作用。
胡昌升要求深入推进依法征税,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在税源培植和管理上做文章,依法依规征税收费,筑牢地方发展财力基础。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不来即享,支持企业缓解压力、健康发展。要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全链条构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加快智慧税务建设提档升级,推动更多高频事项“集成办”“异地办”“掌上办”,为纳税人提供更暖心更高效的办税服务。要深入推进改革强税,以深化征管改革为牵引,持续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积极创新监管和执法方式,保持创新的思维、创新的观念、创新的载体、创新的措施,加快构建依法监管、信息支撑、多元共治的税收监管格局,全方位提高税收治理效能。
胡昌升指出,要深入推进党建兴税,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拓展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这个载体抓手,精心谋划组织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激发干部职工躬身实干热情,不断开创全省税务工作新局面。省委省政府将大力支持税务工作,为税务部门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全省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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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支持税务工作 为税务部门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环境

2023年第35周

税务部门强服务优环境 助力企业走稳“专精特新”之路

近年来,烟台税务部门延续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为助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从不到10人的塔钟小工厂发展到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烟台持久钟表有限公司先后承担68项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获得专利265项,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8项技术打破了国际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在国内技术用钟和授时服务行业趟出了一条“持久道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我们坚持创新驱动,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平台建设等方面有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转化的实实在在的红利为我们提供了有力支撑。”烟台持久钟表公司财务负责人宫瑞英说,2021年以来,企业累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685.57万元,享受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624.73万元。
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涌现,良好的营商环境必不可少。烟台税务部门持续创新服务举措,厚植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沃土。其中,莱山区税务局成立“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团队”,做好涉税全流程跟踪服务;芝罘区税务局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发票申领、优惠享受、出口退税等事项极简办理的便捷服务;开发区税务局面向区内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点对点”精准辅导,“一对一”全链条服务,跟踪企业成长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税费服务……
在烟台宏远氧业公司产品体验中心,映入眼帘的是一排体积只有2.6立方米的微压氧疗舱:舒适的单人沙发、透明的吸氧面罩、小巧的电子显示屏……这家位于烟台市芝罘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研发制造医用氧舱、减压舱等为核心业务,是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
“目前,公司正在新建大型医疗科技产业园,税务部门主动对接项目建设情况,为我们提供精细化服务,‘一对一’问需求、听建议、解难题,为企业干事创业提供了满满的安全感。”烟台宏远氧业公司总经理贾春遐表示。在项目洽谈、建设各环节,芝罘区税务局全流程跟进涉税服务,选派“项目管家”服务团队,通过针对性政策辅导、实时化答疑解惑、高效率业务办理等一揽子举措,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项目顺利投产,助力企业做优做强。
持续提升税收营商环境“软实力”的同时,烟台市税务局以税收协同共治为抓手,积极扩大税收协作“朋友圈”,打通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的“快车道”。今年以来,烟台市税务局与工信、科技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实行名单管理,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涉税政策开展线上线下辅导,帮助企业正确适用税收优惠政策,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寻求增强企业创新动力之策,让越来越多的专精特新企业破土而出、茁壮生长。

由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指导,山东等9省市党委网信办主办的“解码‘小巨人’——专精特新看中国”网络主题宣传活动于9月17日在威海启动。本次活动以解码“小巨人”企业创业创新创造故事、展示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成长环境为切口,生动呈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广阔前景。
近日,由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展的“解码‘小巨人’——专精特新看中国”网络主题宣传活动走进烟台,实地采访了诸多“小巨人”高新企业。采访中,多位企业负责人表示,烟台税务部门通过与专精特新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建立“强链接”,提供“强保障”,持续提升纳税服务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以“税引擎”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澎湃动能。
“在走好专精特新之路的过程中,税务部门给予了很多的支持。”采访中,多位企业负责人表示,烟台税务部门用有力度、有温度的服务组合拳,厚植企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土壤,不断优化税费服务体系。
“不仅及时帮助我们解决了税费问题,税费服务专员专业的政策辅导也帮了我们大忙。”烟台正海生物科技公司财务总监赵丽说。今年6月,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费服务专员第一时间上门宣传政策,帮助该公司在7月份申报时及时享受2082.12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据了解,2023年延续和优化实施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出台后,烟台税务部门便成立落实工作专班,全面梳理专精特新企业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通过纳税人微信群“点对点”和税费服务专员“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线下”做好政策宣传辅导,更高精度实现“政策找人”,让专精特新企业及时了解税收政策、享受政策红利。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烟台市1173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累计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金额83.3亿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征税额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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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35周

关于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的那些事——公募 REITs设立阶段的涉税处理

上一期我们讲了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今天我们谈一谈公募 REITS 的一般涉税处理。
基于已出台的公募REITs规定和一系列指引,REITs业务中涉及包括发起人、投资者、项目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管理人募基金及管理人等多个实体,同时REITs分为设立、运营以及退出3个阶段,涉及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财产行为税(如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等。
一、公募REITs 设立阶段
公募 REITs 设立中涉及一系列的资产转让等交易活动,从税务角度,可将其细分为以下主要交易步骤,包括:
(一)发起人将标的资产注入项目公司以及将项目公司置换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
(二)REITs 公募基金发行。
(三)公募基金利用发行所获资金收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全部份额。
二、股权转让
如果标的不动产本身已经转入到专门的项目公司运营而无须进行资产剥离时,则发起人可直接将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这一情况下,股权转让主要涉及所得税,并非不动产的转让,因此不再涉及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以及契税等。

(一)一般性税务处理
在现行的税收体系下,企业和个人分别适用不同的所得税法规,即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个人适用个人所得税法规。
企业分为税收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税收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收居民企业应当就其全球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收居民企业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般为25%(特殊情况下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非居民企业目前适用10% 的优惠税率,同时如能享受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非居民企业某些收入的税率将有可能进一步减低。
个人也分为税收居民和非税收居民,适用不同的税收处理。税收居民需就其全球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非税收居民基于其在中国境内的时间长短以及其他因素确定应税收入。基于收入性质不同,个人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税率。
由于发起人(包括企业和个人)在上述交易步骤中主要涉及财产转让所得,基于发起人的不同属性,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税收处理。
1、发起人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
一般就其所得所产生的利润(即发起人扣除税前可扣除的成本、费用以及未弥补亏损后)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2、发起人为非中国税收居民企业
一般就财产转让所得扣除历史投资成本后缴纳10% 的预提所得税。如适用上述双边税收协定优惠处理,遵从协定优惠。
3、发起人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或非税收居民个人
在应税的情况下,一般就财产转让所得扣除历史投资成本后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若股权转让符合有关特殊性税务处理相关政策规定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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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周刊

2023年第35周

方正税务师PPP业务部门项目经理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对PPP项目基础设施融资方面,包括REITS基金等有深入的研究,实务操作经验丰富

作者:刘欢

如果发行人属于非房地产企业,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价款;对房地产进行开发的成本;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金(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如果标的资产属于旧房,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价款;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金(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若能取得评估价格的,按照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旧率计算评估价格;若不能取得评估价格的,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5%计算扣除。
(三)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若资产转让符合有关特殊性税务处理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非股权支付部分按照一般税务处理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四、共同涉及的印花税
根据现行印花税法规,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或个人都需缴纳印花税,由合同书立双方或多方按同一税率缴纳。应税凭证包括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借款合同等,适用正列举方式,即未在列举之中的凭证一般不应税上述交易。
发起人将标的资产注入项目公司以及将项目公司置换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无论属于股权转让还是资产转让,其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由交易双方以书据所载金按万分之五分别缴纳印花税。
REITs 公募基金发行、公募基金利用发行所获资金收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全部份额,属于投资行为,而投资行为当期不涉及所得,一般不产生增值税、所得税,若REITs 公募基金选择以基金购买股票交易模式,则卖方缴纳印花税。

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非股权支付部分按照一般税务处理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三、财产转让
如果标的不动产进行处理时,这一情况下,资产转让主要涉及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以及契税。所得税的处理同“一、股权转让”所得税的一般性税务处理一致,不再累述。
(一)增值税
发起人若为一般纳税人,对于销售房地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按9%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同时,一般纳税人出售房地产老项目或老房地产,可以选择使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如果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适用5% 的税率。根据发起人转让的不动产为自建还是非自建情形的不同,简易计税的销售额根据以下不同方式确定:
1、自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
2、非自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而上述的“房地产老项目或老房地产”是指: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的房地产情形,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即“房地产老项目”。
2、其他情形,指纳税人在 2016 年4 月30日前取得或自建的房地产,即“老房地产”。
(二)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涉及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中对交易收入的增值部分征收。发起人如为发行公募 REITS 目的而转让不动产的将产生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土地增值额规定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根据不同的土地增值税计算方式,扣除项目有所不同,比如开发商自行建造并转让不动产时,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价款;对房地产进行开发的成本;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金(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其他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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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一般具有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的特点,其建设期融资方式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股权融资,二是债务融资。本文就PPP项目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分析说明。
债务融资
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和融资租赁,是债务融资的三种基本形式。实务中,主要以银行借款和发行债券为主。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放贷款来支持PPP项目的建设与运营,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筹资速度比较快,银行借款程序比较简单,花费时间也比较短,而且利率较低,融资比较灵活,能够为项目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然而,银行借款合同一般对借款用途有明确的规定,可能会通过设立保护性条款,对资本支出的额度、再融资等进行一定的限制。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要求,单一客户或单一项目融资超过10亿元,原则上通过银团方式提供融资;若融资金额超过30亿元,则必须通过银团方式提供融资。
公司债券是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资信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还款来源为项目未来的现金流及形成的资产。利用发行公司债券融资,一般来说,可以筹集到大额的资金,满足企业大规模融资的需要,在使用上也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缺点是相比于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的利息负担和筹资费用都比较高,也无法像银行借款一样申请展期,在固定的到期日后,可能会对企业的现金流量产生很大的压力。

股权融资
PPP项目的股权融资方式包括吸收资本金、设立产业基金等。一般来说,PPP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一般占项目总投资的 20~30%,这种方式可以增加项目的资金实力,但也需要考虑投资者对项目治理和利润分配等方面的要求。
PPP项目还可以通过与产业基金合作进行股权融资。产业基金是由政府、企业或金融机构设立的专门用于支持特定行业或领域发展的基金。通过与产业基金合作,PPP项目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并从基金管理方的专业经验和资源优势中受益。
在实际操作中,PPP项目融资方式的选择要综合考虑项目的特点、风险和市场环境。多元化的融资策略能够更好地解决项目融资的难题,推动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权融资都是常见的PPP项目融资方式。在选择融资方式时,决策者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求和市场环境,灵活运用不同的方式。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为PPP项目融资创造更好的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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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周刊

2023年第35周

PPP项目的融资方式

作者:魏翠翠

方正税务师事务所PPP项目部部门主任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具有6年执业经历。专业研究方向为PPP项目、政策性搬迁项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等。财税专家,项目高峰论坛召集人。

PPP项目“两评一案”分别是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实施方案,“两评一案”成功获批,标志项目可进入招商阶段,是PPP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我所为了确保PPP项目这一重要环节,编制了“两评一案”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接下来分三部份内容分享指引编制的目的、包含的具体内容和针对“两评一案”报告痛点的解决之道。
一、编制“两评一案编制指引”的目的
当前PPP项目在识别阶段编制的“两评一案”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对税种的测算不完整、财政支出责任少记、物有所值计算粗略等。为了更大程度的发挥“两评一案”控制政府风险方面的“屏障”作用,我所在深入研究相关政策、学习“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库”中入库项目“两评一案”的基础上,完善形成了这一套指引。一方面,归纳总结各行业“两评一案”编制的要点内容,从编制流程、编制重点、各章节内容出发,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以指导编制者合规的完成编制工作;另一方面,按照“两评一案”涉及的计算及数据测算情况,编制了一套测算系统,确保编制者录入基础信息后,即可得出物有所值、财政承受评价的结论及实施方案的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结果。
二、指引的主要内容
指引的核心目的是协助编制者秉承切实可行且依法依规,在保障政府方合理利益的同时达到吸引社会资本目标的原则,完成编制工作。指引中主要包括了“两评一案”的编写原则,及编写所需要的附件,“两评一案”报告模板和所有报告中所涉及数据的测算系统。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数据准确,方法得当,编制指引的宗旨确保完整性、逻辑性、可靠性。
三、指引针对的痛点
(一)提高全流程数据测算准确性
指引中数据测算系统内容完整,如物有所值定量评价计算系统包含了PSC值中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的现值、PPP值中建设和运营维护年度分摊净成本、PPP值中竞争性中立中涉及税负的调整值等,将《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基础数据进行填列后,可直接得出定量评价的结果,大大减少了计算的时间。总的来说,编制原则是浅入深出,以基础数据为根本,得到终端使用者所需要的最终成果,既要抓前端数据,查看立项数据的可靠性,又要抓末端数据,提高末端数据的准确性。
(二)完善全流程涉及的税收要点

作者:瞿悦

已取得法律资格执业证书
中级会计师
甘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税收周刊

2023年第3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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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武林秘籍:“两评一案”编制指引

目前入库的PPP项目“两评一案”对涉及的税种计算比较片面,多数仅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可行性缺口补助是否涉及增值税的意见也不统一。本次编制的指引在深入研究PPP项目涉及税种的基础上,形成了全流程税种测算系统,包含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等,提高了前期估算数据的准确性,并且保障全流程的税收环节,预防了税收风险及涉税带来的其他法律风险。
(三)编制依据实施更新
《物有所值评价指引》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号)编制,并根据后续发出的关于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物有所值评价指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金办〔2016〕118号文)中所涉及新内容进行添加;《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根据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编写,后期也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财金〔2022〕119号)文进行优化。可以说,我们的指引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了及时的维护,符合现行政策的要求。
(四)针对最新审计问题,建立预防机制
2023年6月26日,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做《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报告第三项“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中提到,重点审计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1、入库环节审核不严;2、履约环节不尽诚信;3、建设运营环节不当推责揽责;4、部分项目形成损失浪费。
解决上述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步骤就是“两评一案”的论证,指引涵盖了法律法规需要强调的关键论证内容,保障“两评一案”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论证内容及数据有理可依,有据可循,强化入库项目前期论证;指引中合理规划风险承担主体,明确责任的归属,可以适当规避建设运营环节的推责揽责行径;指引中还涵盖了项目是否必须实施的必要性,既要考虑货币因素也要考虑非货币因素,既要考虑经济效益也要考虑社会效益(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就业创造等),避免造成部分项目形成损失浪费的结果。

2023年第35周

个人所得税是我们自然人为国家“贡献”最直接的渠道,个税中工资薪金又是我们每个人所“贡献”金额最息息相关的所得项目,其中工资薪金中的专项附加扣除会影响我们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消费的增加收入,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等于变相的发“红包”。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其实就是给大家发了大大的“红包”。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进行详尽而简洁的分析。
一、这个政策到底跟我有什么关系
对于无需缴纳个税的人群,这3项专项附加扣除提高与否,对他们并无影响。真正影响的是缴纳个税且有老人孩子的纳税人。那么又是怎么影响的呢?10-2-3-1=4这个最简单的计算公式中,如果10是我们的收入,那么2、3、1就是我们个人所得税计算时需要扣除的金额,结果4就是我们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最新的通知中就是把这个减除项1提高到了3,那么10-2-3-3=2,最终的结果从4降到了2,应纳税所得额变低,我们自然而然在收入10不变的情况下,交税金额也会降低,这就是这个政策带给我们最直接的利好。
二、那么我到底可以节省多少
先画个简单的思维导图让大家看看新政策和原政策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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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扣除新标准:钱包重生的秘密武器

税收周刊

2023年第35周

举个例子:假设现在您是一位45岁主治大夫,家中独子,年收入35万,有两个孩子,一个2岁,一个15岁,还有老人需要赡养。不考虑通知除外的扣除项目,仅根据新政策变更内容计算:
原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35-6-0.1*12*2-0.2*12=24.2(万元)
原应纳税额:24.2*20%-1.692=3.148(万元)
新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35-6-0.2*12*2-0.3*12=20.6(万元)
新应纳税额:20.6*20%-1.692=2.428(万元)
由于新政策的变更,您的收入即可增加7200元。
以上便是新政策带给我们最密切的利益,这次政策影响最深的群体应该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薪阶层家庭,未来国家可能还会出台更多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政策,增加每个公民的收入,多关注我们公众号,用最简单的语言解读最复杂的政策,让您轻松了解政策,解读与您相关的内容。

作者:瞿悦

理,企业能够及时准确地申报和缴纳税款,并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完整,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进而增强企业的可持续性。
第三,税收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控制成本。税务成本是企业运营成本的一部分,通过合法合规的税收筹划,可以显著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利润,降低改制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因此,对于改制过程中的国有企业来说,应该将税务管理视为企业整体成本控制和财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与专业税务顾问合作,确保税收筹划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税收管理还有助于企业进行有效的资金规划。税收管理不仅涉及到企业的现金流管理,还涉及到资产负债表的管理、流动性的管理等,对企业的资金规划和经营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科学合理地进行税收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规划和使用资金,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实现改制上市目标。
第五,税收管理还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尤其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通常会受到政府的监管和政策限制。通过良好的税收管理,企业能够建立和维护与政府的良好关系,促进政府部门对企业改制过程的支持和配合,降低政府的干预成本,进而推进改制上市的进程,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为了鼓励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先后颁布实施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了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税收成本。但在改制过程中,由于对特殊性税务处理不熟悉,多数国有企业仍面临多种税收缴纳问题,有一些是应不应该缴纳的性质判断问题;有一些是应该缴纳多少的量化判断问题;加之改制方式的多样化,如何选择最佳的改制方式,进而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节约税收成本也成了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要想有效解决国企改制上市过程中的这些税收问题,首先国有企业应结合具体的资产负债情况,加强税法条例、税收优惠和递延纳税等政策研究;其次应关注改制前后纳税主体变化引发的税务问题,明确纳税主体性质,合理规划税务;最后建议重点关注税务筹划过程,一方面,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在考虑所涉税种的税收优惠和递延纳税政策的同时,分析税收收益对其他收益的影响,寻求利益平衡点,实现国企改制上市目标;另一方面,企业财税工作人员要合理分析现行优惠政策的有效性,把握税收优惠机遇,加强对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务的管理,随时调整税务管理方案,保证税款缴纳,实现税负最优化,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进程。

随着证券市场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全面施行,资本市场更具包容性和开放性,越来越多具备足够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企业获得上市机会。其中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内在活力,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股份制企业转变,国有企业可以更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更多参与市场竞争,为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通常涉及改制重组、资产划转、非货币资产投资、股权激励和限售股解禁等复杂交易,这些交易都与税费缴纳紧密相关,对企业的财务和运营有着重大影响。因此,税务管理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进程至关重要,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合规性和财务透明度,还对成本控制、资金规划和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有着重要影响。具体来讲:
第一,税收合规性是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顺利完成改制的重要方面。合规性意味着企业必须遵守税务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纳税义务,税收筹划必须符合税法规定,否则可能面临补税罚款、法律诉讼、信誉受损等后果,严重时可能会影响到企业改制上市进程。因此,企业应该把税收合规性放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的核心位置。
第二,税务管理对于维护企业财务透明度非常重要。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后,需要向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公众披露相关财务信息,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都至关重要。税收数据是企业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范的税务管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税收管理的重要性

作者:闫 淑 霖

税收周刊

2023年第3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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