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中支
2023年 第1期
警 示 教 育
案情介绍
近期,某中支存在一例将客户保单挂在其它业务人员处导致的投诉纠纷,投诉人向监管举证投诉:
1.销售人员存在返佣行为,举证资料为销售人员 向投诉人微信转款记录;
2.称保单实际销售人员与保单上的销售人员不一 致,导致监管认定我司存在挂单行为。
根据《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渠道营销员品质行为管理规范》华保营发 (2018)331 号) 第二十一条及四十二条规定, 现已对营销员、主管、区域总进行挂单及回佣扣罚。
现针对以上行为做以下风险提示:
1.严禁承诺或给以投保人除保单利益以外的利益,例如:返佣、实物等,防止投保人或第三方“代理退保”以此维权;
2.销售人员与保单合同上载明的销售人员一致性;
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挂单,需与客户说明,并共同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保持销售人员与保单合同上载明的销售人员一致性。
3.严禁以“炒停”方式销售保险;
4.严禁侵占、挪用客户保费,提高自身反诈能力、树立合理借贷意识;
5.严禁诱导、唆使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终止保险合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
6.严禁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利益,不得对预期收益承诺为固定收益,也不得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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