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李勇:做“更好”的善行者

其他分类其他2021-01-01
1073

做“更好”的善行者

(全国第3565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李勇

这一次,我们一起与爱同行

怎样才算一个“好人”?从大学起李勇就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
“当时我和朋友闲聊什么是好人,我开玩笑问朋友:‘我算不算一个好人?’本来笃定的是一个肯定答复,但朋友的回答是:‘不知道’”。
“不知道”,这一回答深深触动了李勇,在他的印象里,自己出生在和睦的家庭,父母从小教育他与人为善,自己也努力去做到这一点,可是当问到别人“自己算不算好人时”,为什么没有得到肯定的回答呢?到底什么样的人才算是一个好人呢?李勇开始不断寻找答案。
2005年,李勇在河北大学上学,学校发生了一件轰动全校的事情,即一个女孩子为陌生人捐献了造血干细胞,给了李勇很大触动。“那个时候学校宣传很多,好多人都知道这个事情,我感觉是非常光荣的,这是大爱,一个人愿意为另一个人去做牺牲,去拯救他人的生命,很了不起,我那个时候就在想,好人是善良的,但善良不是想出来的,应该是做出来的,有行动才是善良。”
路虽远,行者必至;善虽小,不可不为。“行善”慢慢成为李勇的生活准则。2008年,在北京工作的李勇看到血库缺血的宣传后,撸起袖子走上献血车,从此开始有意识地迈上一条公益之路。2011年,回到长沙继续求学时,李勇在某一次无偿献血后加入了中华骨髓库。
“我想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无论是对于家庭,对于单位,还是对于社会、国家,我希望自己是一个有正向作用的人。”李勇坚定地说道。

做“更好”的善行者

做“更好”的善行者

01

02

(全国第3565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我一直想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无论是对于家庭,对于单位,还是对于社会、国家,都希望自己是一个有正向作用的人。捐献造血干细胞就是我某种意义上的不忘初心。

——李勇

但是对于李勇来说,捐献造血干细胞只是一个开始,善行之路并没有尽头,通过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他认识了很多长沙本土的志愿者善心人士,自己也正式加入红十字会注册志愿者的行列,成为一名公益宣讲人和践行者,平日里和伙伴们敬老助残,弘扬公益,协助红十字会开展儿童“五防”安全教育、红十字青少年公益课堂,休息的时候跑跑马拉松,冬天里游游泳,李勇的生活充实又快乐。
“我现在在民生银行上班,工作的氛围就很正能量,单位很支持我们做公益的事情,我也希望自己能参与更多的公益活动,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在2017年签署遗体捐献的同意书,就是想把公益道路一直践行下去。”
李勇说自己有两个目标:第一,保持身体的健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家捐献造血干细胞无损身体健康;第二,做善良的人,让行善之路走得更远。
做更好的善行者,李勇,加油!

做“更好”的善行者

做“更好”的善行者

03

04

很快,李勇迎来了一个实现自我的机会。虽然造血干细胞配型的几率十分低,但是2013年,他接到了配型成功的电话。“我一开始是惊讶的,没想到会配上,但是冷静之后就是坦然接受,没有任何犹豫。”仿佛是冥冥中注定,李勇等到了当年为自己启蒙“善良”的机会,配合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完成高分辨检测和体检,李勇的捐献时间很快就定了下来。
“我其实一直很好奇自己帮助的是什么人,他们说是个小孩子,我特别想知道我的造血干细胞捐给他以后,他会好起来吗?”2013年7月8日,李勇在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完成了造血干细胞的采集,成为全国第3565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可是捐献之后的他却总是充满了牵挂。“我其实特别好奇,就想知道帮助的那个小孩子好了没有,当时签确认书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了一个名字,叫欧达明,我就心想:‘我帮助的是不是就是这个人呢?’”
根据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规定,捐献者和受助者要求“双盲”,李勇无法探听到帮助的那个小孩子的情况,在经过内心的一番挣扎后,李勇尝试在百度里打下了“欧达明”三个字,并在珠海文明网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湖南一研究生捐献骨髓 白血病患者小达明成功移植”。对比了新闻信息后,李勇知道这就是自己帮助的那个孩子,更让他开心的是,在其他网站,还有欧达明的后续新闻。“还有一个标题是‘白血病男孩欧达明经历十个月磨难重返校园’,里面写到他手术之后回学校上课,当时就觉得自己放心了,觉得这个事情圆满了。”七年后的今天,李勇仍然会想起欧达明,算算时间也许他已经上了大学。李勇知道“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自己要做的就是默默地为他祝福。

我一直想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无论是对于家庭,对于单位,还是对于社会、国家,都希望自己是一个有正向作用的人。捐献造血干细胞就是我某种意义上的不忘初心。

——李勇

往期作品

Copyright © 2024 陕西妙网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2-20210327 | 陕ICP备13005001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30261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