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指南
(三)
1.从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需要
多久?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是因为,列为发展对象以后,党组织还要做好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预审等工作,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2.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问题前应做好哪些工作?
(1)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由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3)召开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
(4)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5)支部委员会将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基层党委接到发展对象预审材料后,应做好哪些工作?
3.党支部应该将发展对象的哪些材料报基层党委预审?
(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3)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4)参加短期集中培训情况;
(5)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情况;
(6)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
(1)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必要时,还应查阅本人的档案材料。发现材料不齐全的,应通知党支部补报有关材料。
(2)经审阅材料发现有不清楚或疑惑的问题,应听取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意见,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和听取有关意见时,对情况的来源要力求准确、可靠,防止偏听偏信。
(3)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听取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
(4)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入党材料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思考,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并及时书面通知党支部。
5.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和审批新党员的主要依据,它记载着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入党时的主要情况和全部入党审批过程,是党员本人档案材料的重要内容,是党员的永久性档案材料。入党介绍人必须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1)必须由发展对象自己填写有关栏目。如本人填写确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代笔填写。
(2)填写时均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字迹工整清楚。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3)应向党组织交代或者说明的有些情况,没有填写栏目的,应另附纸说明。
(4)“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5)“民族”填写全称。
(6)“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7)“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髙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x x学历”。
(8)“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9)“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10)“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11)“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12)“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3)“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4)“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5)“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6.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支部委员会将支部意见和准备情况工作报告党委,党委同意后,通知发展对象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报告应出席和实际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会的具体要求。
(2)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6)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有表决权的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
(8)支部书记作总结讲话。
7.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发展对象不必回避。如两名入党介绍人都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大会应当改期。如一名入党介绍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但在会前已将发展对象的情况向党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支部大会可以如期召开。
(3)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部委员会要通知党支部全体党员,邀请一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8.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哪些人可不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以下五种人员可以不计算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年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9.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
(2)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的审查情况。
(3)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情况。
(4)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情况。
(5)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情况。
10.入党介绍人能否给自己介绍的发展对象投弃权或不赞成票?
入党介绍人对自己要介绍入党的人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因为,入党介绍人是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进行认真的了解后,认为其已具备入党条件,才同意作介绍人的。如认为发展对象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就不应同意作其入党介绍人,并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如因某种原因不愿意或认为自己不适合作其入党介绍人,可事先向党组织提出。既然作了入党介绍人,投弃权票和不赞成票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后,党支部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如超过三个月上报党委的,党支部应重新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如超过六个月上报党委的,要退回党支部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1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向上级党委上报?
12.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怎么写?
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及时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主要内容包括:
(1)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
(2)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其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学习、工作表现情况;
(3)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讨论情况;
(4)表决情况;
(5)应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方式,同意、不同意、弃权的正式党员人生各多少;
(6)支部名称、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中共河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