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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快报02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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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西北公司第二分公司市场客户部    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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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

基础设施快报

行业动态

35家!央国企成立新能源企业复盘

(2024年1-4月)

4月29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一季度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24年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6367万千瓦,同比增长34%,占新增装机的92%。截至2024年3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5.85亿千瓦,同比增长26%,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2.9%,其中,风电和光伏发电之和突破11亿千瓦。
在我国的电力系统中,五大六小能源央企一直长期占据着电力开发和投资的主导地位。随着双碳战略下新能源板块的超高速发展,能源央企、地方政府纷纷加大力度入局。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统计,2024年至今,大唐、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华电、华能、华润、三峡、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中石化、中国宝武11家央企及建投能源、江苏新能源、京能电力、天津中绿电等地方企业共成立35家新能源企业,业务涉及光伏、风电、储能、碳减排等方面。
湖南省能源集团成立,建投能源成立1家,江苏新能源成立2家,京能电力成立1家,天津中绿电成立1家,天津中绿电、青海德坤电力集团、国网(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成立1家。
大唐成立4家,华能成立4家,三峡成立4家,国家能源集团成立3家,华电成立3家,国家电投成立2家,华润成立2家,中国电建成立2家,中国能建成立1家,中石化成立1家,国家能源集团和大唐合资成立1家,中国宝武成立1家。

◆ 央企方面

◆ 数字金融顺潮而上

◆ 数字金融顺潮而上

◆ 国企方面

陕西省基建市场研判与经营策略研究报告

1.1. 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思路
《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提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引领西部发展的增长极、国家(西部)科教与创新中心、国家综合能源基地、中华文明和中国革命精神标识地总体定位。陕西省将构建“一群两屏三轴四区五带”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群”即关中平原城市群。“两屏”即秦巴山区生态屏障、黄土高原生态屏障。“三轴”即包茂高速发展轴、陕北长城沿线发展轴、陕南十天高速发展轴。“四区”即陕北长城沿线旱作区、渭北台塬旱作区、关中灌区、陕南低山平坝区。“五带”即陕北能源化工产业带、黄土高原果畜产业带、关中现代农业产业带、陇海铁路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陕南绿色循环产业带。
1.2. 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内容
陕西省在保护生态环境、优化耕地布局、构建城镇发展体系、推进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构筑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以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划重点。这些规划内容不仅关乎陕西省的可持续发展,也为基建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商机。
1.2.1. 保护流域水生态环境
陕西省注重流域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针对黄河干流(陕西段)、无定河、延河、渭河、汉

◆ 1.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图:陕西省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

本文来自慧朴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丹江、嘉陵江等重点流域,规划提出了加强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和河流廊道保护的措施。同时,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也被列为重要任务,包括推进生态修复工程、综合整治污染源和加强名录管理等。这些举措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处理技术等领域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1.2.2. 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在耕地保护方面,陕西省致力于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和建设高标准农田。通过稳定优质耕地集中区域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将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新建的高标准农田以及土地综合整治新增的耕地优先纳入保护范围。这将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等领域的企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1.2.3. 构建“一圈四极六城多镇”的城镇发展格局
陕西省将构建“一圈四极六城多镇”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以西安都市圈为核心,辐射带动宝鸡、渭南、汉中和榆林等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同时加强铜川、延安、安康、商洛、杨凌示范区和韩城等市域中心城市的建设。这一格局的构建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房地产等领域的快速发展,为相关企业提供巨大的市场潜力。
1.2.4. 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陕西省将积极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通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治理,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和湿地生态功能修复等工程。同时,实施农用地提质改造、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自然灾毁土地复垦等国土综合整治项目。这些举措将为生态修复、环保工程等领域的企业提供新的市场机会。
1.2.5. 构筑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陕西省致力于构筑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在高速公路方面,规划加密网络并提升改造国省道公路;在铁路方面,建设高铁网、城际网和完善普铁网;在航空领域,扩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并建设其他支线机场。同时,推动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高效联通。这将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智能交通技术等领域的企业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1.2.6. 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陕西省重视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布局。通过建设引调水和水源工程,如关中地区的引汉济渭、东庄水库等项目,陕北地区的榆林东线引黄、白龙江引水等工程,以及陕南地区的引嘉入汉、焦岩水库等项目,构筑起“五纵十横”的现代水网体系。这将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优化配置,为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等领域的企业提供新的市场机遇。

图:陕西省“一圈四极六城多镇”城镇发展格局

1.3. 基建规划与投资计划
陕西省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
● 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以优化提升、协同融合为导向,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完善“米”字型高铁网,优化提升公路网,加快推进西安至重庆、西安至包头、西安至十堰高铁和岚皋至陕渝界等高速公路建设。健全机场体系,加快西安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提升支线机场功能,有序建设通用机场。加快大西安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多制式、多层次、一体化城市轨道交通网。实施重点水源、水生态修复、灌区改造、防洪减灾等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优化村庄功能布局,提高镇村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水、电、路、气、讯等建设,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强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开展“十县百镇千村”乡村振兴试点。加强历史

行业动态

系。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深入推进城市运行精细化管理,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贯彻国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以减排、减煤、减卡为重点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提升重点行业减排绩效,新增B级及以上企业100家左右,削减关中地区电煤消费160万吨,力争煤炭主产区铁路运输比例达到90%,国考10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6.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99.1天。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陕北、关中地区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和整治,深化延河、石川河、泾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入排查整治耕地周边重金属污染,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1.3.2. 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2024年,陕西省级重点“四个一批”在库项目1282个,总投资3.96万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915个,总投资2.46万亿元;基础设施项目247个,总投资1.38万亿元;社会民生项目159个,总投资2829亿元。2024年计划安排省级重点建设项目663个,总投资2.02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304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474个,总投资1.2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06亿元;工业项目357个,总投资1.01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78亿元;高新技术产业项目205个,总投资45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49亿元;社会资本投资项目422个,总投资1.38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946亿元。
西安市参加2024年一季度重点项目开工活动的项目109个,总投资1067.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83.84亿元,涉及创新驱动、先进制造业、保回迁安置等9大领域。其中,产业项目39个,年度计划投资119.25亿元。除40个保回迁安置项目外,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16个。这批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年产值600亿元以上,带动就业近2万人。
2024年,宝鸡市计划安排省市重点建设项目355个,总投资181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01亿元,预计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宝鸡市将以更大力度抓好项目建设,围绕现代能源、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水利、农业等领域,努力推动项目建设量质齐升。
咸阳市注重产业支撑,2024年实施重大产业和科技创新类项目259个,年度计划投资631.5亿元;注重基础建设,实施城建和基础设施项目121个,年度计划投资248.7亿元;注重民生改善,建设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项目75个,年度计划投资148.5亿元。

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推动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打造山清水秀、宜业宜游的美丽宜居乡村。加大职业农民培养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按照“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突出水土保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完善水沙调控机制,建设以淤地坝为重点的拦沙工程,持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生态治理工程,开展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等行动,加强河道和滩区综合治理,推进黄河西岸生态修复和渭河谷地园林景观绿廊建设。加快引汉济渭、东庄水利枢纽、古贤水库、龙安水库等干支流控制性骨干工程和黄河小北干流护岸控导工程建设。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市节水降损等。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等四大结构,突出PM2.5、O3等重点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健全河湖长制,全面推进渭河、汉丹江、延河、无定河、北洛河等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做好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持续开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和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地保护。加强土壤安全整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开展无序堆存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物排查整治,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白色污染治理。
陕西省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 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树牢大抓项目、大抓招商的鲜明导向,健全项目考核激励和督导问效机制,狠抓前期谋划和产能释放,做好省级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方向促进煤化工产业发展,推动陕煤15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国能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两个千亿级项目开工。聚焦产业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抓投资,加快闪存芯片、比亚迪扩产和隆基100GW硅片等项目建设,实施好240个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新增产能项目释放产值1000亿元,制造业投资增长6.5%。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延榆等5条高铁、眉太等13条高速、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东庄水利枢纽、王瑶水库扩容等在建项目进度。做好延长1000万吨炼化、榆林煤制清洁燃料、西安地铁

图:陕西省“一圈四极六城多镇”城镇发展格局

四期、宝鸡机场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谋划一批专项债和超长期国债项目,力争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盘子。用好“投资中国”品牌,策划组织重大境内外招商活动,提高招商引资精准度、有效性,抓好招商项目入库管理、落地建设,实际使用内资增长10%。运用PPP新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全年社会(企业)资本投资增长5%。
● 促进乡村宜居宜业。以“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创建500个以上产业强、农民富、环境美、农村稳的省级示范村。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深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高质量完成22.9万座户厕改造任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自然村达到93.7%。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向村庄、集市等末梢延伸。
● 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推动转移支付、要素配置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完善西安都市圈交通体

2024年,铜川市安排省市重点项目150个,总投资96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89.8亿元。能源资源、先进制造、特色新兴产业项目分别为11个、49个和28个,铝及铝合金、汽车装备配套、新材料产业链项目分别为10个、7个和9个。
2024年,渭南市计划安排省级和市级重点建设项目418个,总投资19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10亿元,预计拉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产业类重大项目数量较上年增加30%;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占比较上年增长3个百分点。
2024年,延安市计划初步安排市级重点项目341个,总投资28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77亿元;社会资本投资项目235个,年度计划投资686亿元。延安市坚持用好用活“一会一库”等举措,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新时代延安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一六四”工作布局。
2024年,榆林市级重点项目总投资和年度计划投资较2023年分别增加3245亿元、78亿元;计划实施的362个重点项目中,1000亿元以上项目1个、100亿元至1000亿元项目7个、50亿元至100亿元项目27个、10亿元至50亿元项目68个,上述103个10亿元以上项目年度投资占比达73.4%。
2024年,汉中市计划安排省市重点建设项目505个,总投资438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00亿元。其中,汉中75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将使汉中电网供电能力从280万千瓦提升至600万千瓦,可全面提升陕南地区供电可靠性及供电质量。
2024年,安康市计划安排省市重点项目385个,总投资161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20亿元,预计拉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安康将按照“新建项目开工率一、二季度分别达到60%和100%”“投资完成率超时序进度”目标要求,推动实物量、投资量、入统量“三量齐升”,全面提高项目转化率、达产率。
2024年,商洛市初步谋划重点项目325个,总投资116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92亿元。商洛电厂二期、洛卢高速公路等项目加快实施;山阳和柞水抽水蓄能电站全面建设;建设锌基合金生产线及配套技术升级改造等一批延链补链项目。
2024年,杨凌示范区全年谋划重点项目141个、总投资275亿元,储备项目120个、总投资251亿元;一季度集中开工重点项目12个,总投资20.5亿元,包括现代设施农业植物工厂、秦创原农业创新驱动平台核心区建设等项目。作为2024年度全区投资最大的项目,现代设施农业植物工厂项目总投资4.4亿元,年度投资3亿元。

行业动态

2.1. 精准定位目标市场,深度了解市场需求
紧密跟踪陕西省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进度,特别是“三环六纵九放射十二横”的高速公路网、铁路网及航空枢纽等关键项目。针对陕西省的生态屏障建设,深入研究与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未来基建市场的热点项目,了解项目需求和资金情况,为企业提供精准的市场定位。
2.2. 强化区域布局与合作伙伴选择
根据陕西省的“一圈四极六城多镇”的城镇发展格局,优先在核心区域和增长极区域布局,如在西安都市圈及宝鸡、渭南、汉中和榆林等区域中心城市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建立本地化的营销和服务团队,形成区域辐射能力。针对“多镇”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县城和重点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供水、供电、道路等。与当地政府、规划部门、行业协会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和项目信息,同时利用这些平台宣传企业的实力和优势。
2.3. 提升专业能力,创新营销模式和渠道
针对陕西省的复杂地形地貌和特殊气候条件,加强在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设备投入,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严格遵守陕西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合规经营意识,防范法律风险。同时,与当地政府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并调整经营策略。与本地区金融机构合作,探索PPP等新型融资模式,降低项目的资金成本和风险。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口碑。
参考资料:
《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024年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

◆ 2.建筑企业市场经营策略

行业动态

8.32GW!2024年4月39个风电项目获核准

2024年全国各省市发改委4月份核准批复的风电项目,共计核准39个项目,规模总计8319.3MW(约8.32GW)。
其中,陆上风电项目31个,规模总计7638.2MW;海上风电项目1个,规模总计500MW;分散式风电项目7个,规模总计181.1MW。

2024年4月风电项目获核准的省份分别是宁夏、重庆、广西、广东、黑龙江、吉林、江西、陕西、河北等9个省份。
从项目投资企业来看,国家能源集团、南方电网、华润、华能、大唐、中广核、中核汇能、三峡、国家电投、龙源电力、榆能集团、京能清洁能源、北投能源集团、申能股份等企业均进行了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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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火电项目有新进展、规模超81GW!2024年4月火电项目情况表

2024年4月,全国火电项目发展情况呈现出一定的积极态势。全国各地火电项目有60个项目有新进展,其中有17个项目处于开工前准备阶段,38个项目在施工进程中,两个项目满足投运条件。
在各类火电项目中,央企参与的与地方能源公司参与的数量势均力敌,差距不大。从项目数量上看,安徽项目数量最多,内蒙、上海、贵州仅有单一项目有进展。
这些进展不仅展现了火电行业的活跃态势,也反映出我国对于能源供应的持续优化和升级。

◆ 中西部地区省份火电项目分析

河南、河北两省的项目基本都在施工阶段,没有项目在前期筹备,也没有项目投产,甘肃、内蒙、新疆、宁夏西部四省累计项目达到10个,西部省份作为能源大基地,在不断发展新能源发电的同时也需要火电项目作为配套的调峰之用。

◆ 4月火电项目统计表

行业动态

光伏
现货价格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风电
产业链各环节价格

一、整机环节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风力发电机组的功率和效率持续提高。整机制造商在研发和生产方面持续投入,以提升产品性能和降低成本,然而,随着新增装机容量的增长,整机市场的竞争压力也在逐渐加大。从 2020 年至今,国内风电整机招标价格就进入下行通道,直接挤压风电整机市场的利润。陆上风机招标价格从3000 元/千瓦以上降至 1500 元/千瓦左右,而海上风机招标价格从 8000 元/千瓦骤降至 3500 元/千瓦左右。
二、塔筒/管桩/海缆环节
随着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加速推进,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等海风大省已规划/核准项目的开工建设,塔架管桩环节有望直接受益;其次,随着海风建设提速和海外市场拓展等需求提振,海缆环节、产业链零部件企业也将直接收益。

中国建筑2024年一季度
基础设施业务营销情况

一季度基础设施业务中,水务及生态治理、轨道交通等传统业务板块增长明显,新签合同额分别达到324.4亿元、66.2亿元,同比增长 66.4%、51.8%,中标中国建筑在深承接的第4条整线地铁-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5号线一期工程 25101标(中建南方牵头与中建一局、二局、四局、五局、七局、八局、交通、安装组成联合体,73.9亿元)(青岛)上合示范区临海片区生态治理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项目特许经营项目(中建八局,70.0亿元)、承接(信阳)平桥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 EPC(中建二局,45.0亿元)。
积极开展能源电力、铁路、水利等新型业务的专业营销,新签合同额分别为 750.4元、137.2亿元、70.1亿元,主动承担首批增发国债重点支持的建设任务,中标吉林某水网一期项目(中建基础以股份名义承接,21.2亿元),承接内蒙古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等区域内20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中建八局,66.0亿元)、(广州)阳江海上风电集约化运维中心陆上运维基地工程(EPC)项目(中建四局,13.2亿元)。

中国建筑一季度基础设施项目中标榜(20亿以上)

据统计,中国建筑 2024年1-3月基础设施新签合同额3005 亿元同比增长 23.2%,占比 25.3%;营业收入 1277 亿元,同比增长6.4%,占比 23.2%。

中国建筑2023年年报——基建业务篇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顶层设计、高层互动、分层对接”的策略,抢抓基建细分领域发展机遇,着力塑强基建支柱优势。
从整体看
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工程;能源工程、水务及环保、水利水运等领域取得新突破,新签合同额合计占比提升至37.3%。
从细分领域看
在市政工程领域,新签合同额2,829亿元,同比增长17.0%;其中市政道路业务新签合同额1,874亿元,同比增长0.1%,承接重庆国际物流城“一带一路”核心区产城融合提质升级建设项目等。
在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新签合同额2,598亿元,同比下降21.7%;其中铁路业务新签合同额398亿元,同比增长19.7%。承接雄忻高铁、成德S11线等铁路项目,承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综合交通中心等机场项目,中标北京、深圳、济南等多个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在能源工程领域,新签合同额2,697亿元,同比增长151.4%,在新疆、内蒙古、甘肃、广西等地承接了一批以光伏发电、风电、核电为代表的能源工程项目。
在水务及环保领域,新签合同额1,157亿元,同比增长2.1%,承接长江大保护首个管 网攻坚战项目――宜昌市城区污水管网补短板项目等。
在水利水运领域,新签合同额501亿元,同比增长229.6%,签约湖南浏阳风洞口抽水蓄能电站、平陆运河航道工程等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基建领域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基建项目履约,持续提升基建领域竞争力。公司自主研发的“全装配式桥梁绿色高效建造成套技术及示范应用”“大跨空间索面悬索桥精益建造关键技术及应用”等成果总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承建的湖北罗汉山隧道、全国在建最大引水工程――云南滇中引水竣工交付,济南至郑州高速铁路、昌景黄高速铁路、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线、上海S3公路正式开通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基建业务发力重点领域,规模和效益实现较快增长。全年新签合约额11,685亿元,同比增长15.1%;实现营业收入5,566亿元,同比增长12.8%;实现毛利547亿元,同比增长6.0%。

企业动态

西安住建局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加快推进行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20〕1118号)的要求,现就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 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加快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动实现工程咨询行业组织结构调整与资源优化组合,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增强建筑领域服务类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整体效益,构建具有我市特色的工程领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在全市范围孵化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培育一批能满足项目安全、质量、成本、进度、品质等目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服务企业;2026年,基本建立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的能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和人才队伍;2028年,力争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力争实现我市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组织结构调整与资源优化组合。

(一)创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合模式
1.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当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企业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不同能力的咨询企业联合实施;由多家咨询企业联合实施的,应当明确牵头单位及各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牵头及成员单位应具有适应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人员和管理模式。
2.鼓励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模式。各级住建部门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逐步完善建筑师负责制服务体系,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咨询服务,培养一批复合型专业人才。设计企业应利用先导优势,依托所在设计企业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在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以管理为主导,以设计为核心,加强统筹服务能力和水平,在项目规划策划、方案设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鼓励推行“1+N+X”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其中“1”指项目管理;“N”指全过程咨询企业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可自行实施的专项咨询;“X”指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自有资质或能力范围外,需经委托单位同

◆ 二、工作任务

意依法依规委托的专项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负责统筹协调管理。项目管理企业应利用自身管理优势,积极拓展覆盖可行性研究、项目策划、后期运营等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以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重点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
(二)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规范要求
1.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能力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可以根据建设单位授权,提供各项咨询服务,代办各项建设手续。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组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委托时,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当自行完成项目管理和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按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并对委托的业务负总责。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及委托的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不得有利害关系。
3.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在该企业注册;委托单位可根据需要,约定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担任多项委托合同的项目负责人,须征得委托单位书面同意。采用联合体方式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4.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应制定完整、规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流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权限。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咨询管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在合同中明确人员安排。承担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中勘察、设计、造价、监理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从业人员的规定。
(三)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支撑体系
1.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探索适应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管理制度体系,依据不同类型企业牵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特点,探索在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阶段和联合竣工验收等阶段进一步整合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建筑师负责制项目,可探索开展施工图免审查或采取内审责任制,持续深化施工图审查效率,加快企业拿地开工建设速度。
2.鼓励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编制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社会组织编制团体标准,促进研究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建设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根据国家技术服务标准和《陕西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细化使用招标文件范本、合同范本。大力开发和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源,努力提高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水平,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提供保障。
3.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咨询服务的范围、内容和期限等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项目管理酬金叠加各专业咨询服务酬金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为所服务的工程建设或运行增值来体现其自身市场价值,禁止恶意低价竞争行为。鼓励投资方和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省投资额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予以奖励。
(四)加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人才建设
1. 鼓励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积极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有条件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可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积极延伸咨询服务业务,建立和完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2.重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构建适应全过程咨询模式的人才培养体系,做好梯队建设。通过校企合作、行业研究、国际交流等方式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鼓励并支持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与国内外著名工程顾问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通过合作交流拓宽视野、提高业务水平,提升企业工程咨询服务竞争力。
(五)鼓励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建设
1.各级住建部门要依法依规,按照有利于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开展的原则,指导辖区企业创新全过程工程咨询委托方式。坚持样板引路,在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军民融合项目和“一带一路”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中优先引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政府政策

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本着信用良好、综合能力和效率优先的原则,依法选择优秀企业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
2.面向全市征集一批有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的企业,联合行业协会成立“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联盟”,依托住建智库开展全过程咨询政策研究、行业分析、服务标准制定等工作,促进全过程咨询行业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实力的全过程咨询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咨询。打造一批综合性强、技术复杂、投资规模较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示范项目,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全面融合,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建部门要做好政策指导服务,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对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项目建设主体给予相应的便捷政策,优化政府服务,营造良好政务生态和市场环境。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加强市场培育和宣传,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监管模式,实施综合监管、联动监管。
(二)优化营商环境。将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纳入西安市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中,开展对相关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并及时公开,通过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规范企业行为、引导合理竞争、营造健康发展氛围。研究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中期、后期评估评价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鼓励企业创新和自由发展。
(三)开展宣传培训。加大全过程工程咨询宣传力度,引导建设单位主动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积极组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人才培训,开展企业间经验交流,通过优秀企业宣讲、示范项目实践和专业理论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逐步培育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骨干企业和人才队伍,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供给质量和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影响力。
(四)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过程中,协会要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协助政府开展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研究,引导企业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加强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5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相对于2005年10月13日发布的《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10 号)
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新增进入;
容量交易也新增于电力市场交易类型中;
具备条件的辅助服务采用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提供者。
此次文件还细化风险防控相关要求: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按照“谁运营、谁防范,谁运营、谁监控”的原则,履行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责任,对市场依规开展监测。
文件要求:经营主体之间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以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经营主体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集中报价。

新增储能和容量交易!《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7月1日实施!

官方解读:
问:《规则》印发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5年10月13日发布了《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0号,以下简称第10号令),有效规范了电力市场建设,维护了电力市场秩序,保障了交易主体合法权益。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快速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对修订第10号令提出了迫切要求。我们基于当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了此次修订工作。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电力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则》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制度规则遵循,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探索实践。
二是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做出顶层设计。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从2016年不到17%上升到61.4%。但各地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规则不统一、地方保护、省间壁垒等问题。《规则》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门规章,是正在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将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修订的一系列电力市场基本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提供依据。
三是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实际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新时代电力发展指明了科学方向。非化石能源发电逐步转变为装机和电量主体,化石能源发电向电力支撑主体转变,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集商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迅速发展。《规则》充分考虑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新形势,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了定义,对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容量交易等进行了明确,着力构建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传统电源提供可靠电力支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架构。

问:《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答:《规则》全文共分为11章、45条,主要作了以下调整完善:
一是修改规章名称。将规章名称由《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改为《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与《电力监管条例》相关表述保持一致。
二是调整有关市场范围、运营机构、交易主体表述。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明确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的改革“路线图”,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新兴机构和主体迅速发展,市场注册管理制度大范围推广,第10号令中相关内容需进行调整。
三是完善市场成员、市场交易类型相关表述。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明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要求,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建立市场注册制度,负责注册管理、注册审核公布及报送政府部门备案等工作;交易主体进入或退出电力市场需办理注册或注销手续,严格执行市场规则。基于当前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普遍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全覆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现状,完善电力市场交易类型构成表述。
四是完善电能量、辅助服务交易等定义和交易方式。根据交易周期将电能量交易分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包括调频、备用和调峰等有偿电力辅助服务。电能量交易可通过双边交易和集中交易方式开展,具备条件的辅助服务采用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提供者。
五是细化风险防控相关要求。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市场运作和系统安全需要,制定电力市场暂停、中止、恢复等干预规则,规定电力市场干预措施实施条件和相关处理方法。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按照“谁运营、谁防范,谁运营、谁监控”的原则,履行市场监控和风险防控责任,对市场依规开展监测。
问:下一步如何推动各地有效落实《规则》?
答:《规则》正式印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密切关注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作用,督促市场运营机构规范组织交易、各类经营主体规范参与市场,定期对各类主体参与市场行为和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政府政策

加快建设风光大基地,促进新能源消纳!国务院发文布局节能降碳!

1. 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
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统筹推进氢能发展。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动智能建造,加快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动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
2. 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大力发展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一般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区需求响应能力应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以上。
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规模,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进度滞后地区要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3. 交通运输节能降碳
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国内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鼓励交通枢纽场站及路网沿线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
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开展沿海内河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4. 合理控制煤炭消费
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持续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散煤治理。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建和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合理控制半焦(兰炭)产业规模。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
5. 优化油气消费结构
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加快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除石化企业现有自备机组外,不得采用高硫石油焦作为燃料。
6. 完善价格政策
落实煤电容量电价,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研究完善储能价格机制。严禁对高耗能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

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分领域分行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更好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国务院于5月29日印发了《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的节能降碳目标是:
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行动重点内容:

政府政策

夯基提质       守正创新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第二分公司
电话:029-85702817
地址: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395号亚美伟博广场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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