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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渝月刊》2022年07月(总第24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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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月

2022

强化  规则意识
倡导  诚信价值
坚守  廉洁文化

主办 | 重庆分公司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

合规      月刊

合/规/护/航      赋/能/前/行

[ 第07月 总第24期 ]

目录
CONTENTS

合规,是立行之本;
风控,创造更大价值!

Compliance is the foundation of  the business;

Risk control,create greater value.

01

监管之声

  • 重磅新规,事关全体营销员!
  • 拟分4个等级!建立销售资质标准
  • 银保监会对人身险产品提出新要求!
  • 涪陵银保监实行监管工作积分管理

02

合规之道

  • 分公司持续开展四级机构合规检查
  • 云阳支公司积极拜访监管
  • 主城中支作为金融代表参加党建活动
  • 巴南中支开展四级机构督导检查工作
  • 合川中支深入传达分公司文件精神
  • 涪陵中支推动“7·8保险日”宣传活动

03

纪检之窗

  • 银保监会加强整治监管干部以权谋私问题
  • 重庆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自律公约

监管之声

监管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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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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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品和销售人员均要分级管理

重磅新规,事关全体营销员!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7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6章49条,对保险销售前、中、后的行为规则以及违反规定的行为相应的行政责任作出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除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销售人员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保险销售行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为其所属的保险销售人员办理执业登记。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产品和保险销售人员均要进行分级管理。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产品的结构复杂程度、保费负担水平以及保单利益的风险高低等标准,对本机构的保险产品进行分级。
同时,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在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平台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的基础上,应当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根据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知

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

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一直是被消费者“吐槽”最多的保险业顽疾之一。
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建立保险销售宣传管理制度。要求保险销售宣传:
  • 不得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不得隐瞒限制条件,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夸大表述,不得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不当宣传手段;
  • 不得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手段恶意诋毁竞争对手,不得通过不当评比、不当排序等方式进行宣传;
  • 不得利用监管机构对保险产品的审核或者备案程序,使用监管机构为该保险产品提供保证等引人误解的不当表述。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禁止炒作停售及价格变动。保险公司计划停售某一保险产品或调整某一保险产品价格的,应当自做出停售或调整价格的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和营业场所向社会发出公告,但保险公司在经审批或者备案费率的费率浮动区间内调整价格的除外。
某寿险公司总精算师表示,银保监会多次强调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炒停”产品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此次更是明确了停售或价格调整的公告时间,进一步规范了销售宣传行为。

识、销售能力、诚信水平、品行状况等标准,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明确所属各等级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销售的保险产品。

监管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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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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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长期险销售人员变更,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在保险销售人员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成后的30日内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保单状况以及获得后续服务的途径,并明确告知原保险销售人员的离职信息,不因保险销售人员离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利益。
责任追究方面,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违反《征求意见稿》以及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关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中介销售管理的其他相关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银保监会表示,后续,以《征求意见稿》为基础,还将陆续出台分领域实施细则,全方位、系统化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免责说明既要醒目也要易懂

在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主要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告知义务、说明义务、询问义务、禁止强制搭售、禁止代签名等。
根据《征求意见稿》,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使用强制搭售、信息系统或者网页默认勾选等方式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免责说明方面,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以及受其委托和与其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应当对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并对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的、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时,发现投保人具有下列3类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
  • 投保人的保险需求与所销售的保险产品明显不符的;
  • 投保人持续承担保险费的能力明显不足的;
  • 投保人已购买以补偿损失为目的的同类型保险,继续投保属于重复保险或超额保险的。

保险销售后行为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主要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公司在保单送达、回访、信息通知、档案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要求。

监管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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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分4个等级!建立销售资质标准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构建科学规范的销售人员人才培养、能力评价和销售授权管理体制机制,促进销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

《规划》明确建立统一规范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根据销售人员职业活动内容,区分产寿险专业方向,对其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提出综合性水平规范,形成全行业统一公认、共同执行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标准。
原则上将销售能力资质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第一、二、三等级仅为保险产品销售能力资质,第四等级为保险产品及相关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能力资质。
同时《规划》明确,以综合考察评价销售人员从业年限、学历状况、诚信记录、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情况为基础,对入职上岗后的销售人员进行销售能力资质分级。
在考核评价机制方面:
  • 研究订立各级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核评价规范;
  • 编制相应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基础题库及评价机构操作规范等
  • 指导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依据规范和标准有序开展销售人员职业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

对销售人员实施考核评价

不同等级可销售产品不同

在销售授权规则方面,根据《规划》,将建立与销售能力资质对应的分级销售授权规则。
遵循高能力销售人员多授权、低能力销售人员少授权的基本原则,按照保险产品复杂程度制定销售授权管理规则。
引导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按照行业销售授权管理规则建立企业内部产品销售授权管理体系,综合考察销售人员诚信、销售能力资质、业务品质等情况进行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
基本规则是:
  • 第一等级资质者仅能授权销售低复杂程度的保险产品
  • 第二等级资质者可以授权销售中等及以下复杂程度的保险产品
  • 第三等级资质者可以授权销售全部保险产品
  • 第四等级资质者可以授权销售全部保险产品外,还可以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但必须符合相关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资质要求

目标建设方面,《规划》指出,拟建立全行业统一的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和职业培训标准、考核评价规范以及保险销售授权规则,保险业协会将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以行业自律的形式在全行业(含非会员单位)施行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并逐步推动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纳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

在等级认定方面,《规划》明确,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许可和支持,组织建设“保险代理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推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社会效益首位、不以人才评价为营利目的的基本原则为行业提供服务。

监管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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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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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对人身险产品提出新要求!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8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六章32条,包括总则、信息披露主体和披露方式、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时间、信息披露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外部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禁止诱导转保行为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为产品信息披露主体,信息披露对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明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作为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的行业公共平台,为社会公众及保险消费者提供权威的信息查询渠道。
此外,还明确了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信息披露内容。《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产品审批或备案材料报送内容,披露下列保险产品信息:
  • 保险产品目录
  • 保险产品条款
  • 保险产品费率表
  •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现金价值表
  •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书
  • 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披露的产品材料信息
    《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对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提供符合该人群特点的披露方式,积极提供便捷投保通道等客户服务,确保消费者充分知悉其所购买保险产品的内容和主要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对转保行为进行了规定:对购买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且有转保需求的客户,经双方协商一致,保险公司同意进行转保的,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披露相关转保信息,充分提示客户了解转保的潜在风险,禁止诱导转保等不利于客户利益的行为发生。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决定停止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自作出停售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披露停售产品名称、停止销售的时间、停止销售的原因,以及后续服务措施等相关信息。

违反规定怎么罚?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应当完善内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机制,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保险公司不得授权或委托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自行修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数据和信息的安全管理,防范假冒网站、假冒APP等的违法活动,并检查网页上对外链接的可靠性。
另外,保险公司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违规泄露客户信息。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管理,建立客户信息保护机制。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保险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违规行为的监管举措:
  • 保险机构未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设计、修改、使用产品信息披露材料的,由银保监会责令限期改正
  • 逾期不改正的,对保险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并适时发布实施。

监管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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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银保监实行监管工作积分管理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涪陵银保监分局近日向辖内银行业机构下发了《涪陵银保监分局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统计工作积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银行机构实施统计积分管理,每半年积分为60分以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被立案调查。

根据《管理办法》,统计积分管理主要包括统计管理、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监管统计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1104非现场监管报表、月季度常规分析等均纳入统计积分管理。
积分管理采用“单项考核、累计积分、半年汇总”的方式计分。上半年统计1月至6月的相关情况,下半年统计7月至12月的相关情况。满分100分,其中统计管理、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分值分别为10分、50分和40分。

实施统计积分管理

明确扣分标准

每半年积分60分以下的将立案调查

在积分实施运用方面,《管理办法》明确:
  • 涪陵银保监分局每半年在监管统计工作通报时一并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分情况,对积分为100分的机构进行通报表扬。
  • 对于每半年积分在70-79分区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采取约谈、现场走访督导等监管措施。
  • 对于每半年积分在60-69分区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采取约谈、走访督导、通报上级行等监管措施,必要时可要求该行统计人员跟班学习。
  • 对于每半年积分为60分(不含)以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实施行政处罚。
  • 对严重迟报、错报、漏报以及虚报瞒报等造成重大或不良影响的个案,在实行积分管理的同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管理办法》对扣分情形及扣分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统计管理单项分值10分,由监管部门根据走访、核查、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管掌握的以下情况等,进行综合定性判定后予以积分。
统计报表单项分值50分,在此分值以内,对相应情形实行扣分,项内扣完为止。具体评判依据包括:一般数据差错一张报表出现一次扣1分,重大数据差错一张报表一次扣2分,虚报瞒报数据一张报表一次扣10分。
统计分析单项分值40分,在此分值内对相应情形实行扣分,包括:漏报、迟报、错报;分析报告不能反映监管要求。出现上述情况,每次扣2分,项内扣完为止。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持续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统计管理,规范监管统计行为,提升监管统计质效。
2022年5月,银保监会研究起草了《银行保险监管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按照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完善监管统计数据填报审核工作机制和流程。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应将监管统计数据纳入数据治理,建立满足监管统计工作需要的组织架构、工作机制和流程,明确职权和责任,实施问责和激励,评估监管统计管理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推动监管统计工作有效开展和数据质量持续提升,并加强对分支机构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监管统计质效提升

合规之道

合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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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持续开展四级机构合规检查

□ 供稿:陈瑜

合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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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强对一线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督促辖内四级及以下机构落实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规范基础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为,分公司合规部成立检查组,牵头开展四级及其以下机构合规内控检查。

检查安排:根据两年全覆盖的检查标准,2022年拟检查23家四级机构(含下辖乡镇营销服务部),目前已开展完成渝中、沙坪坝、渝北、九龙坡、南岸、江北、两江、石柱、丰都、奉节10家支公司的检查工作。
 重点领域:机构职场风险防控机制执行情况;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机制执行情况;机构固定资产、单证、证照管理;违规资金收付情况;营运作业规范;机构业务推动行为规范;反洗钱义务履行情况等。

牵头落实整改,完成整改反馈。各中支公司应在收到检查报告后立即牵头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并于发文之日起1个月之内完成问题整改,同步进行线上系统录入及线下报告。
 鼓励主动揭示、自查自纠、履职尽责,实现考核正向牵引。各分支机构应围绕自媒体宣传行为、产说会档案、业务方案内容、职场清理情况、反洗钱管理、费用预算动支情况等领域积极开展自查自检工作。

截至目前,已发布主城中支本部、渝中支公司等5家机构的检查情况通报,检查发现重点问题包括:
  • 业务推动行为不规范。微信朋友圈转发非公司官方渠道业务信息、自编不合规业务信息。

  • 宣传培训资料不合规。自制培训课件、产品宣传资料等。
  •  产说会档案管理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完整留存客户联谊会相关档案材料。
  • 行销品管理不严格。行销品台账登记不准确、不完整。
  • 信息泄露风险隐患。员工电脑安装有“360安全卫士”等公司禁止安装的电脑软件。

检查安排

问题通报

整改要求

合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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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支公司积极拜访监管

□ 供稿:何江

合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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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云阳支公司负责人田斌带队拜访了当地监管组,向监管组领导汇报了支公司人员分工、从业人员发展情况、合规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半年机构整体经营情况。同时,云阳支公司向监管组报送了2022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的材料。
监管组对我司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汇报的态度给予肯定,同时对我司下阶段工作提出建议:
  • 支公司应高度重视合规经营,以业务合规促经营稳健,实现企业发展长期共好;
  • 支公司应注重从业人员从业工作规范,为社会为行业培育更专业化、更规范化的销售代理人员;
  • 支公司应及时按要求报送各类工作动态报表,确保应报尽报、不瞒报不漏报;
  • 支公司报表应做到“三个一致”,保险公司上报各监管层级的口径一致、上报事件与实际发生的情况一致、保险公司内部各层级上报的数据一致。
云阳支公司负责人田斌认真听取了监管组的建议和要求,并代表支公司作出表态:合规经营是底线,机构在开展业务的同时,一定抓好合规的建设和新人的培育,力争更专业的团队建设服务客户,给更多客户带来保障。

主城中支作为金融代表参加党建活动

□ 供稿:王桂华

7月1日,在建党101周年的日子,主城中支党支部作为两江辖内保险行业金融机构代表参加由重庆港城工业园区党工委、两江银保监分局党支部、重庆海尔工业园党总支联合开展的党建活动。
活动开始由重庆港城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李剑同志主持,带领全体起立唱国歌,重温了铿锵恢宏的入党誓词。为了让“新市民”真正成为“新市民”,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两江银保监分局介绍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相关政策,具体包含着力便民惠民服务、助力民生资金监管、维护新市民合法权益、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我司作为保险业代表机构,也为新市民带来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相关介绍,从中国保险业的沿革与现状到专属服务,重点介绍与新市民息息相关的太保易生福、学平险、家财险等,切实做好新市民的金融服务。

两江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刘军同志做总结讲话,通过此次党建共建活动,大家在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发展互促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立新市民服务和稳大盘行动工作专班,搭建沟通渠道,认真总结“党建+”活动经验,推动辖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合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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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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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中支开展四级机构督导检查工作

□ 供稿:彭晶

检查结束后中支合规部与机构负责人进行沟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机构对风险隐患问题逐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务必于一周内完成整改。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7月中旬中支要求机构对基础内控进行自查,为检视机构的问题整改情况,中支合规部和综合部后又于7月22日和7月25日再次到南川和綦江机构进行内控复查,机构的自查取得明显成效,对前期检查存在的问题基本已整改完成。
巴南中支将进一步强化机构“一把手”领导责任,加强机构内控管理,通过检查、自查不断提升内外勤合规意识,确保在工作中规避内控问题再次发生,坚持合规合法经营,确保中支持续健康发展。

为强化内控合规管理,提升机构防控风险能力,中支合规部于7月6日、7月11日、7月12日分别到南川、綦江、万盛三家机构进行合规内控基础管理工作现场检查,检查范围涉及机构组织保障、职场管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案件风险防控、反洗钱管理、外勤培训管理及销售行为管理等内容,对照四级现场检查工作底稿逐条逐项进行检查。
通过审阅机构合规档案、清查内外勤办公桌、抽屉和铁皮柜、检查机构库房物品、机构宣传培训资料、内勤及组训电脑资料、内外勤朋友圈发布内容等。经现场检查,发现机构职场内仍留存有自制产品计划资料、过期宣传海报和宣传资料、组训电脑中有无审批号的产品宣传灯片、早会灯片中违规使用名人照片、外勤朋友圈发布涉嫌不合规内容、机构培训档案部分缺失等问题。

合川中支深入传达分公司文件精神

2022年7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学习《关于下发个人业务板块宣传材料和宣传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太保寿发〔2022〕109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机构于8月10日完成外勤团队的宣导,通过学习本法,优化宣传材料管理流程,强化宣传行为日常管理,有效防范销售误导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组织干部员工学习了关于《重庆分公司2022年合规风控管理评优方案》,践行“风控能力最强”转型目标要求,更好发挥合规荣誉体系在行为牵引与文化培育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团队和个人强化合规意识、夯实内控基础、坚守风险底线,护航公司高质量发展。

□ 供稿:刘红颖

合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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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刘小凤

合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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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众宣传力度,推动行业形象改善和社会公众意识不断提高,涪陵中支根据银保监及公司部署要求,精心准备,围绕着:“奋进新征程 保险守护稳稳的幸福”积极开展了2022年度的7.8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通过线上宣传和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深入地开展了系列活动。
全辖各机构根据要求在办公职场醒目处张贴主题为:“奋进新征程 保险守护稳稳的幸福”横幅、7.8宣传海报、非法集资、反洗宣传海报及资料,在职场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同时辖内各机构从6月底开始,对所有上门客户,尤其是老年客户,开展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活动。其中长寿支公司、武隆支公司开展了“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户外宣传活动。线上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朋友圈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转发总分公司推送的“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宣传视频,“防范非法集资理解篇”、投资须谨慎 对违规理财说不、法律科普“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谨防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集资-“虚拟货币”投投投等一系列防范非法集资及虚拟货币金融知识,开展多层面的宣传活动。
涪陵中支本部于7月1日邀请60岁以上的老人到柜面体验智能服务、由专业的柜面服务人员为老年客户提供“芯”服务; 加强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常见困难、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大力普及太保智能技术应用知识。

涪陵中支推动“7·8保险日”宣传活动

全辖各机构诚信服务大使协助柜员开展客户接待工作,特别针对老年客户提供简化办事手续,做到耐心有温度的服务,及时为遇到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帮助,让客户体会我们的“太保服务”切实为特殊群体客户提供贴心的服务支持。
结合 2022年“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为有效宣传我司诚信经营文化,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以“诚信·立身·兴业”为主题,在7月8日大早会上,组织全体伙伴开展第五届诚信护照万名“诚信之星”主题活动,并进行现场宣誓。
下辖垫江支公司充分调动内外勤的创造力,2022年7月6日-7月8日组织内外勤在晨会中统一跳“毽子操”,通过晨操展示太保人的精神风貌。在形式上灵活创新,接地气,动人心,具有感染力和传播力。同时也在“抖音”等社交平台上积极转发分公司制作的“7·8保险日”宣传视频。
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的保险意识及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保险的认知度,普及了保险的专业知识。

纪检之窗

纪检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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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加强整治监管干部以权谋私

□ 来源:蓝鲸财经、中国银行保险报

纪检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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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纪委网站消息,中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会同银保监会党委制定《关于加强银保监会系统监督工作的意见》,将加强对下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

案例警示

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儿子、女婿、弟弟等亲属及关系人子女数十人到系统内工作,为多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损害系统内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融资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意见》聚焦履行专责监督责任,坚持寓巡视整改监督于日常监督中,督促协助会党委开展政商 " 旋转门 "" 逃逸式辞职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管干部以权谋私问题等专项整治
同时,推动银保监会党委制定加强派出机构与地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沟通协调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强化金融监管和深化金融反腐由 " 单兵作战 " 向 " 集团作战 " 转变。

精神内核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某集团纪检监察组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某集团纪检监察组、山东省菏泽市监委对某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某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张某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在职时为有关企业谋取利益,退休前夕辞职,辞职后在与原任职务有业务关联的企业领高薪,是“提前筑巢”“逃逸式辞职”腐败的典型,是权力与资本相互勾连、疯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甘于被围猎的典型。
张华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张华宇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张某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豪华旅游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宴请

纪检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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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自律公约

□ 来源:《廉金渝》第2期

纪检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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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保监局指导重庆市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中介协会,组织303家会员单位通过“现场+线下”结合方式,共同签署《重庆银行业保险业清廉金融自律公约》,并发布了重庆清廉金融文化主题宣传资料《廉金渝》。

廉洁护航金融 守住行业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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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公约》分总则、自律约定、监督与管理、附则共四章二十条,主要从五个方面约定了组织领导责任、诚信合规责任、员工教育责任、树立社会形象责任和评价激励责任。重点内容包括:

纵深推进清廉金融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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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保监局自2020年9月部署“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以来,积极发挥行业社团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职能,不断完善“监管引领、协会搭台、机构推进、社会共建”的工作机制,督促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把清廉金融文化贯穿到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控合规、激励考核等各个方面。本次发布重庆清廉金融文化主题宣传资料《廉金渝》,与建设重庆金融综合服务网“金渝网”和打造江北嘴金融党建先行区“红金渝”的思想理念一脉相承,进一步推动重庆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工作与监管中心工作、党建工作融会贯通,形成整体“一盘棋”。
重庆银保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许晓征同志围绕下阶段工作安排作了讲话,强调要把清廉金融文化作为金融领域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途径,树立“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让清廉金融文化价值理念深入人心;要增强“金融报国”情怀,突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监督推动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等“国之大者”落地落实;要持续深化四位一体的合作机制、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监督监管三方联动机制和川渝合作共建机制,不断凝聚合力、同向同行,推动重庆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站在更高起点,全面纵深推进。

  • 规范员工廉洁从业行为,建立员工行为监督约束体系,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办法、预防金融违法犯罪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 推动廉洁教育融入员工家庭日常生活,深入了解员工家庭实情和“八小时外”生活情况。
  • 深入开展金融领域潜规则和不良习气专项整治,对突出问题点名道姓通报,强化震慑效果,让员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 在营业网点显著位置公示相关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及投诉流程等,自觉接受客户以及社会监督。
  • 在绩效 考核体系中设立廉洁从业情况指标,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廉洁从业人员的激励和表彰,探索将廉洁意见作为员工选拔任用、职务调整的基本审核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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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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