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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建管2024年第三期总第九十四期

穗科建管季刊

知识城艾佛光通项目

成为国际上建设工程领域一流咨询企业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Becoming a first-class consulting enterprise in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ternationally

2024

2024年第四i期
总第九十五期

诚信

正直

担当

贡献

为客户提供最具价值的服务
为员工搭设实现梦想的舞台
为股东创造持续不断的回报
为社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企业
价值观

编辑委员会
主    编:叶   昊
副主编:缑   旭、刘晓云、陈光远、张泽钦
编    委:白爱芳、李文笛、曾   冠
编    务:陈文佳
技术委员会
主    任:刘晨曦
副主任:王力军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1308
电   话:020-37260586
传   真:020-37260586
网   址:www.gzsuike.com

目录

contents

01

公司动态

1、 我司监理的开平市赤坎古镇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荣获“中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称号/04
2、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召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05
3、董事长叶昊一行到访广东圆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交流学习/07
4、我司荣获2024招标代理行业综合实力百强等多项荣誉称号/08
5、董事长叶昊率队参加海南分公司新办公室乔迁仪式/09
6、我司监理的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项目隆重举行了通车仪式活动/10
7、我司监理的点都德国际总部大楼和产业基地项目工程举行了动工仪式/12
8、我司参加广州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举办的“弘扬监理人正能量”演讲比赛荣获二等奖/13
9、我司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规范宣贯培训及工程质量知识考试活动/14
10、我司参加“首届全国工程监理行业知识竞赛广东赛区选拔赛”荣获优秀组织奖/15

02

党工团动态

1、穗科党支部组织开展“学党史、忆初心、强党性、促担当”七一主题党日活动/19
2、穗科建管参加天河区兴华街道商会为梅州市蕉岭县多宝村“6.16”洪灾文明桥重建捐款仪式/21
3、穗科建管工会开展2024年高温“送清凉”慰问活动/22
4、穗科建管党支部、团支部参加侨源阁社区党委联合兴华街环卫站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大清扫行动/23

11、我司入选广州市建筑业“链长制”工作第二批工程监理领域示范企业/16
12、我司监理的广州市增城区4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举行了封顶仪式/16
13、监理的惠阳区半岛桥及连接路升级改造工程荣获“第十六届广东钢结构金奖”/17
14、我司顺利通过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18

03

行业动态

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脚手架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53
1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塔式起重机全面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通知/54
1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55
1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59
16、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61

施工安全管控的通知/25
2、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优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解锁事项的通知/29
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30
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高温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7
5、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质量安全量化评价规则的通知(试行)/39
6、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41
7、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设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46
8、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解锁的公告/47
9、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48
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的通知/49
1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四)》的通知/52
1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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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Enterprise dynamics

1、我司监理的开平市赤坎古镇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荣获“中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称号

       近日,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发布了2024年度通过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工程名单。我司监理的开平市赤坎古镇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荣获“中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评价”称号,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是市政工程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最高的质量水平评价,代表市政工程行业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在行业内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 穗科建管季刊

2024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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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科建管季刊

2024年第四期

公司动态

Enterprise dynamics

        7月18日,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总部会议室组织召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会议由副总经理陈光远同志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线下会议,分支机构负责人则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同步参加。

        会议伊始,常务副总经理缑旭同志向大家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项目检查情况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他对上半年公司在项目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表示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提升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抓安全生产监管,以问题为导向,继续破解安全生产的老大难问题和常态化问题,做好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指导,为下半年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接着,连山穗科植物园总经理张海帆同志向大家汇报了穗科植物园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工作总结以及下半年的工作计划。他详细回顾了上半年穗科植物园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亮点,同时也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规划,为穗科植物园提供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召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

        随后,总经理刘晨曦同志向大家作了公司上半年经营工作总结的汇报。他全面总结了上半年公司在经营管理、业务发展、企业荣誉、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对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表示衷心的祝贺,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思考,为下半年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同时,他指出目前行业处于调整、洗牌的一个复杂时期,只有勠力同心,奋发拼搏,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大家要保持信心和斗志,一步一脚印完成我们今年的经营和管理目标,保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最后,董事长叶昊发表了2024年度公司发展计划的宣讲和总结发言。他详细介绍了公司下半年的发展计划和目标,对公司在各个业务领域的发展进行了具体的规划和部署。他强调,2024年已经走过了一大半时间,下半年大家还是要一如既往的努力承接业务,虽然现阶段大家日子比较困难,但是我们首先得必须保证我们手上现有业务一定要做好管理和服务;其次,在确保业务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适当精简和优化人员,保障分支机构的正常运行。在此,希望全体员工要继续保持良好和积极的工作状态,共同努力,为实现公司的年度发展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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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建管季刊

2024年第三期

3、董事长叶昊一行到访广东圆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交流学习

       本次会议的召开,不仅是对上半年工作的总结和回顾,更是对下半年工作的规划和展望。我们相信,在公司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全体员工的努力拼搏下,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为公司实现更加美好的发展愿景。

        7月22日,为加强企业合作及交流,董事长叶昊率领企业代表一行前往广东圆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交流学习,并受到圆心公司董事长林浩杰以及圆心(广州公司)总负责人马向的热情接待。

       首先,圆心(广州公司)总负责人马向详细介绍了圆心公司发展历程、业务情况以及自主品牌的创立等情况。圆心董事长林浩杰与大家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并就连山穗科植

物园自产农产品的电商营销及品牌定位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提出了宝贵意见及建议。
       董事长叶昊表示,连山穗科植物园一直注重与先进科技企业的合作,希望通过此次交流学习,能够借鉴圆心公司在电商营销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共同合作,把连山穗科植物园农产品通过电商渠道不断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带动穗科植物园更好地发展,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次交流学习不仅增进了双方的了解和友谊,也为未来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穗科公司和圆心公司将携手合作,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4、我司荣获2024招标代理行业综合实力百强等多项荣誉称号

        近日,穗科建管分别荣获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名企排行网联合颁发的“2024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30强”、“2024百佳诚信招标代理机构”、“2024招标代理行业综合实力百强”荣誉证书。陈光远、曾冠、陈嘉欣、张增悦获评“《招标投标法》颁布施行25周年招标代理行业优秀职业经理人”荣誉称号;缑旭、陈光远、曾冠、罗松佳、何细峰、缑晓倩获评“《招标投标法》颁布施行25周年优秀招标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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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建管季刊

2024年第三期

5、董事长叶昊率队参加海南分公司新办公室乔迁仪式

        8月31日,董事长叶昊、总经理刘晨曦等公司领导一行6人参加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新办公室乔迁仪式。这标志着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海南地区的发展迈入了新的阶段,也是公司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创新、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赢得了广泛的市场口碑。海南分公司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成立至今,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公司的整体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此,我们衷心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朋友们。乔迁之喜,不忘初衷,我们将继续秉承“专业、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祝愿公司生意兴隆,事业蒸蒸日上!

6、我司监理的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项目隆重举行了通车仪式活动

        金秋九月,秋高气爽。9月1日上午,我司监理的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项目隆重举行了通车仪式活动。董事长叶昊亲自率队参加,此举标志着金光东隧道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将为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和新造片区的市民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

        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作为连通广州大学城和新造片区的最便捷的过江隧道,总投资规模约22亿元,南起新造镇兴业大道,北止于大学城外环路,采用沉管法建设,下穿珠江沥滘(新造)水道至华工南路路口接大学城外环路,并向两侧延伸止,是我市构建现代化交通体系的重要一环。该项目2018年4月正式开工,历经6年多的施工建设,于2024年8月完工。隧道工程左线全长2430米,右线全长2710米,线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匝道为两车道,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由北岸明挖段、过珠江沉管段和南岸明挖段组成。其中,过珠江沉管隧道长460米,共分为6节管段,管段长度为74.5米至77米。隧道的建成通车,将有效缓解大学城与新造片区之间的交通压力,提高区域交通效率,进一步完善我市交通网络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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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建管季刊

2024年第三期

        广州国际创新城金光东隧道项目建设过程中,离不开各参建单位的紧密合作和共同努力。作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我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未来,我司将继续秉持“专业、高效、创新”的理念,为推动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金光东隧道项目的顺利通车,是我司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司又一重要项目的圆满成功。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努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继续携手各方,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7、我司监理的点都德国际总部大楼和产业基地项目工程举行了动工仪式

        9月6日上午,总经理刘晨曦、项目总监黄业钊参加了公司监理的点都德国际总部大楼和产业基地项目工程举行的动工仪式,这标志着这个备受瞩目的项目正式拉开了序幕。

        总经理刘晨曦对项目的正式启动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并对项目监理人员提出了要求和期望。他指出,广东点都德国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雄厚实力和信誉的企业,这个项目对于公司和当地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监理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地投入到监理工作中去,与各参建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点都德国际总部大楼和产业基地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民营科技园内,该项目总投资3亿元,总建筑面积为72444.76㎡,建筑主体为两栋厂房通过裙楼连接构成,厂房A总为地上12层,厂房B总地上8层,地下二层,将建设加工车间、粤菜师傅培训室、孵化器培育基地、粤菜文化中心、员工宿舍等配套,促进白云区餐饮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该项目将成为一个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的食品生产基地,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个项目的顺利完成,为中国食品产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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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建管季刊

2024年第三期

        为了进一步推动广州市建设监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社会形象,以“弘扬监理人正能量”为主题,旨在激发监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9月9日下午,广州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举办了“质量月”系列活动暨“弘扬监理人正能量”演讲比赛。我司专业监理工程师张增悦同志代表公司参加了比赛,经过激烈的角逐和现场评委的公正评分,张增悦同志荣获了本次比赛二等奖。
        张增悦同志的演讲深入浅出,既有理论的高度,也有实践的深度,充分展现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人的风采。他的演讲得到了现场评委和观众的热烈反响,这是对个人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对公司整体实力的认可。  

8、我司参加广州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举办的“弘扬监理人正能量”演讲比赛荣获二等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全面增强监理人员质量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9月13日下午,公司项目管理部结合建设主管部门2024年“质量月”活动要求,通过线上方式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规范宣贯培训及工程质量知识考试活动,活动由常务副总经理缑旭主持,项目管理部副主任李文笛进行宣讲,参加本次培训及考试的人员项目总监、专监、监理员共计160多人。

        此次培训活动采用了线上方式,通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规范的最新要求、关键条款解读、实际操作案例分享等,旨在帮助员工深入理解和掌握房屋市政工程质量规范的要求,便于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更好的运用规范。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工程质量和员工素质的双重提升,积极参与并推动各类行业活动,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将继续秉承“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理念,为建设监理行业贡献力量。
       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活动,能够进一步推动监理行业正能量的传播,激励更多的监理人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为我国的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也将继续支持和参与此类活动,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提升我国的建设质量和监理水平携手前进。

9、我司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规范宣贯培训及工程质量知识考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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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质量规范宣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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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采用移动端线上答题,考试内容主要围绕《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2024版广东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知识,按照“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进行全面考核,切实提高现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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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建管季刊

2024年第三期

        本次工程质量知识考试,荣获第一名:梁道湘、第二名:宋文靖、第三名:冼志栋、叶华罗,对以上考试成绩优异的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再接再厉,继续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发挥带头作用,再创佳绩。
        此次考试旨在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全面提高监理人员对有关工程质量规范的掌握及了解,也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链长制”工作部署,推进实施建筑业“链长制”工作,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州市建筑业“链长制”示范企业评估与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行业协会推荐。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公布建筑业“链长制”工作第二批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我司很荣幸入选广州市建筑业“链长制”工作第二批工程监理领域示范企业。

        为了促进我国工程监理人员的系统学习和掌握行业标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工程监理行业知识竞赛的预通知》,我司于8月29日派代表参加了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举办的“首届全国工程监理行业知识竞赛广东赛区选拔赛”。
       通过本次竞赛活动,我司荣获了优秀组织奖、李文笛荣获总监理工程师组个人二等奖、罗琰元荣获青年员工组个人优秀奖。根据选拔结果,我司企业技术负责人刘晨曦、总监理工程师李文笛被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推荐参加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首届全国工程监理行业知识竞赛。

10、我司参加“首届全国工程监理行业知识竞赛广东赛区选拔赛”荣获优秀组织奖

       此次竞赛活动的成功参与,激发了我司监理人员的学习热情,他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我国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我们对刘晨曦和李文笛两位同事表示衷心的祝贺,并期待他们在接下来的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司和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1、我司入选广州市建筑业“链长制”工作第二批工程监理领域示范企业

12、我司监理的广州市增城区4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举行了封顶仪式

        9月14日上午,公司总经理刘晨曦、副总经理王宇峰以及项目监理部人员参加我司监理的广州市增城区4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封顶仪式活动。此次仪式的成功举行,不仅标示着该项目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也为后续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将继续与各参建单位加强合作,全力投入后续工作,确保项目能够保质保量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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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建管季刊

2024年第三期

        广州市增城区4A级生猪定点屠宰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500万元,组合屠宰车间(含生猪、牛羊及禽类屠宰车间,分割车间、冷库) 1座,以及污水处理、综合楼、宿舍楼、1#厂房、2#厂房等配套设施,总用地面积为53499.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5905.32平方米。

       近日,穗科建管顺利通过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这标志着公司在遵守商业道德和打击腐败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通过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穗科建管将更好地保障公司内外部关系的诚信和公正,提高商业竞争力,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一方面,公司呼吁员工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贿赂行为,保持公司内部风清气正的氛围;另一方面,公司也期待与合作伙伴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现互利共赢的经济合作,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透明的商业环境。

       近日,广东省钢结构协会发布了《关于公布第十六届广东钢结构金奖获奖项目通知》,我司监理的惠阳区半岛桥及连接路升级改造工程荣获第十六届广东钢结构金奖(简称“粤钢奖”)。

14、我司顺利通过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

13、我司监理的惠阳区半岛桥及连接路升级改造工程荣获“第十六届广东钢结构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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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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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团动态

Dynamics of the Party, Labour and Youth League

1、穗科党支部组织开展“学党史、忆初心、强党性、促担当”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党员的爱党爱国热情,增强党性修养,推动党史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于7月9日至10日组织党员、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党史、忆初心、强党性、促担当”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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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先后前往中山市小榄镇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孙中山故居纪念馆、莲花山公园瞻仰邓小平铜像、大潮起珠江展览馆以及参观学习深中大桥建设历程。学习期间,穗科党支部书记陈光远在小榄镇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组织召开了党支部大会,会上,组织委员陈文佳同志作穗科党支部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党支部书记陈光远同志为全体党员宣讲了一堂党纪教育党课。
       

       在活动中,党员同志及入党积极分子深入了解了红色教育基地等历史背景、文化内涵和建设过程,进一步感受到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力量。通过参观和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使命。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不仅是一次对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的缅怀和传承,更是一次对当前工作的重要指导和推动。为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和目标,增强了工作动力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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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期

2、穗科建管参加天河区兴华街道商会为梅州市蕉岭县多宝村“6.16”洪灾文明桥重建捐款仪式

       7月29日,穗科建管总经理刘晨曦代表公司前往梅州市蕉岭县参加天河区兴华街道商会为蕉岭县多宝村“6.16”洪灾文明桥重建捐款仪式。本次捐款仪式旨在帮助多宝村重建文明桥,恢复村民们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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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兴华街道总工会为表达对坚守一线员工辛勤劳动和不懈付出的敬意,为我司赠送一批清凉饮品。穗科建管工会迅速响应兴华街道总工会发起的“送清凉”倡议,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度的高温慰问活动。公司领导亲自带队,分区域深入到各个施工项目现场,对坚守在一线的员工进行了慰问,送去了兴华街道总工会慰问品,并检查了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措施情况。在活动中,公司领导与员工亲切交谈,了解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鼓励大家继续努力工作,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穗科建管始终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尤其是在灾难面前,伸出援手,帮助灾区人民度过难关,充分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同时,我们也希望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能够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共同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贡献力量。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多宝村的文明桥将早日重建完成,村民们的生活将重回正轨。让我们携手共进,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3、穗科建管工会开展2024年高温“送清凉”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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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期

4、穗科党支部、团支部参加侨源阁社区党委联合兴华街环卫站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大清扫行动

        9月13日下午,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团支部组织党员、共青团员积极参加侨源阁社区党委联合兴华街环卫站举行的“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大清扫行动。本次活动的重点是对瘦狗岭登山口附近凉亭周边环境卫生死角进行了彻底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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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这次环境卫生整治大清扫行动,党支部、团支部的党员和共青团员进一步增强了爱国卫生的意识,培养了团队合作精神,展现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和团支部的良好形象。我们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为环境卫生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的社区、我们的城市将会变得更加美好。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注环境卫生问题,共同努力,共同创造一个清洁、整洁、美丽的家园。

       员工纷纷表示,在高温天气下,能够收到公司送来的清凉饮品,感到十分温暖,也更加坚定了为公司工作的决心。公司领导的关怀和慰问让员工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同时,慰问活动也为员工提供了一个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增进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情感联系,营造了和谐的工作氛围。
       公司将继续关注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共同努力,共同发展。希望公司员工能够继续发扬团结、奉献、拼搏的优良传统,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实现共赢发展的目标。

        活动中,参与活动的党员和共青团员来到瘦狗岭登山口附近的凉亭,开始了环境卫生整治大清扫行动。大家分工合作,有的清理地面上的垃圾,有的清洁凉亭内部,有的清理周边的草木杂物,每个人都兢兢业业,尽心尽力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瘦狗岭登山口附近的环境焕然一新,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 穗科建管季刊

2024年第三期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落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有效防范脚手架施工安全事故,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现将进一步加强脚手架施工安全管控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承重支撑体系(以下简称模板支撑工程)、落地式和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以下简称作业脚手架工程)。
    (二)方案编制。
      施工单位应在模板支撑工程和作业脚手架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需监测的工程监测方案应纳入专项施工方案。同一单位工程同类别危大工程在不同位置采用相同施工工艺时,可集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三)计划报送。
     施工单位应向及时安全监督机构报送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实施作业关键节点计划(包含搭设、浇筑和拆除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同时报送构配件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特种人员等资料。
  (四)材料进场。
      所使用构配件应按批次提供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当构配件进场后,应按相关规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交底和人员要求。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脚手架架体和高大支模搭设人员应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报审及人员身体健康状态。
   (六)基础施工。
      模板支撑工程和作业脚手架工程的基础,应根据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现场搭设作业。
  (七)架体搭设。
     模板支撑工程搭设原则上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异形、拐角等特殊结构、部位可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模板支撑工程和作业脚手架工程应严格按审查通过的方案搭设,搭设过程中严禁集中超负荷堆放钢筋、机械设备及其它材料,防止物体坠落及支撑系统坍塌。搭设(拆除)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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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Industry dynamics

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脚手架施工安全管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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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严禁集中超负荷堆放钢筋、机械设备及其它材料,防止物体坠落及支撑系统坍塌。搭设(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及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方案中须明确架体中上下通道、安全带扣挂用生命钢丝绳、安全兜网等方面内容,生命钢丝绳可设在架体内侧或者外侧。生命钢丝绳,宜采用Ø10mm的钢丝绳,不超过7.5m进行一处固定。
  (八)过程检查。
     搭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重点对架体基础、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扫地杆、剪刀撑、顶托等关键节点搭设情况一一查验,监理单位应全过程旁站和同步检查,检查合格方可后续施工。特别是以下搭设情况应组织进行全面检查:
      1.基础完工后及架体搭设前;
      2.超过8m的架体每搭设完成3m高度(或每层)后;
      3.停工或停用1个月以上,将继续施工或恢复使用前;
      4.遇6级及以上强风或大雨后。
      检查过程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九)验收要求。
       开展“专家验收”和“现场双确认”。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工程和作业脚手架工程,现场验收时应当邀请参与专项方案论证的专家组组长或不少于2名专家组成员参加并提出明确意见,保留现场验收的水印照片,验收通过后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留置现场备查。施工单位的方案编写人和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人)应到工地现场复核危大工程的验收结果,并签名确认;对已完成验收及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确认的危大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确认。双确认后及时告知监督单位,监督单位应对验收程序进行监督抽查。
     搭设高度50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和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米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应按不同楼栋分别进行“现场双确认”和“专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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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施工监测。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承重支撑体系,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高大支模混凝土浇筑过程进行监测。施工单位应提前3天通知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单位应在高大支模浇筑前完成监测点布置,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监测单位现场对测点布置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作业。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现场应采用具有实时查看监测点、监测数据、触发预警和报警功能的监测主机及报警装置,现场实时监测预警,辅助现场高大支模安全管理和应急调度,并将监测数据同步上传至政府监管平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应对高大支模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混凝土初凝前各进行不少于1次巡视检查。
     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时,监测单位应及时通知现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并告知行业主管部门,现场作业人员应停止施工,迅速撤离,排除影响安全的不利因素,消除预警后方能继续施工。
  (十一)拆除作业。
      施工单位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拆除作业,应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原则进行,应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拆除,严禁提前拆除连墙措施,不得上下同时作业,不得抛掷。拆除作业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全程旁站。
        二、信息化管理要求
      2024年10月1日起,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的模板支撑工程和作业脚手架工程均应纳入“广州市建设工程融合监管平台高大支模及脚手架系统”管理。各参建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在该系统中填写相关管理信息,加强关键环节信息化管理;监测单位应同步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及时预警。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一)加强宣传指导。自本通知发布之日1周内,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监测单位进行宣贯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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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压实监管责任。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将模板支撑工程和作业脚手架工程关键作业环节纳入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单位落实信息化管理要求。在进行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参建单位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应采取整改、挂牌督办、信用惩戒、立案处罚等手段进行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曝光,并提请暂扣或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下简称“市平台”)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简称“省平台”)中项目负责人解锁办事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结合近期工作实际情况,对省、市平台中已开工的房屋建筑项目负责人解锁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省平台解锁实现全网办,企业在省“三库一平台”(https://skypt.gdcic.net/)提交省平台的解锁申请,不再通过线下形式报送申请资料。申请提交后,企业可在此网址上查询审批进度和办结情况。
  二、省平台的解锁申请资料,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后各阶段、不同情况下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除了省平台上填写解锁申请信息以外,其余材料均按附件1(参照穗建筑〔2020〕294号文情况)所列办事指引提交。
三、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联合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信息自动与市平台的数据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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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优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解锁事项的通知

送、对接,在市平台自动解锁,企业无需在市平台提交解锁申请。
     四、企业在省、市平台上申请解锁,请直接选取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提交,由该机关负责审批解锁事项。(对外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五、本通知印发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市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解锁事宜的通知》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项目负责人解锁办事指引
       2.各区住建部门对外咨询电话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

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管理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广州市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市建设科技中心,市建筑业联合会、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基坑的监测管理,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水平,在试行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基坑监测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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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1日以来,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新建、在建的基坑监测均应纳入广州市建设工程融合监管平台基坑监测预警系统(下称“基坑监测系统”)管理。
      二、监管职责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下称“市建研中心”)负责基坑监测系统的管理和相关业务核查工作。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按照监管层级分工,负责对基坑监测单位是否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是否按要求开展监测活动、是否伪造监测数据等基坑监测行为进行监管。
      三、参建单位职责
     建设单位对基坑工程安全和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保护负首要责任,负责统筹督促各责任单位尽职履责。基坑开挖及监测设施埋设前,建设单位应取得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详查资料,在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系统与管线权属单位会签,同时牵头协调管线权属单位在监测点布设前进行交底。属同一单位工程监测业务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同一家监测单位进行监测,不得分解委托。建设单位应足额保障基坑监测费用,在概预算编制、工作量变更等方面考虑自动化监测要求、工期延长等情况大幅增加监测工作量产生的相关费用。对于长期停工的基坑工程,建设单位应充分做好基坑周边环境安全管控,持续开展基坑监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在充分掌握相邻设施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地质和施工条件,确定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中应明确监测项目、数量、监测频率、监测点布置以及各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率的预警阈值(含预警值和控制值),锚索轴力、预应力钢管支撑等预加应力监测项目宜同时设置报警值下限;按本通知要求应进行自动化监测的基坑工程,尚应包含自动化监测测点布置的建议等监测关键信息。
       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告知监测单位施工计划并通知监测单位提前布设监测点位,配合监测单位的第三方监测工作,保护监测点,并及时修复因施工原因破坏的监测点;除第三方监测外,在基坑工程施工期间应按要求另行组织施工安全监测和巡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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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单位应审核监测单位在基坑监测系统填报的项目相关信息,审查监测方案,组织测点验收;加强监测设施的日常巡检,发现不合格或被破坏的测点时及时督促责任方整改;及时掌握测点变化和每日监测结果,审核相关变更流程;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监测单位应具有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两方面的专业能力,获得相应勘察资质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涵盖相应监测项目和参数。针对基坑特点和相邻设施现状结合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等合理制定监测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单位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四、监测管理要求
   (一)系统账号申领。
     监测单位首次申领基坑监测系统账号时,需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工程监测合同等资料,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附件1);经市建研中心核查通过后获得单位的系统账号。
   (二)监测人员要求。
     监测单位派驻项目的管理、技术和监测人员,应是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的在职员工,且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监测单位,监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和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监测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土木工程或测绘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时,应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和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监测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鼓励由注册岩土工程师担任。监测人员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建筑变形测量或基坑监测培训合格证。
      每个监测项目在基坑监测系统中应登记1名项目负责人、1人名技术负责人和2名及以上监测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同时参与项目不超过10个。从基坑开挖至基坑底板浇筑完成后7天内,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半月现场检查工地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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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测设备要求。
     监测设备应有唯一机器码,具备测量数据数字化存储及“数据不落地”实时传输功能的功能;设备使用期间应在设备校准或检定有效期内。
     (四)方案编制与评审。
        基坑监测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目的、基坑监测重点及措施、编制依据、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测点埋设、监测方法、监测精度、现场实施、预警阈值、数据分析、应急预案、安全措施、信息反馈措施及要求等。当项目部分采用自动化监测时,监测方案应明确自动化监测的测点位置。
     基坑监测方案可单独论证或与施工方案一起论证,基坑监测论证专家应从市建设科技中心公布的危大工程专家库中选取。单独论证时,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监测方案评审专家组应由3名基坑监测专家、1名基坑设计专家和1名基坑施工专家组成,安全等级低于一级的基坑监测方案评审专家组应由不少于3名基坑监测专家组成;与施工方案一起论证时,评审专家组应由5名基坑施工专家和2名基坑监测专家组成。本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人员以及与本工程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专家组成员。专家评审前监测方案应经过监测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监测方案按评审要求修改后,经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后方可实施(监测方案报审表详见附件2)。
  (五)测点埋设和维保。
     监测单位在测点埋设前应会同建设、监理、施工、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埋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做好配合工作。监理单位组织测点验收通过后方可实施基坑开挖。
     测点埋设时因场地、作业安全等因素无法按监测方案进行时,需经监测专家组组长签署意见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后变更实施。监测过程中测点存在损坏等情况时,施工单位原则上应暂停损坏测点临近部分的基坑开挖施工,建设单位督促责任方7天内完成测点修复。测点修复完成后应重新测定初始值,加上破坏前的监测值作为上次累计值进行监

测。
   (六)现场监测作业。
     基坑监测应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对有特殊要求的周边环境监测,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结束。
     监测单位在实施基坑监测前应先在基坑监测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和相关资料上传。每次监测作业和现场巡查时,监测人员须进行人脸识别;监测完成后,采用具备数据通讯、定位功能的终端设备在监测现场进行数据不落地上传,并填写本次监测结论及下次监测计划。
     (七)监测参数。
     基坑监测的预警阈值应由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共同控制,当监测数据超过其中之一时即进入预警状态。监测过程中,监测单位因停工、灾害天气等原因需放宽监测频率或调整测点状态时,应在系统上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测项目预警阈值、测量方法或测点的变更需经建设单位组织变更会议,设计、监理单位参加(必要时请专家、监督部门参加),形成会议纪要。
      当更换第三方监测单位时,更换后的监测单位可申请监测方案变更,并重新进行专家评审。
    (八)预警、消警闭环管理。
     监测单位完成单项或全部测量并传输数据后,系统会自动试算并对异常结果进行提示,监测单位可组织复测并再次上传。当监测单位确认监测结果超过预警阈值时,根据情况启动分级预警机制,并按流程进行消警处置。
     当基坑处于危险状态时,建设单位应立即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监测单位和有关专家召开应急处置会议,监督部门视情参加,研究基坑应急处置措施,形成应急处置会议纪要。监理单位上传应急处置会议纪要后,系统中项目调整状态为“应急处置中”,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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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监测数据不单独预警提醒;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对预警测点周边区域加密监测频率,上传每日监测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每日监测报告进行确认,系统同步将监测报告推送监督机构;系统会对未及时上传报告、未及时确认报告进行短信提醒,直至消除预警。
     当达到消警条件时,建设单位应组织消警会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必要时请专家、监督部门参加)形成消警会议纪要;监理单位复核消警措施落实和现场状态,将相关资料上传系统备案;监督机构进行确认后系统中项目调整为正常状态。
    (九)监测报告。
     监测单位应在系统上填写监测日报,上传监测月报。监测月报应包括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监测标准、采用的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预警阈值、各项监测数据的整理、统计及监测成果的过程曲线、各监测项目监测值的变化分析、评价和发展预测及相关建议。监测月报应加盖第三方监测单位公章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检验检测专用章,经监测单位授权人员签发,向建设单位提交,抄送项目施工单位、基坑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并在系统内上传扫描件。
     (十)自动监测要求。
     安全等级为一级(含环境风险等级一级、部分剖面一级)的基坑工程应实施自动化监测。其中,深层水平位移采用自动化监测的数量不少于总测点数的20%,且不少于3个,并布置在最危险的剖面;深层水平位移采用自动化监测时,应增加人工测量初始值并上传系统,便于与自动化监测数据校验;周边水位监测应全部采用自动化监测;对于支护设计安全等级或环境风险等级为一级的剖面,支护结构的锚索轴力、支撑轴力、桩墙内力等内力测试项目均应采用自动化监测;临边一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建(构)筑物每栋倾斜监测安装不少于1个倾角计进行自动化监测。
     自动化监测设备固有采集频率应不低于1次/小时,且具备“定时报”和“即时复测”功能。各自动化监测项目比对测量周期不应大于1次/2月。自动化测量上传频率不应低于2次/天,宜选取每天相同或临近时段数据作为成果数据(宜每日7:00及19:00各一次);自动化测量数据报警时,监测设备应在5分钟之内启动复测。人工和自动化监测的协同应用项目,可适当降低人工测量监测频率,具体以经各方审核完成的监测方案为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强化各方责任。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全面掌握本辖区在建基坑工程项目台帐和工作动态,督促参建企业落实基坑监测管理要求,加强基坑监

测全过程管理,压紧压实参建企业主体履职责任。我局以系统后台自动加减分和现场检查扣分相结合的方式对监测单位进行动态考核并开展诚信评价,同时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相关工作按照所属房建工程纳入我市建设工程诚信评价体系。对考核排名较后的监测单位,我局视情况开展警示约谈,并加大执法抽查力度,对其监测行为和人员能力进行抽查考核。
     (二)加大监管力度。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进行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参建单位违反本通知要求的,应督促立即整改。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曝光,对项目企业和负责人记录不规范行为、诚信扣分,责令项目停工或依法立案查处。对超越资质范围承揽监测业务的,使用不合格仪器设备的,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审核的,预警信息不及时处理上报的,依法顶格惩处。
     (三)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应组织监测单位建立健全的诚信承诺和自律公约制度,加强行业信息公开,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基坑监测管理工作。鼓励由行业协会牵头,依法依规建立基坑监测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管理措施,协助开展诚信评价工作。
       附件:
       1.承诺书
       2.基坑监测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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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止因高温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现就做好2024年我市房屋建筑(含综合管廊)工地防范酷暑高温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方主体责任
    (一)各级监督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求所有在建的建筑施工工地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时期的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防高温天气的准备工作。
     (二)各级监督部门要督促参建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将防高温安全检查工作纳入到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来,查找防高温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高温措施,狠抓执行和落实,防止高温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掌握高温天气信息,将相关情况通知到各班组,做到工作早部署、任务早安排,确保高温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人为本,落实风险防范工作
    (一)多措并举,防范高温中暑。
     1.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机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防范高温中暑教育培训,学习并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办公、宿舍要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做好防暑降温措施,配备防暑降温药品,保障劳动者防暑降温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高温施工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年龄偏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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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高温期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及时调换岗位,严格控制在高温烈日下从事高空、深基坑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工作,防止中暑事故发生。
      2.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合理安排作业人员,不得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和患有高温作业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根据实际,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段,避免员工高温日照曝晒、疲劳作业和中暑。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含)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含)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含)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各参建单位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救援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立即送医疗卫生机构。
     (二)防范火灾爆炸、触电和高坠等风险。
     1.警惕危化品风险。施工单位要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施工现场的氧气瓶、乙炔瓶、防火材料、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有遮挡、通风阴凉的地方,严格分库、分类存放,禁止混放、混装。禁止直接放在高温下暴晒,防止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2.警惕触电风险。气温高,降雨频繁,高温高湿容易导致电线老化、破损,使电气设备绝缘性能下降或外壳带电。各在建项目要加强临时用电设备安全巡视检查,督促用电人员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杜绝违规操作,加强用电设备、装置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3.警惕高处坠落风险。高温天气下,高处作业人员因炎热忽视个人劳动防护,不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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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期

全带,极易引发高处坠落事故。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规范及图集,严格临边洞口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高处作业“五个必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高处作业上岗资格后方可进场作业。作业前,要实行点对点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项目安全责任人和监理人员要进行旁站监理,坚决纠正不佩戴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等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化解建筑施工安全风险
    (一)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高温期间各项防范工作。施工单位要建立检查制度,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监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各级住建部门要迅速对当前高温气候条件下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同时,我局将安排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程、非房屋建筑工程不适用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诚信量化评价要求;因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的不完备因素,纯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期不足6个月的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不适用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规则和用表。
      二、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等文件精神,删除淘汰落后工法工艺的相关加分规则。
      三、结合我市近年来新发布的质安领域相关管理通知和文件规定,对部分加减分规则的内容表述进行优化、整合,避免事项矛盾和文字歧义。
     四、按照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配合我市施工分阶段办理改革举措,充分评估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综合管理水平,鼓励科学统筹考虑工程规划、施工工序,体现施工、监理单位的差异化监管成效,平衡项目数量不均和各施工阶段要素不同带来的得分畸高畸低现象,对质量安全诚信量化得分平衡计算规则如下: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同一单位法人名下超过50个项目的,该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最终得分为: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分数*项目数量加权平衡系数1.1;
    (二)超过40个项目(含40个项目)少于50个项目的,该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最终得分为: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分数*项目数量加权平衡系数1.08;
    (三)超过30个项目(含30个项目)少于40个项目的,该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最终得分为: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分数*项目数量加权平衡系数1.06;
    (四)超过20个项目(含20个项目)少于30个项目的,该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最终得分为: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分数*项目数量加权平衡系数1.04;
    (五)超过10个项目(含10个项目)少于20个项目的,该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最终得分为: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分数*项目数量加权平衡系数1.02;
    (六)不多于10个项目的,该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最终得分为:企业质安诚信量化评价分数*项目数量加权平衡系数1。
      本次质量安全诚信量化评价规则优化涉及的施工质量加分、施工质量扣分、监理质量

5、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质量安全量化评价规则的通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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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建部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工作要求,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现场管理水平为目标,优化营商环境,现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诚信量化评价规则的相关加减分表格事项和分值进行优化调整,主要内容为:
       一、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施工领域营商环境,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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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施工质量扣分、监理质量加分、监理质量扣分、施工安全加分、施工安全扣分、监理安全加分、监理安全扣分等8张加减分用表的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表。
     本通知试行期暂定一年,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径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我局将根据试行情况优化完善。
       特此通知。
       附件:
       1.施工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加分表
      2.施工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扣分表
      3.监理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加分表
     4.监理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扣分表
     5.施工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加分表
     6.施工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扣分表
     7.监理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加分表
     8.监理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扣分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0日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总体质量水平,打造精品工程,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
       二、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共建质量强国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宣传。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采取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成果;要指导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贯。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推动各项政策法规宣贯落地落实。
    (三)精细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活动。
     我局将结合各单位推荐,在全市范围遴选部分工程质量管理较好、可学习借鉴性强的房屋建筑工程作为现场观摩点,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现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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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各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等要求,我局决定于9月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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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交流活动(具体活动时间另行通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并参照举办本辖区内项目质量样板观摩、经验交流活动,集中展示房屋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优秀案例,交流行业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工程质量可追溯管理、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优秀施工工法、工程建设信息化等方面经验做法,进一步弘扬建筑工匠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参建企业加大质量管理投入和技术推广,推动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深入开展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系统思维和源头治理,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以及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工程发包、勘察设计、材料进场、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提升质量多发问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同市建筑业联合会计划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手册》,并举办质量多发问题防治培训交流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云课堂、宣传册、短视频、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对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措施的宣传力度,推广成熟适用的工艺工法,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取得突破性成效,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房屋渗漏、开裂、隔音差等烦心事,不断提升房屋建筑工程品质,提高住户质量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认真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市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总体要求,突出工程质量监管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规范性管理等内容,认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势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持续加强工程用砂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严厉打击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质量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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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教育培训。
     各地各参建企业要结合在建工程项目特点,以工程质量问题为导向,以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规范为重点,以优秀案例和做法为抓手,利用专项培训、党建活动、技术交底、行业论坛等时机,集中举办“质量大讲堂”,组织学习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分析质量多发问题案例,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技术培训,以人员能力提升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托“质量月”线上云观摩平台,围绕数字赋能、智慧建造、BIM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等内容,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实践分享活动,集中展示一批优质工程、典型工法和创新案例等。
    (七)用心办好便民质量服务。
     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要积极开展“群众咨询日”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工地,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集中宣传工程质量法规标准,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守护质量”的共治共享氛围。要积极开展“送服务下基层”活动,宣传推广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工法,加大对工程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措施的宣讲培训力度,进一步指导一线作业班组及人员提高作业水平。同时,要结合“春雨润民心信访解民忧”主题活动,主动作为,推动工程质量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八)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培训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一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编制《2023年度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典型案例汇编》并进行宣贯讲解,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执法业务、工程消防验收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宣贯培训。二是市散水节能中心召开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监管研讨会,开展混凝土企业“回头看”抽检工作,开展质量安全有关标准培训宣贯活动,举办工程质量现场观摩等活动。三是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房屋建筑工程资料宣贯培训。四是市建设监理协会开展“钢结构工程施工管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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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专题讲座,“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演讲比赛活动。五是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举办基桩钻芯检测机长培训班,开展钢筋、门窗物理性能检测项目现场盲样考核工作。六是市预拌砂浆行业协会编制2024《广州区域预拌砂浆品牌名录》宣传册,举办《机制砂在预拌砂浆生产应用关键技术和常见问题》专题培训讲座,组织企业参观考察机制砂生产线,联合省有关行业协会举办交流论坛。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全员参与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要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广泛发动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多途径多手段开展“质量月”活动,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相关单位要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及时推广新技术应用、数字化监管、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同时,在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解决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四)科学分析,及时总结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对开展“质量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于10月8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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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设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高温多雨,形成大量蚊媒孳生地,成蚊消杀难度大,蚊媒密度严重超标,登革热传播风险高,防控难度大。为贯彻落实市登革热防控部署要求,强化建设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开展防媒灭蚊行动
      即日起至11月底为建筑工地灭蚊防疫重要时期,各工地要加大登革热防控力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积极配合属地疾控、街道部门开展防蚊灭蚊防控登革热工作。建设单位应落实好生物病媒防治首要责任,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登革热防控规定,确保防蚊灭蚊预防登革热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施工单位应落实好主体责任,安排专人排查蚊虫孳生隐患、清理积水,定期组织进行工地范围内卫生大扫除,及时清理工地范围内弃置可储水的罐体,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做好消杀灭蚊工作。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巡查,落实防媒消杀的监督工作。各工地严格落实以上要求,并留存台账记录备查。
       二、深入宣传防蚊防疫教育
     各项目施工企业要利用早班例会时间组织开展对本通知的宣贯学习,通过工地宣传栏、告示牌、微信群等多渠道,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向工人宣传普及防蚊灭蚊和卫生防疫知识,督促其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及防护习惯,不乱丢饭盒、酒瓶等餐饮垃圾,在工棚住宿的要使用蚊帐等防护设施。
      三、加强监管及行业督导力度
     交通、水务、港务、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统筹部署所属行业建设工地登革热防控工作,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在建工地灭蚊防疫工作的监督管理,在日常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对防媒灭蚊工作落实情况一并检查督导,督促属地监管部门积极配合疾控部门、街道的督导检查。
  四、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登革热疫情应急处置机制,疫情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工地要提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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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建立登革热疫情期间工人健康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皮疹等可疑症状人员,及时送医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人员确诊后,务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卫健及疾控部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快速扑灭疫情。
      专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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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落实以干部作风大转变带动营商环境大提升,全面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近期对施工、监理企业及部分行业协会开展了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了部分企业的困难和需求。目前,广州部分工程项目存在停工、烂尾或竣工验收资料不齐全等历史原因,导致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总监)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简称“市平台”)长期处于锁定状态。依据广州市《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意见》相关做法,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活市场活力,我局将对2020年9月1日前锁定在广州市平台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统一解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2020年9月1日前在市平台锁定的,不存在法律纠纷、质量安全事故或信访投诉未处理完毕等问题的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交通、水务、园林等建设项目,不含在建未完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由我局予以办理解锁。
      二、解锁过程中,如停工项目需恢复施工的,应当向施工许可发证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2号)完善相关手续。
      三、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高度关注,如发现与上述第一点不一致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向项目施工许可证发证的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四、在本次关键岗位人员解锁后,市区两级建设、交通、水务及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按职责对所监管项目的相关人员持续跟进,落实日常监管,发现相关人员仍有存在上述第一

8、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解锁的公告

点不一致的相关问题,经查核确认后,报送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发证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6日

9、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9月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2号,网址: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2580443.html)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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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片区(珠海、湛江、茂名、阳江、江门5市)专项巡查工作承接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第三片区(汕头、揭阳、潮州、汕尾、梅州5市)专项巡查工作承接单位: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片区(韶关、清远、河源、肇庆、云浮5市)专项巡查工作承接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巡查方式及内容
  (一)巡查方式。
       每次巡查不另发通知,由检查组直奔企业及项目现场开展检查。检查组根据各市报送的在建项目清单,随机抽取受检项目,每个地市抽查项目数原则上不少于18个。同时对有关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抽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安排执法人员全程参与。巡查完成后,各检查组向受检项目反馈检查意见并出具《现场巡查问题告知单》,由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签收;施工现场如发现存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检查组应及时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由属地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检查组要及时收集整改完成情况。
    (二)巡查内容。
     1.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主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每季度、每月、每周带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及全面执行“安全日志”制度情况;建立完善危险源安全管理包保制度、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制度情况;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体系、推进项目安全标准化评定等情况。
     2.施工现场实体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隧道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及临时用电、消防安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企业、项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尤其是真查彻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情况等。

10、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治理施工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全省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防控重大风险,按照我厅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我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巡查工作安排在2024年7月至11月进行。
  二、巡查范围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基本要求,结合施工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主要从以下范围抽取巡查对象:
  (一)省重点工程项目。
  (二)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三)市政工程项目。
  (四)隧道工程项目。
  (五)近两年事故多发的工程项目类型等。
  三、巡查分组
  第一片区(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惠州6市)专项巡查工作承接单位:广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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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名单回执(附件2)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并请于安全专项检查组检查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有关整改情况和执法查处情况报送我厅。
         附件:1.在建项目清单
                 2.联络员名单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日  

     3.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属地住建部门及监督机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重点检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全覆盖精准排查情况,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情况,对纳入重点监控的风险企业、项目实施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的情况,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排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配合抽查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事故教训,进一步认清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对接科(处)和人员,加强统筹协调,全力配合开展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专项巡查工作。各参建单位认真按要求配合检查工作,发现故意阻挠、妨碍、干扰检查工作的工程项目,将如实记录,公开曝光。
    (二)加大整改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跟踪复核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将整改和查处情况及时告知检查组,由检查组汇总工作开展情况报我厅,我厅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抽查开展情况。
     我厅将派出检查组对巡查发现存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仍存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形的,一律对相应责任主体处以暂扣直至吊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限制其在我省建筑市场承揽业务;对未彻底整改安全隐患且冒险施工作业的,一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及《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明纪律,举报违规。第三方检查人员要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欢迎受检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全程监督安全巡查工作,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等行为,实名书面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受理反映情况书面材料的通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此次安全专项巡查工作时间长、涉及面广,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安排1名业务骨干作为巡查工作联络员,于7月12日前将在建项目清单(附件1)、联络

1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广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建质规〔2022〕2号),准确认定、及时消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自2022年以来,我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以下简称《识别图集》)的编制工作,先后编制印发了三部分共八个专业(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基坑工程、轨道交通之隧道工程、通用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工程)的图集。目前已完成第四部分包括钢结构工程、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两个专业的图集编写工作(以下简称《识别图集(四)》),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抓紧组织宣贯培训。请各地各主管部门迅速将《识别图集(四)》转发至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建筑施工参建各方,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连同前三部分图集,认真抓好《识别图集》的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确保建筑施工参建各方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迅速熟悉图集,完整准确把握事故隐患的基本涵义和判定情形,切实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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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理和安全监督执法水平。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主管部门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积极推动《识别图集》在工程项目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中的应用,并将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工具书,以危大工程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三、畅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各地各主管部门要以运用《识别图集》为契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吹哨人”活动,拓宽举报宣传渠道,调动企业员工参与监督企业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能动性,鼓励企业人员、社会公众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网络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通过“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多种举报渠道,对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不断深化群防群控、联防共治。
     各地在使用《识别图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请径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
  附件:1.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钢结构工程)
           2.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8日

1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为落实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关于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的措施要求,切实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管,提升物防、技防水平,根据《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有关规定,我厅决定从即日起,全面推进安装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黑匣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是动态防范化解塔式起重机施工安全风险隐患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做好动员部署,组织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挥好监督组、监督员的作用,严格按照监督项目划分,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已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塔式起重机,严禁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塔式起重机进入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
     二、迅速开展安装使用工作。各地要加强宣传教育督导,督促施工单位严格使用已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当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其监视内容包含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幅度、回转角度、运行行程及对应报警状态等信息。塔式起重机有运行危险趋势时,控制回路电源应能自动切断。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要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业务规范及接入指引》(附件)要求,及时完成与

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并请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本部门应急指挥通信联络方式和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我厅备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6日 

1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塔式起重机全面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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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对接,并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即日起,对于新申请使用登记但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且未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完成对接、实时上传数据的塔式起重机,不予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对于已办理使用登记但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且未与“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完成对接、实时上传数据的,不予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书》国家标准化电子证照换发。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我厅将根据“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相关监控数据,定期以工作信息或表单的形式,向各地通报全省在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安装进度和运行情况,严格督促属地有关主管部门推动相关工作。各地要第一时间跟进监督执法,及时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塔式起重机。对使用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塔式起重机,或者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后,无正当理由,擅自关闭、破坏监控系统的施工单位,可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八条第(五)项以及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判定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严查处,未能从根本上及时消除该事故隐患的,可视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提请我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此通知。
        附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业务规范及接入指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9日 

1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27个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74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厅决定于9月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以新提质、以质促优,持续提升我省房屋市政工程总体质量水平,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二、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宣传。
  各地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要采取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成果。各地主管部门要指导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资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设置质量专题宣传橱窗等形式,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贯。
  各地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推动各项政策法规宣贯落地落实。
  (三)精心组织现场观摩活动。
  我厅将在全省优选部分工程实体质量好、管理水平高、可学习可借鉴性强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作为我省现场观摩点,并集中举办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现场观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佛山、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各相关协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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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交流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并参照我厅做法,举办本地项目质量样板观摩、经验交流活动,集中展示房屋市政工程品质提升优秀案例,交流行业管理先进技术和经验,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工程质量可追溯管理、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优秀施工工法、工程建设信息化等方面经验做法,进一步弘扬建筑工匠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参建企业加大质量管理投入和技术推广,推动我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四)深入开展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
     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坚持系统思维和源头治理,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以及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工程发包、勘察设计、材料进场、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提升质量多发问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我厅将制定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手册》,各地各主管部门要通过云课堂、宣传册、短视频、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对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措施的宣传力度,推广成熟适用的工艺工法,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取得突破性成效,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房屋渗漏、开裂、隔音差等烦心事,不断提升房屋建筑工程品质,提高住户质量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认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
     各地各主管部门要按照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总体要求,突出工程质量监管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规范化管理等内容,认真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势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持续加强工程用砂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严厉打击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质量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密组织行业比武竞赛。
      各行业协(学)会和参建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工程技能大比武活动。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将组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水泥检测比对试验活动,通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充分展示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技能素养和精神风貌,营造“崇尚技能”的工匠精神和“尊崇人才”的良好氛围。
   (七)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教育培训。

     各地各参建企业要结合在建工程项目特点,以工程质量问题为导向,以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规范为重点,以优秀案例和做法为抓手,利用专项培训、党建活动、技术交底、行业论坛等时机,集中举办“质量大讲堂”,组织学习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分析质量多发问题案例,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技术培训,以人员能力提升促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托“质量月”线上云观摩平台,围绕数字赋能、智慧建造、BIM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绿色节能等内容,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实践分享活动,集中展示一批优质工程、典型工法和创新案例等。
       (八)用心办好便民质量服务。
     各地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要积极开展“群众咨询日”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工地,以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集中宣传工程质量法规标准,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守护质量”的共治共享氛围。要积极开展“送服务下基层”活动,通过组织专家到省内边远地区开展送服务活动,宣传推广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工法,加大对工程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措施的宣讲培训力度,进一步指导一线作业班组及人员提高作业水平。同时,要结合“春雨润民心 信访解民忧”主题活动,主动作为,推动工程质量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宣传工作的认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多部门联动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部署。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的积极性,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通过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教育富有成效的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三)突出活动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及时推广新技术应用、数字化监管、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治理、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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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难点问题,力争在解决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有效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四)及时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请于8月26日前报送2024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联络员回执(附件),10月11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报送我厅。
      附件:联络员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0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283号)要求,现开展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予以贯彻落实。
      一、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1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1.全面排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2.严肃处理。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实施。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二)迅速行动部署,依法从严查处。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
     各地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快捷办理注销等手续,保障专项治理期间各项注册工作有序进行。
    (三)强化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逐一登记、认真查处投诉举报事项;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对被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在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大教育引导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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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从2024年10月开始,每月3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月通报各地专项治理情况,并及时交流推广各地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总结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填写处理情况汇总表,形成工作报告,于2025年2月18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抄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
               2.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络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3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对象
      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对在自查自纠期间及时整改到位的人员和单位,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1.全面排查。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2.严肃处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积极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二)依法从严查处。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
  各地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快捷办理注销等手续,保障专项治理期间各项注册工作有序进行。
  

16、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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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注册建筑师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本地区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本通知要求开展。
      (三)强化信息公开。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公布投诉举报方式,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投诉举报事项;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对被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在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教育引导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的氛围。
    (五)完善长效机制。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要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梳理分析发现的问题,充分总结经验,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性文件。同时,结合地区实际,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合理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制度,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总结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填写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形成工作报告,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加强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对部分地区开展现场调研,通报各地工作进展。
      附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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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在监项目巡查  

       第三季度,公司检查组分别由公司董事长叶昊、总经理刘晨曦、公司法定代表人缑旭、副总经理张泽钦、陈光远、王宇峰等领导带队,项目管理部李文笛、刘伟建等人协作,分片区巡视抽查在监项目,其中重点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主体结构阶段以及重点监管的项目进行抽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巡查现场、询问核查、对照表等方式进行定性和定量考评。第三季度受检在监项目常规监理工作正常开展,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状整体可控,但仍有部分项目存在盲目赶工期、为严格按图纸施工、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基础土方回填未分层压实、工程材料把关不严、监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等问题,检查组当场发出整改文书,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做到了“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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