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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模型卷宗

其他分类其他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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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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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p3-p7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p8-p9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p10-p12

03

监督点、研判规则及数据要素

监督点一:卫生机构怠于履行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行政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    p13-p18
监督点二:卫生机构怠于履行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行政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职责的违法行为    p19-p24
监督点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主体登记失管漏管违法行为    p25-p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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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说明

监督点案例办理情况说明    p28

01

模型概述

模型设计起源    p1-p2

效果描述

护航民生民利,优化营商环境    p29-p30

推广价值

模型可推广性    p31-p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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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概述

       公共卫生是关系到一国或一个地区人民大众健康的公共事业。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同国家整体战略紧密衔接,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宾馆、饭馆、旅店、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图书馆、商场(店)等属于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同时规定,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2022年,黑龙江省院、大庆市院行政检察部门部署了“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工作和“新型住宿业态”专项活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住宿业卫生情况为切入口开展此项工作,工作中发现部分宾馆等新型住宿业态中存在人员无“健康合格证”上岗、企业无卫生许可证等情况,故调取了全县企业名称、全县公共场所持有健康证、卫生许可证企业名单并将从“美团”APP等网络平台上查找到的宾馆房源信息与其比对进行初步分析,通过综合比对研判,查找出公共场所无健康合格证从业人员、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无证经营企业,督促相应行政机关监管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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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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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依据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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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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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依据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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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八条 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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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依据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三)拒绝卫生监督的;(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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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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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依据

       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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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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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依据

       第六十九条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许可经营活动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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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二条 市场主体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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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监督点一:卫生机构怠于履行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行政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
        研判规则
       规则1: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属于公共场所。
       数据要素: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规则2: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数据要素:企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名称、身份信息,健康证编号。
       规则3: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数据要素:企业员工姓名、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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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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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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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第一步:将数据1与数据2进行比对,排查出无健康合格证企业名单线索。

       第二步:将第一步得出的企业名称逐一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核实其经营范围、企业状态、行政处罚信息等情况。以此初步判断是否为存续状态应有健康合格证而未申领且无处罚的企业,然后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七、十四条规定,向卫生机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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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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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第三步: 将收集整理网络app上得到的宾馆房源信息与数据2公共场所持有健康证企业名单进行比对,发现相应问题按照前述第二步中对应情况进行处理。

       此外,对于数据2中登记的健康合格证人数与实际营业规模严重不符(人均营业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进行调查核实,大概率会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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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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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监督点二:卫生机构怠于履行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行政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
        研判规则:
       规则1: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属于公共场所。
      数据要素: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规则2: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数据要素:单位名称、卫生许可证编号、经营地址、经营项目、有效期限。
      规则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数据要素:单位名称、经营地址、经营项目、有效期限、行政处罚。

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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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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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第一步:将数据1与数据3进行比对,排查出无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名单线索。

       第二步:将第一步得出的企业名称逐一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核实其经营范围、企业状态、行政处罚信息等情况。以此初步判断是否为存续状态应有健康合格证而未申领且无处罚的企业,然后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八、十四条规定,向卫生机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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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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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第三步: 将收集整理网络app上得到的宾馆房源信息与数据3卫生许可证企业名单进行查询,发现相应问题按照前述第二步中对应情况进行处理。 

制发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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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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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监督点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主体登记失管漏管违法行为
       
        研判规则:
       规则1:市场主体应当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经营房屋数、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
       规则2: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数据要素: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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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点、研判规则和建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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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情况

       将收集整理网络app上得到的宾馆房源信息与数据1企业名册进行比对,对于未在企业名册而进行经营的主体,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进一步核实,确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三、六十八、六十九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同时该类经营主体大概率无健康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经调查核实后按照前述对应情况进行处理。  

        杜蒙县院在“美团”APP上查找到的30家宾馆房源信息放到该数据模型中进行数据比对分析研判,筛查出案件线索共计9件,对其中3件进行现场核实发现,经营范围为住宿服务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某宾馆已经营3年,工作人员3人,3人均无健康合格证,且该宾馆没有卫生许可证。该宾馆属于公共场所,根据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同时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该宾馆经营3年无卫生许可证且员工无“健康合格证”为顾客提供服务,不符合规定。杜蒙县院一是,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七、十四条规定针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的情形,二是,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八、十四条规定针对公共场所无卫生许可证的情形,向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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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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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描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关乎社会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随着近年来全球疫情和新种病毒的出现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公共场所领域从业人员健康监管工作对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从“卫生证”、“健康证”这一小切口入手,创新数字化办案思维,增强数字化监督能力,打造数字监督平台运用,结合实际办案需求,细化分析研判规则,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手段,积极挖掘行政检察案件线索,提升行政检察监督的办案质效。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相应监管职责,尽可能减少传染性疾病的蔓延保护百姓生命健康护航民生民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的是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整个社会提供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正当市场竞争,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检察机关通过此数据模型建立不但可以解决行政检察线索匮乏的问题,还有利于节约司法办案资源,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安全,有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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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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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价值

      首先,在体量方面,公共场所范围广、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数量多,且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健康合格证与卫生许可证均需定期检查,有的经营单位不按时办理,不规范从业经营屡见不鲜,因此,存在一定的案件体量,可以采用数据模型的方式进行推广。
      其次,在必要性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关乎社会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随着近年来全球疫情和新种病毒的出现对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公共场所领域从业人员健康监管工作对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联合行政机关应各司其职,立体织网,推动公共卫生健康体系严密走深,真正为百姓办事。

       再次,从推广性看,社会意义深远,公共场所既是传染病传播的重要途径,也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流行、爆发的关键所在,所以搞好公共场所卫生意义重大。检察机关不仅要利用检察职能进行溯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职,更要思考怎样抓前端,治未病,我们在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工作和“新型住宿业态”专项活动中,创新数字化办案思维,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将“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通过前述数据要素的运用建立的本模型具有较强的可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高效发现卫生领域行政违法行为案件线索,再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核实监督,在节约司法办案的同时,用大数据赋能检察力量守护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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