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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支付(第六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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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支付

Liaocheng Payment

06

2023年第2期
总第6期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

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梳理总结了具有典型风险特征和启发意义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请大家正确认知和防范欺诈风险,牢牢守护自己的钱袋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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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2

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例

05/06

01

买卖、租借账户案例

01/04

03

消除不良记录诈骗案例

07/07

04

虚假网络贷款案例

08/09

编辑:刘冬                  技术编辑:张成慧(东阿县支行)

聊城支付

01

买卖、租借账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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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聊城支付

03

聊城支付

      根据我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违反三十一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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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提醒:

02

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例

      李女士接到一个自称警察的陌生电话,对方告知涉嫌犯罪案件,要求添加某通讯平台账号,添加好友后,对方发来警官证和李女士身份信息的刑事拘捕令,并要求李女士找个安静没有人在的地方接受远程调查,不能挂断电话。随后对方声称需要验证李女士的经济能力、信用能力以证明其没有参与犯罪,指挥其在网络平台及银行贷款后汇款到对方账号上,称作为保证金,调查清楚后会将资金退回。李女士向对方提供的账号转账10万元人民币,之后发现被骗并报警。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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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第一 服务第一 效率第一

防范提醒:

      公检法机关会当面向涉案人员出具证件或法律文书,不会提出远程转账汇款缴纳保证金至所谓的“安全账户”或验证经济能力等要求。对于陌生人要求操作转账或借贷,坚决不予理会,并拒绝透露个人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户、验证码、密码等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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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不良记录诈骗案例

      冯先生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某金融平台客服,准确的说出了冯先生的姓名和职业,并称冯先生曾在该平台上借贷,存在违约行为,已经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将不能再从其它任何平台进行借贷上。冯先生此前确实在该平台存在借贷行为,便信以为真。随后对方发给冯先生一个“征信查询”网站,称需通过向该平台借款的方式把额度清零,并将借款转账至“征信专用查验账户”进行还款能力的验证,待额度清零后借款会自动填补到平台,这样可以消除所有的不良记录。冯先生通过网站借款并向对方指定的账户转账汇入54万元,后发现被骗报警。
      防范提醒: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任何机构或个人无权删除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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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网络贷款案例

       王先生近期生意不景气需要一笔资金周转渡过难关,想起微信上添加过一位自称代办贷款的好友。经联系,该好友称可以帮忙办理贷款,随后对方以交手续费、证明还款能力等为由要求王先生向对方指定的账户转账。王先生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进行了4笔转账合计13.7万元,但对方仍称没有办妥手续不能放贷,王先生此时萌生了放弃贷款的想法,要求对方将之前缴纳的各类款项原路退回,对方声称需要缴纳解冻资金才可以原路退回。这时王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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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提醒:

      办理贷款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凡是在放款前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审核金”等名义要求转账汇款、验证还款能力的都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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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稿邮箱:liudong_liaocheng@jnf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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