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主办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泰州人民医院
2024.04
contents
目录
廉政要闻
04/ 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
南京医科大学
附属泰州人民医院
06/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全党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08/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群众身边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工作动态
13/ 院纪委组织传达学习群
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14/ 讲好廉政“微课堂”管住护
士长“小微权力”
15/ 市纪委专刊推介我院开展
违规处方专项治理经验做
法
16/ 我院《穿透式监督治理
违规处方的实践与探索》
论文荣获省级一等奖
青廉说
20/ 坚守底线,清廉行医,
实现医患和谐共赢
廉洁文化
24/ 四次撕发票
清廉仁医 ‖2024-04‖
清廉仁医 ‖2024-04‖
原著原文
党建园地
10/ 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医德医风表扬
18/ 3月份收到锦旗、表扬信
及退还“红包”情况
规章制度
26/ 泰州市人民医院医药
代表接待管理制度
警示教育
32/ 中共泰州市纪委 泰州市监委
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纪法释疑
34/ 党纪学习教育丨对党员的
纪律处分有哪些,影响期
各多长
工作动态
11/ 院纪委组织召开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
工作例会
——2024年3月18日至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强调
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
原著原文
原著原文
清廉仁医 ‖2024-04‖
清廉仁医 ‖2024-04‖
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2024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廉政要闻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廉政要闻
清廉仁医 ‖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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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
廉政要闻
4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会议,对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刘金国指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抓好线索处置,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对涉及范围广、影响恶劣的问题,要从严查处、查清查透;对反映具体、条件成熟的,要果断立案,迅速突破;对疑难复杂以及干扰多、阻力大的案件,纪委书记要直接指挥,集中攻坚。要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来源:新华社
廉政要闻
清廉仁医 ‖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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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党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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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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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院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院党委书记朱莉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研究部署全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要求与目标任务,坚持原汁原味地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同步推进。各党总支部(支部)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并引导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掌握不牢的问题。确保每位党员都能逐条逐章深入学习党的纪律,真正将党纪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教育活动,尤其注重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提高防腐拒变能力,筑牢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会议强调,要压实领导责任,分管院领导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细化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周密组织,认真抓好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从严治院的理念,确保每位党员干部都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院纪委组织召开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例会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质效,充分发挥纪检委员“啄木鸟”作用,压紧压实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4月11日,院纪委召开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例会,医院7个党总支的46名纪检委员悉数到会。院纪委书记何锦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2023年度医院基层党支部纪检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研究修订了2024年泰州市人民医院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履职考核评价细则,从加强政治监督、落实日常监督、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形成任务清单,推动支部纪检委员更好履职尽责。会上,外科、内科、门急诊党总支三名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代表作支部纪检工作述职。
会上,何锦锋书记总结通报了2023年医院纪检工作取得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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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仁医 ‖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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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对纪检委员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廉洁文化进科室活动;二要强化履责,对照履职考核细则,发挥好纪检委员“前哨”作用,确保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三要强化纪律,做自我革命的表率,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一刻不停助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院纪委组织传达学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
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4月23日,院纪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当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持人民至上,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推进“医腐”和“群腐”集中整治,紧盯检验检测、口腔科义齿、红包回扣以及向患者收取加班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不正之风。
会议指出,院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持之以恒地进行反腐败斗争。
会议强调,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需要做到三个方面加强,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对权力全过程的监督制约,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和宣传的线上线下覆盖力度,三是加强监督问责和后半篇文章的影响力,不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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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仁医 ‖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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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仁医 ‖2024-04‖
护士长作为护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4月7日,院纪委办公室主任冯国琴应护理部邀请作了题为《严守职业底线 坚持廉洁从业》的廉政职业教育授课,全院91名护士长(含14名新提拔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强调,全体护理干部要了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加强纪法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廉洁修身,用好手中的“排班权”“绩效分配”“耗材申领”等小微权力,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做担当廉洁自律的表率。“微课堂”列举了大量真实的同类岗位案例,明纪释法,引发护士长代入反思,敲响廉洁从业的警钟,提醒大家牢记初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护理干部。
讲好廉政“微课堂”管住护士长“小微权力”
市纪委专刊推介我院开展违规处方专项治理经验做法
市纪委《泰州纪监情况》2024年第4期专刊登载了《市人民医院开展违规处方“微治理”破冰“看病贵”》,从优化整合监督治理资源、深度治理违规处方行为、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三个方面推介了泰州市人民医院开展违规处方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与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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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仁医 ‖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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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仁医 ‖2024-04‖
4月26日-28日,江苏省医院协会医院行风建设专业委员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镇江召开,全省二、三级以上医院近400名代表参加会议。医院纪委书记、省医院行风建设专委会副主委何锦锋在大会上作了主题为《穿透式监督治理违规处方的实践与探索》的经验分享,同题论文在两百多篇征文中脱颖而出,斩获一等奖。
我院《穿透式监督治理违规处方的实践与探索》论文
荣获省级一等奖
大会交流中,何锦锋书记从强化协同意识,优化整合监督治理资源;强化从严导向,深度治理违规处方行为;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三方面详细阐述了医院违规处方治理实践,其中基层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医药代表全过程管理、“清廉仁医”文化建设以及坚持严的基调开门搞治理等方面不落窠臼,干货十足,收获了一批“粉丝”。
他指出,处方是医疗过程的重要凭证,连结着医生的医疗行为、患者的健康权益、药商的药品销售以及医保基金的使用。通过开展违规处方治理,进一步规范带量采购,压缩药商的利润空间,切断了供给引导需求,防范了带金销售风险,同时,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难题,切实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院纪委一直将业务工作与行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原则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通过违规处方这一“小切口”开展“微治理”,着力解决医疗卫生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医德医风表扬
清廉仁医 ‖2024-04‖
医德医风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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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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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培养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尚虚谈、多务实功;要涵养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勤政廉政,不仅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对青年干部的基本要求。
为激发青年医务工作者的廉洁自律意识,把握好成长道路上的“方向盘”,扣好廉洁从医的“第一粒扣子”,青年医务工作者以第一人称自述的形式,通过说廉洁、话廉事、享廉得,分享廉政时评、廉政故事等文章,表达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的看法和体会,弘扬和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价值观,教育引导青年医务工作者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锤炼履职本领,强化使命担当,贡献青春力量。
青廉说
青廉说
坚守底线,清廉行医,实现医患和谐共赢
生命所系,性命相托,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们的责任是为全心全意为患者,为人民健康服务。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医生,刻苦学习,掌握专业技能,勇于创新,助力医疗事业发展是基本的技术要求,坚守医德,秉承医者仁心是基本的道德要求。
青年医务人员,往往是奋战在临床第一线的医疗工作者,承担着基本的医疗服务工作,初步诊断和合理治疗疾病是我们的根本任务,那就意味着大部分的检查、治疗包括用药的医嘱,都是由我们开具,上级医师则负责医疗质量的把关。在如今商业化的社会中,医疗行业不可避免会受到市场的影响,那么,医疗人员则不可避免面临着来自从事医药销售人员的利益诱惑。但是,工作过程中,我始终秉承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公平正直地对待每一位病人,并且做到三个“绝对”,绝对不多做任何一项没有必要的检查,绝对不给患者使用任何一种没有必要使用的药物,绝对不让患者多花一分
青廉说
清廉仁医 ‖2024-04‖
李娟,女,1988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2022年毕业于北京协和医学院,现为泰州市人民医院肛肠外科科副主任,主治医师。获2021-2022年度泰州市卫生健康系统青年岗位能手,2023年泰州市人民医院十佳“金手指”青苗奖,2023年江苏省“双创博士”。
青廉说
青廉说
清廉仁医 ‖2024-04‖
清廉仁医 ‖2024-04‖
冤枉钱。此外,作为科室的青年干部之一,我深知要起到领导带头的榜样作用,因此,医疗行业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我始终铭记于心,因为我相信,只有坚守底线,坚决抵制医疗腐败,我们才能坚守住作为医务人员的初心,才能保证我们日常诊疗工作中的纯粹,才能不亵渎这份职业的神圣与使命。
作为青年一线医务人员,同样也是与患者及家属接触和交流最多的人员。“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心理的疏导有时甚至比药物会有更好的治疗效果,因此除了诊治疾病,我们更多还承担着关心和疏导病人的责任。身处人情社会当中,“无功不受禄”“礼多人不怪”的观念根深蒂固,导致送“红包”的风气在相当一部分病患中盛行。并且,由于个别腐败分子造成的恶劣影响,有很多患者对医务人员存在误会,认为其不收“红包”就不会尽心诊治。因此,每逢遇到“红包”,我的处理方法是能退则退,不能退的通过科室护士长返还至患者的住院费用里面并报备,如是,既能不违背个人原则,又让患者能够放心地看病。我会反复提醒自己,病人是弱势群体,绝对不能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损害了病人的任何利益。
目前的医疗环境并不乐观,医务人员也有一定的责任,除了提高医疗水平,从业道德的提高也许更重要,特别是医疗反腐,势在必行。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坚守医务人员的初心和使命,做到敬佑生命,救死扶伤,医道从德,术业从精,甘于奉献,大爱无疆,我们一定会迎来医患关系和谐共赢的一天。尊重我们的职业底线,清廉行医,我们医务人员也会赢得更多来自人民群众应有的尊重。
四次撕发票
廉洁文化
清廉仁医 ‖2024-04‖
廉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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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在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任校长,权力不大,责任不小。一天下午,我和学校的一位副校长及几位老师在泰州城里办完事,太阳快要落山了,回家的路又较远,我便决定在泰州安排一顿晚饭,就餐人员中有我两位亲戚。晚饭后,副校长付了餐费,当时我并不知道他让店里开了发票。
第二天上午,副校长把发票递给我,我见上面写有事由、经办人、证明人,只要我签个名,这张发票就可以报销了。我看着发票略一思索,认真地对副校长说:“昨天有我的亲戚在场,这张票不能报。”副校长有点着急:“你也太迂了,昨天我们进城是办公事的而且那么晚了,还有教师代表全程参与呢!”我朝他一笑,随手将发票撕毁,扔进办公桌旁边的废纸篓,自掏腰包结清了账目。
当年秋天,我的两位叔父先后患了重症。先是大叔父病故,学校工会主席误以为是我父亲谢世,派人吊唁。事后,送来支出发票让我签报,我一看,立即表示:“根据学校规定,叔父不在吊唁之列。”说罢撕了发票,自掏腰包结账。我那堂弟至今不知道这件事的真相。
不久,我的小叔父也走了,这一次,学校当然不来吊丧了。我的另一堂弟颇感诧异:“啊?看来老大在学校威信出了问题啦!”我付之一笑。
第二年春天,家父也撒手人寰。学校工会考虑到我是“一把手”,加之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吊唁标准超出规定400元。当上述支出发票送到我手上时,我立即撕了,要求另开票据,我退出400元,坚持享受规定的那一部分。我对工会主席说:在这些问题上,我不能有任何特殊待遇,那样会影响和谐校园建设。
父亲谢世后,学校所在地的一家著名企业出于关心,也派员吊唁。事后,我利用星期天请该厂相关同志吃了顿饭。第二天,饭店老板送来票据让我签字,好到学校财务室结账。我说:“这是私事与学校无关。”老板有点奇怪:“连我都知道,人家厂里对学校支持很大,你是校长,请他们吃顿饭,是表示感谢。”我边撕发票边说“我不能假公济私。”次日下午,我到饭店结了账。
事后,有人把这事传了出去,我的一位曾经的学生对我戏言:“你当校长纯属资源浪费!”
我说:“我只求个心安。”
——袁来红 泰州廉政2022年第4期《坡子街上的廉味》
泰州市人民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清廉仁医 ‖2024-04‖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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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医药代表登记管理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医药代表,是指代表药品、耗材、医疗设备企业从事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等产品宣传、推广、销售等相关活动的人员。
第二条 医药代表应具有生产经营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其代理机构法人授权的业务证明文件,明确在我院的业务范围。
第三条 医药代表登录泰州市人民医院“清廉仁医”系统阳光接待模块,线上分别进行药械企业准入申请、药械代表准入申请,详细登记企业名称、授权业务范围、医药代表等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注册申请所需的附件材料,完成登记备案。如授权业务范围发生变更,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
第四条 经登记的医药代表方可在我院从事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等相关业务活动,未登记的不得在我院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第五条 医药代表不再从事相关工作或终止劳动关系、停止授权的,医药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医院药剂科、医学工程处、医用耗材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备案并提供书面材料申请注销。注销备案的医药代表不得在我院从事相关活动。医药企业被取消相关资质的,其备案的医药代表信息自资质取消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二章 医药代表接待管理
第六条 按照公开透明、行为规范、管理有序的原则,职能
科室根据来访目的实行分类管理,在统一规定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人员,有接待预约、接待流程、接待记录(简称“三定三有”)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接待工作。接待人员一般2人同时在场。如有特殊保供或满足临床紧急需求等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临时接待,做好相关记录并报纪委办备案。
第七条 医药代表接待实行预约制,登录泰州市人民医院清廉仁医系统“阳光接待”预约到访时间,一般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预约申请。医药代表来院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资料,接待部门扫码核对信息,未预约一律不予接待。医药代表的实际信息与事先预约登记信息不符者,应由被接待人说明原因并更新预约信息,否则不予接待。
第八条 接待原则上是面谈,也可通过互联网、电话会议或医院同意的其他方式进行。严禁私下私自接待。
第九条 接待内容主要包括:
1. 收集医药代表所提供的资料;
2. 听取医药代表关于新(特)药、新耗材、新仪器设备等信息介绍;
3. 向医药代表反馈药品、耗材、医疗设备产品使用情况,解决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 商洽学术讲座、学术推广、科研合作等;
5. 其他。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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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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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药品、耗材、医疗设备企业及医药代表“九严禁”:
1.严禁在登记备案中提供虚假信息;
2.严禁未经医院备案和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
3.严禁向医院内设部门和个人进行捐赠;
4.严禁以任何形式和方式进行商业目的“统方”;
5.严禁假借咨询费、讲课费、学术推广费、科研协作和学术支持等名义对医院内设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关利益输送;
6.严禁给予医院内设部门和个人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礼金等不正当利益,不得为医院工作人员安排健身、旅游、考察和宴请等各种娱乐活动或支付相关费用;
7.严禁误导医生使用药品、耗材、医疗设备,夸大或者误导疗效,隐匿产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信息或者隐瞒医生反馈的不良反应信息;
8.严禁私自进入门急诊、病区、医技等诊疗区域进行有关产品推介、促销和其他活动,干扰医疗业务工作和诊疗秩序;
9.严禁其他不正当干预或者影响临床医疗的行为。
第三章 医务人员接待管理
第十一条 全院医务人员不得在非接待时间和非指定地点私自
接触医药代表。
第十二条 医务人员在非接待时间和地点遇到医药代表来访,应态度明确拒绝接待,立即劝退,不能劝退的,通知应急办公室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应规范诊疗,恪守医德,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第十四条 每次接待的情况都要记录在案,由相应处(科)室负责保管,统一归档。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医药企业及代表主动与医院签订廉洁合同,进行廉洁承诺,主动配合医院开展廉洁教育;
第十六条 各职能处室及临床、医技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管理监督本人辖区范围内医药代表活动。在重点区域张贴“医药代表谢绝入内”提示标语,加大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强化对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
第十七条 医院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医药代表接待开展不定期巡查,检查分管部门人员有无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院纪委不定期对预约接待落实、接待记录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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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诚信管理
第十九条 建立医药代表诚信管理档案,记录医药代表的违规不良行为,有以下行为列入诚信不良记录:
1. 违反药品、耗材、医疗设备企业及医药代表“九严禁”行为的;
2. 损害医院或者他人利益的;
3. 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
4. 未按照“三定三有”会见的;
5. 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不可抗力除外);
6.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医务人员或其他产品的;
7. 经司法机关认定,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六章 处罚规定
第二十条 医药代表违反诚信管理的处理:
医药代表违反诚信管理,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约谈企业负责人、限量采购或停止采购其代理的产品、停用该生产经营企业的所有产品、终止合同、列入黑名单等处理,在诚信管理档案记录并在医院官网或公示栏进行公示。列入黑名单的,两年内不
得参与我院任何形式的业务活动。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处理:
医院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由院纪委约谈涉事工作人员或科室负责人,视情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情节较重的,由院纪委根据相应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泰州市纪委 泰州市监委
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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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原主任吕天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 年至2021年,吕天玉多次收受泰州某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戴某某等人所送烟酒、虫草等礼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吕天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靖江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三级主任科员张浩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3年,张浩平在担任靖江市口岸办安全监督科科长、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期间,先后3次收受靖江某私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沈某某、靖江某国有公司原总经理王某所送现金和超市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 6000 元。2023年10月,张浩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泰兴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庭审判员、一级法官张宏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1年7月,张宏在担任泰兴市人民法院原河失法庭审判员期间,带队赴河南省济源市执行查封、送达等任务,擅自改变公务行程,绕道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游玩,并违规报支住宿费和餐费补助。2024年1月,张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兴化市戴窑镇锯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唐苏存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3年11月,戴密镇召开全镇作风建设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期间,锯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唐苏存接受在该村承接安置房装修业务的村民朱某某邀请,带领村干部参加午宴。后被群众在网上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月,唐苏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村干部均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
泰州医药高新区凤凰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孙晓军违规审核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21年12月,孙晓军违规审核同意发放凤凰街道“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巡考费用7500元,其本人领取1500元。孙晓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2月,孙晓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五起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必然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持之以恒改作风、提效能、促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针对“四风”新情况、新动向,加强分析研判,强化重拳遏制,持续释放严的信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党纪学习教育丨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些,影响期各多长
纪法释疑
清廉仁医 ‖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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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共分为五类,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警告是党组织对违纪党员提出的告诫,以促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警告是最轻的一种党纪处分,适用于违纪情节较轻、但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
严重警告是一种重于警告的较轻党纪处分,适用于违纪性质和情节比较重的党员。
撤销党内职务属于较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情节严重,不宜再担任现任全部党内职务或某一个或几个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
留党察看是仅次于开除党籍的一种较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纪、但尚未丧失共产党员条件,不宜再担任现任全部党内职务的党员。
开除党籍是最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纪、已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
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影响和后果——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其中,关于“一年内”“一年半内”的起算时间,是从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批准之日起计算。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影响和后果——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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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留党察看处分影响和后果——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需注意,这里的“二年内”,是指自党组织批准恢复受处分党员的党员权利之日
起二年内,期间自留党察看期限期满之日起计算。
开除党籍处分影响和后果——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清廉仁医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泰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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