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01:为什么采矿行业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问题 02:一般情况下,采矿行业排放哪些应税污染物?采矿业环境保护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问题 03:采矿行业计算申报环境保护税需要做哪些工作?
问题 04:如何确定排放口和排放的污染物?问题 05:如何确定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问题 06:如何使用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问题 07:如何使用委托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问题 08: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排污单位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如何计算?
问题 09:环境保护税中污染当量、物料衡算等用语的含义是什么?
问题 10:什么是(产)污系数?问题 1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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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0:什么是(产)污系数?
问题 11:如何计算污染当量数?
问题 12:如何计算应纳税款?
问题 13: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问题 14: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或金三系统进行纳税申报?
问题 15: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期限和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 16:采矿业环境保护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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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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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采矿活动伴随着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工业噪声四类应税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是对应税污染物排放征收的一个税种,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工业噪声,根据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采矿行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了《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应税污染物,需要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以煤炭开采行业为例,煤炭开采包括采掘、运输、提升、洗选、加工等流程。在煤炭运输、装卸、破碎、筛选、堆放等过程中向大气逸散的粉尘形成大气污染。煤矿矿井在井下采煤和掘进过程中以及煤炭洗选过程中会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形成水污染、排放大量的煤矸石形成固体废物污染、产生噪声形成噪声污染。
问题 01:为什么采矿行业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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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02:一般情况下,采矿行业排放哪些应税污染物?采矿业环境保护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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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工业噪声四类应税污染物。采矿行业产生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工业噪声四类应税污染物。采矿业在作业过程中向环境排放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总汞、总铬、总铅、化学需养量等水污染物,煤矸石等固体废物污染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七条的规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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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概括起来分以下几步:
①确定排放口和排放的污染物
②确定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③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④计算污染当量数
⑤计算应纳税额
⑥通过电子税务局采集税源信息
⑦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问题 03:采矿行业计算申报环境保护税需要做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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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04:如何确定排放口和排放的污染物?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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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环境保护税按照排放口分别计税,可根据《排污许可证》副本确定排放口和排放的污染物。同时,关于排污行为的认定,也可以通过《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辅助确认。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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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于排放口,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如果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对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问题 05:如何确定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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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06:如何使用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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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在污染物排放口上,一般一个排放口仅安装一个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该设备监测该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能生成《废气排放连续日平均值月报表》或《废水监测日平均值月报表》,这些报表显示某一月份每天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监测排放到的污染物种类。表的末端有合计数,直接采集合计数中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即可。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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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以委托监测机构监测某一排放口的污染物排放量,受托的监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记载的是某一时段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不是当月数据,需要折算成月份数据,即该月该排放口相应污染物的排放量。
问题 07:如何使用委托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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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08: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排污单位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如何计算?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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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 16 号)的规定:“一、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适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排(产)污系统、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未规定排(产)污系数的,适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排(产)污系数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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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五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污染当量,是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同一介质相同污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
(二)物料衡算,是指根据物质质量守恒原理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生产的产品和产生的废物等进行测算的一种方法。
问题 09:环境保护税中污染当量、物料衡算等用语的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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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0:什么是(产)污系数?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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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排(产)污系数法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应排放的污染物量的统计平均值。
产污系数,即污染物产生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使用单位原料等)所产生的污染物量。
排污系数,即污染物排放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使用单位原料)所产生的污染物量经末端治理设施削减后的残余量,或生产单位产品(使用单位原料)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当污染物直排时,排污系数与产污系数相同。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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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污染当量值
要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值为 0.95 千克,氮氧化物的污染当量值为 0.95 千克,烟尘的污染当量值为 2.18 千克,一般性粉尘的污染物当量值为 4 千克,总有机碳的污染当量值为 0.49 千克,悬浮物的污染当量值为 4 千克,石油类的污染当量值为 0.1 千克,化学需氧量的污染当量值为 1 千克。其他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
注意:污染物排放量的计量单位是“千克”,要做好计量单位换算。
问题 11:如何计算污染当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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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2:如何计算应纳税款?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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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纳税额=染物当量数×单位税额
我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应纳税额为 1.2 元,水染物每污染当量应纳税额为 1.4 元。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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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人在申报环境保护税前要进行税源信息采集,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界面,点击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模块进行采集。采集的税源信息分为基本信息、税源基础采集信息、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等。
基本信息包括按期按次申报选择、污染物类别、排污许可证编号、生产经营所在区划、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
税源基础采集信息按排放口输入,包括排放口名称、生产经营所在街乡、排放口地理坐标、有效期、污染物种类、名称、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及每种计算方法相关的排污标准、系数等。
申报计算及减免税信息根据在税源基础采集信息输入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输入当月污染物相关具体数据。其中:
对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口如果选择“大气、水污染物监测计算”的,包括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委托监测机构监测,“实测浓度值”采用自动监测的,按自动监测仪器当月读数填写;“月
问题 13: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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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3: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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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浓度”有折算浓度值的,填写折算浓度值;没有折算浓度值的,填写实测浓度值。“最高浓度”采用自动监测的,按照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最高小时平均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最高日平均值填写;采用监测机构监测(含符合规定的自行监测)的,按照当月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最高浓度值填写。有折算浓度值的,填写折算浓度值;没有折算浓度值的,填写实测浓度值。
如果该排放口通过排(产)污系数计算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基数”填写产品产量值或原材料耗用值。“产污系数”:填写税源基础信息采集的产污系数。“排污系数”填写税源基础信息采集的排污系数。
税源基础采集信息涉及的指标比较多,相应指标的输入要求及解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9号)的规定执行。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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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后,要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界面,点击环境保护税“汇总申报”模块进行纳税申报。由于进行了税源信息采集,纳税申报不需要输入数据,系统会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包括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
问题 14: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或金三系统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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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5: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期限和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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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申报期限: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季申报环境保护税时,要分别计算季度内各个月份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
纳税申报地点: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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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①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享受上述减征政策需要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是仅适用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二是仅适用于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和委托监测机构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形。通过排(产)污系数法计算的不能享受减征优惠政策;三是排放浓度值不能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值是指纳税人安装使用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当月自动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监测机构当月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的平均值;四是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都不能有超标排放行为。
问题 16:采矿业环境保护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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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6:采矿业环境保护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采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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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
③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属于直接排放污染物行为,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其中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