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身边的民法典》之
普法课堂 · 第十五期
继承的那些事儿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所事务所
被继承人对遗产没有做出安排,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目 录
CONTENTS
01
02
04
05
03
06
继承的几种方式
继承财产如何分配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放弃
继承和受遗赠权利的丧失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嘱继承的形式及效力
01
继承的几种方式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遗 赠
遗赠
抚养协议
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被继承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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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遗嘱、没有遗赠、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6.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02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放弃
什么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
01
继承的几种方式
既有遗赠抚养协议,又有遗嘱的,怎么办?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
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
遗赠的接受和放弃
默认继承人接收继承
除非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默认受遗赠人放弃遗赠
除非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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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03
继承和受遗赠权利的丧失
法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继承权丧失
03
继承和受遗赠权利的丧失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第(三)(四)(五)条,可以因被继承人的谅解而恢复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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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04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配偶、子女、父母
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无论是否再婚)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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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04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皮家人丁兴旺,共同生活在一所四合院里,其乐融融。
依据《民法典》第1121条,皮爷爷、皮姑姑、皮姑夫、皮唐都有继承关系,本事故中:
皮爷爷辈分最大,推定皮爷爷先死亡,对于皮爷爷的个人合法财产, 皮奶奶、皮爸、皮大叔、皮二叔、皮姑姑都有继承权;
皮姑姑与皮姑夫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皮姑姑与皮姑夫之间不再发生继承关系,皮姑姑的继承人就是皮奶奶和皮唐;
皮唐辈份最小推定最后死亡,有权做为皮唐继承人的是皮奶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如何确定继承关系?
举个
例子
一日,皮姑姑、皮姑夫带着皮爷爷和皮唐一同自驾游,回来的路上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警察赶到现场时四人均已死亡。
问题:如何推定几位逝者的死亡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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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04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张三的父母已故,张三丧偶没有子女,也就是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举个
例子
张二作为张三的姐姐,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但不幸张二先于张三去世,但张二育有王一和王二。若张三去世,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王一和王二可以代位继承张三的遗产,继承的遗产以张二有权继承的份额为限。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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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04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王女士的父亲在五年前去世,留有一套房子,一直由王女士母亲居住。
举个
例子
去年母亲病逝后,王女士就想着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被拒,理由是原房屋所有者没有立下遗嘱确定该房产的继承者。由于王女士父亲过世时奶奶健在,王女士的奶奶有3个儿子,所以奶奶这里有3个继承人。大伯大娘在奶奶过世前已经过世,大伯大娘有两个儿子。三叔三婶都还在,家中也有两个孩子。按照法定继承规定,大伯大婶以及他们的孩子都有权利继承分割该房产,若他们没有放弃该房产的继承权,王女士是不能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的。
问题:王女士对这个房子能继承到多少份额?
独生子女能全部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独生子女能全部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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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遗嘱继承的形式及效力
04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房子为王女士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对该房子各有1/2的权利。
父亲去世时,有王女士、奶奶和母亲3个继承人,3人各分得1/2*1/3=1/6的房子。此时,母亲对房子的权利有1/2+1/6=2/3,母亲去世后全部由王女士继承。
奶奶去世时,有父亲、大伯、三叔3个继承人,但由于父亲和大伯先于奶奶去世,因此父亲和大伯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父亲有权从奶奶继承的份额为1/6*1/3=1/18,王女士代位继承到房子的1/18。
因此,王女士最终对房子享有的份额为从父亲继承的1/6+从母亲继承的2/3+从奶奶代位继承的1/18=8/9。
独生子女能全部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遗嘱的形式
民事行为能力对遗嘱效力的影响
有多份不同形式的遗嘱,以哪一份为准?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
打印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
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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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继承财产如何分配
06
继承财产如何分配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哪些财产属于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应当予以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不分或少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对继承人之外的特殊考虑: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定继承的分配比例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胎儿的继承份额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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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
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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