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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信息月报

2020年3月4日

战略拓展部  ·  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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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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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 ● 疫情防控不只是医药卫生问题,而是全方位的工作,是总体战,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 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变化,各项工作也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要密切跟踪、及时分析、迅速行动,坚定有力、毫不懈怠做好各项工作

全国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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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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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落实防护物资、生活物资保障和防护措施
●  要切实加强防止医院感染工作,做好医务人员科学防护和培训

科学调配医疗力量和重要物资

重点地区防控

   湖北
● 湖北和武汉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胜之地。武汉胜则湖北胜,湖北胜则全国胜
● 要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输出
● 要继续加大救治力度
● 要发挥好高水平医疗团队作用
● 要加强力量薄弱地区防控
● 要加强对县乡防疫工作的指导
● 要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
   湖北周边省份和人口流动大省
● 要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实施地毯式排查
● 要及时查找返程人员防控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
   北京
● 要坚决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两大环节
● 要守住入京通道第一道防线
● 要加强重点防控部位人员的物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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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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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参加一线战斗的医务人员,要尽快出台关心关爱的政策举措
●  要密切监测市场供需动态,积极组织蔬菜和畜禽等生产,增加肉蛋奶等供给
●  畅通运输通道和物流配送,着重解决好生活必需品供应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联防联控第一线

●  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人、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
●  全国都要充分发挥社区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

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

●  疫情防控是一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严峻斗争
● 要以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来检验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社区居民发动起来,构筑起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
● 要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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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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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
●  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
●  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
●  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

加强落实

   各级党委和政府
●  要坚定必胜信念,咬紧牙关,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
   各级党组织
●  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特别是抓落实的职责,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  要增强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谨慎之心,勇当先锋,敢打头阵,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
●  要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冶的严密防线
   全军
●  要在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统一指挥下,牢记人民军队宗旨,闻令而动,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积极支援地方疫情防控

依法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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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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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 
●  要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
●  要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
●  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  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

科研攻关

●  要综合多学科力量开展科研攻关
●  要加大药品和疫苗研发力度
●  要加强病例分析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有效诊疗方案
●  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方法支撑疫情防控工作

●  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
●  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  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尽快复工
●  打通人流、物流堵点,放开货运物流限制,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

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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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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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
●  要抓紧解决影响春耕备耕的突出问题
●  要保障主副食品供应,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
●  要统筹做好其他疾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
●  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

深化改革

●  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  要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  要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  要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  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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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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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2月28日,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发12条防疫通告,要求进一步层层压实“四方责任”,持续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目前滞留在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要逐一联系,明确未经允许暂不返京的要求。对其他地区进(返)京人员,严格督促落实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有关规定,并配合居住地社区(村)做好防控工作,不得安排未完成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人员返岗工作。
  同时,要加强人员聚集的商务楼宇、商住混用楼宇以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商务楼宇推行“双楼长”制,由属地街道、物业管理单位责成专人担任“双楼长”,共同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继续实施错峰上下班措施,鼓励其他在京单位选择合适的时间错峰上下班。鼓励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通过弹性工作制、居家办公、AB角轮班、错峰上下班等灵活办公形式,降低人员集中度,人员密集的企业员工到岗率不超过50%。

万众一心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北京再发十二条通告
严格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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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内容包括五部分共30条措施。重点是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通知》特别提到,金融机构要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五大方面内容具体包括:一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三是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四是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五是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五部委出台30项措施
打响金融战"疫"

       2月6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为防控新冠肺炎传染,即日起银保监会机关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金融消费者现场投诉,信访投诉可以通过来电、来信形式提出。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银保监会2月6日起暂停接待现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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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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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银保监会中介监管部下发《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队伍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核心内容要求如下: “1个严禁”,即严禁疫情期间保险机构举行晨会、夕会、演说会、宣讲会、培训、推介会等聚集性活动。“2个不得”:不得设定硬性面拜任务和业绩指标,不得以未达到业务考核标准解除代理合同或扣减相关既有固定报酬。“2个制止”:制止从业人员聚集和客户集中拜访制止从业人员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的做法和行为。

2月3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身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支持各人身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疾病险、医疗险等产品中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对于个人保险产品扩展责任的,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在官网公告责任扩展相关事宜,且不得因责任扩展上浮费率,也不得对公告前后购买该产品的客户实行差异化的理赔标准;采用团体保险产品扩展责任的,应当采用批单、批注等方式对责任扩展情况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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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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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精算出新规
保障类产品最高将降价5%

        2月6日,银保监会印发了《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调整了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风险保障类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参数,有助于推动此类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提高客户购买意愿。根据测算,调整后未来保险市场上的风险保障类产品价格将下降3%~5%。其中,保险期间1年及以内普通型人身保险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为:个人不超过35%,团体不超过25%。而1年以上的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期交、趸交)分别不超过35%、18%;团体(期交、趸交)上限分别为15%与8%。此外,《规则》还下调了年金保险、多数趸交保险产品定价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提升了年金保险等长期储蓄类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标准,以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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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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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

        2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电子化回访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将电子化回访的范围扩展到所有应回访的人身险新单业务;规定了保险公司开展电子化回访的条件,包括应具备的信息系统和管理制度条件,禁止保险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回访,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此外,《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保障投保人自主选择回访方式的权利,并采用有效的技术手段验证客户身份真实性。通知对回访内容、完成回访、回访质量管控等做出了规定,从防止销售人员干预回访、回访质量抽检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银保监会:全国范围内
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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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一行两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金融更高水平开放创新。其中,涉及保险业内容还包括:鼓励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科创类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临港新片区内科创企业;对境外金融机构在上海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上海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子公司。试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境外资产管理机构等在上海设立的理财公司。探索保险资金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试点投资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推进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在上海率先落地。

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放宽至100%
或在上海率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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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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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禁止险企开发
专属新冠肺炎单一责任保险产品

       2月15日,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某些保险公司推出了专属新冠肺炎保险保障计划,由于目前还缺乏定价数据基础,为了防止侵害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禁止保险公司开发此类单一责任保险产品。此外,梁涛还表示,银保监会下一步将继续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现有保险产品扩展保险责任,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向抗击疫情一线的工作人员捐赠相关保险产品,督促保险公司将承保理赔的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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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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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部署进一步
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

       2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明确近期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分别从五大方面提出12条举措。其中,在做好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通知》鼓励保险机构结合自身情况,为身处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意外、健康、养老、医疗等优惠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暂时难关;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特点,支持保险机构稳步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农业种养殖户和生产经营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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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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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保险行业协会向各会员单位下发《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致会员单位的函》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要针对保险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灵活调整从业人员业务考核标准,不设定硬性的面访数量和业绩指标,不把业绩指标作为维持代理合同(或劳动合同)和领取固定报酬的硬性标准

保险行业协会:各机构疫情防控期间
调整业务考核标准

2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三大方面做出规定。一是进一步强化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明确要求人身保险公司报送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备案的,最近季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得低于100%;二是规范分红险市场发展,明确演示利率上限,并将红利分配比例统一为70%;三是完善非现场监测机制,加大负债业务监管力度等。

银保监会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
红利分配比例统一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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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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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

——新增病例数量呈回落态势

       截至2月29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35329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1625例,累计死亡病例2870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9824例,现有疑似病例85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60716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18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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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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