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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电子汇总征税保函案例

电子汇总征税保函案例

PART1背景介绍

PART2注意事项

PART3案例分享

背景
介绍

PART 01

背景
介绍

我行应申请人的要求,根据海关总署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业务的有关规定,通过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系统向海关传输担保电子数据,当申请人未按海关规定缴纳进出口货物所涉及的海关税款、滞纳金时,由我行按照电子汇总征税保函约定履行担保纳税义务,使企业获得“先放后征”便利的业务。

产品定义

《关于优化汇总征税制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
《关于启动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业务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
《关于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6号)

政策依据

背景
介绍

《关于在全国范围推广汇总征税》
(海关总署公告201533号)

海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汇总征税,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海关提交总担保,总担保形式包括保函和保证金。

沿

将允许办理汇总征税的企业扩大至所有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均可适用汇总征税模式(“失信企业”除外)。

《关于优化汇总征税制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

启动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数据电子传输,中国银行为试点银行。

《关于启动汇总征税担保数据
电子传输业务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

海关总署将可进行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的银行扩大到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和杭州银行。

《关于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
电子传输银行范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6号)

背景
介绍

备案流程、合并简化:企业资格备案和担保备案一次性完成。
先放后税、汇总缴税:企业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集中缴税,最长享受35天缓税期。
一份保函、全国通用:申请人注册地直属海关及其他进出口地直属海关全国通用。
担保额度、循环使用:税款缴库后,保函额度自动恢复。
空窗期限、大幅缩短:担保责任空窗期由180天缩短至60天,保函额度更快释放。
担保特性、优于银关:电子汇总征税保函为非排他性保函,即一家担保银行已经为企业办理电子汇总征税保函的情况下,其他担保银行仍可介入,优于银关保排他性只能限制于一家银行办理的特点。

政策红利

PART 02

注意
事项

注意
事项

产品
营销

深度挖掘现有客户,积极拓展新增客户

着重突出我行贸金名品“阳光保函”的产品优势

多部门协同合作,设计成熟的业务方案

尽可能简化企业办理流程。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

海关备案:如需海关确需备案,必须为事前审批,保函开立前必须向海关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建议如果暂无目标客户,可先与海关沟通备案事宜,避免开立保函前临时办理备案手续而导致保函开立的延误。
备案主体:如果一级分行所辖二级分行与海关的管辖范围一致,那么只需一级分行向受益人海关备案,所辖二级分行均可直接办理相关业务。但如果一级分行所辖二级分行不在受益人海关的管辖范围内,那么其所辖二级分行需单独向受益人海关备案。

注意
事项

02

占用“关税保付保函”额度,纳入我行授信业务或低风险授信业务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审批

03

受益人应包括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以及其

他进出口地直属海关,保函通过银关系统发送至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备案,保函开出后须随时追踪保函状态,确保保函状态为“开立成功已启用”

04

保函开立前,我行需提前联系申请人注册地直属海关,确认我行是否需要向海关备案办理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业务以及保函格式是否为海关总

2017年45号文规定的总担保保函格式

业务操作

01

了解申请人上年度缴税数据,落实企业 申请担保金额是否合理,必要时要求申 请人提供佐证材料

注意
事项

特别需要注意: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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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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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金12.89亿元人民币,是LC集团的核心企业和上市企业,也是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的核心企业,该企业具备强大科研研发能力,在计算机服务器、大数据、云计算云、智慧城市等方面走在国内同业前列,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截至2017年12月,LC公司总资产为161.5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54.88亿元,实现净利润4.24亿元。 LC公司是我行合作多年的重点客户,2018年在我行办理进口开证2.85亿元人民币。

案例背景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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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6号),将可进行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的银行扩大到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和杭州银行。 
2018年12月13日实现我行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业务系统的上线。我行2018年已向LC公司多次营销汇总征税保函,由于LC公司2018年已通过他行开立汇总征税保函6000万元,当时没有需求开立新的汇总征税保函。LC公司近年来发展迅速,进口量加大,仅2018年第四季度缴纳海关进口增值税已达到约5亿元人民币,且其2018年开立的汇总征税保函即将于近期到期,因此LC公司有重新开立汇总征税保函的需求。我行客户经理2019年初拜访LC公司时,了解到客户实际需求后,联合我行贸金部积极为企业设计业务方案,提出通过电子汇总征税保函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电子化、数字化、无纸化的高效通关金融服务。

营销过程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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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我行成功为LC公司开立电子汇总征税保函,金额1亿元,该笔保函的开立为我行带来:
(1)该笔保函按照其他非融资类保函收费(每季度千分之三),为我行带来中收人民币120万元。
(2)LC公司预计下一步将在我行办理电子汇总征税保函业务的增额手续,预计增额6000万元,将带来中间业务收入72万元。
(3)拓宽了贸金营销渠道,提高了客户对我行的黏合度和满意度,提升了额度使用率,促进我行中收及表外业务的增长。

收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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