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概览
GENERAL REVIEW
编辑:中检科(北京)
发布:2021年12月17日
内部期刊
2021年第二十三期
目 录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4.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发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6.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
7.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一批疫情防控、绿色可持续、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重要国家标准
8.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公开征求磷脂酶a1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9.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新食品原料莱茵衣藻公开征求意见
10.公开征求磷酸锆(2:1)等4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意见
1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关于征求《食用菌罐头质量通则》等1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01
权威发布
02
新闻简讯
1.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公示2021年拟立项团体标准的通知(第二批)
目 录
2.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预先包装干冬菇及菠菜面样本违反食物标签规例
3.台湾地区预告修正「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氯霉素类抗生素之检验」草案
4.香港食安中心呼吁市民不要食用数款可能含有环氧乙烷的法国进口雪糕
5.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关于开展《干制水产品(鱼)中有害活泼羰基化合物(HHE、HNE)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立项通知
6.国家标准《饲料中镉的测定》正式发布
7.巴西制订部分食品中草甘膦等5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8.美国豁免2,5-呋喃二酮与乙烯基苯、辛基酰亚胺、酰亚胺与聚乙二醇2-氨基丙基甲醚的聚合物的残留限量
9.韩国拟制定《食品容器使用再生原料的相关标准》
10.俄罗斯联邦政府修订《乳制品强制性标识管理办法》
11.日本公开征集关于亚铁氰化钾的健康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12.印度修订食品安全和标准
13.韩国制定《低盐、低糖标示标准》,适用对象为油炸面类
14.日本公开征集关于氯唑西林、邻二氯苯的健康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第一部分 权威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中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同时,新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项目》,现一并予以公告。以上目录和项目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3号公告同时废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5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01
为贯彻落实2021年4月29日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现就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公告》共八条,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明确备案办理要求。《公告》第一、二、四条提出备案办理、备案信息变更、备案注销等相关程序和时限要求。(二)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告》第三、五条明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重点强调了经营者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三)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公告》第六、七、八条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办理及监管相关程序要求,强调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者填报的备案信息进行形式核对,确认无误后,应当及时予以备案。
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发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同意,现予公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相关方责任,第三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运行和管理,第四章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0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
市场监管总局启动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
1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将于12月15日启动以“保健食品大家谈”为主题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保健食品科普作品。本次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主办、中国市场监
管报社承办,征集作品包括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文字、视频(动画)、图片(海报、漫画、H5、摄影)3个类型。征集的作品经专家评委、行业代表和消费者代表初评,网上投票及专家评委会评审后,将择优在总局门户网站及“市说新语”新媒体平台展示。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一批疫情防控、绿色可持续、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重要国家标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围绕疫情防控、绿色可持续、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集中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对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助力保障人民品质生活都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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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质量评价要求》、《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生物降解塑料与制品降解性能及标识要求》、《生物降解饮用吸管》、《畜禽肉质量分级规程》、《标准化专业人员能力 第1部分:企业》等国家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公开征求磷脂酶a1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磷脂酶A1和葡糖氧化酶2种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番茄红等3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
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中心邮箱(zqyj@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信息原文来源: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新食品原料莱茵衣藻公开征求意见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莱茵衣藻申报新食品原料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04
信息原文来源:
公开征求磷酸锆(2:1)等4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意见
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磷酸锆(2:1)等4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具体情况见附件)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关于征求《食用菌罐头质量通则》等1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就《食用菌罐头质量通则》、《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配制酒和露酒质量要求》、《葡萄酒产地识别技术导则》、《食品质量控制前提方案 第2部分:餐饮》、《易腐加工食品运输储藏品质特征识别与控制技术规范》、《超高压食品质量控制通用技术规范》等1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总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05
第二部分 新闻简讯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公示2021年拟立项团体标准的通知(第二批)
根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学会秘书处组织对各团体会员提出的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了立项审查。现将经立项审查通过,拟立项标准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立项团体标准的意见可以反馈学会秘书处。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预先包装干冬菇及菠菜面样本违反食物标签规例
2021年12月1日,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公布,一个预先包装干冬菇样本和一个预先包装菠菜面样本含有可在某些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剂二氧化硫,但样本的食物标签并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产品名称:特选厚花菇,品牌:楼上,产地:中国,经销商:侨阳陆海产有限公司,此日期前最佳:2022年8月31日。产品名称:菠菜面,品牌:锦兴粉面食品,产地:香港,经销商:锦兴粉面食品有限公司,此日期前最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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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预告修正「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氯霉素类抗生素之检验」草案
2021年12月3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01902813号公告,预告修正「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量检验方法-氯霉素类抗生素之检验」草案。 其修正要点如下:一、「适用范围」配合「动物用药残留标准」删除农产品。二、「检验方法」、「装置」、「试药」、「内部标准溶液之配制」、「基质匹配检量线之制作」、「液相层析串联质谱测定条件」及「监别试验及含量测定」,依检验方法格式进行文字修正。三、「移动相溶液之调制」修正为分别配制「氯霉素之移动相溶液」及「甲磺氯霉素、氟甲磺氯霉素及氟甲磺氯霉素胺之移动相溶液」。四、「标准溶液之配制」修正配制标准溶液之浓度范围。五、「检液之调制」修正各检体中内部标准溶液之添加量及内脏与蛋类之前处理流
程,其余依检验方法格式进行文字修正。六、「附注」修正氯霉素於肌肉、内脏、蛋类、乳汁及蜂蜜之定量极限。七、增列参考文献。八、增修订部分文字。
香港食安中心呼吁市民不要食用数款可能含有环氧乙烷的法国进口雪糕
2021年12月9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呼吁市民不要食用六款法国进口雪榚,因为有关产品所使用的稳定剂被验出含有欧洲联盟(欧盟)禁用的除害剂环氧乙烷。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产品资料如下:产品名称1) Chocolate Cheesecake Flavoured Ice Cream;2) Milk Chocolate Frozen Conf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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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 Dark Chocolate;3) Belgian Dark Chocolate Ice Cream;4) Vanilla Flavoured Cocoa Infused Ice Cream;5) Caramel Coffee Frozen Confection with Dark Chocolate Chips;6) Strawberry Ice Cream with Dark Chocolate Chips。品牌:GODIVA,来源地:法国,净容量:一百毫升。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关于开展《干制水产品(鱼)中有害活泼羰基化合物(HHE、HNE)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立项通知
根据《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
委员会及相关专家技术审核,现对《干制水产品(鱼)中有害活泼羰基化合物(HHE、HNE)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团体标准进行立项,项目计划编号为CI2021112,特此公告。为使该立项标准的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科研、使用、管理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该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国家标准《饲料中镉的测定》正式发布
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主持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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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中镉的测定》(GB/T 13082-2021)正式公布,并于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相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也是《饲料卫生标准》中最后一个被修订的上世纪90年代(1991)检测方法标准。为保证修订后的标准充分适用于当前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相关科研人员通过大量实验数据分析和方法学考察验证,对标准文本涉及的适用范围、方法原理、前处理方法、数据处理、精密度、定量限和检出限等技术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并补充了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巴西制订部分食品中草甘膦等5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近期,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No 2.703号至No 2.707号等五个决议,制订部分食品中草甘膦(Glyphosate)等五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为:农药名称:草甘膦,食品种类:油用棕榈山核桃,最大残留量:0.1mg/kg;农药名称:肟菌酯,食品种类:南瓜,最大残留量:0.2mg/kg;农药名称:抗倒酯,食品种类:白燕麦,最大残留量:0.02mg/kg;农药名称:苯并噻二唑,食品种类:巴西坚果澳洲坚果棕榈油山核桃松子,最大残留量:0.2mg/kg;农药名称:苯并噻二唑,食品种类:南瓜西葫芦佛手瓜小黄瓜,最大残留量:0.5mg/kg;农药名称:苯并噻二唑,食品种类:大蒜葱,最大残留量:0.01mg/kg;农药名称:苯并噻二唑,食品种类:山药萝卜生姜甘薯欧芹,最大残留量:0.1mg/kg;农药名称:甲磺草胺,食品种类:花生,最大残留量:0.01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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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豁免2,5-呋喃二酮与乙烯基苯、辛基酰亚胺、酰亚胺与聚乙二醇2-氨基丙基甲醚的聚合物的残留限量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21年12月6日,美国环保署发布2021-26412号条例,豁免2,5-呋喃二酮与乙烯基苯、辛基酰亚胺、酰亚胺与聚乙二醇2-氨基丙基甲醚的聚合物(2,5-Furandione, Polymer With Ethenylbenzene, Octyl Imide, Imide With Polyethylene-Polypropylene Glycol 2-Aminopropyl Me Ether)的残留限量。据条例,当2,5-呋喃二酮与乙烯基苯、辛基酰亚胺、酰亚胺与聚乙二醇2-氨基丙基甲醚的聚合物用作农药化学制剂中的惰性成分时,豁免其残留限量。此规定自2021年12月6日起生效,反
对或听证请求需在2022年2月4日前提交申请。
韩国拟制定《食品容器使用再生原料的相关标准》
12月2日,韩国环境部发布了第2021-793号公告,拟制定《食品容器使用再生原料的相关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 规定再利用工序投入原料标准及分拣商遵守事项。2. 规定再生原料质量标准及回收利用商遵守事项。3. 规定食品用再生原料生产确认流程等。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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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政府修订《乳制品强制性标识管理办法》
2021年12月1日,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法规汇编官网消息:俄罗斯联邦政府颁发《乳制品强制性标识管理办法》修正案,规定将保质期短于40天但未进行强制性标识的乳制品撤出流通的时间由原定的2022年1月20日推迟至2022年3月31日。此外,该修正案还允许加里宁格勒地区生产的乳及乳制品,在不进行强制性二维码标识的条件下可销售至俄罗斯联邦其他地区。备注:俄罗斯联邦对不同类别乳制品实施强制性标识管理的时间有所差异:-奶酪和冰激凌:自2021年6月1日起;--保质期长于40天的乳制品:自2021年9月1日起;--保质期短于40天的乳制品:自2021年12月1日起。
日本公开征集关于亚铁氰化钾的健康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12月1日,日本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事务局评价第二课发布消息称,2021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840回食品安全委员会,会上对亚铁氰化钾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委员会认为其作为添加剂,在按规定要求、适当使用的情况下,不存在安全性问题。现就以上内容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
印度修订食品安全和标准
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F.No.Stds/SC/A-1.34/N-1号公告,修订食品安全和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修订植物油部分语句;(2)修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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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和蔬菜产品关于热加工蔬菜标准,食用菌/蔬菜,包括用酱汁制作的焗豆,配料除外不得少于重量的25.0%;修订蒸蔬菜的定义;(3)修订高筋小麦粉定义及其允许添加成分和质量标准;(4)修订蜂蜜及蜂产品质量标准要求;(5)修订罐装食品部分用语;增加了附表关于粮食及其制品微生物标准及其检测方法等。该公告于即日起生效,过渡期至2022年6月1日。
韩国制定《低盐、低糖标示标准》,适用对象为油炸面类
12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104号告示,制定《低盐、低糖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 适用
对象为拉面等油炸面类。2. 详细分类比平均值低10%以上或详细分类比本公司类似产品低25%时,可以标注 “少、减少等”的低量标示事项。
日本公开征集关于氯唑西林、邻二氯苯的健康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12月15日,日本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事务局评价第二课发布消息称,2021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842回食品安全委员会,会上对氯唑西林、邻二氯苯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委员会认为其在现行风险管理条件下,基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现就以上内容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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