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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概览第二十二期

编辑:中检科(北京)
发布:2021年12月3日
2021年第二十二期

GENERAL REVIEW

新闻资讯概览

内部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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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的通知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4.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6.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通知
7.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8.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通知
9.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40号)
10.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关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的解读

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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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关于征求GB/T 23529-2009《海藻糖》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意见的通知
1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1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食用调和油》等18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1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市场主体登记提交 材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的通知

新闻简讯

1.关于对《组合式预制餐品合格生产商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2.中国调味品发布《番茄调味酱》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
3.中国保健协会关于批准《斑马鱼用于保健食品功能检测技术规程》、《弹性蛋白肽》及《非变性Ⅱ型胶原蛋白(含Ⅱ型胶原蛋白软骨粉)》三项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的公告
4.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关于征集2022年食品相关领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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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5.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发布关于团体标准《保健食品原料番茄红素(番茄源)》、《保健食品原料番茄红素(化学合成)》征求意见稿
6.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关于征求《氨基葡萄糖》和《N-乙酰-D-氨基葡萄糖》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7.中国保健协会关于批准《植物肽》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的公告
8.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公开征求《动物性食品中10种利尿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9.关于征求农业行业标准《饲料原料 膨化大豆[膨化大豆粉]》(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10.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拟修改双胍辛胺等131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11.日本公开征集关于L-酒石酸钙等添加剂的健康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12.沙特阿拉伯拟修订无麸质食品技术法规
13.欧盟评估从柑橘中提取的甜橙皮油及其组分作为所有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4.印度发布2021年转基因或基因工程食品标准法规草案
15.欧盟批准大肠杆菌KCCM 80210生产的L-色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

第一部分 权威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制修订工作安排,现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ueq@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四、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

01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了鼓励企业培育公平竞争的合规文化,引导企业建立和加强境外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境外经营反垄断合规管理意识,提升境外经营反垄断合规管理水平,防范境外反垄断法律风险,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现予以发布。

02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1年11月16日,为规范指导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2月16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1年11月22日,为了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03

       2021年11月26日,为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广告监管制度,增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促进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市场监管总局在修订《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起草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通知

动容器)相关事故。为规范移动容器定期检验工作,促进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提升,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一、严格规范检验,保证检验质量;二、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理。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近期国内还发生多起由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混乱引发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移

       为加强个体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有效供给,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专项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包括(一)集中发布实施一批个体防护装备国家标准。(二)深入开展标

04

准宣传和培训。(三)强化个体防护装备质量安全监管。(四)加强个体防护装备产品的认证认可有效供给。(五)加强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执法检查。(六)开展中小微企业个体防护标准化工作帮扶。保障措施包括(一)加强组织协调。(二)加强督促落实。(三)加强总结宣传。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通知

       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是指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在同一生产企业生产既能满足境外特定目标市场要求又可内销的产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就推动“三同”工作提

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明确要求“推进同线同标同质”。为推动内外市场衔接联通与一体化发展,以高水平外部循环带动高质量国内循环,现就推进内外贸产品“三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一、营造良好政策与发展环境。 二、组织提供综合技术服务。三、引导发展“三同”产品。四、便利“三同”产品销售。 五、督促各方落实责任。六、协同推进“三同”实施工作。七、加强宣传推动。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140号)

05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国家药监局现就贯彻执行《办法》有关事项公告内容涉及: 一、 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二、关于化妆品生产管理。三、关于化妆品经营管理。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关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的解读

       2021年11月15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关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

定》的解读。《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2019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更新。为加强依法履职,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食药物质的定义范围。(二)安全性评价程序和要求。(三)风险监测和动态管理制度。

0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关于征求GB/T 23529-2009《海藻糖》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意见的通知

       2021年11月17日,根据《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GB/T 23529-2009《海藻糖》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2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标准技术司,逾期视为无意见。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依据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各地区征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充分发挥标准对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促进服务消费升级、扩大服务业改革开放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本批试点将面向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选取重点领域开展,主要包括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社区服务、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商贸流通、金融、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等。鼓励围绕标准化支撑服务业品质化、绿色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先行先试,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试点承担单位基本条件为试点承担单位可以是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或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以下分别简称试点企业、试点行业、试点区域)。申报国家级试点原则上以省级试点通过验收为基础。

0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食用调和油》等18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食用调和油》等18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现予以公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市场主体登记提交 材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场监管总局拟对现行市场主体登记文书材料规范进行全面修订,并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jjgf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08

第二部分 新闻简讯

       近期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牵头制订了《组合式预制餐品合格生产商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工作启动后,起草工作组按照标准制订工作程序,组织完成了《组合式预制餐品合格生产商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及编制说明(见附件2),现面向行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23日。

关于对《组合式预制餐品合格生产商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信息原文来源:

中国调味品发布《番茄调味酱》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示

       由中国调味品协会提出,并归口的《番茄调味酱》行业标准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各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填写标准征求意见表,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反馈至中国调味品协会秘书处。

中国保健协会关于批准《斑马鱼用于保健食品功能检测技术规程》、《弹性蛋白肽》及《非变性Ⅱ型胶原蛋白(含Ⅱ型胶原蛋白软骨粉)》三项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的公告

       据《中国保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过对团体标准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及立项论证等程序,我会决定批准《斑马鱼用

09

于保健食品功能检测技术规程》、《弹性蛋白肽》及《非变性Ⅱ型胶原蛋白(含Ⅱ型胶原蛋白软骨粉)》团体标准项目立项。欢迎与上述标准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单位加入团体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可与协会科技发展部联系。

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关于征集2022年食品相关领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工信部行业标准工作的相关要求,围绕着国家标准化改革的政策方针,结合产业标准化发展需求,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现面向行业广泛征集2022年度食品相关领域(白酒、饮料

酒(不含白酒)、特殊膳食、饮料、罐头、工业发酵、金属制品)亟需制修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计划项目。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发布关于团体标准《保健食品原料番茄红素(番茄源)》、《保健食品原料番茄红素(化学合成)》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北京联合大学、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红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联合起草了《保健食品原料番茄红素(番茄源)》《保健食品原料番茄红素(化学合成)》两项团体标准,根据工作计划,现面向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

10

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regulation@cnhfa.org.cn。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关于征求《氨基葡萄糖》和《N-乙酰-D-氨基葡萄糖》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中国保健协会关于批准《植物肽》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的公告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根据标准制修订程序,组织完成了《氨基葡萄糖》和《N-乙酰-D-氨基葡萄糖》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有关行业部门、协会、生产、销售、科研、检测和用户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中国保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过对团体标准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及立项论证等程序,我会决定批准《植物肽》团体标准项目立项。同时欢迎与上述标准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单位加入团体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可与中国保健协会联系。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关于公开征求《动物性食品中10种利尿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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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要求,我办组织起草了《动物性食品中10种利尿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3日前反馈至全国兽药残留与耐药性控制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求农业行业标准《饲料原料 膨化大豆[膨化大豆粉]》(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按照《全国饲料工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标准终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农业行业标准《饲料原料 膨化大豆【膨化大豆粉】》已完成公开

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2日前反馈至全国饲料工业标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拟修改双胍辛胺等131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11月2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563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删除韩国国内未注册的乐果等79种农药暂定残留限量标准。2、新增及修改双胍辛胺等131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3、新增氯甲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的试验法以及删除现有的多成分试验法中重

12

复的氯甲基吡啶试验法等。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13日。

日本公开征集关于L-酒石酸钙等添加剂的健康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11月17日,日本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事务局评价第二课发布消息称,2021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839回食品安全委员会,会上对L-酒石酸钙等添加剂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了其每日最大摄入量(如:L-酒石酸钙每日最大摄入量为1.7 mg/kg 体重/日)。现就以上内容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

沙特阿拉伯拟修订无麸质食品技术法规

       沙特阿拉伯食药局拟修订无麸质食品技术法规,意见反馈期截至12月21日。主要修订内容为:(1)该法规旨在澄清为满足麸质不耐受人群的特殊营养需求而制备的具有特殊营养用途的食品的条件和要求,以及用于麸质不耐受人群使用一般消费的食品;(2)各类食品中的麸质含量要求,农药残留和污染物应符合法规要求,作为重要主食替代品的无麸质食品必须提供与被替代的原始食品大致相同数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3)无麸质食品标签上描述的产品的产品名称旁边应直接印有“无麸质”一词、营养成分表、健康声称、配料表和有效期;(4)产品必须以适当的方式运输和

13

储存,以防止其受到污染和损坏,并且温度不超过25°C。产品开封后不能存放在同一个包装内的,应当在产品标签上加注警告语;(5)产品应包装在适当、清洁、健康的容器中,在储存过程中不会导致其性能发生任何变化。

欧盟评估从柑橘中提取的甜橙皮油及其组分作为所有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021年11月19日,据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应欧盟委员会要求,欧盟动物饲料添加剂和产品(FEEDAP)研究小组就从柑橘中提取的甜橙皮油及其组分(expressed sweet orange peel oil and its fractions from 

Citrus sinensis (L.) Osbeck)作为所有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发表科学意见。经过评估,专家小组认为在建议的使用条件下该添加剂对环境是安全的。由于其在饲料中的作用与在食品中的作用基本相同,因此认为没有必要进一步证明其功效。

印度发布2021年转基因或基因工程食品标准法规草案

       2021年11月17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D.L-33004/99号文件,即《2021年食品安全和标准(转基因或基因工程食品)法规通知草案》,自发布之日起60天后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是对转基因生物(GMO)或基因工程生物(GEO)或活体拟直接用作食品或加工的改性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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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LMO)、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或加工食品含有LMOs或GEOs或GMOs的两类物品进行规定。对其相应的制造、储存、分销、销售和进口等的事先批准的程序、检测、标签、原产国的监管状况等内容进行规定。其中要求只有事先获得食品管理局的批准,才能该国制造、储存、分销、销售或进口源自转基因生物的食品或食品配料(视情况而定)。并且提供原产国的监管状况时,如果该证书由原产国相关当局签发,则该证书应由印度大使馆/高级专员公署/驻该国领事馆/原产国驻印度大使馆进行背书或认证。意见反馈期为60天。

欧盟批准大肠杆菌KCCM 80210生产的L-色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

       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1年11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1/2076号条例,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1831/2003,批准大肠杆菌KCCM 80210生产的L-色氨酸( L-tryptophan )作为所有动物的饲料添加剂。根据附件中规定的条件,这种添加剂被授权作为动物添加剂的所属类别为“营养添加剂”,功能组别为“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授权结束日期为2031年12月19日。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

以上信息均来自网络,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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