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XXX
指导老师:XXX
新闻资讯概览
GENERAL REVIEW
2021年第二十一期
内部期刊
编辑:中检科(北京)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9日
目录
CONTENTS
>>>
1.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公告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直接饲喂微生物和发酵制品生产菌株鉴定及其安全性评价指南》的通知
3.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征求《兽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
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的公告
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关于征求《酿造酱油质量通则》等1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9.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新食品原料甘蔗提取物和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公开征求意见
10.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授权委托书有关要求的公告
1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权威发布
目录
CONTENTS
>>>
新闻简讯
1.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关于《组合式预制餐品合格生产商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2.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关于《环境友好型液体食品无菌纸基复合包装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3.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关于《冰鲜食品用冰卫生要求》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4.中国营养学会关于征求《预包装食品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5.台湾地区修订成长配方类产品的包装标示
6.美国修订双环磺草酮在部分产品中的残留限量
7.日本拟修订食品标签标准
8.印度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和标准修订条例
9.韩国对转基因微生物BD001及BD002的安全性审查结果报告进行公开征集意见
10.日本公开征集关于双氟磺草胺的健康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11.澳新批准来自转基因地衣芽孢杆菌的麦芽糖α-淀粉酶作为加工助剂
12.欧盟评估短乳杆菌DSM 12835作为所有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3.韩国召回含有李斯特菌的熏制三文鱼片
01
第一部分 权威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公告
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杂使假行为,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现公开征集一些重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征集内容:(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主要征集项目 1.食品中食源性兴奋剂检验方法 2.食品中新型毒品检验方法 3.食品及接触材料中消毒剂检验方法 4.食品中其他掺假掺杂物质检验方法 (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主要征集项目 1.蔬菜水果中倍硫磷快速检测方法 2.蔬菜水果中吡唑醚菌酯快速检测方法 3.蔬菜水果中百菌清快速检测方法 4.芝麻油中香兰素快速检测方法 5.食品中其他农兽药残留等物质快速检测方法。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9日前。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直接饲喂微生物和发酵制品生产菌株鉴定及其安全性评价指南》的通知
2021年11月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为进一步规范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我部制定了《直接饲喂微生物和发酵制品生产菌株鉴定及其安全性评价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01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征求《兽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兽药标准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组织起草了《兽药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于11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药政药械处。联 系 人:王子东,010-59193267电子邮箱:
syjyzyxc@agri.gov.cn。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开展粮食节约行动”的部署要求,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制定《粮食节约行动方案》。该方案要求强化农业生产环节节约减损,加强粮食储存环节减损,加强粮食运输环节减损保障,加快推进粮食加工环节节粮减损,坚决遏制餐饮消费环节浪费,大力推进节粮减损科技创新,加强节粮减损宣传教育引导,强化保障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的公告
2021年11月1日,为规范和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有效维护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现予以发布。
0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关于征求《酿造酱油质量通则》等1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就《酿造酱油质量通则》等1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12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标准技术管理司,逾期视为无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条例。条例分为六章,内容涉及总则,登记事项,登记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该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03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共六章,内容为总则,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法律责任,附则。本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新食品原料甘蔗提取物和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11月1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甘蔗提取物和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申报新食品原料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信息原文来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授权委托书有关要求的公告
04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第10号)》要求,境外申请人按新国标申请注册(含变更、延续),原已提交授权委托书无内容变化的,在提交新行政许可事项时不必重复提交,但需由申请人出具相关内容无变化的承诺书。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年11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为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结合我国食品安全发展现状,食品生产司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1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05
第二部分 新闻简讯
02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关于《组合式预制餐品合格生产商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年11月2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拟组织制定《组合式预制餐品合格生产商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目的是填补空白,提升组合式预制餐品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支撑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现就以上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6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
信息源本文来源: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关于《环境友好型液体食品无菌纸基复合包装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年11月9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拟组织制定《环境友好型液体食品无菌纸基复合包装评价准则》团体标准。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通过明确环境友好型液体食品无菌纸基复合包装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为生产企业、食品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科学的规范和依据,对行业推广环境友好型液体食品无菌纸基复合包装提供重要的技术基础,促进可持续回收价值链的形成。现就以上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
06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关于《冰鲜食品用冰卫生要求》团体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拟组织制定《冰鲜食品用冰卫生要求》团体标准,冰有降温、保鲜、冷链的功能价值,对水产品、海产品、农产品、禽肉食品等易腐食品的保鲜、保质、冷链有着不可或缺的价值与作用。冰是冰鲜食品的必需品,其本身的质量卫生事关冰鲜食品的安全与质量。现就以上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
中国营养学会关于征求《预包装食品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据《中国营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中国营养学会法规标准工作委员会组织审查,《预包装食品血糖生成指数标示规范》(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及相关单位、专家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并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标准意见和建议以邮件方式返回联系人,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根据所收集的合理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
台湾地区修订成长配方类产品的包装标示
2021年11月3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101302888号通知,修
07
订有关市售成长配方类产品的包装标示。修订的主要内容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成长配方类产品是幼儿成长的必需品,需在这类产品外包装上标示提醒语句以及适用年龄段,如:“须以均衡饮食为主,该产品为1~3岁幼儿补充食品”等文字,有利于消费者正确认知产品的用途。
美国修订双环磺草酮在部分产品中的残留限量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21年11月2日,美国环保署发布2021-23836号条例,修订双环磺草酮(Benzobicyclon)在部分产品中的残留限量。美国环保署
就其毒理性、饮食暴露量以及对婴幼儿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风险评估,最终得出结论认为,以下残留限量是安全的。拟修订内容如下:大米,谷物,015ppm。据了解本规定于2021年11月2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需在2022年1月3日前提交。
日本拟修订食品标签标准
2021年11月2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公告,拟修订食品标签标准,意见反馈期为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主要修订内容为:(1)由于高油酸大豆可以通过常规育种生产,高油酸重组大豆不再属于“特定转基因农产品”的定义,部分食品标签标准将被修订;(2)由于预计转基因芥末食品将在日
08
本新流通,因此将修订部分食品标签标准,以使转基因芥菜受到转基因标签的约束;(3)由于修订了《日本食品成分标准表》并采用了新的营养成分分析方法,因此将修订部分食品标签标准;(4)日本农业标准(JASStandard)与国际标准接轨,对酱油和食用植物油脂的JAS标准进行了部分修改。
印度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和标准修订条例
印度食品安全与标准局(FSSAI)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和标准(广告和声明)修订条例》。主要内容包括:(1)修订了食品造成疾病风
险索赔应具体说明索赔的食品份数:(2)修订食品标签禁止使用的易误导消费者的名称要求;(3)营养素含量标识要求;(4)食品中关于钠盐标识要求;(5)营养成分声明:标识低能量、低脂肪等相关营养成分含量要求。该条例自2022年7月1日实施。
韩国对转基因微生物BD001及BD002的安全性审查结果报告进行公开征集意见
1月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根据韩国《食品卫生法》第18条对“转基因食品等安全性审查委员会”审查的转基因微生物BD001及
09
BD002安全性审查结果报告征求国民意见。但是,安全性审查是基于科学事实进行的,提出的意见若符合科学事实和逻辑,则是可以进行研讨的。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日。
日本公开征集关于双氟磺草胺的健康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11月4日,日本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事务局评价第二课发布消息称,2021年11月2日召开了第838回食品安全委员会,会上对双氟磺草胺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经讨论,食品安全委员会认为其无需设定急性参考剂量(ARfD)。现就此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
澳新批准来自转基因地衣芽孢杆菌的麦芽糖α-淀粉酶作为加工助剂
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2021年11月8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177-21号通知,其中批准A1211号申请,允许来自转基因地衣芽孢杆菌的麦芽糖α-淀粉酶(Maltogenic alpha amylase)作为加工助剂。据通知,该麦芽糖α淀粉酶用于烘焙食品、饮用酒精、酿造和淀粉的加工生产中。
10
欧盟评估短乳杆菌DSM 12835作为所有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021年11月8日,据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消息,应欧盟委员会要求,欧盟动物饲料添加剂和产品(FEEDAP)研究小组就短乳杆菌(Levilactobacillus brevis) DSM 12835作为所有动物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发表科学意见。经过评估,专家小组认为,在授权的使用条件下该添加剂对所有动物物种、消费者和环境都是安全的。短乳杆菌DSM 12835对皮肤和眼睛没有刺激性,但被认为是一种皮肤和呼吸敏化剂。在更新授权的情况下,无需评估添加剂的功效。
韩国召回含有李斯特菌的熏制三文鱼片
11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在韩国某食品企业生产、销售的熏制三文鱼片中检测出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韩国标准:阴性),命令其停止销售并召回该产品。召回对象:保质期标示至2023年1月5日的产品。
11
感谢阅读
Thanks for reading
以上信息均来自网络,相关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