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复工生产
电力部门惠民助企政策汇编
【编制单位】
国网文成县供电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目 录
0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
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现就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
二、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三、全力保障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需求,采取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等措施,降低运行成本。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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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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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国网浙江电力出台十大举措战疫情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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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国网温州供电公司推出18项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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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国网文成县供电公司惠民助企21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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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温州市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企业业安装“网上国网”APP的通知
·29
05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
·11
04国家电网出台八项举措支持大工业和
一般工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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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国家电网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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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3
0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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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公司细化落实相关电价政策,主动向用户宣传告知,做好用户申请受理、办理减免等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0年2月7日
0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支持
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25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现就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价范围
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二、降价措施
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三、进一步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
2020年2月7日,我委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进一步明确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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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情况,指导电网企业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准确解读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增强企业信心。
(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加企业获得感。
(三)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明确降价范围对应的用户,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22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坚决完成党中央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两大目标任务,体现“大国顶梁柱”“国家队”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企业宗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进一步研究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举措。具体如下:
1.全面推进中央部署重点任务。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加快“三区两州”深度贫困地区、抵边村寨、阿里联网等保民生电网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雄安500千伏雄东变及220千伏送出工程,全面完成冬奥会配套电网工程建设。
2.积极推进在建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复工青海~河南、雅中~江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张北柔性直流,蒙西~晋中、张北~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总建设规模713亿元,全力带动上下游产业复工复产。
03 国家电网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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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新开工陕北~武汉±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工程,总投资265亿元。合理安排重点电网加强、提升清洁能源消纳、电源送出、电铁配套等工程及后续建设工作。
4.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快推进南阳~荆门~长沙、南昌~长沙、荆门~武汉、驻马店~武汉、武汉~南昌特高压交流,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特高压直流等重点项目前期进度,力争尽早核准开工。加快推动闽粤联网、北京东、晋北、晋中、芜湖特高压变电站扩建、川藏铁路配套用电等一批重要电网工程前期工作。
5.积极做好工程复工组织工作。提前制定工程建设方案,加快工程招标及评审批复,利用网上办公、线上地方政府审批机制,及早落实建设手续。做好资金、队伍、物资以及医疗、运输等资源筹措和施工人员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开复工。
6.加快组织物资招标采购。利用线上发标、异地评审等措施,加快已招标项目开评标工作,2月份完成开评标项目28个,采购规模约196.42亿元;再发布招标公告项目23个,3月份完成相关招标采购工作。
7.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建立物资供应绿色通道,优先采用协议库存模式,压缩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紧急需求按照“随到随招”的原则,建立专车批次实施采购。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8.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客户即日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限制。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计取。
9.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实施“三零服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电。
10.提升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供电保障水平。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医疗队驻地、疫情检查站、疫情指挥部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建立供电保障全天候专属服务团队,开展24小时在线供电监测,配备应急发电车,协助客户开展用电设备维护和巡视检测;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第2路电源的,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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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提高办电服务效率。充分发挥“网上国网”手机APP、95598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优势,全面推行网上办电服务,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2.强化产业链金融服务保障。通过信托、资产证券化、保理等方式,多措并举为上游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全面推广电e贷、电e票业务,为下游用电客户在线提供低成本金融服务,着力缓解关联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大力推行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为供应商企业减负。
国家电网公司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六个力量”重要作用,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04国家电网出台八项举措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出台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对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社会经济预期具有重大意义。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最快速度、最有力行动,坚决执行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将国家抗击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红利,落实到每一个电力客户。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专题研究出台八项举措,以坚决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减免电费约489亿元,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
一、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230亿元。
二、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20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34亿元。
三、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25亿元。
四、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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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政策执行时间为2月1日至6月30日。对政策惠及的4200余万户电力客户,采取临时抄表措施,记录2月1日、6月30日的电量数据,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
六、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七、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客户应知尽知。优化电费票据账单,将正常电费、折扣优惠等列示清楚,确保客户消费明明白白。
八、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
疫情面前显忠诚,迎难而上显担当。国家电网公司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听从号令、勇挑重担,以实际行动彰显国有企业“六个力量”重要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伟大胜利贡献力量。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110号)精神,切实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用气价格
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各通气城市燃气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下调每立方米0.14元,全部用于降低企业用气价格。企业(不含天然气发电企业)到户价格按现行用气价格下调10%。
二、降低用水价格
企业到户价格下调10%。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
05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
浙发改价格〔202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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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
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四、工作要求
上述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供气供水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工作做细做实,让企业都享受到政策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联系人:韩琛;电话:0571-87052907。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精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现就我省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降低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二、 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对我委出台的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号)中“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三、 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告知工作,确保相关用户对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应知尽知,并采取临时抄表等措施妥善做好执行时间追溯,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省电力公司:
06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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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当地情况,指导电网企业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和落实。要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和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强企业获得感。
联系人:韩琛;电话:0571-87052907。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
07 国网浙江电力出台十大举措战疫情促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的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定全年目标任务完成,2月9日,国网浙江电力制定了全面推动“战疫情、强保障、促发展、增动能”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十项举措。具体如下:
一、战疫情、强保障
1.全力加强电力供应保障,做到24小时安全可靠供电。
实时跟踪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情况,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力供需平衡,强化应急措施预案,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居民客户欠费不采取停电措施,实现“不出门、不接触、不停电”服务。
2.全力推行线上办电,做到全天候不间断服务。
95598电话24小时值守、“网上国网”全天候不间断服务。推广“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服务渠道,引导客户线上办理电费缴纳、业务申请、账单查询、发票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用电业务,实现省心省时省力足不出户的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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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力确保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用电保障,做到供电万无一失、服务24小时待命。
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医疗队驻地、疫情检查站、疫情指挥部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落实“一户一案”保障措施,建立供电保障全天候专属服务团队,开展24小时在线供电监测,配备应急发电车,协助客户开展用电设备维护和巡视检测。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安排资金4908万元,用于防疫直接相关的配套供电工程建设。
坚持“一次到位,修必修好”原则,全力加强网格化抢修服务,以最快速度修复电网设施故障、恢复供电。
4.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用电,做到电力先行、服务最优。
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提供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当天确定项目方案,原则上48小时内实现送电。
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电。
5.全力推行电力大数据服务,协助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精准高效防控疫情、复工生产。
积极应用电力大数据技术,动态监测复工复产电力指数,辅助做好小区居民流动情况分析,支撑党委政府做好防疫和复工生产工作。
二、促发展、增动能
6.全力做好电网项目开复工,确保风险受控,有序推进。
围绕服务清洁能源示范省、城乡统筹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全年完成投资272亿元。
进一步优化电网建设进度计划安排,做好资金、队伍、物资以及医疗、运输等资源筹措和施工人员准备工作,3月中旬除温州地区外全面复工。
着力推进杭州亚运会配套、舟山绿色石化、浙西南电网补强等重点工程开复工建设;积极推进白鹤滩~浙江特高压直流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尽快核准开工;切实抓好新能源配套送出、电铁配套等工程及后续建设工作;持续加大农网改造力度,全力带动上下游产业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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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强化用电保障。
及时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和用电需求,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8.全力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协力克服暂时性经营困难。
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客户即日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限制。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计取。
9.全力加快组织招标采购,支持相关企业扩大生产。
全面启动新一批招标采购,采购规模约7.24亿元,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依法、合理设定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时限,利用线上发标、异地评标、自助投标机等方式,实行电子化招标,实现招标采购有序、合规、安全。
10.全力加强产业链金融服务,缓解相关企业资金压力。
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上游供应商企业资金。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上游企业,积极协调内外部金融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协助企业做好应收账款确权。
全面推广电e贷、电e票业务,积极协调国网电商为下游用电客户在线提供低成本金融服务,着力缓解关联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为供应商提供年度保证金、分批次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保险等多种投标保证方式,由供应商根据实际灵活选择,减少资金占用成本,切实为供应商企业减负。
国网浙江电力将始终坚持在国家电网公司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争先领先率先的精神状态,以求实务实抓落实的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六个力量”重要作用,以“三个地”的责任担当,做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先行官,为浙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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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国网温州供电公司推出18项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市委市政府“28条”惠企措施,国网温州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电网、省电力公司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四方面18项惠民助企举措,助力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一、提供可靠电力保障
1.继续强化落实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指挥部、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等重点单位及场所的保供电,协助开展用电设备维护和巡视检测,配备应急发电车,确保快速响应客户保电需求。
2.持续开展主、配网设备巡视,做好缺陷隐患排查治理,全面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及疫情防控重要用户供电。对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分网格落实配网设备“一线一策”“一户一案”保障措施。
3.强化市、县两级供服中心配网24小时监测工作,提前预警、落实主动抢修。进一步优化抢修人员、车辆安排,统筹抢修资源调配,确保故障后第一时间恢复,确保广大用户不停电、少停电。
4.对交费存在困难的重要用户、重点场所以及广大居民客户,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电措施,确保客户安心用电。
二、实施降本减费举措
5.临时调整两部制电价申报、结算规则,对确未生产或复工的两部制电价企业,根据企业申请按实际停产时间减免基本电费。对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6.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免费提供临时供用电设施。对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的用电报装,高压客户投资到红线、低压客户投资到表箱。
7.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推广电e贷业务,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企业配电设施建设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8.免费为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电管家”用电安全检查,优先保证重点单位内部用电设备故障抢修和检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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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瓯电充”平台所有自营电动汽车充电网点免费为参与疫情防控的车辆提供充电服务,优先安排充电车位和充电保障服务。
三、推行线上供电服务
10.“网上国网”手机APP提供7×24小时电费缴纳、账单查询、业务办理等用电服务,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
11.95598供电服务热线和社会联动服务电话提供7×24小时咨询、查询、投诉、保修等服务。
12.所有供电营业厅对外公告服务电话,开展电话预约服务,为客户提供业务办理、用电咨询等服务。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申请、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13.积极应用电力大数据技术,动态监测复工复产电力指数,全力支撑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和宏观经济运行研判工作。
四、强化后续用电保障
14.组织客户经理团队,提前为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小微园开展设备特巡,提供优化用电方案,指导客户科学用电、合理用电、安全用电。
15.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流程、精简资料,组织电力营商专员全程代办,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开辟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实行“先受理、后收资”和“无证明”办电,提升企业办电服务效率。
16.坚持温州电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500千伏瑞安变、220千伏三屿变等28项工程可研进度,争取早日核准开工;提前开展110千伏会市变等前期工作,迅速提升趸售供区电网安全水平;加大农网建设改造力度,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
17.坚持全年电网建设任务目标不变,服务温州“两区”建设重要战略电力保障,开工建设220千伏垂杨变整体改造等22项工程,建成投产220千伏白沙钱金线等15项工程。加快迎峰度夏重点工程建设,确保220千伏龙东变、110千伏经开变等5项工程按期投产。
18.积极推进苍南海上风电、中核光伏等新能源接入工程前期工作,加快龙湾乐泰光伏、永嘉金溪光伏等送出工程建设进度,主动服务清洁能源消纳送出,助推能源绿色革命;积极做好苍南核电、杭温高铁等重要用户并网服务,全力保障民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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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国网文成县供电公司惠民助企21项举措
一、供电保障措施
1.继续强化落实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指挥部、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等重点单位及场所的保供电,协助开展用电设备维护和巡视检测,配备应急发电车,确保快速响应客户保电需求。
2.持续开展主、配网设备巡视,做好缺陷隐患排查治理,全面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及用户正常用电。对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按线路落实“一线一策”“一户一案”保障措施,并实行专人对接负责制,开展24小时全天候服务。
3.建立供电保障全天候专属服务团队,开展24小时在线供电监测,提前预警、落实主动抢修。进一步优化抢修人员、车辆安排,统筹抢修资源调配,确保故障后第一时间恢复,确保广大用户不停电、少停电。
4.对交费存在困难的重要用户、重点场所以及广大居民客户,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欠费不停电措施,确保客户安心用电。
二、实施降本减费举措
5.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降低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6.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对疫情发生以来确未生产、复工的两部制电价企业,可向供电公司申请,适当追溯减免基本电费。
7.对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计收,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8.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免费提供临时供用电设施。对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的用电报装,高压客户投资到红线、低压客户投资到表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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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推广电e贷业务,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企业配电设施建设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10.免费为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电管家”用电安全检查,优先保证重点单位内部用电设备故障抢修和检修需求。
11.公司免费为参与疫情防控的防疫电动车辆提供应急补电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各类防疫电动车辆可凭防疫特别通行证,享受途中缺电应急补电服务。
三、推行线上供电服务
12.全面推广网上办电服务,“网上国网”APP提供7*24小时电费缴纳、账单查询、业务办理等用电服务,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
13.疫情防控期间95598供电服务热线、文成电力59005900(596666)抢修电话和社会联动服务电话提供7*24小时咨询、查询、投诉、报修等服务。
14.全县各供电营业厅对外公告服务电话,开展电话预约服务,推广“不见面、办好电”服务,为客户提供业务办理、用电咨询、“网上国网”APP远程办电指导等服务。
15.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申请、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对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的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申请、单日办结”。
16.积极应用电力大数据技术,动态监测复工复产电力指数,协助政府和企业精准防控疫情、高效复工复产,全力支撑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研判工作。
四、强化后续用电保障
17.组织客户经理团队,提前为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小微园开展设备特巡、提供优化用电方案,指导客户科学用电、合理用电、安全用电。
18.进一步优化用电营销环境,简化流程、精简资料,组织电力营商专员全程代办,提供高压业扩“零趟跑”服务。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开辟用电包装绿色通道,实行“先受理、后收资”和“无证明”办电,提升企业办电服务效率,助力企业早日投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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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坚持全年电网建设与改造任务目标不变,为文成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电力保障,2020年计划投资电网建设与改造资金7000多万元,计划完成35千伏壤成3339线、文黄3576线等技改工程,新建与改造10千伏线路122公里,新增与改造配变57台,新建与改造0.4千伏低压线路82公里,提高文成电网安全水平,服务人民美好生活。
21.积极推进35千伏垃圾电厂送出工程、35千伏大唐光伏并网后续工程等新能源接入工程前期工作,主动服务清洁能源消纳送出,助推绿色能源革命。积极做好文泰高速、文景高速、G322国道等重点工程复产施工电力保障,全力保障民生重点工程用电需求。
10 温州市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企业业安装“网上国网”APP的通知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便于企业及时了解自身用电情况,提高企业用能水平,国家电网开发了“网上国网”APP。现将“网上国网”APP操作手(详见附件)发送你们,请做好宣传,帮助企业做好“网上国网”APP安装工作。
附件:“网上国网”APP操作手册
温州市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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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网上国网”操作步骤
扫描以下二维码,或前往应用市场,搜索“网上国网”进行下载。
一、注册、登录、实名认证
1.注册
功能入口路径:首页-我的-点击登录/注册
未注册的用户,先点击“立即注册”。按照系统提示,输入手机号码、收取验证码后,设置用户密码,即可完成注册。
2.登录
功能入口路径:首页-我的-点击登录/注册
已注册的用户,可以使用账号密码或者验证码登录。如果密码遗失,请点击“忘记密码”,可通过手机验证,重新设置密码。
您还可以设置手势、指纹、面部识别等多种登录方式。
3.实名认证
功能入口路径:A.首页底部菜单-我的-点击头像-实名认证;B.首页底部菜单-我的-账户与安全-实名认证
您可以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件、进行人脸识别,即可完成实名认证。
若出现面部匹配失败而造成实名认证不通过的情况,您还可以根据系统提示前往线下营业厅进行认证。
二、户号绑定(模糊查询)
1.自动绑定
功能入口路径:首页-我的-户号管理-绑定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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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户号管理页面,系统会根据注册手机号及实名认证信息,智能对比营销系统用户档案,向您推送匹配到的户号。
2.手动绑定
功能入口路径:首页-我的-户号管理-绑定户号
如果您知道自己的用电户号,也可在选择地域后输入户号进行绑定;您也可以通过扫描电表条形码或模糊搜索获得您的用电户号。
3.模糊查询
功能入口路径:首页-我的-户号管理-绑定户号-模糊查询户号
利用模糊查询功能,您可以通过输入户名及用电地址来搜索您的用电户号。
三、电量电费查询
功能入口路径:首页-热点功能-电量电费
如果您想查询电量电费,需要先完成户号绑定,完成绑定后可以对月度电量和日用电量进行查询。
四、负荷查询
功能入口路径:首页-热点功能-更多-查询-用电负荷
您可以在负荷趋势中选择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查询到该段时间内的最大负荷和最小负荷。您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24小时服务咨询电话:59005900
文成各营业厅服务电话:
城区营业厅:51090929
珊溪营业厅:51090772
玉壶营业厅:51090720
南田营业厅:51090976
黄坦营业厅:51090775
西坑营业厅:51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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