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农银人寿苏州分公司
编辑委员会
总 编:林圣贤
主 编:郑 蓓
编 辑:陈松涛
版面制作:凌 帆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118号中国农业银行大楼17层
公司电话
0512-87662688
苏州分公司-苏州分行联合召开春天行动总结表彰会暨二季度银团业务启动会
苏州分公司财务部召开财会专项整治工作会
会议篇
理赔案例
员工风采
本期人物:市区支公司 肖琴
活动篇
苏州分公司积极开展2024年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
苏州分公司开展2024年“普惠金融推进月”宣传活动
苏州分公司参加消防培训和演练活动
目录
长久理赔关爱,赢得客户信赖
纪法教育课堂
《个人信息保护法》深度解读
合规/反洗钱期刊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规
苏州分公司-苏州分行联合召开春天行动
总结表彰会暨二季度银团业务启动会
◎ 来源:银行保险部 周吉
会议篇
4月12日下午,农银人寿苏州分公司与农业银行苏州分行联合召开2024年春天行动总结表彰会暨二季度银团业务启动会。苏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朱芳,机构部总经理黄蔚,农银人寿苏州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林圣贤,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沈晓艳,苏州分行全辖十家分支行分管行长、公司部负责人及农银人寿银保部经理、团险部经理及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会。
会上,沈晓艳总结了农银人寿春天行动工作情况,表彰了表现优秀的分支行,并对二季度经营举措和党建共建123工程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
林圣贤向取得优异成绩、获得荣誉表彰的分支行表示热烈祝贺,对苏州分行在春天行动中的全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强调了二季度业务发展的重要路径:以项目化运作、网点精准营销和客户活动助力获客活客,行司携手实现跨越发展。
会议最后,朱芳发表重要讲话:一是要统一思想、坚定决心,打好二季度攻坚战。二是要快速做好各分支行的二次启动,制定有效的政策支持,加强督导推进。三是要联合面客,行司双方双向奔赴,携手做好活动营销。四是要坚守合规底线,杜绝销售误导,确保业务高质量发展。
行司携手践使命,砥砺奋进续华章。苏州分公司必将全力以赴、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二季度各项目标任务!
苏州分公司财务部召开
财会专项整治工作会
根据总公司2024年财会专项整治工作的宣导要求,4月16日,苏州分公司财务部组织召开了2024年财会专项整治工作会,财务部经理张鹏、分公司各部门及各支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培训中,财务部李静梳理了2024年财会专项整治工作的要点难点,并对相关敏感费用、变通虚列费用、履查履犯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剖析讲解。
培训最后,张鹏结合“五虚整治”对本次培训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业务部门作为一道防线,要确保在展业中执行总公司的财务规定;二是后援部门作为二三道防线,要加强培训并严格落实监管的相关要求;三是各部门要关注屡查屡犯问题,通过细化内部流程和措施杜绝问题发生;四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财会专项整治工作,通力协作推动落实各项要求,确保2024年财会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 来源:财务部 陈厚帆
活动篇
苏州分公司积极开展
2024年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
阵地宣传。分公司机关及各支公司依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重要时点,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普及保密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通过主题展板、职场电视屏、分公司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国家安全知识、推送公益短片,进一步提升全员国家安全与保密意识。
主题早会。4月15日当天,分公司组织召开“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早会,集中观看保密公益宣传片,并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的道理学理哲理》《推进保密法治建设的重大工程》等保密宣传学习材料。
微视频宣传。为积极响应总公司“寻找最美保密法治代言人”微视评选活动。苏州分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拍摄了题为《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护密人》的微视频,向全辖员工阐述修订颁布保密法的重要意义,讲述新修订保密法的主要内容,推动保密法治普及实施。
专题学习。根据苏州分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4月中旬至今,分公司机关及三家支公司均已先后开展了保密宣传教育月专题学习,对总公司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系统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及宣传学习资料进行了系统性学习与宣导。
下一步苏州分公司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警示教育、检查自评等多种方式,持续宣传普及保密常识及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提升各层级保密管理水平,确保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保密工作延伸到哪里。
◎ 来源:综合管理部 狄兰
今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确保国家秘密和农银人寿商业秘密安全,进一步筑牢农银人寿高质量发展保密安全防线,苏州分公司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
苏州分公司开展2024年
“普惠金融推进月”宣传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办发〔2024〕22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办公室关于“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京金办发〔2024〕11号),苏州分公司积极开展2024年“普惠金融推进月”宣传活动。
1、丰富内容,做好阵地宣传
苏州分公司及下辖机构职场设置宣教专区,在职场电子屏滚动播放“普惠金融推进月”“普聚金融服务,惠及千企万户”相关信息,通过易拉宝、展板、海报、宣传栏、悬挂横幅等营造金融消保教育良好宣传氛围。
◎ 来源:运营管理部 韩璐
2、聚焦区域经济特色,开展多元对接活动
苏州分公司充分下沉工作重心,切实将工作任务传导至一线员工,下沉宣传推介、走访对接重心,加强企业新市民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适企业员工的惠民保险等金融产品。当前正值春耕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分公司广泛走访对接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市场主体,讲好讲透惠企利民政策,讲明白金融产品服务,及时响应金融服务需求。
苏州分公司来到当地企业苏州拓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及苏州工业园区捷时达工程配套有限公司,充分挖掘服务需求,深入了解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意见建议,重点关注暂遇困难的市场主体相关诉求,查找本机构普惠金融服务的不足和差距,及时优化产品、改进服务,积极向监管部门反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及时掌握市场主体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支持的精准性。
“普惠金融推进月”期间,苏州分公司广泛宣传普惠金融十年发展成果,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宣传解读普惠金融政策、宣介推广金融产品服务,同时聚焦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涉农主体等市场经营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切实为企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未来,苏州分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让金融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目标,进一步擦亮普惠金融工作为民底色,扎实做好普惠金融这篇大文章。
苏州分公司参加
消防培训和演练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对火灾等突发险情的能力,4月11日,苏州分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参加了农行苏州分行举办的消防培训和演练活动。
培训环节,消防教官强调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详细讲解了高楼火灾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并针对本次消防演练明确了应急处置流程。
在模拟火灾的消防演练现场,员工们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序进行疏散和逃生。演练最后,在教官的指导下部分代表员工学习并实操体验了干粉灭火器、灭火球扑灭火源的方法。消防演练全程紧张且有序,参加员工展现出了良好的应对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通过本次消防培训和演练,员工们不仅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还提高了在突发火灾等危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能力。未来,苏州分公司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工作,筑牢消防安全防线,为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 来源:综合管理部 陈松涛
【长久理赔关爱
赢得客户信赖】
2015年2月,J先生为1岁多的儿子投保了农银爱成长年金保险,并附加重疾险、长期医疗险。
J先生投保刚满1年,孩子因急性肠炎住院,我司理赔人员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J先生,协助其准备理赔资料,第二天资料齐全后即赔付疾病住院津贴250元。后期孩子又多次因肠炎、扁桃体炎等疾病住院,我司理赔服务人员每次都积极响应,并仔细耐心地指导客户进行在线理赔申请操作。从传统理赔到线上理赔的升级转型,客户深刻体验到了金融科技的高效性和便捷性。
2024年4月初,孩子又因急性胃肠炎住院治疗3天,出院第二天孩子母亲向理赔服务人员报案后,服务人员即刻上门探视慰问孩子,并现场协助客户提交线上理赔,理赔款一如既往地当日到账。客户对我司多年以来长久的尽心服务称赞不已并表示:“我每次的理赔金额虽然不大,但农银人寿长期以来体贴的理赔服务,使我感到暖心、安心、放心,农银品牌值得信赖!”
◎ 来源:运营管理部 王育军
《个人信息保护法》深度解读: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罪与罚
编者按:个人信息保护的首部专门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法第7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可能进入刑事“领地”,涉嫌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法规定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严重”,予以立案,刑期3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
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上述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严重”,刑期3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5万元以上的;
2.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怎么计算条数?
1.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不重复计算。
2.向不同单位或者个人分别出售、提供同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累计计算。
3.对批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根据查获的数量直接认定,但是有证据证明信息不真实或者重复的除外。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规】
1、2024年3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
该《评级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利于落实“高风险高强度监管”的监管导向,合理配置机构监管资源,真正落实分类监管要求,引导人身保险公司形成差异化发展的竞争格局。
《评级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搭建风险综合评估体系。
(二)提高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
(三)科学评估风险等级。
(四)强化评估结果应用。
《评级办法》的出台对市场有什么影响?
《评级办法》有助于提升人身保险公司监管效能,促进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来看,对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增强人身保险业风险防控有效性。二是提升人身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三是推动人身保险公司差异化经营。
2、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十章、79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提高准入标准。二是强化业务分类监管。三是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四是强化风险管理。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员工风采
该《办法》共6章、3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反欺诈工作目标是建立“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二是明确反欺诈监管职责,三是明确保险机构反欺诈职责任务。四是明确相关行业组织反欺诈职责分工。
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该《办法》共4章32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明确处罚裁量权定义,行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合法等基本原则。明确“从旧兼从轻”、处罚时效认定等适用规则。二是细化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明确减轻、从轻、适中、从重处罚的基本内涵。三是规范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适用标准。明确银行业保险业从轻、适中、从重罚款幅度标准,以及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与计算方式。四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明确各监管局可以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辖内行政处罚阶次、幅度以及适用情形进行合理细化量化。
5、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8号)基础上,优化部分办理要求,以进一步提升存款继承便利度,便利群众办理小额存款继承。
《通知》实施后,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简化提取的账户限额统一提高至5万元。考虑地区和机构差异,农村中小银行可以在2025年底前逐步提高限额至5万元。同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黄金积存产品以及代理销售的国债、理财产品纳入简化提取范围。《通知》还对第一顺序继承人查询已故存款人账户交易明细以及提取丧葬费、抚恤金作出了规定。
肖琴同志自2018年1月起担任苏州市区支公司负责人,自上任以来,肖琴同志按照分公司党委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团队建设、积极加强行司联动,面对支公司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挑战,勇于担当、迎难而上,为市区支公司和分公司的成绩贡献了至关重要的力量。
二、巩固指标,步步为营
2023年市区团队达成银保规模保费9337.25万元,期交任务达成率、标保任务达成率及标保份额在分公司下辖三家支公司中均排名第一。在2024年开门红首爆月业务竞赛中更是表现优异,首月即达成开门红期交任务的70%,期交达成率、标保金额、保障类产品营销金额均在三家支公司中排名第一。市区团队团结奋进、互帮互助、以老带新,不断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在农银人寿苏州分公司2023年支公司综合绩效考评中得分排名第一,获得苏州分公司“2023年度优秀支公司”奖及2023年开门红“勇攀高峰奖”,荣获2023年度苏州分公司“突出贡献奖”。
三、创新管理, 关爱员工
肖琴同志带领市区团队每年定期开展爱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进企业、走向职工,不断增强职工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为创新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好机制、树好导向、造好氛围,鼓励职工开拓思维,强创新之能,做创新之举。从打造员工天地文化墙开始,明确“完善支公司文化保障,打造员工情感家园”的建家理念。以“头脑风暴”的形式,让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从工作、培训、饮食、生活、团建等多方面提出创造性、实用性均强的建设思路,让每一位员工成为支公司建设的参与者,让每一位员工真正感受到自己是支公司团队一份子。
苏州市区支公司在肖琴同志的带领下,积极践行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精神,以奋进的姿态、务实的行动,聚焦主责主业,从细微处着手,着力创造新的不凡业绩,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一、加强建设,夯实基础
组织严明。自肖琴同志上任以来,市区团队全面贯彻落实总、分公司年初党建暨经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精细化管理,一手抓经营、一手抓合规。一是坚持优胜劣汰,根据团队每个季度每个网点的业绩达成情况,对于不适应不专业不敬业的员工进行网点调整。二是坚持活动量管理,每周二次以上业务例会,每个团队每周坚持精准面客和周末客户活动。三是坚持专业化训练,每周利用夕会时间开展优秀案例分享和业务分析,将专业提升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利用以老带新、以优秀带优秀的方式快速提升客户经理专业技能。四是坚持合规经营和管理,紧盯风险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各类案件警示教育,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牢牢守住业务一线员工的合规底线。
内外配合。肖琴同志为支公司业务发展带好头、领好队,不仅在业务发展中勇挑重担、积极争先,而且在分公司基层党建活动中,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党员服务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支公司领头雁,她非常注重员工的身心健康,定期开展与员工的深度交流,及时了解业务一线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或生活中的难处,适时进行疏导与帮扶。对刚有新生儿的职工家庭,肖琴同志主动关心或帮助他们在工作生活上的不便和顾及不到的情况,竭尽所能想办法解决员工的难处,重视员工的精神建设,给广大员工带来了安全感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