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TG进口月刊(总31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3-11-30
73

T&G进口月刊

T&G IMPORT MONTHLY

31

总第31期

2023年11月30日

Make global goods delivery more convenient, more economical, and more secure.

CONTENTS

目录 CONTENTS

1. 热点资讯

1.1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1 天戈国际物流

2. 海关新政

2.1 海关总署准入更新

3.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

CONTENTS

02 天戈国际物流

3. 食品安全政策与标准

  Part 1
热点资讯

03 天戈国际物流

1.1热点资讯

04 天戈国际物流

1.1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3年10月17日,农业农村部起草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正文如下: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强和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7日。部分修改内容如下:
一、在第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对我国未批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生物,其产品标签、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此条例不会对进口预包装食品产生影响,预包装食品宣称非转基因涉嫌违反广告法,以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二、将附件修改为:“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
1.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大豆蛋白、豆渣
2.玉米、玉米油、玉米粉、玉米渣、玉米粕
3.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
4.棉籽油、棉籽粕
5.苜蓿草
6.番木瓜
上述产品中,单一作物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产品3%时应当标识。”“大豆种子、玉米种子、棉花种子、番木瓜种苗应标注‘转基因’字样。

05 天戈国际物流

三、将第三项修改为:“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此条例将与现行的原则有所区别。目前,我国对于使用了转基因原料的预包装来说,依据现行的管理原则,只要加入的原料涉及转基因,不论是否检测出,都需要依法标注,并且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若按照修改意见稿内容实施,后续转基因检测值小于3%,或无法检测出转基因成分,将不再需要标识。
我国对转基因产品的标识现行要求为定性标识,即凡是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产品,只要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是由转基因作物加工而成的,必须标识。如转基因大豆油、菜籽油,均要求标注“加工原料是转基因大豆/油菜籽”等字样。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的都是定量标识,即转基因含量达到相关阈值标准后,才进行标识。例如欧盟为0.9%,即转基因检测值低于0.9%,将免于标识。还有其他国家,美国、日本等为5%;韩国、瑞士等国为3%......。精炼加工的转基因大豆油、菜籽油已不含转基因成分,如果按照修改意见稿规定,那么用进口转基因原料加工的大豆油、菜籽油将免于标识转基因。

06 天戈国际物流

Part 2
海关新政

07 天戈国际物流

一、检验检疫要求、卫生要求:
1)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9号(关于老挝腰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有关老挝腰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自2023年10月25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腰果进口。
允许进口产品:以老挝境内种植的腰果(Anacardium occidentale L.)成熟果实为原料,在老挝境内经挑选、去壳、干燥等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供人类食用的坚果。
食品安全要求:老挝输华腰果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检疫要求:老挝输华腰果不得带有活虫、虫卵、土壤,不得混有杂草种子、植物残体、砂砾、金属异物等杂质。
生产企业要求:老挝腰果生产加工企业应确保其输华腰果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输华腰果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由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推荐,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注册。
证书要求:《植物检疫证书》
目前腰果准入的国家有:贝宁、多哥、加纳、柬埔寨、科特迪瓦、老挝、马达加斯加、马里、美国、缅甸、尼日利亚、泰国、坦桑尼亚、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

2.1 海关总署准入更新

08 天戈国际物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有关老挝植物源性中药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自2023年10月27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植物源性中药材进口。
允许进口产品:本公告中的植物源性中药材,是指在老挝野生或种植的12种药用植物制品——红豆蔻,草豆蔻,草果,肉豆蔻,木蝴蝶,山药,山柰,黄精,百部,白及,千年健,灵芝。
企业注册:输华中药材生产、加工和存放企业应经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审核备案,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应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在贸易开始前,老方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中方审核批准后在官方网站公布。未获得中方注册的企业,不得向中国出口中药材。
证书要求:《植物检疫证书》
目前老挝允许输华的中药材有:赤小豆(赤豆)、豆蔻、黑芝麻(芝麻)、黄藤、鸡血藤、姜(生姜、干姜)、龙眼肉(龙眼干、桂圆)、砂仁、鲜或干的白术、鲜或干的沉香、鲜或干的大海子(胖大海)胖大海、鲜或干的黄草及枫斗(石斛)石斛、血竭、土茯苓、红豆蔻、草豆蔻、草果、肉豆蔻、木蝴蝶、山药、山柰、黄精、百部、白及、千年健、灵芝。

2)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50号(关于进口老挝植物源性中药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09 天戈国际物流

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52号(关于进口匈牙利原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匈牙利农业部关于匈牙利原羊毛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的匈牙利原羊毛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本公告中的原羊毛指产自匈牙利境内未经加工的含脂羊毛。
企业注册:原羊毛的生产、加工和存储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应经匈牙利农业部(以下称匈方)批准,持续符合双边议定书和匈方有关兽医卫生要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注册登记。
生产企业应符合要求:(一)环境卫生整洁,原料存放、生产加工和成品存放等场所布局合理,场地平整、硬化,墙面不积水,易于清洗消毒;(二)具有满足生产、加工和储备必备的设施设备,有防虫媒、防鼠有效措施;(三)建立了原料进厂、加工、存放和出厂等记录在内的完善追溯制度;(四)具有规范的生产加工操作流程要求或操作指南,生产、加工和储存过程符合兽医卫生要求,没有与其他动物产品混合加工和储存。
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匈方应向中方提出延期注册申请,中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

10 天戈国际物流

产品来源卫生要求:1.按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的有关规定,匈方确认没有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如果匈牙利发生上述疾病,匈方应立即停止向中国出口原羊毛。2.动物剪毛前6个月内,动物来源地区(以农场为中心,至少50公里半径范围内)没有发生动物炭疽、马耳他布鲁氏杆菌病、裂谷热和羊痒病,也未报告人感染炭疽和布鲁氏杆菌病。3.原羊毛来源动物应为在匈牙利出生、养殖,并处于匈方有关动物疫病监控下的健康动物。4.原羊毛来源动物没有因发生炭疽、马耳他布鲁氏杆菌病等可以通过原羊毛传播危害人类健康和动物健康的疫病而受到移动限制。
证书要求:《兽医卫生证书》
目前原羊毛已获准入的国家有: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爱尔兰、比利时、德国、法国、荷兰、罗马尼亚、挪威、葡萄牙、乌克兰、匈牙利、意大利、英国、阿根廷、乌拉圭、智利、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莱索托、南非。
目前匈牙利已准入非食用动物产品有:兔皮、原羊毛。

11 天戈国际物流

4)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53号(关于乌兹别克斯坦沙枣干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有关乌兹别克斯坦沙枣干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自 2023年10月31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沙枣干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允许进口的乌兹别克斯坦沙枣干是指以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种植的沙枣(Elaeagnus angustifolia)为原料,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经采收、清洗、干燥或其他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供人类食用的干果。
食品安全要求:乌兹别克斯坦输华沙枣干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产企业要求:乌兹别克斯坦沙枣干生产加工企业有责任确保其输华沙枣干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输华沙枣干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由APPQ推荐,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注册。
证书要求:《植物检疫证书》
目前乌兹别克斯坦允许输华的植物源性食品有:苦杏仁、甜杏仁、李子干、 葡萄干、去壳核桃、沙枣干、甜瓜干、杏干。
目前允许输华沙枣干的国家只有乌兹别克斯坦。

12 天戈国际物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检疫局关于印度尼西亚食用水生动物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自 2023年10月31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食用水生动物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本公告中所称的食用水生动物是指原产于印度尼西亚,输往中国用于食用的鱼类、甲壳类、软体类等活水生动物,生产方式包括野生捕捞和人工养殖,具体品种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所列物种。
生产企业要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输出食用水生动物的生产企业(包括养殖场、中转包装场)应满足下列条件:(一)由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检疫局批准并有效监督,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推荐,并获得中方注册登记资格。获得注册登记的生产企业名单将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二)输华食用水生动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有关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安全卫生要求。(三)生产企业应建立并实施食用水生动物安全卫生自检自控和追溯制度,确保养殖、捕捞、包装、存储、运输、中转和出口等全过程符合双方相关卫生和可追溯要求。
证书要求:《兽医卫生证书》、《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目前印度尼西亚允许输华的食用水生动物有:软体类(东风螺属、帘蛤科、横帘蛤属、斑螺属、竹蛏属)、甲壳类(原蝲蛄属、馒头蟹属、口虾蛄属、龙虾属、青蟹属、椰子蟹属、虾蛄属、扁虾属)、鱼类(鳗鲡属、驼背鲈属、鳃棘鲈属、尖塘鳢属、黄鳝属)、棘皮类(海参属)。

5)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54号(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食用水生动物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13 天戈国际物流

6)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55号(关于进口哥伦比亚藜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哥伦比亚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农牧署和食品药品监管署关于哥伦比亚藜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自 2023年10月31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哥伦比亚藜麦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本公告中藜麦是指在哥伦比亚境内种植和加工,用于食用或食品加工用的非种用的藜麦(Chenopodium quinoa Willd.)的籽实。
允许的产地:哥伦比亚全境。
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输华藜麦不得携带以下有害生物:1.刺蒺藜草Cenchrus echinatus。2.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3.薇甘菊 Mikania micrantha
输华藜麦应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带土壤、活虫、虫卵,不得混入杂草种子、植物残体和砂砾等杂质。
证书要求:《植物检疫证书》
目前允许输华藜麦植物的国家有:玻利维亚、秘鲁、哥伦比亚。
目前哥伦比亚允许输华的粮食(含籽实类和块茎类粮食、油籽)只有昆诺阿藜(藜麦)。

14 天戈国际物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蒙古国海关总局关于蒙古国工业用陆生动物制品输华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自 2023年11月3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蒙古国工业用陆生动物制品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本公告中的工业用陆生动物制品指源自牛、羊、马的骨、角、蹄、脂肪等,经过烘干、蒸煮、炼制、喷雾干燥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工业用途产品,包括工业用明胶、油脂、蛋白胨、骨粒、角蹄制品等。
生产企业要求:蒙古国输华工业用陆生动物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应经蒙古国官方主管部门批准,蒙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推荐,经中方考核合格的予以注册登记。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有效期为5年,注册登记届满前3个月,蒙方应向中方提出延期申请。收到申请后,中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延期。
生产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备完善的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和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生产加工过程符合兽医卫生要求。(二)具备满足生产、加工、防疫消毒、污水和废弃物处理要求的设施。(三)具备独立存储输华产品的仓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虫孽滋生和腐败变质。(四)生产加工过程处于蒙方有效监督之下。
证书要求:《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7)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59号(关于进口蒙古国工业用陆生动物制品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公告)

15 天戈国际物流

8)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0号(关于进口智利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目前工业用牛羊产品已获准入的国家有:阿根廷、乌拉圭、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尼日利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喀麦隆。
目前蒙古国已准入非食用动物产品有:未经加工马属动物(鬃)尾毛、工业用牛羊产品(骨粒、牛羊油脂、牛羊骨胶原蛋白、油渣、牛羊皮明胶、马油脂)、马属动物皮张。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经济、发展和旅游部有关智利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规定,自2023年11月6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智利养殖水产品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人工养殖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LSKPWA)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生产企业要求:向中国出口养殖水产品的智利生产企业(包括加工企业和独立冷库)和养殖场,应获智利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国和智利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向中国出口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由智利共和国经济、发展和旅游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证书要求:《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兽医卫生证书》
目前智利允许输华的食用水生动物有:鱼类(太平洋鲑属)、甲壳类(查氏蟹属、岩龙虾属、石蟹属、黄道蟹属、拟石蟹属)、软体类(鲍属)。

16 天戈国际物流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洋事务与渔业部有关印度尼西亚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规定,自2023年11月6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野生水产品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供人类食用的野生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水生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LSKPWA)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生产企业要求: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加工企业、捕捞船、运输船、加工船和独立冷库),应获印度尼西亚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由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洋事务与渔业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证书要求:《兽医卫生证书》
目前印度尼西亚允许输华的食用水生动物有:软体类(东风螺属、帘蛤科、横帘蛤属、斑螺属、竹蛏属)、甲壳类(原蝲蛄属、馒头蟹属、口虾蛄属、龙虾属、青蟹属、椰子蟹属、虾蛄属、扁虾属)、鱼类(鳗鲡属、驼背鲈属、鳃棘鲈属、尖塘鳢属、黄鳝属)、棘皮类(海参属)。

9)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1号(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17 天戈国际物流

10)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2号(关于进口俄罗斯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有关俄罗斯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自2023年11月6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野生水产品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野生水产品,是指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生物资源,即鱼类、水生无脊椎动物、水生哺乳动物、藻类等水生动植物产品,不包括1973年3月3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物繁殖材料。
生产企业要求: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加工企业、独立冷库),应符合中国和俄罗斯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的要求,并获俄罗斯官方批准且受其有效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由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证书要求:《兽医卫生证书》
此外需要注意,根据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海关总署公告 第2146号》,从俄罗斯进口的狭鳕等捕捞水产品还需要提供《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此证明向农业部申请,大约两个工作日左右。

18 天戈国际物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与研究部关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自2023年11月6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乳品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巴基斯坦输华乳品是指原产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用牛乳或骆驼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等。
生产企业要求:输华乳品生产企业经巴基斯坦官方批准或注册,在巴基斯坦官方的监督之下且符合中国和巴基斯坦有关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向中国出口乳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经中国注册,未获得注册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向中国出口。
证书要求:《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兽医卫生证书》

11)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3号(关于进口巴基斯坦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19 天戈国际物流

12)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5号(关于进口斯里兰卡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此外需要注意,根据2021年《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口乳品检验检疫有关要求的公告》,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检测报告。非首次进口的乳品,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检测报告的复印件以及海关总署要求项目的检测报告。
其中,首次进口,指境外生产企业、产品名称、配方、境外出口商、境内进口商等信息完全相同的乳品从同一口岸第一次进口。非首次进口检测报告项目,可在海关总署食品局网站的“信息服务——检验检疫要求”栏目中查询。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渔业部有关斯里兰卡输华野生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规定,自2023年11月13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斯里兰卡野生水产品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野生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LSKPWA)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生产企业要求: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包括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加工企业、独立冷库),应获斯里兰卡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国和斯里兰卡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向中国出口野生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由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渔业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20 天戈国际物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哥伦比亚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农牧署和食品药品监管署关于中国从哥伦比亚输入冷冻牛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自2023年11月15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哥伦比亚冷冻牛肉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允许进口的哥伦比亚冷冻牛肉是指冷冻可食用剔骨牛肉〔牛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骨骼肌肉〕。

1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7号(关于进口哥伦比亚冷冻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证书要求:《兽医卫生证书》
目前斯里兰卡允许输华的食用水生动物有:甲壳类(龙虾属、口虾蛄属、虾蛄属、青蟹属)。

21 天戈国际物流

14)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68号(关于进口白俄罗斯蜂蜜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碎肉、肉糜、绞肉、下角料、机械分离肉及牛副产品不允许输华。必须剔除肠道(从十二指肠到直肠,包括回肠末端),胸腺、脾、扁桃体、颅骨包括脑、眼、三叉神经节,脊髓、脊柱包括背根神经节。
生产企业要求:向中国输出冷冻牛肉的生产企业(包括屠宰、加工和贮存企业)应位于哥伦比亚非免疫或免疫无口蹄疫地区,在哥伦比亚官方的监督之下,符合中国和哥伦比亚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的要求。
输华冷冻牛肉的生产企业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注册,获准注册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生产的冷冻牛肉方可向中国出口。
证书要求:《兽医卫生证书》
目前允许输华冷冻牛肉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哥斯达黎加、乌拉圭、巴拿马、墨西哥、智利、玻利维亚、新西兰、哥伦比亚、澳大利亚、法国、白俄罗斯、意大利、荷兰、匈牙利、俄罗斯、塞尔维亚、乌克兰、拉脱维亚、纳米比亚、南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有关输华蜂蜜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规定,自2023年11月17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白俄罗斯蜂蜜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允许进口的斯里兰卡蜂蜜是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
生产企业要求:输华蜂蜜的加工企业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注册。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对拟输华蜂蜜加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其符

22 天戈国际物流

合中方法律法规、标准及《议定书》要求的,向中方推荐。未经注册的蜂蜜加工企业不得向中国出口蜂蜜。
证书要求:《兽医卫生证书》
目前允许输华天然蜂蜜的国家有:智利、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赞比亚、吉尔吉斯斯坦、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乌兹别克斯坦、阿根廷、法国、新西兰、泰国、波兰、澳大利亚、土耳其、西班牙、墨西哥、乌拉圭、巴西、中国台湾、马来西亚、俄罗斯、瑞士、希腊、日本、葡萄牙、英国、奥地利、白俄罗斯、美国、爱沙尼亚、意大利、加拿大、埃及、印度尼西亚、缅甸、丹麦、德国、古巴、伊朗、阿尔巴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

23 天戈国际物流

15)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71号(关于进口马耳他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耳他共和国农业、渔业和动物权益部有关马耳他输华养殖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规定,自2023年11月22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马耳他养殖水产品进口。
进口产品范围:人工养殖的、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和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LSKPWA)所列物种、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生产企业要求:向中国出口养殖水产品的马耳他生产企业(包括加工企业和独立冷库)和养殖场,应获马耳他官方批准并受其有效监督。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应当符合中国和马耳他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向中国出口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由马耳他共和国农业、渔业和动物权益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推荐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向中国出口。
证书要求:《兽医卫生证书》、《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目前马耳他允许输华的养殖水产品有:北方蓝鳍金枪鱼,拉丁学名:Thunnus thynnus

24 天戈国际物流

二、疫病禁令:
1)新增禁令

2023年11月1日:莫桑比克高致病性禽流感(禽及其相关产品)。

2)解除禁令

2023年11月22日:希腊绵羊痘和山羊痘(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
以上公告详细要求,可进入海关总署官网查看。

  Part 3
食品安全政策与标准

25 天戈国际物流

3.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

26 天戈国际物流

2023年11月9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正文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经安全性评估及试点生产经营,现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

名称 植物名 拉丁学名 所属科名 部位
党参 党参
Codonopsis pilosula (Franch.) Nannf
桔梗科
素花党参
Codonopsis pilosula Nannf. var.
modesta (Nannf.) L.T. Shen
川党参
Codonopsis tangshen Oliv.
安全限量值(mg/kg) a,b
铅(Pb)≤1.0
镉(Cd)≤0.5
砷(As)≤0.5
汞(Hg)≤0.1
二氧化硫(SO2)≤400

27 天戈国际物流

名称 植物名 拉丁学名 所属科名 部位
肉苁蓉 (荒漠) 肉苁蓉
Cistanche deserticola Y. C. Ma
列当科 列当科
安全限量值(mg/kg) a,b
铅(Pb)≤1.0
镉(Cd)≤0.5
砷(As)≤0.5
汞(Hg)≤0.1

28 天戈国际物流

名称 植物名 拉丁学名 所属科名 部位
铁皮石斛 铁皮石斛
Dendrobium officinale Kimura et 
Migo
兰科
安全限量值(mg/kg) a,b
铅(Pb)≤1.0
镉(Cd)≤0.5
砷(As)≤0.5
汞(Hg)≤0.05

名称 植物名 拉丁学名 所属科名 部位
西洋参 西洋参
Panax quinquefolium L.
五加科
安全限量值(mg/kg) a,b
铅(Pb)≤1.0
镉(Cd)≤1.0
砷(As)≤1.0
汞(Hg)≤0.3

名称 植物名 拉丁学名 所属科名 部位
黄芪 蒙古黄芪
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ge.var. mongholicus (Bge.) Hsiao
豆科
膜荚黄芪
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ge.
安全限量值(mg/kg) a,b
铅(Pb)≤1.0
镉(Cd)≤0.5
砷(As)≤0.5
汞(Hg)≤0.1

29 天戈国际物流

名称 植物名 拉丁学名 所属科名 部位
灵芝 赤芝
Ganoderma lucidum(Leyss. 
ex Fr.)Karst.
多孔菌科 子实体
紫芝
Ganoderma sinense Zhao, 
Xu et Zhang
安全限量值(mg/kg) a,b
铅(Pb)≤1.0
镉(Cd)≤0.5
砷(As)≤1.0
汞(Hg)≤0.1

30 天戈国际物流

名称 植物名 拉丁学名 所属科名 部位
山茱萸 山茱萸
Cornus officinalis Sieb.et Zucc.
山茱萸科 果实
安全限量值(mg/kg) a,b
铅(Pb)≤1.0
镉(Cd)≤0.1
砷(As)≤0.5
汞(Hg)≤0.1

名称 植物名 拉丁学名 所属科名 部位
天麻 天麻
Gastrodia elata Bl.
兰科 块茎
安全限量值(mg/kg) a,b
铅(Pb)≤1.0
镉(Cd)≤1.0
砷(As)≤0.5
汞(Hg)≤0.05
二氧化硫(SO2)≤400

名称 植物名 拉丁学名 所属科名 部位
杜仲叶 杜仲
Eucommia ulmoides Oliv.
杜仲科
安全限量值(mg/kg) a,b
铅(Pb)≤2.0
镉(Cd)≤0.5
砷(As)≤1.0
汞(Hg)≤0.1

注:a. 铅、镉、砷、汞、二氧化硫分别按 GB5009.12、GB5009.15、GB5009.11、GB5009.17、GB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农药限量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相关规定;b. 限量值基于干品确定,鲜品根据干 品按水分进行折算。

31 天戈国际物流

32 天戈国际物流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即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本次公布的党参等9种新增食药物质,主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充分考虑其在我国的传统食用情况、地方需求以及国际管理经验,并经试点生产经营和风险监测,综合论证确定。具体说明如下:
党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桔梗科植物党参(Codonopsis pilosula (Franch.) Nannf.)、素花党参(Codonopsis pilosula Nannf. var. modesta (Nannf.) L.T. Shen)或川党参(Codonopsis tangshen Oliv.)的干燥根。党参在山西、甘肃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煲汤、煮粥、蒸饭、入菜、火锅用料、传统方式泡酒及制作党参脯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党参不宜与藜芦同用。
肉苁蓉(荒漠):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列当科植物肉苁蓉(Cistanche deserticola Y.C. Ma)的干燥带鳞叶的肉质茎。肉苁蓉(荒漠)在内蒙古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炖肉、入菜、制作主食、泡茶、传统方式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铁皮石斛: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兰科植物铁皮石斛(Dendrobium officinale Kimura et Migo)的干燥茎。铁皮石斛在云南、浙江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鲜食、煲汤、入菜、榨汁、泡茶、传统方式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西洋参: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五加科植物西洋参(Panax quinquefolium L.)的干燥根。西洋参在山东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泡水、煮粥、煲汤、入菜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西洋参不宜与藜芦同用。
黄芪: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豆科植物蒙古黄芪(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ge.var. mongholicus (Bge.) Hsiao)或膜荚黄芪(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ge.)的干燥根。黄芪在山西、甘肃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煲汤、炖肉、煮粥、蒸饭、入菜、火锅、传统方式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灵芝: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 lucidum(Leyss. ex Fr.)Karst.)或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 Xu et Zhang)的干燥子实体。灵芝在安徽、山东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煲汤、泡茶、传统方式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山茱萸: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山茱萸科植物山茱萸(Cornus officinalis Sieb. et Zucc.)的干燥成熟果肉。山茱萸在陕西、河南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煲汤、入菜、传统方式制作果酒、果汁、蜜饯果脯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天麻: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兰科植物天麻(Gastrodia elata Bl.)的干燥块茎。天麻在贵州、云南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

33 天戈国际物流

34 天戈国际物流

主要用于炖肉、入菜、火锅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过敏体质人群不宜食用。
杜仲叶:在《中国药典》(2020版)收载,为杜仲科植物杜仲(Eucommia ulmoides Oliv.)的干燥叶。杜仲叶在湖南、河南等省份有作为食品原料食用的历史,主要用于入菜、煮粥、泡茶、制作主食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食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天戈总结:2019年11月25日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因此在此之前,党参等食药物质,只能在规定试点内生产经营。试点生产的产品仅限于食药物质试点省内销售,不得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到省外。
经过三年的试点下来,上述9种物质没有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卫健委将党参等9种物质正式纳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名单中,对于预包装食品中使用了上述原料的产品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此外对于进口预包装食品,此前因为添加了上述物质被判断不准入的产品,也是一个利好消息。
此外,需注意:上述物质作为食药物质,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传统方式通常指对原材料进行粉碎、切片、压榨、炒制、水煮、酒泡等。上述物质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有关规定管理;作为中药材使用时,应当按照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
上述食药物质若是单独作为中药材进口,还需要核查国家和品类是否在准入名单中。

31

总第31期

2023年11月30日

Make global goods delivery more convenient, more economical, and more secure.

谢谢观看

更多进口相关资讯请关注

T&G进口月刊

T&G IMPORT MONTHLY

Copyright © 2024 陕西妙网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陕B2-20210327 | 陕ICP备13005001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302611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