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纪检
202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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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放到阳光下 经得起时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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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善语
P01/04
纪检小课堂
什么是公务用车 企业公务用车应重点注意哪些事项 公车私用的形式有哪些
漫画说纪
违规用车的新花样“驶”不得
CONTENTS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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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之音
P09/10
节气净化
小暑
大暑
倡廉视频
杜绝车轮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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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
P11/14
教育案例
监督故事丨“娇贵”的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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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解读
P15/18
公车私用 私车公养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如何甄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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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精神
P19/22
公务用车制度
《张家口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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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动态
P05/08
廉政文化宣传
7月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
监督检查
工会福利发放、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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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务用车?
企业公务用车,是指按照规定配备用于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的机动车辆。
企业公务用车应重点注意哪些事项:
1、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的,排气量不得超过1.8升(含),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18万以内,商务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要符合中央、省、市有关标准规定。
2、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租赁公务用车只能面向具有经营资质的车辆租赁公司。
纪检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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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
4、严格实行企业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5、不得擅自增加公务用车数量,不得向子公司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
6、严格落实回单位停放、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和恶劣天气限行规定等制度,不准停放在居民小区、消费娱乐场所、酒店、学校、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
7、严禁改变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用车、执纪执勤用车等公务用车的用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车辆。
公车私用的形式有哪些?
利用公车探亲访友、学习驾驶技术、购物娱乐、度假休闲、参加婚丧喜庆、私人聚会、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和上学放学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驾乘公车执行公务过程中或往返途中经停第三地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利用公车谋取个人私利等。
纪检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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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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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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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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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宣传
2022年7月22日上午,冰雪公司总经理张晓晨以“爱岗敬业、崇尚清廉”为题做了廉政文化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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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廉政文化专题讲座
2022年7月,张家口国际冰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爱岗敬业筑防线,廉政勤政促发展”为主题,精心筹备,认真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宣传月学习活动。活动以学习反思为主要形式,提升企业员工廉洁从业意识,凝聚干事创业力量,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7月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
—— 张家口国际冰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活动首先由员工开展自我廉政文化学习,每个员工完成廉政文化感想一篇。员工们从历史典故、道德操守、警示案例等多个角度阐述了对廉政文化的不同理解,并在集体学习中一起分享感悟,使宣传活动实现了真正深入员工内心的效果。
组织员工深入开展自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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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结合习总书记提出的“慎独慎初慎微慎友”重要论述,从道德修养的角度对新时期国企员工如何坚持操守、修身齐家做了具体要求。
“慎微防萌,以断其邪”,通过领悟古人总结出的修身智慧和经验,让廉洁自好成为员工自觉的行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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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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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按照市委、市国资委及集团党委《关于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市纪委《202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集团纪委组织开展对集团工会福利的发放、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福利发放、支出情况
通过检查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切实发挥工会经费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服务大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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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活动最后,全体员工观看了廉洁事迹主题电影《孔繁森》,电影讲述了孔繁森赴西藏阿里工作后,以身作则,带着当地干部开展各项工作。他把工资中的相当大一部分用于帮助有困难的群众,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帮助身处困难中的群众,舍小家而为大家,从点滴小事做起,真正做到廉洁爱民。影片塑造了一位鲜活的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形象,通过榜样的力量,加深员工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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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观看廉洁事迹主题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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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气净化
以24节气为抓手 形成教育常态
节气净化之小暑
节气净化之大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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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气净化
公车姓“公”不姓“私”,绝不能开着公家车办着私家事。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看似小事,实则事关党风政风,关系到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一定不能有侥幸心理,要严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切莫在“车轮上”栽跟头。
杜绝车轮上的不正之风
“车轮上”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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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案例
教育案例
监督故事丨“娇贵”的公车
浙江省平湖市纪委监委的公车领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浙车监督在线”运行后不久,就收到了一条红色预警推送:“平湖市曹桥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队,名下一辆公务用车三年内共维修保养24次,金额累计7万余元,2021年半年时间里4次更换机油……”
经过分析研判,该市纪委监委将该红色预警作为问题线索,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核查人员很快发现,曹桥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队队长郭宏亮可能存在违纪问题。
“郭队长,平时队里的车辆要维修保养的话,你们都是怎么操作的?”
“目前队里有1辆加油汽车,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一般是年底统一结账。还有6辆新能源汽车,一般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大修费用则由队里或保险公司承担。”
“这是近三年来,你们队里的油车在定点维修单位维修保养后开具的费用发票,加起来金额将近8万元。为什么这辆车维修保养费用这么高?”核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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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相关发票的复印件放在郭宏亮面前,仔细观察郭宏亮的反应。
“是这样的,因为这辆车使用好多年了,车况不是很好,各种零部件经常坏,所以维修保养费用比较高。”郭宏亮很快反应过来,并给出了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然而,他在看到发票时僵硬的面部表情,还是被经验丰富的核查人员捕捉到了。
“一辆普通的桑塔纳3000型轿车,平均每年花费2-3万元的维修保养费用,发动机、变速箱、轮胎等一换再换。如此‘娇贵’的背后,很可能存在猫腻。”核查人员不动声色地开始更加深入详实的外围调查。 围绕维修保养费用发票,核查组决定从定点维修单位入手,找到该单位负责人韩某某:“车牌号为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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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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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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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V2178的桑塔纳3000型轿车你有印象吗?”
“有的,是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队的一直在我们这里维修保养的。”
“发票显示,这辆车三年的维修保养费用要将近8万元。是什么原因?”
韩某某沉默许久,道出了实情:“2019年的时候,综合管理队郭队长跟我说队里有些费用不好开支,想通过我们厂开具的发票走一下账。我在曹桥街道开修理厂,又跟他们单位有业务往来,不好意思拒绝,就答应了他。”
“一共走了几次账,分别是多少钱?”
“一共三次。印象中应该是2019年1万元左右、
2020年7000元左右、2021年8000元左右。走完账后,我就把发票多开的金额,以现金形式给他。”
有了韩某某的笔录,核查组再次找到郭宏亮。这一次,他选择了坦白。
经查,2019年至2021年期间,郭宏亮利用负责公车管理的职务便利,在对公务用车进行维修保养的过程中,通过虚增维修保养费用、虚开维修保养发票,先后套取公款共计27100元,其中2900元被用于组织聚餐时购买香烟、酒水等物品;20800元用于公务用车在非定点维修单位的维修保养以及日常开支;剩余3400元存于曹桥街道一家酒业经营部尚未使用。核查组顺藤摸瓜,查实他还曾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请吃和娱乐活动。
2022年5月21日,郭宏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平湖市纪委监委同步督促曹桥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队堵塞管理漏洞,严把车辆维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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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 私车公养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如何甄别处理?
随着公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公车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公车私用”问题得到了有力遏制,但“私车公养”问题开始抬头。“私车公养”问题通常涉案金额不大,但本质是化公为私、贪污侵占的腐败问题,与“公车私用”不同,已经由风变腐。执纪执法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对此类问题作出准确认定和严肃处理,以杜绝“车轮上的腐败”,另一方面也要坚持实事求是,对实践中的不同情况认真加以区分,作出精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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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 私车公养
典型案例
沈某,中共党员,某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县级)。2018年12月至2020年8月,沈某在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下,先后多次要求司机驾驶公车接送其打网球、接送其在外省上大学的女儿往返学校与家中等。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沈某利用单位公务加油卡未绑定公车的漏洞,借驾驶公车开展公务之机,多次
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2辆私车加油,累计花费5500元。2021年8月,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5500元予以追缴并返还该市委组织部;同时,给予其调整职务处理。(2021年指导性案例第7号)
指导意义
1.准确把握“私车公养”问题的性质认定及处理
实践中,“私车公养”问题存在多种表现形式,如“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票公报”等,每种表现形式又分化出多种不同的违纪违法手段。如“私油公供”可表现为利用管理和使用公车的职务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本人的私车加油,或者加完油后以公车的名义在本单位报销,也可表现为将本人使用私车所产生的油费交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等。
“公车私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予以处理。“私车公养”行为本质上已不属于作风问题,而是将公款据为己有的贪污侵占、化公为私的腐败行为。对于“私车公养”所涉金额尚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和监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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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解读 >>
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发改电〔2016〕757号)等规定,从实际出发及时解决公车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序衔接公务交通补贴等相关政策,主动探索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尤其是县乡基层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比如,支持地方提高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且统筹比例可考虑不设上限,重点保障出行任务重的岗位和人员;在交通不便地区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采取按距离远近按次包干发放交通费,等等。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以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作为保障,在切实保障公务出行的前提下,避免出现以交通费补助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等问题。
3.充分发挥组织处理作用
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执法工作中,认为被审查调查人不宜担任现职或者有必要先行给予组织处理的,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第六条之规定给予其相应组织处理。本案中,沈某作为组工干部,其素质品质直接关系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能否做到公道正派。因此,从加强组工干部建设的角度出发,对沈某同时作出调整职务的组织处理,以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强化组工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确保组工干部在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进一步涵养政治生态。
公车私用 私车公养
纪法解读>>
公车私用 私车公养
任;所涉金额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职务犯罪的,在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和监察责任的同时,还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精准甄别“私车公养”问题
“私车公养”行为构成违纪违法甚至涉嫌职务犯罪,但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看似“私车公养”行为,却不宜按违纪违法行为认定的情形。比如,在一些边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所在单位根据公务出行距离等因素核定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使用私车执行公务的可按标准用公务加油卡加油;又如,县乡基层工作人员虽按规定领取了公务交通补贴,但因下村入户等超出了保障范围,相关单位可以根据规定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进行适度调整,或者按程序制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按标准予以计发;再如,对一些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或者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临时使用私车开展公务活动,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用车费用、损耗甚至损毁,可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给予适当补偿补助等。
此外,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0号)和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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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精神>>
公务用车制度
文件精神 >>
公务用车制度
为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张家口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车改[2018]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张家口市市属国有企业及二级以下子公司。
本办法适用于张家口市市属国有企业及二级以下子公司负责人(指上述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企业普通职工不属于本次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范围。
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企业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规范。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稳妥改革监管企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企业副职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董事,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配备公务用车。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
已经选择通过发放交通补贴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允许重新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因工作确需再配备公务用车的,履行程序后,报市国资委备案。企业副职负责人确因履职需要配备公务用车,需企业党委会或董事会研究同意后,报市国资委审批,方可予以保障。
不得为退休人员、离任人员、调离本企业人员、非本企业人员配备公务用车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企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
《张家口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张国资字【2018】221号
(重点内容节选)
不包含在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薪酬范围内,所需经费由企业列入年度预算,按月发放,个人包干使用,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
公务交通贴补标准的上限在我市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相应档次的基础上适当上浮。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最高每月不超过2000元;副职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最高每月不超过1800元。子企业相关负责人员的补贴标准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企业经济效益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在政策范围内适时适度调整。
各企业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 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各企业根据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对于市区内交通或其它指定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兼职人员不得在兼职单位另行配备公务用车或重复领取公务交通费补贴。
(三)严格规范公务用车配置
企业负责人选择配备公务用车的,公务用车排气量不得超过1.8升(含),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18万元以内。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
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可根据机要通信、应急、商务接待、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执纪执勤等实际需要和相关规定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或因业务需要增加用车数量的,首先在企业范围内调剂;无法调剂需要重新购置的,须按程序由企业党委会或董事会研究决定后执行。
新购置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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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
文件精神 >>
公务用车制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要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企业不能因此增加用车出行成本。
(四)分级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各级子公司(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
由于所处自然环境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所限,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在从严控制数量、强化使用管理的前提下可予以保障。各企业要从严确定子公司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车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五)实行企业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
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等级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不得擅自增加公务用车数量,不得向子公司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
保留公务用车,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不得公物私用。严禁将保留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接送子女上下学等非公务活动。)保留公务用车严格落实回单位停放、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和恶劣天气限行规定等制度,不准停放在居民小区、消费娱乐场所、酒店、学校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
严禁改变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用车、执纪执勤用车等保留公务用车的用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车辆。执纪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纪执勤岗位,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纪执勤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执纪执勤用车,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执纪执勤用车。
企业要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管理,保留公务用车逐步实行卫星定位系统管理。培育公务用车市场的发展,通过培育专业化、平台化的公务用车经营企业,为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提供支撑。
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租赁公务用车只能面向具有经营资质的车辆租赁公司。
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预算管理。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财务管理,相关费用应在财务二级以下科目中有单独列支以动态监测及执行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年初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年终时核算出的“节支率”是否降低计入企业负责人年终考核。
(六)统筹兼顾,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改革制度
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处置公务用车,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企业要根据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留岗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好与相关司勤人员的劳动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
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定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明确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做好与企业国内差旅费制度的有效衔接,不得为参改人员既发放公务交通贴补又提供公务用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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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
凡事放到阳光下 经得起时间考验
金控集团纪委
廉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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