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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上册)

文档/电子书手册2023-10-28
895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

By Hengyi Lawyer Team 

Refined legal service 

恒义 | 擅法 | 重道 
律己之榜样 | 自由之象征

恒义律师
精细化法律服务专家

WLQ
LLP

ENTERPRISE
LEGAL RISK PREVENTION
BROCHURE( 上册 )

恒义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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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cotents

05

劳动人事部分常见误区及自查风险点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07

公司治理与
股权部分常见误区及自查风险点

05

知识产权板块常见误区及自查风险点

Strive forward while still young

06

商业合同部分常见误区及自查风险点

08

06

合规管理板块常见误区及自查风险点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本刊执行主编
       时可敬   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    刑事/企业合规       cassiniprobe@163.com
本刊责任编辑
       陶    夏   企业合规/商事争议解决/企业法律顾问
       部门主任律师    
       付廷斌    商事争议解决/刑事/企业法律顾问
       部门主任律师        周    彤    商事争议解决/争议解决/企业法律顾问
       资 深 律 师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7 | 28 

我们的团队

恒义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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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只要是员工主动辞职,公司就一定不需要赔偿。
准确解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但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员工在单方面离职之后,又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是因为公司存在过错而辞职,从而提出仲裁(见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最终用人单位败诉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也大量存在。

/01/

劳动人事部分常见误区
及自查风险点

Labor
Legal
Risk

法律实践中,基于劳动法律法规的劳动者保护属性,也因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对于劳动合规的重视度尚有待提高,企业在劳动仲裁与诉讼中的败诉率居高不下。合肥地区劳动仲裁用人单位的综合败诉率已高达 75%以上。企业因劳动纠纷案件败诉并支付高额赔偿已成为制约企业良性发展的重大难题,也是许多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重大课题。
本章内容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为导向,依仗我们多年来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案件的经验,总结出招聘、员工管理、员工离职三个阶段的常见法律误区,将实践中最常见、相对疑难、稍有争议的风险点提供给企业,以期把用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

前言

误区:试用期限员工,公司可任意解除劳动合同。
准确解读: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一样的劳动权利,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因此,企业不可随意开除试用期员工。但企业若能证明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9 条)。而在案件中,企业需承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义务,因此现实中企业未完成举证责任,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从而被判决赔偿及恢复劳动关系在全部案件中占巨大多数。

/02/

试用期法律风险

误区:“ 有钱任性 ”,只要愿意赔钱,就可以随意辞退员工。
准确解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不仅仅是赔偿。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之规定,提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如果员工的诉讼请求得到司法机关的最终支持,企业不仅要继续劳动关系,另外还可能承担员工诉讼期间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

/03/

员工辞退
法律风险

/04/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
法律风险

In fact, all roads in this world are similar.

员工主动离职法律风险

误区:只要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准确解读: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 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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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分
常见误区及自查风险点

经济补偿金
法律风险

/05/

误区:“ 随意理解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为十二个月本人工资。
准确解读:新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最多为其十二个月工资。除此情形之外,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其他限制情形。因此,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不受十二个月工资限制。

Labor
Legal
Risk

/06/

未提供证明
法律风险

误区:员工当方面离职用人单位并不同意,用人单位可以不配合办理离职证明等手续。
准确解读: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但并未明确规定员工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反而,若用人单位以员工未经批准离职为由拒绝出具解除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 89 条)。

/07/

无固定期限
法律风险

误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准确解读:无固定期限员工并非不能解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若无固定期限员工出现该二条规定之情形,单位可以行使解除权。并且,单位若出现法定可以裁员的情形,也可以行使解除权。

/08/

企业高管
劳动权利法律风险

误区:企业高管的劳动权利约定无需董事会决定,其劳动合同只要公司盖章即可。
准确解读:依照劳动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公司经理等企业高管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董事会决定。企业高管的劳动合同虽然盖有公司公章,但如果公司董事会并未决定或授权、追认,诉讼中该劳动合同的效力可能存在重大瑕疵。此外,实践中存在的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经理)因离职与企业的争议,因企业高管能够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从而导致企业承担高额赔偿的案件大量存在,尤其是企业高管的工资普遍较高,因而导致企业所承担的赔偿基准也畸高,最终导致企业无力承担赔偿。因此,企业高管的劳动合同效力与条款明确对于企业十分重要。

恒义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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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分常见误区
及自查风险点

/09/

调岗调薪法律风险点

误区:企业享有自主经营权,能够对员工的岗位职位和薪酬进行随意调整。
准确解读:实践中,企业以调岗降薪作为逼迫员工辞职手段的情形普遍存在,并且用人单位常以企业单方的自主权作为调岗调职调薪的抗辩理由。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一般应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的约定,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适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但用人单位应对调岗调职的合法性、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酬标准不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降低,并且用人单位的调岗调薪调职位不得具有侮辱性。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不规范调岗调薪从而导致赔偿的情形大量存在。

/10/

工伤赔偿法律风险点

误区:因工受他人侵权的员工,向他人主张侵权赔偿后,不能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准确解读:一般说来,“损失填平”原则是民法领域的基本原则,但工伤属劳动法范畴,不完全适用“损失填平”原则。员工因工受到他人侵权,属于工伤与他人侵权竞合的情形,“双赔制”已经成为部分地方的通行判例观点。因而,员工在向他人主张侵权赔偿后,企业仍需向员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对于员工已向他人主张过的医疗费、辅助器具更换费、丧葬费等,一般不得重复主张。

/11/

社保挂靠法律风险

误区:社保挂靠等“名存实亡”的劳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
准确解读:实务中存在的社保空挂某单位的情况,若员工未向被挂靠单位提供过劳动且被挂靠单位从未向该人支付工资,员工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与被挂靠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不予支持其确认劳动关系等诉求。但空挂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使用人单位方承担严重的行政责任,因此,建议企业拒绝社保挂靠行为。

/12/

辞退销售人员法律风险

误区: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销售人员未满足某些业绩,即可按自动离职处理。
准确解读:实务中,用人单位与销售人员等比较强调业绩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中的不满足某一销售比例即可按自动离职的约定,极有可能会因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因此而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案例不在少数。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

/13/

末位淘汰法律风险点

误区: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准确解读:用人单位单方面要求的“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若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特别约定,一般不会得到劳动仲裁委或法院支持,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会仲裁或判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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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劳动人事部分
常见误区及自查风险点

Labor
Legal
Risk

误区:不签订劳动合同就不会让员工留存不利证据。
准确解读:实践中经常有用人单位认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便无法主张相关的权利。但往往员工通过员工证、工资流水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企业反而要承担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的责任,有些企业甚至因此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15/

竞业限制法律风险

误区:只要劳动者签订了入职前不存在竞业限制的承诺书,用人单位便可免责。
准确解读:在商业竞争中,企业采取“挖人”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情形大量存在,该行为常常会导致竞争企业的侵权诉讼。更有甚者,有些单位的确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因接收了竞争企业的员工使用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从而产生赔偿责任。因此许多企业在劳动者入职时让劳动者签署不存在竞业限制的承诺书,但该承诺书仅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之间生效,仅产生追偿效力。为此,企业还有必要在《员工入职登记表》或《员工手册》等材料中声明禁止劳动者在工作中使用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以尽可能在产生纠纷时抗辩连带责任。

/16/

员工入职法律风险

误区:只要发现劳动者有隐瞒身体状况等情形,用人单位便可解除与之的劳动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准确解读:实践中,基于多重原因,企业通常比较抗拒招收一些情形的员工。企业通常将“怀孕”“单身”等作为入职考核的条件,而劳动者隐瞒该部分情况的情形也时有发生。一些用人单位以劳动者隐瞒入职条件从而解除劳动合同,从而招致赔偿。建议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提交体检资料的程序提前,在获得劳动者相关身体状况信息后再决定是否向其发送录用通知,以此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17/

规章制度法律风险

误区:只要给劳动者培训了规章制度或者将规章制度等文本材料发放给劳动者就履行了告知义务。
准确解读: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履行规章制度的告知义务,但实践中一些企业并不注意告知程序的证据留存,只是单纯向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等文本材料或单纯培训后即“万事大吉”。但一旦发生相关劳动仲裁或诉讼,用人单位则会因为证据缺失而败诉从而产生赔偿责任。因此最好的做法是让劳动者签署知晓相关规章制度的确认书。

/18/

         发放OFFER法律风险

误区:offer不是正式录用文件,发放 offer 后可随时撤回offer。
准确解读:用人单位发出的列明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内容的offer, 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要约”即希望与接受offer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此类offer一旦发出,即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求职者接受录用通知,即视为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得单方面撤销该offer(要约)。否则可能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求职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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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同部分常见误区及自查风险点

前言

自契约产生以来,契约/合同与财富就密不可分。合同的一面是财富,另一面是风险。合同陷阱及合同管理不当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纠纷的主要风险来源。因此,如何把好合同关,也是现代企业治理的重要课题之一。一份好的合同能够使得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

/01/

合同授权委托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企业工作人员未获授权与他人签订合同。
风险分析:企业工作人员只有在公司授权后,取得公司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才能代表公司订立合同。员工未获授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一方面导致合同一方或承担表见代理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可能导致合同另一方承担合同被拒绝履行的损失。
应对建议:建立并完善企业授权委托制度,明确授权的具体情形、办理条件及程序,以及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代理权限、有效期限。

/02/

合同模板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公司的合同使用网上模板。
风险分析:网上模板合同可能存在着侵权、错误等情形,也不能完全贴合企业的经营状况,并非所有的合同模板可以完全适用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因此随意使用网络上的模板合同,可能在后续发生的诉讼或者争议中使得自己处于不利地位。
应对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拟定合同。模板合同应当设计可选择条款。

/03/

合同主体审查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合同签订前未审查合同相对方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原件。
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合同相对方主体审查是合同审查的前提性、本质性审查流程。合同相对方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合法、是否享有相应权利,是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若合同主体不存在或者合同主体错误、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合同资质已经超过有效期限, 都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也有可能会使得企业忽略对方没有履约能力的风险。 另外,若合同相对方并非本人参与谈判、签订,应当审查是否取得公司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该代表人未能提供所在公司加盖公章 的授权委托书,一旦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合同相对方对其该代表人的行为予以否认,有可能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签约前必须审查合同相对人证明材料,确定合同主体资格及签约主体权限,杜绝无权代理,保存相应材料。

/04/

合同骑缝章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公司在签订多页合未同时加盖骑缝章。
风险分析:公司绝大数合同均为多页合同,若不加盖骑缝章,可能存在合同文本被篡改和伪造,从而发生对公司不利的条款。最终公司可能因为举证困难,致使公司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造成经济损失。
应对建议 :盖尾章的时候加骑缝章。

恒义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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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INESS CONTRACT

商业合同部分常见误区及自查风险点

/05/

合同盖章顺序法律风险点

自查风险点:经常己方先盖章或不检查对方盖章
合同的版本。
应对建议:1. 在多页合同中,加盖骑缝章,保证
合同完整并注意页码顺序。2.在合同文件仅有一
份的情形下,在己方盖章后应留存一份复印件,
并保存合同照片及提交给对方的视频等证据。收
回己方合同文本及时存档备查。3. 收回合同后应
当确认章的效力及合同内容是否一致。4. 寄出合
同前拍下合同向对方负责人邮件确认,并保存记
录。5. 及时追踪合同邮寄情况,提示对方收到后
及时盖章寄回。

/06/

电子合同法律风险点

自查风险点:签订电子合同未保存证据链或电子合同不合规。
应对建议:建议交易均书面纸质合同签订,减少电子合同的使用。
纸质合同应当对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履行、争议解决等作出
明确约定并被妥善保存。在必须签订电子合同的情形下,应当注意
运用“可信时间戳”“区块链存证”等工具将电子合同的相关内容保存下
来。也可以通过邮件签订合同,但是建议保存好合同谈判、订立全
过程的证据材料,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邮件方式。

/07/

合同履约法律风险点

自查风险点:合同签订后中并未完全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履
行。
应对建议:合同在履行中,应当将合同当中双方的义务列出清单,
注明应当完成的时间节点,并对照提醒、逐项检查。如若合同履行
中,履行合同与合同约定不相符,将可能构成违约,从而导致企业
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企业应当做好合同内容及履行节点的梳理工
作,防止遗忘。通过履约环节的证据保存与加强来保护公司利益。

/08/

合同履约法律风险点

自查风险点:合同附件如发票(复印件)、产品说明书、报价单等
未妥善保管。
应对建议:企业应当妥善保管合同附件以及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合同
具体内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
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
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及制
度,统一管理合同及合同附件。

恒义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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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合同部分常见误区及自查风险点

/09/

合同档案管理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员工离职不进行合同文本交接和确认工作。
风险分析:企业是流动的,企业员工流动时,可能会出现离职/转岗员工未对手头的合同文本的交接及确认,从而导致合同灭失、合同履行障碍的情况,甚至将带来合同被解除、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
应对建议:1. 明确要求离职员工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2.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变更合同履行代理人,确保合同履行。

/10/

合同担保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对担保人的情况缺乏审查。
风险分析:实践中,很多企业很少会去审查担保人的经营等状况。有些担保企业或担保人本身就已负债累累,甚至业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已经被吊销或面临破产。因此,如此担保情形并不能起到实质上的担保作用。此外,依照担保法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因此若以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为担保人,将会导致担保条款无效。因此,企业若要设定合同担保/保证人,应当审慎审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担保障碍的情形。

/11/

合同抵押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对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的状况缺乏审查。
风险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完全禁止多重抵押和抵押物的交易,实践中的,合同相对方在一项财产上设置多个抵押权或者重复抵押,使抵押财产的价值远远大于被担保的财产价值普遍存在。此外,还存在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设定抵押的无权处分情形以及抵押物本身不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设定抵押时,应当严格审查抵押物的所有权状况、权利是否存在瑕疵情形。

BUSINESS CONTRACT

恒义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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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当事人若不主张诉讼权利,则可能丧失胜诉权。在诉讼时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法院只能认为该债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予保护。

/12/

合同变更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双方口头变更合同后未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风险分析: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各种情势因素对原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 期限等内容进行变更。但由于没有证据意识,往往一些企业在对合同进行变更时仅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协议。若双方就此发生争议,企业又不能举证证明合同变更的明确内容,将会因证据原因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13/

合同法定抗辩权
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不了解法律规定的抗辩权利。
风险分析:现行民法典赋予合同当事人三大抗辩权,即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次序,企业作为先履行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出现财务危机或濒临破产等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企业作为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次序,双方互负的债务均 已届清偿期,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14/

合同条款和印章管理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合同条款约定过于宽泛或约定不明。公司印章管理随意。
风险分析:合同条款约定过于宽泛或者约定模糊不明,会使得企业在行使合同权利时受到合同相对方的阻碍,甚至有可能在纠纷发生后使得企业落入不利境地。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明确了解合同标的物的性能、用途等相关指标,经过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审查,认真斟酌每一条款,将可能发生争议的地方详细说明。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只要具备其一,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企业运行中,一般企业都会授权企业员工对企业印章进行管理,但往往由于管理流程不合规,从而导致印章被错误使用或者滥用,最终导致企业承担责任。

恒义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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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股权常见法律风险点

/1/

缺少股东协议
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股东之间没有独立的股东协议。
风险分析 :公司章程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事无巨细”地顾及各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股东之间无有效的协议,容易导致公司陷入僵局。
应对建议 :股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设定股东之间的不同协议。公司发起人可以事先以股东协议的方式明确每位股东应对公司承担的责任。合资协议或股东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且应当明确合资各方及其出资份额、交付期限和方式、合作计划、经营管理安排、利润分配、亏损承担等合作事项,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尽量避免因意见分歧产生纠纷。

/2/

法定程序履行不当风险

自查风险点:未经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行为无效。
应对建议: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召开股东会,并经代表表决权 2/3 以上的股东通过,修改后由董事会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产生公示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共同制订,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

股东会召开程序不明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公司章程中未详细规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及议事规则。
风险分析:以上风险行为将可能导致股东会决议无效或被撤销。
应对建议:公司法虽然框架规定了股东会召开的程序,但对于股东会议召集的通知形式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应当根据不同情形设定公司法未规定或未明确的股东会召集、召开方式及议事规则。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在制定公司章程时,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设置议事规则,也是公司法对企业的要求。

/4/

公司股权架构设置不当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公司股权分散。
风险分析:股权分散或者均衡表面上看起来民主,但后期极易形成僵局,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决议,造成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失衡,也容易导致公司经营停滞,甚至导致公司内部争议和解散。
应对建议:公司在股权架构设计上一定要有能够“拍板”的实际控制人。67%为企业的绝对控制权, 51%为企业的相对控制权,34%为企业的一票否决权,应当根据公司情况,聘请专业人士设计股权架构。

恒义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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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股东会决议无效法律风险点

自查风险点: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存在职权交叉,董事会
代为执行股东会职权。
风险分析:董事会作出的无效决议。
应对建议:通过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章程的修改、增资、减
资、合并、分离、解散等重大事项必须由股东会执行,不
得委托董事会行使。股东可以充分利用章程,用以调整股
东会、董事会的职权范围,避免职权交叉事项出现。需要
注意的是,对于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必须由股东会决议的或
者由全体股东决定的事项,应当属于禁止公司章程调整的
事项范围,股东会不能授权由董事会行使。因此,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减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公司法明确规定的重大事项,应当严格通过股东会决议行使,不能由董事会代行决议。

/ 7 /

关联企业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公司与关联企业存在不当交易。
风险分析:依照法律规定,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构成要件如下:损害公司利益的主体是否为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管五类人;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受有损失;公司所受利益损害与关联交易有因果关系。不法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权益及公司财产。
应对建议:建立不法关联交易认定体系,以防止关联企业以垄断采购或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经营,防止产生不合法关联交易。不法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查阅账簿
股东随意查阅会计账簿,不利于公司维持正常经营秩序及保护商业秘密。建立会计账簿查阅审查制度,要求股东查阅前提出书面申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若该股东三年内有不良记录可拒绝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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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股权部分
法律风险

WLQ
LLP

/8/

股东出资不实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股东出资不实可能导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风险分析: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虚假出资、或者在经营过程中抽逃出资,将会致使有限责任“穿透”,致使企业股东丧失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从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实出资、保证公司财产独立即是保护公司,也是保护股东。

/9/

隐名股东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通过隐名持股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风险分析:隐名持股在现行判例中虽能够得到支持,但基于其隐名性,该行为存在多种法律风险。若显名股东挑选不当,因代持人处分股权可能导致损失。此外,隐名股东资格不能对抗第三人,法律对隐名投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标准要求也十分严格。

/10/

合伙人出资不实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因其它股东出资不实而被牵连。
风险分析: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能会因未审慎行使对其他股东出资的监督及审查义务而承担责任。因此,公司成立时,合作人没有履行如实出资义务的情形下,若企业对外负债的情况下,可能要就合伙人的过错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合作成立公司时,需审慎承担审查合伙人是否如实履行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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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股权转让法律
风险

自查风险点:股权转账不进行法定登记。
风险分析:
公司发生股权交易,收购他人公司股权,依法应在期限内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变更手 续,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在法律上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可能会被多次出让,从而导致无法获取股权并因此产生损失。

/12/

中小股东法律
风险

自查风险点:中小股东的权利被大股东排除。
风险分析: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一样是企业的投资者和决策者,享有股东权利。若公司控股股东“一家独大”,随意排除中小股东股东权利,可能导致公司治理内部争议,甚至出现僵局,极易引发公司对内和对外诉讼,甚至在极端情况 下可能导致公司解散。因此,公司应当严格依照公司法之规定,尊重中小股东权利。

/13/

公司清算法律风险

自查风险点:注销公司要进行清算。
风险分析: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销要履行清算义务。因此,在公司注销前,需要按期履行投资者的法定清算义务。否则,可能承担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的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公司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我们的团队

后疫情时代,依法合规经营,切实防范化解合规风险,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良性发展必须面对的课题。在此背景下,我们组建成立了以争议解决为导向,以商事合规风险防控为主题的律师团队,我们将之命名为【恒义】。我们崇尚衡平,慕公义。我们打通了律所已有的争议解决、合规管理、刑事辩护团队,围绕企业所可能或已经面对的问题,意图为客户企业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的法律服务和体验。恒义的团队目前包括四名执业律师,覆盖了上述多个细分的业务领域。

| 刑事辩护 

付廷斌 15256095680    时可敬 15795470901

| 企业合规 

陶    夏 13866166364

| 民商事争议解决 

付廷斌 /    周彤 1525622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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