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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力

其他分类其他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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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驱动力

数据部

2

数说

中国肥胖地图出炉,哪个省的人腰更粗

3

准绳

IP地址是否属于个人信息

1

一线

架构设计:密接和次密接人员自动检索大数据架构设计

驱动力

一线

5、密接者排查实现逻辑:
1.1,2,3类,是可以直接通过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访谈和相关登记记录获取到数据,这不涉及到大数据相关的内容。
2.4类,办公室,车间,班组,教室等封闭区域是比较好获取到数据,电梯和食堂如果是公开区域,那么会有一定的难度。获取途径:电信基站数据+人口库基础数据。病例附近基站连接过的通讯号码可以确定一批实名用户,人口库中以通讯号码筛选出确定的人员,去重后,得到以人的身份ID(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的数据。但是,要注意,这里有可能一部分是经过附近基站,并未出现在电梯或食堂。这样的话在推送核酸检测短信或者人工智能自动语音电话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编写。

架构设计:密接和次密接人员自动检索大数据架构设计

01  业务理解

以下文章来源于大数据架构之道 ,作者陈云亮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ph0Cmfy2SWJWsThDuGVLQ

1、密接人员
根据中国政府网2021年5月14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中附件4“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指南”的判定: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 2 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 2 天开始,与其有近距 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流行病学调查专业人员根 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依据以下原则判定密切接触者:
1.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者;
3.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 护人员;
4.在办公室、车间、班组、电梯、食堂、教室等同一场 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密闭环境下共餐、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
6.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7.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1 米内)人员, 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 友等),具体判定原则见附件 4-1;
8.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
9.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2、次密接人员
密接的密接称为次密接。
判定规则: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次接触(病例发病前 2 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 2 天至被隔离管理前这 段时间内,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次接触)至该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理前,与密切接触者有共同居住生活、同一密闭环境工作、聚餐和娱乐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调查中要以与密切接触者接触频繁的家属和同事等人群为重点。

02 基础环境

3、筛查基础环境
很多城市政府都已经建立了大数据中心,或者数据资源中心。
这些中心现在基本上都已经上了大数据平台(基于Hadoop的海量数据处理平台)或者MPP(Massively Parallel Processing,大规模并行处理数据库,比如开源的Greenplum,华为的DWS等),用来管理辖区内的人口,法人,治安,土地等。
基于这些平台之上有诸如ICO大屏,城市大脑,城市小脑等上层应用。
4、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其实,在平常是根本看不出来这些基础环境差别的,无非都是将各个委办局的数据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归集到数据处理平台,做些主题模型建设,即俗称的各种库,有法人库,人口库等等。
但是,突发情况确实一个很好的试金石,比如最近全国各地零星发现的变异新冠病毒,如果数据平台不能很好地支撑,没有有效的数据处理,那么就无法高效的获取到密接人员和次密接人员的信息,无法及时通知进行核酸检测和有效封锁隔离,容易导致疫情多点爆发,最终无法控制而一刀切的封城。
这里,我不探讨哪些城市做的好,哪些城市做的不好。因为无论怎么评判,都不能抹杀了疫情一线的同胞们的辛苦和付出,这对于他们是不公平也是不道德的。
尤其是西安一码通的一线研发彭友,你们辛苦了!
我们在这里仅仅从技术方面去探讨,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技术和方法来加快疫情的控制和防范,让大家就算在疫情发生地也能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否有风险。

03 处理逻辑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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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

05 展望

1.数据来源,要有可靠的数据来源提供数据。一般政府的数据除非是公安,交警等特殊部门,其他部门的数据是可以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到。
有些需要经过光闸,半自动化加载到前置机,然后才可以配置定时调度任务抽取。一般来说,扫码采集的数据建议是实时采集汇聚到归集库(原始数据归集)。
这里也有一个问题要关注,就是互联网数据进入政府内网,需要一个DMZ区,保证数据只进不出。这类数据有很强的时间序列性质,推荐用时序数据库或HBase这种数据库存储。其他数据可以用HIVE或MPPDB存储。
2.数据采集,一般来说需要具备的采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API,库表,文件,ocr,IoT等。
3.数据中台,中台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批处理平台,用来加工T+1的数据,这部分数据需要规范的建模,清洗。
一个是实时处理平台,用来满足实时应用的需求,其处理的数据一方面可以直接给下游应用使用,也可以存放到批处理平台,进行数据合并处理。
这里的数据,一方面有原始的归集数据,一方面有按业务主题建模的清洗后的数据,还有按业务专题加工的专题数据。所以,需要重点关注数据治理,数据治理,数据建模和数据安全。
4.数据服务,主要是对外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PI,库表,文件等。
5.数据应用,由于是支持疫情防疫防控,所以相关的应用建设离不开疫情的控制,用到的技术除了传统的APP,excel等,还可以将人工智能AI用起来,比如AI流调,AI语音通知核酸检测等。

以上架构,从技术上来说应该是能及时,有效的实现防疫控制。各地方政府,也许有更优的解决方案,也希望能分享出来,为中国,乃至世界的新冠防疫共享自己微薄的力量!
相信疫情将能很快控制住,愿大家能过个平安快乐的春节!

04 架构设计

3.5类封闭环境的密接,首先需要进入人员登记记录信息,并能实时或者准实时进入数据资源中心。一旦某一封闭环境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那么可以直接在数据库中筛选出来数据。
4.6类也是可以根据登记信息进行数据获取,但是,要注意登记的数据要实时或者准实时进入数据资源中心。
5.7类现在很多公交或地铁都有上车扫码登记,前提是民众要自觉登记,否则,能筛选出来的数据也是有限的。
6.8,9类需要专业的流调人员进行确认,从技术上只能按需提供数据。
6、次密接人员的排查逻辑:
1.通过人口库获取密接人员的家属(同住生活,同一密闭环境)
2.通过法人库获取密接人员的同一办公区域人员
3.通过车上扫码登记数据获取同一时间点在同一车厢的人员
4.通过人工智能自动语音系统询问密接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到过的商场,餐厅等,同第6类一样,自动获取数据

以上大概描述了数据从哪里可获取到,总的来说需要有如下架构的数据中台和应用体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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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

2019年10月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王丽敏团队发表在《内科学年鉴》(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的研究指出,从2004年到2014年的十年间,中国人越来越胖了。
他们的依据之一是BMI。
BMI是衡量一个人胖瘦情况的重要标准,它的全称叫身体质量指数,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确认的衡量成人肥胖的标准。[1] 计算公式是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
目前,中国将普通型(全身性)肥胖定义为BMI数值达到28kg/m²(世界卫生组织的肥胖标准是30kg/m²)。[2]
在这篇名为《中国成人肥胖患病率的地理差异:来自2013-2014的全国慢性病和危险因素监测的结果》论文中,研究者通过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开展的第三次慢性病和危险因素监测,收集了174849名成人的数据。
到2014年,中国成年人的普通型肥胖率为14.0%,而在十年前,该项数字仅为3.3%。[3]

从全国范围来看的话,男女的肥胖率差别并不大,中国男性的普通型肥胖率为14.0%,女性为14.1%。

中国肥胖地图出炉,哪个省的人腰更粗

北方胖子多,就怪天太冷

本文转自网易数读,作者:席新科 赵鹏路 郭晓静
原文链接:
https://c.m.163.com/news/a/EUM4RSFB000181IU.html?spss=newsapp&spssid=0b2dc54232f8f103fc2fcbae439b33c2&spsw=1&isFromH5Share=article

谁才是中国最胖的省?
你有小肚腩吗?
先别急着收腹,因为现在腰粗的人真的不少。
在中国,肥胖已然不是个别人的问题。2017年,英国医学杂志《柳叶刀》发表的关于全球成年人体重调查的报告显示,中国肥胖人数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胖子最多的国家。
脂肪总是在你穿衣时彰显它的存在感,而肥胖带来的不仅仅是身材走形的烦恼,还在威胁愈来愈多国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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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

啤酒肚,中国人招架不住的腹型肥胖

在这张肥胖地图上,全国的肥胖率从北到南降低,北方的肥胖问题更突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的研究员王京钟分析说,南方人肥胖率低有很多原因,其中十分关键的因素是天气热导致当地人代谢快。
而纬度高的地区,由于天气寒冷,人们运动少,代谢也慢,更容易导致肥胖。[4]
另外,饮食结构的差异也有很大的影响。
北方菜的份量大是出了名的,在知乎上,一个南方人提问“为什么东北菜的分量这么大?”,很多回答都提到了盛菜厨具:大盘、不锈钢盆、洗脸盆、一米口径的大锅…
这本质上也是拜天气所赐,在寒冷天气中,人们常常会吃更多、更高热量的食物,并储备成脂肪以应对。[4][5]

不过,光看BMI还不够。
很多中年人虽然体重正常,没有普通型肥胖,但内脏脂肪过多,体脂率超标,这往往会是腹型肥胖。[6]
判断是否为腹型肥胖的方法之一,就是看腰围。如果中国成年男性的腰围大于90厘米或女性大于85厘米,就是腹型肥胖。[3]
而中国人的腹型肥胖率要比普通型肥胖率高得多。早在2004年时,就有25.9%的中国人有腹型肥胖,十年后更是达到了31.5%。[1]

差异较大的是地域之间。北京男女的普通型肥胖率均位居全国榜首,分别为26.6%和24.9%,这意味着每四个北京人里就有一个是胖子;而在肥胖率较低的海南,只有4.4%的成年男性偏胖。
总体来说,北方省市的普通型肥胖率要较南方省份高一些。这一点,通过地图能更明显地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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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部

就像老婆饼和老婆一样,虽然啤酒肚有啤酒两个字,但其实和啤酒并没有什么关系。中国人腹部肥胖率高,主要和体质有关。
根据研究,相比其他人种,黄种人更容易积聚浅层皮下脂肪和内脏脂肪,因此,中国人的脂肪常常堆积在腰部、内脏周围,变成苹果形肥胖;而白人更偏向积聚浅层皮下脂肪,也就是脂肪多堆积在腿部和臀部,肥胖的人看起来更像个梨。[7]
和普通型肥胖类似,腹部肥胖率也是呈现由北向南呈逐步降低的趋势。
不过,有小肚子比例最高的地区不是北京,而是天津,天津男性及女性的腹部肥胖率分别达到了54.4%及49.4%。这意味着超过一半的成人有可能在为肚子上的赘肉苦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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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

从上图可以看到,从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人的粮谷类食物摄入量基本稳定,而增长最明显的就是油脂和肉。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任副教授范志红认为,脂肪摄入量过多的原因主要是炒菜用油过量、食用过多油脂烹调的面点、高脂肪零食以及肉类食品摄入过量。[8]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饮食习惯也导致了很多国人偏胖——杂粮吃得少。
《柳叶刀》在今年4月发布了195个国家和地区饮食结构造成的死亡率和疾病负担分析,其中中国人的饮食结构存在三个问题:盐太多、水果太少和全谷物太少。[9]
我们日常吃的大米、白面都是精制谷物,去掉了膳食纤维,消化快,不利于血糖的控制。
而与平均体重增长同步的,是各种慢性病发病率的提高。

不只是身材,肥胖还影响你的健康

而腹部肥胖率较低的地区依然是海南和广西这两个地方,海南成年男性的腹部肥胖率是16.5%,广西成年女性的腹部肥胖率则为17.7%。比例差不多只有天津地区的三分之一。

研究人员估计,在2004到2014年间,中国普通型肥胖率增长大约90%,腹型肥胖率增长超过50%。[1]为什么肥胖率上升这么快?
答案很简单:吃得太饱了。
在《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发布时,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就指出:中国居民“脂肪摄入量过多,平均膳食脂肪供能比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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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糖尿病并发症高达100多种,是目前已知并发症最多的一种疾病。临床数据显示,糖尿病发病后10年左右,将有30%~40%的患者至少会发生一种并发症,且并发症一旦产生,药物治疗很难逆转。[13]
同时,糖尿病的未确诊率非常高。在医疗设施相对完善的美国、德国,糖尿病患者的未确证率都达到了38.2%和47.6%,而其他多数国家的未确证比例甚至更高。
这意味着,相当多的糖尿病患者错失了最佳治疗机会。
虽然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肥胖的危害,办了各种各样的健身卡,但在工作、房贷等各种各样的压力下,还是会有很多人忍不住在深夜点份外卖,用烧烤、炸鸡、奶茶来缓解一下俱疲的身心。
至于减肥,那是明天开始的计划。

肥胖是撬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发生的一个“支点”。中重度肥胖,尤其是腹部肥胖,会让发生冠心病、高胆固醇的风险提高。
医学界把与肥胖相关的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和脑血管意外称为“死亡五重奏”。
此外,肥胖也会带来患癌风险。
目前已经明确发病率可因肥胖而升高的癌症有:子宫内膜癌、食道癌、胃癌、肝癌、肾癌、多发性骨髓瘤、脑膜癌、胰腺癌、 肠癌、胆囊癌、乳腺癌(绝经后) 、卵巢癌、甲状腺癌。[10]
而在肥胖带来的众多疾病中,糖尿病是影响中国人最明显的一种疾病。2019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指出,中国是糖尿病患病率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11]
在国际糖尿病联盟(IDF)近日公布的《全球糖尿病地图》(第9版)中,全球约有4.63亿成人患糖尿病(20-79岁),而这其中有1.16亿患者来自中国,占比达到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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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绳

二、IP地址在实践中的应用及由此引发的问题

基于IP地址获取地理位置在互联网中有广泛的服务场景,最具代表性的是广告投放。中国广告协会就曾指出,IP地理信息是数字经济中重要的生产力要素之一,也是互联网广告生态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4]基于城市的地域定向广告是互联网精准服务的重要内容,在广告投放中匹配潜在客户的城市位置,这一方面有助于广告主更加高效、便捷地触达目标消费者,另一方面也帮助网络用户更容易获取到更感兴趣、相关度更强的内容和服务。[5]
除此之外,在搜索、信息流、点评团购等服务场景下,IP地址也有非常广泛的应用,本质上都是网络运营者结合用户所属城市位置来提供更具相关性的商品或服务。
由于IP地址是用户实现上网必然携带的参数,这就意味着在技术实现上网络运营者可以无需额外操作成本,即可直接获取到用户上网的IP地址(对比:通过系统权限获取的地理位置需要用户弹窗授权)。但IP地址的扩展使用虽然便利了互联网服务商运营,但也引发了用户的担忧,甚至造成用户“被跟踪”的疑虑。
而要解决上述问题,则需要认定,IP地址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个人信息,用户对IP地址是否享有基于个人信息的权利。

除此之外,以IP地址的分配方式划分,IP地址可以分为固定IP地址(也称静态IP地址)和动态IP地址。固定 IP 地址是长期固定分配给一台计算机(或路由器)使用的 IP 地址,一般是特殊的服务器才拥有固定 IP 地址。动态IP地址是因为随着上网设备不断激增,IP地址资源非常短缺,通过电话拨号上网或普通宽带上网用户一般不具备固定IP地址,而是被动态分配给暂时的一个IP地址。一般民用IP基本是使用动态IP,也就是说同一IP并不必然与一台设备绑定。有时候,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会将同一个 IP 地址分配给大量计算机,因而可能出现多台计算机使用相同 IP 地址的情况。
如上所述,IP地址的分配特性让其除了原始功能之外,还衍生出了又一重要功能——位置识别。谈到基于IP地址的位置识别,就不得不引出移动互联网应用APP获取用户地理位置的另一个功能——“系统权限”。
IP地址是用户实现上网所必须的字段,网络服务商可以基于IP地址定位到用户的大概位置,但这个定位是非常模糊、不精确的,最多到城市、区/县级别。但APP的“地理位置”权限是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Android,ios等)向APP开放的、对移动智能终端资源的访问许可。通俗来讲就是系统将地理位置作为一项可以开放申请的权限许可给APP开发者,APP开发者可以向系统申请,系统则会向用户提供授权弹窗,当用户授权同意后,APP开发者即可通过系统获取到该用户当前所在的地理位置。系统提供的地理位置定位一般通过GPS、WIFI、基站等方式获取,精准度可缩小到几米以内。[3]
实际上,厘清这两种获取地理位置方式的不同,就能解释部分APP用户的疑惑,“为什么明明我关闭了手机的地理位置授权,APP还是能知道我在哪个城市呢。”

IP地址是否属于个人信息?

以下文章来源于网络法实务圈 ,作者百度公司高级法律顾问,马宝蓉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ilQCTJH5howMycDEnwO9g

我国《民法典》对个人信息权益的确立,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必将给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适用带来巨大增量和变量。个人信息的范围就像是某种权利束,每增减一项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IP地址作为互联网络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1],在互联网世界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在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受关注的当下,基于IP地址的扩展应用也引发了一些担忧。而关于IP地址是否属于个人信息,纵观国内外司法实践,并未形成一致意见。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个人信息”有了法律概念上的统一,但关于IP地址是否属于个人信息仍需回归个案分析,在实践中做出认定与平衡。

一、IP地址的概念及作用

IP地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是指互联网协议地址,又译为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是IP协议提供的一种统一的地址格式,它为互联网上的每一个网络和每一台主机分配一个逻辑地址。通俗来讲,IP地址是为了区分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设备而给每个设备分配的一个标识,以识别该设备在网络中的位置,如果没有IP地址,我们将无法知道哪个设备是发送方,无法知道哪个是接收方。

IP地址由“网络部分和主机部分”两部分构成。网络位是指该地址所处的网络能划分几个网段,主机位则是指每个网段容纳多少台电脑。从IP地址构成来看,其中并不包含指向物理性“地理位置”的字符。但其实由于IP是由IP地址分配机构(常见是基础电信运营商)分配,因此同一物理区域下的用户在部分IP号段上是一致的。IP一般可以定位到城市、区县级别。比如在谷歌广告中,谷歌就阐明Ad manager会根据用户的IP地址来定位,可定位的地理区域包括城市、国家地区、县/郡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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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绳

四、IP地址是否属于个人信息的作者观点

笔者认为,IP地址本身并不构成个人信息。如前所述,IP地址从 “可识别”上并不具有识别性,运营商分配给用户的IP可能是动态的、共享的IP,每一个IP背后对应着成千上万的个人,是一个群体标识,而非个体标识。而且,IP地址本身的存在并不具有指向或者关联个人的天然目的,且基于网络连接的技术原理,网络服务商不可避免将要收集传输IP地址,这种基于网络连接服务的参数携带,显然不应认定为同时是对个人信息的收集。
但当企业将IP地址与自然人个人身份做结合,且应用于网络链接技术无关的场景,考虑到与已识别的自然人关联,对IP地址的处理活动很可能被认定为落入《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因此,对IP地址的处理活动仍然需要放到具体个案场景中,通过充分的还原使用场景、目的和方式,才能判断其是否有和其他信息关联构成个人信息的可能,且这种判断应该是一种“实质上的或者合理推断的可能”,而不是“设想的可能”。
可以说,这仍然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领域,不过我们观察到,比起激烈的理论争辩,企业已经考虑先行通过一种事先的告知设计来规避自身可能因IP地址使用引发的合规风险,比如抖音、淘宝、美团、百度等国内企业,均已经完善关于IP地址处理使用的告知,包括以隐私政策、APP隐私弹窗等不同方式告知用户。有趣的是,在谷歌产品服务中,虽然谷歌也详尽告知了其基于IP地址位置提供的搜索服务,但根据 Google 所作的阐释,个人身份信息不包括IP 地址。对比之下,国内的企业则巧妙回避了这个问题。

在本案中,法院经过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利益平衡分析,基于公众对联邦机构的监督,批准了原告的动议。在从个人实质隐私利益层面分析时,法院认为有一种有力论据是,这些数据可以和其他可用信息结合起来,创建详细私密的个人资料,即使 IP 地址和其他特定于设备的信息本身不会透露一个人的身份或任何其他识别信息,但它们可用于帮助拼凑其他信息并将其与特定人相关联。但这种披露损害重大隐私利益的证明应由FCC来举证。[9]
就国内外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来看,各方已经开始逐渐认识到IP地址在数字化服务中的巨大应用场景,但IP地址是否属于个人信息仍然是一个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CCPA虽然规定了IP地址属于个人信息,但由于取消了个人信息是否包括企业无法连接到特定消费者或个人的解释,这也给企业合规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有待于后续的监管或者司法实践予以进一步明确。

三、国内外司法实践关于IP地址是否属于个人信息的认定

IP地址是否属于个人信息,在国内外的司法实践中已有一些认定。
在2012年欧盟法院的Patrick Breyer 与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案件中,[6]Patrick Breyer起诉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认为在其访问了德国联邦机构提供的网站后,该机构存储了其访问网络的IP地址。欧盟上诉法院审理认为,IP地址不是个人数据,因IP地址本身没有办法识别用户。数据是否可归类为“个人数据”取决于其是否可以识别特定用户。但在本案中,由于Breyer访问网站服务中披露了个人身份信息,则IP地址、访问网站日期构成个人数据,因为网站运营者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识别到该用户。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凌某某起诉抖音APP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案件中,[7]凌某某认为抖音APP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使用所在城市位置信息,构成对其个人信息的侵害。抖音答辩称并未侵害凌某某基于“位置信息”主张的个人信息权益,理由为抖音是通过原告IP地址获得的不能识别个人身份的城市级别的模糊位置信息,不能与特定人相关联,不满足个人信息要件。在本案中,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法官对IP地址是否构成个人信息采取的是“组合识别”的认定方式,法院认为考虑信息是否属于个人信息不应割裂地单独判断,而应结合具体场景以信息处理者处理的“相关信息组合”进行判断。法院审理认为,抖音已经收集了用户的手机号码,因手机号码具有可识别性,在收集了手机号码的情况下,地理位置与手机号码组合能够识别到特定人,因而属于个人信息。
2013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修订的《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COOPA)合规指南中指出,根据COOPA,以下各项均被视为“个人信息”,包括“可永久性并跨不同网站识别某一用户的永久性标识符,如IP地址……等。”[8]
2019年美国《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中有关个人信息的定义,在“身份标识”中列举了“IP地址”。但实际上该法案制定的过程中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据了解,加州总检察长曾发表过修改意见,认为“企业收集但未链接到并且无法将该IP地址与特定消费者或家庭链接的IP地址不属于个人信息”,不过该观点在后续的草案修改中未被纳入法案解释中。
在2020年New York Times v.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案中,纽约时报起诉联邦贸易委员会(FCC),认为在修订《开放互联网规则》征求意见的过程中,FCC官方网站存在超过200万评论,这其中包含大量虚假评论,企图误导干扰真实评论用户。纽约时报申请服务器日志中披露评论用户的IP地址和“The User-Agent headers”,后者是有关用户设备信息的标识,如操作系统、操作系统版本、浏览器版本、浏览器平台和语言设置,有助于区分共享相同 IP 地址的不同用户。FCC对此表示拒绝,认为根据《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FOIA)第六条规定,披露该种信息构成对用户个人隐私的侵犯,属于法律规定的豁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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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绳

[参考资料]:
1、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8),http://www.cac.gov.cn/files/pdf/hlwtjbg/hlwlfzzkdctjbg022.pdf,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1月9日。
2、参见https://support.google.com/admanager/answer/2884033?hl=zh-Hans&ref_topic=9641471,最后访问日期为2022年1月9日。
3、参见 https://lbsyun.baidu.com/products/location,最后访问时间2022年1月9日。
4、参见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广告数据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china-caa.org/digital/givt/ipdetail,最后访问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
5、作者注:互联网定向投放的广告主并不能直接获取到用户信息,广告主通过广告平台只能看到 “北京市”“上海市”,既不可获取用户原始信息,也不可识别用户。如百青藤、广点通、穿山甲等主流广告平台都是采取这种方式为广告主提供广告投放服务。
6、参见https://curia.europa.eu/juris/document/document.jsf?docid=184668&doclang=EN,最后访问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
7、参见北京互联网法院(2019)京0491民初6694号民事判决书。
8、参见吴沈括、张力威,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COPPA)合规指南中译本,可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179hrpuQOW7R9fgGlc5msw,最后访问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
9、参见https://law.justia.com/cases/federal/district-courts/new-york/nysdce/1:2018cv08607/501225/33/,最后访问日期为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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