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手册
小伙伴守法记
闽侯县仁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闽侯县人民检察院
前 言
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 67亿,他们是我们国家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成年人与未成人的分界线。要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经常地开展纪律法治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治观念。”
Contents
目录
1
不正当的“生财”之道
2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3
考察帮教
4
学法、知法、守法
5
检察同行 关爱成长
2020年5月,张某辍学以后在修车店打工,为上班方便想拥有一辆电动车。因囊中羞涩,受社会不良青年影响,伙同他人在地铁站附近盗窃了3辆电动车供自己及朋友使用,几天后被当地警察抓获。
快快行动、骑走这些电动车
偷了东西
往哪儿跑!
不正当的“生财”之道
年龄未满十八周岁
独生子女
考虑到张某是未成年人也是独生子女,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张某,帮助其家庭,在检察官的推动下,张某将偷来的电动车返还给被害人取得其谅解。检察机关还专门举办听证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等各方意见后,依法决定对张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验期为6个月。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为暂缓起诉、缓予起诉、暂缓不起诉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检察机关就应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有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矫正,促使其尽快、顺利地回归社会,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同时也符合诉讼经济、程序分流的目的。
“
”
考察帮教
仁爱社工们
将负责对张某
开展6个月的
考察帮教
现场签订帮教考察协议
为了帮助张某建立责任感
提升法律意识
培养正确的三观
社工们将多带领他参加社会活动
参与公益活动
每月思想汇报
法治课堂
张某的监护人应对其加强管教
掌握其思想动态
督促其进行思想汇报
多关注其内心想法
关注朋友结交情况
建立良好沟通
共同参加法治教育
张某结束了考察之后
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这个少年变得沉稳
一步一步被引向正途
张某父母
自从考察结束回家后
他变得十分听话
每天不再无所事事
准时上下班
也懂得结交好的朋友
学法、知法、守法
未成年学法、知法、守法、应做到:
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
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
三、要自觉纠正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遵纪守法,理智行事
五、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检察同行 关爱成长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未成年人走上法律犯罪道路,往往是从不好的生活习惯发展而来的。
一、吸烟——易伤害健康、诱发犯罪
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为了达到吸烟的目的,他们会想方设法弄钱。从司法实践看,少年因吸烟而诱发的盗窃、抢劫犯罪屡有发生 吸烟容易诱发不良交友。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恰恰是从吸第一支烟开始的。另一个重要的倾向是不法商贩和毒贩勾结,在烟卷中注入毒品,采取零卖、赊账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兜售,致使一些未成年人不知不觉染上了毒瘾,为弄钱吸毒走上犯罪。
二、旷课、夜不归宿——易受外界侵害
旷课不仅会影响正常的学习,而且在旷课的时间里很可能会因得不到有益的监护而沾染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擅自夜不归宿,发生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三、打架斗殴——易产生违法行为
有一些未成年人性格好斗、脾气暴躁,遇到不顺心的事,可能大打出手,持刀伤人。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能随身携带有伤他人的器具,这是对孩子的关爱。
四、携带管制刀具——易导致严重违法犯罪
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刀具,只有法律规定的人员如解放军、武警、专业狩猎人员才能持有、携带上述刀具。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应受到拘留或者罚款处罚。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遇到情况可能伤害别人,也可能被他人伤害,导致严重违法犯罪后果的发生。
普法宣传是普及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使全体公民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懂法用法。闽侯县仁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闽侯县检察院开展系列普法教育主题活动。
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公民
美好生活
与法同行
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
闽侯县仁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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