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人寿安徽省分公司
合规内刊
—— 品质 合规 价值 ——
2022003
contents
目录
监管动态
合规动态
风险提示
以案释法
监管动态
银保监会公布2022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计划包括保险机构应关注的8项内容。其中:
修订计划3项,含《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制定计划5项,含《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从信息披露主体和披露方式、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时间、信息披露的管理、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规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并从保险销售前、售中、售后行为管理及销售行为的监督管理对保险销售行为监管要求进行统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
年度规章立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数据出境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对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情况提出了安全评估要求。上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行业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和排查行业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问题和漏洞,深入整治侵害消费者信息权益乱象,督促各机构建立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制。
信息安全保护
合规动态
内控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意识、掌握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及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业务技能,分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分别制定《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培训宣传管理办法》《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控管理办法》《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培训宣传管理办法》《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培训宣传管理办法》反洗钱内控制度。
修订制度
行政后勤部组织部门员工签订《个人清廉金融从业承诺书》,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当利益,说职业的话,做职业的事,树立职业化形象。
清廉建设
深入推进风控合规管理工作
合规动态
围绕3季度业务渠道人员管理及渠道管理、运营客服、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四个方面检视自查。
秋季利剑
检查销售行为是否依法合规,重点排
查销售人员是否履行询问义务或是否阻碍、诱导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是否带病投保等问题。
雷霆行动
经代渠道
团险渠道
投保资料检查
团险渠道
巢湖支公司
销售人员档案检查
经代渠道
团险渠道
培训档案检查
淮南中心支公司
宿州中心支公司
宣城中心支公司
机构自查
根据人民银行《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
引》及总公司工作要求,分公司组织开展2021年洗钱风险自评估
工作。
洗钱风险自评估
为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流动自律,加强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行为合规管控,分公司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律检查工作。
2022年度自律检查
根据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按照省处非办及安徽银保监局相关工作安排,在公司全辖范围内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分公司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
合规动态
部门 | 分数 |
训练部 | 90 |
客户服务部 | 90 |
运营管理部 | 90 |
办公室 | 90 |
行政后勤部 | 90 |
计划财务部 | 90 |
人力资源部 | 90 |
市场品牌部 | 90 |
法务合规风险部 | 90 |
银行保险部 | 88 |
业品保费部 | 85 |
个人寿险营销部 | 85 |
团险部 | 79 |
经代部 | 78.4 |
机构 | 分数 |
宣城中心支公司 | 88 |
合肥本部个险 | 86 |
合肥本部银保 | 86 |
淮南中心支公司 | 84.5 |
蚌埠中心支公司 | 84 |
六安中心支公司 | 84 |
黄山中心支公司 | 84 |
安庆中心支公司 | 84 |
巢湖支公司 | 82 |
宿州中心支公司 | 82 |
按照《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风险绩效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分公司
每季度开展风险绩效考核工作。现公布2022年3季度风险绩效考核结果,各部门、 各机构应强化风险绩效管理手段,督促改善风险绩效考核指标。
2022年3季度风险绩效考核
专项会议
合规动态
合规会议
为贯彻“三精四全十六字经营管理方向”,推动分公司及各机构风控合规管理工作的提升和合规文化建设,规范专兼职合规人员管理,分公司于2022年9月7日至8日召开合规工作会议,各部门、各机构专兼职合规人员和法务合规风险部员工参加了会议。
法务合规风险部作《战略转型谋发展 合规经营护远航》《2021年度反洗钱评级问题分析报告》《协助执行流程梳理》系列报告,会议上开展合规知识竞赛活动,竞赛设置“独闯奇关、手急眼快、共渡险关、一夫当关”四个环节,竞赛内容主要围绕监管政策、合规管理、业务领域应知应会等重点内容。会议通报2022年1、2季度兼职合规人员考核分数,分公司总经理曲道全对评选出的优秀兼职合规人员进行表彰并作重要讲话,曲总强调员工要具备高度的主人翁意识、担当意识,要表现出大局观、责任观、职业观,法务合规人员同时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敬畏意识、警惕意识,加强前瞻眼光、提前介入思维,做业务渠道执行目标的保护神、公司稳健经营的定海神针。
合规动态
宣传培训
2022年3季度在开展宣教活动之外,下发《关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风险警示》,围绕安徽省内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警示教育。
宣传
5场反洗钱宣传活动
淮南机构自制《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短视频
3场保险业监管处罚分析
1场合规现场会议培训
1场营销宣传行为合规培训
1场法律知识大讲堂
培训
1场银保渠道内外勤合规培训
分公司2场反洗钱培训
六安机构1场反洗钱培训
宿州机构3场反洗钱培训
1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宣教活动
宿州机构4场金融联合教育五进入”宣传活动
宣传
开展 11 场 受众 55860 人次
开展 13 场 受众 907 人次
培训
风险提示
案例简介
某人寿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业务员周某冒用投保客户的名义办理虚假保单质押借款,将公司的500余万元划入丈夫账户,用于购房购车。
案例解析
(1)审计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例行审计时,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方法,用 Excel筛选同一业务员的借款数据,结合被审计单位借款总体规模,分析同一业务员名下借款日期集中度较高、笔数较多、借款金额较大的数据,发现某业务员的疑点数据较为集中。
(2)通过审阅该业务员所有业务资料发现,该业务员名下有关保单质押贷款有多处可疑之处,如签字、电话、经办人、客户账号等都雷同。
(3)审计人员选取该业务员名下保单的部分客户进行了联系回访,有关客户均表示对保单质押贷款不知情。
(4)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该业务员及柜面操作人员承认了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柜台人员勾结办理假委托借款的事宜。
风险提示
(1)加强对业务人员、柜台人员合规培训、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2)严格落实公司操作流程管理要求,同时加强督察、检查,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
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冒用客户的名义
办理虚假保单质押借款
以案释法
2020年4月,上海某保险经纪公司员工张女士(化名)报案,其公司发现有客户集中投诉退保,已对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造成损失。至张女士报案时,仍然还有大量客户投诉退保。公司怀疑可能有社会上的人员伙同公司内部人员恶意骗取公司佣金。
2020年5月,经过侦查,警方在上海、江苏、安徽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等数十人。
经审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5人,后又追捕31人。2020年11月,余某等首批64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已有43名被告人获判。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截至目前,该案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骗取保险公司佣金
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2020年3月,保险经纪公司接到保险公司的通知,称经纪公司介绍投保的15位客户投诉,其公司销售人员误导他们购买了保险产品,要求全额退款。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保险公司退还了这15位客户的全额保费,而保险公司之前所支付给保险经纪团队的佣金却无法要回。
2019年下半年,老雍(女)在保险经纪公司上班的女儿周某,提出要以老雍的名义假意购买保险,理由是为了提成和奖金。老雍便交出自己的身份证,由周某为她购买了价值20万元的保险。之后她按照女儿的要求,完成了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
到了2020年上半年,老雍又按照女儿周某的要求打了投诉电话要求退保,之后不久她在周某的陪同下办理了退保的手续,拿回了保费。
实际上家境不富裕的老雍家其实无力支付这20万的保费,这笔钱是由一个名叫陈某的女子借给周某的。而陈某正是经纪公司合伙人余某的妻子,周某则是该公司的业务员,退保后,这笔钱归还了陈某。后经查实,余某所谓的“王姓朋友”实则为自己的妻弟。
保险公司及经纪公司事后发现,集中退保事件存在“巧合”之处:
1.15位客户的投保时间非常接近,集中在2019年11月和12月期间;
2.集中投保的是三款保费很高的高端保险产品,平时销售量很小;
3.退保时说辞高度一致——销售人员误导他们购买保险产品,所以要求退保退款,但无一人说清销售过程,也无法提供具体的销售人员联系方式;
4.销售人员存在关联——负责这15位客户的两名业务员都是一位叫余某的合作伙伴的下属;这个团队销售的保单,除了上述的15位客户,另有14位客户在投诉要求退保,同时余某手底下其他团队销售负责的其他保险公司的保单也有近20个客户退保;
5.销售过程不明确——当初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都询问过余某,是如何在短时间内销售了这么多高端的保单,余某声称他的朋友手里有高端客户。2019年12月,余某带着这位王姓朋友与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之后,每每做成生意,经纪公司会将佣金转给了余某,由其分配给他的朋友。
6.退保环节不配合——集中退保事件发生后,按照流程,应是具体的销售人员和客户进行沟通。但面对经纪公司的询问,余某的朋友简单敷衍之后便失去联络,而余某则表示业务都是他朋友做的,他并不为此负责。
因而保险公司及经纪公司怀疑,余某及其团队可能存在勾结所谓的“客户”骗取公司佣金的行为。
一条诈骗保险佣金的犯罪链条已逐渐清晰。有人负责整体谋划,有人负责具体操作,有人提供资金,有人提供身份信息和账户,而参与进整个犯罪链条的人员也远不止这些。经查,与余某合谋的还有黄某(周某的丈夫)、马某等人,如同老雍这样提供身份信息和银行卡的虚假投保人更不在少数,另有马某、雷某等人利用自己或向他人借用的银行账户,对涉案赃款实施接受或者转移分配。除此之外,经纪公司员工陶某在明知余某等人实施诈骗保险佣金的情况下,仍然帮助其进行保险佣金结算业务。上述犯罪嫌疑人均已陆续到案。
经审查,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黄某、余某、马某等人合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指使他人虚假投保、恶意退保的方式,骗取保险机构业务佣金。陈某等人提供投保资金,周某等人经黄某、余某指使,向虚假投保人转账等资金流转,虚假投保人通过经纪公司购买保险,经纪公司随即向业务员支付首年保险佣金。骗得款项后,虚假投保人虚构业务员误导投保的事实,进行恶意投诉退保,并获全额退保。现有证据足以证实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老雍等人主动提供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充当虚假保险投保人,在无真实投保意愿及需求的情况下,向保险公司虚假投保,骗取首年保险佣金后,又实施恶意退保投诉的行为,同样构成诈骗罪。
1.行业虚假“自保件”问题。“自保件”是业务员为业绩达标而采取的一种行为,这也是该案部分被告人辩解的理由。事实上,“自保件”要么真实投保、不进行恶意退保,要么事后退保、不收取佣金,然而行业中却逐渐衍生出一种收取佣金且恶意退保的所谓的“自保件”。
2.对于频繁出现的高额保单,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也未尽到审核的义务。
3.进入保险经纪公司当业务员的门槛较低,余某等人安排他人,利用假身份入职或者挂靠保险经纪公司,加入保险经纪团队,以便操作虚假投保事宜,而部分公司内部职工即使知情也视若无睹,甚至参与其中。这就意味着,在这个犯罪链条中,不仅有虚假投保人,还有“虚假业务员”。
4.“首年佣金过高”这一不合理的保险佣金设置也造成了部分保险经纪人为了追求短期佣金利益而不惜铤而走险。
5.被告人之间不乏亲密关系:夫妻、母女、亲戚、朋友、同事,这几乎是一条由熟人关系网发展起来的犯罪链条。经过深挖细掘,办案人员发现该案已经涉及到三家保险公司。
对本案进行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严格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加强业务员的身份审查,清查借用他人身份挂靠业务的情况,完善保险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2.制定覆盖退保全过程的制度和操作规范;
3.加强投保人信息识别;
4.告知保险消费者“恶意退保”可能会面临的法律诉讼风险;
5.定期排查,及时中止异常退保情况;
6.充分告知投保人保险合同内容,协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
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应按照以下建议完善管理
法务合规风险部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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