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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 第8期
目录
学习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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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政策宣导的作用
助力公司发展
为快速了解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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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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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二十大”精神,了解行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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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2022年10月16日上午10时,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笔记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本期收集了“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专栏,让大家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了解人力资源行业相关工作重要方向。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贯彻“二十大”精神
了解行业发展方向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引导广大人才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
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坚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选)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
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
加强人才国际交流,用好用活各类人才。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求贤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
近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五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四十三条提到:
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
(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四)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
(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一次性扩岗补贴
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以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从第四季度起,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实施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涵盖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包括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各个招聘部门,在招聘的时候同等条件下多招这一类人员。
在日常招聘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宇法规,保障女性权益。
第四十四条提到:
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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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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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洁儿
陈洁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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