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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清风-2022年11月-第4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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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
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

目录

Contents

04/07

法纪速递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意见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

8/19

纪检实务

20/24

警示案例

党员干部看世界杯,别因为这些事吃“红牌”

25/27

本期锐评

微信朋友圈不是“纪外之地”

28/29

清风细语

党员干部要常破“心中贼”
擦亮无私奉献的精神底色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中央纪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以贯之、守正创新,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意见》指出,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专程赴延安瞻仰革命纪念地,宣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奋斗精神,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的坚定信念,释放出作风建设不停步、再出发的鲜明信号。中央八项规定不是只管五年、十年,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能紧、不能松,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更不能有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必须永远吹冲锋号,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

LAW  AND  ORDER

法纪速递 ››››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意见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意见》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部署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影响安全发展、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打折扣、搞变通、各行其是,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机械执行、消极应付以及“一刀切”、“乱加码”等问题。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瘴痼疾深化专项整治,对快递送礼、在隐蔽场所吃喝、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早发现早纠治,对风腐一体问题深挖细查,健全风腐同查的工作机制。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严肃查处贪占挪用、吃拿卡要以及“三资”管理、产业项目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意见》强调,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从严从重处置。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正风肃纪

心连心,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持纠树并举,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大力弘扬敢于斗争、团结奋斗、守正创新、担当作为等新风正气。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查处“四风”问题更加紧密地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强化制度执行,把制度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纪检实务 ››››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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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22.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23.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24.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三、会议活动

      25.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26.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27.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28.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29.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0.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31.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2.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3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3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35.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
      36.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37.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
      38.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39.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40.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41.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公务出差

      4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4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44.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45.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46.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47.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48.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49.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五、临时出国

      51.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52.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53.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
66.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54.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55.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5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58.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59.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60.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61.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62.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6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 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64.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六、公务用车改革

      6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68.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69.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70.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71.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七、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

      72.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7月23日日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73.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74.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75.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76.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77.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
      78.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79.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
      80.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
  已正式打响!
看球这件事,怎么安排呢?
作为党员干部,看球无可厚非
但千万不能“犯规”
 否则,会吃到“红牌”!

警示
案例

【犯规1】公款看球 

      首先来看一则案例。2017年7月19日,广西北海4名党员领导干部因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被市纪委立案审查。他们违纪的行为正是:公款看足球比赛。经查,2014年10月10日至13日,朱定杰、周桂林、周苏鹏、吴坤彪等四人在没有任何业务交流学习邀请函的情况下,私自结伴前往北京观看南美“德比”杯足球比赛。返回北海后,朱定杰授意周苏鹏以市工人文化宫宣教文体科的名义,在本单位报销应由其4人支付的赴京观摩南美“德比”杯足球赛的相关费用18781元。公款姓公,一分一毫都不能挪作他用,像这几位党员干部这样,把“警钟”当“哑铃”,以为打着工作旗号,就能够瞒天过海,岂料“纪网恢恢”,必然难逃纪律的处罚。

【犯规2】参赌涉赌 

      随着足球的影响力愈来愈大,在足球世界中也滋生出了一些“寄生虫”,依附着足球运动存在着,其中就包括赌球。赌球作为一种赌博行为,其危害不言而喻,小则损失个人财物倾家荡产,大到操纵比赛违法乱纪。赌球作为一种赌博行为,肯定是党员干部不能有的“看球行为”之一。中国纪检监察报就曾刊发文章《党员干部当自觉远离赌桌》,直言赌博对党员干部的精神腐蚀。中央纪委也在近年来多次通报党员干部因赌博受到纪律处分的案例,并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坚决抵制赌博等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行为。

【犯规3】接受服务对象看球安排

      曾任青岛日报社党委副书记、青岛报业传媒集团总经理的王海涛,就曾犯下这样的错误。他负责报社的经营管理和广告业务,因此和许多广告客户来往密切。为了感谢王海涛的“关照”,当地一家地产企业邀请他在2014年巴西世界杯期间,去了一趟巴西和美国。在巴西期间,王海涛一行还接受这家企业邀请,观看了一场巴西世界杯的半决赛,同行五个人一共花了60余万元人民币,这些钱全是由企业支付的。2015年11月26日,因严重违纪,王海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虽然“请客看球”这样的事情不常发生,但是党员干部千万要注意,警惕服务对象以看球之名,组织聚餐、旅游、送礼等,千万不要让看球成了“被围猎”。

【犯规4】扰民滋事、违反防疫规定 

世界杯,看球才是主角,在外聚会看球的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低调,牢记自己的身份,切忌在激动之余将他人之物乱砸或与人口角,都容易捅出大窟窿,等待你

的可能就是“红牌”。此外,目前全国各地疫情形势严峻,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减少或避免参加此类聚会聚餐活动,最好在家看球。看球时也请千万控制分贝,噪音扰民,人家可以找你协商,也可以直接报警。世界杯期间,不如当一个安安静静的球迷吧!

【犯规5】看球后酒驾

      一边看球一边喝酒,这是很多球迷都喜欢的看球方式,一些党员朋友相信也是如此。但是,在看球之后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谨记喝酒不能开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干部有酒驾、醉驾行为应区分不同情形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此外,公安部交管局19日发出提示,生命无价,酒后禁驾;文明观赛,远离酒驾。世界杯期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防世界杯期间酒驾醉驾肇事肇祸,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球迷迎来四年一度的足球盛宴,相约看球、观赛饮酒增多,酒驾醉驾风险上升。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尽兴观战、举杯欢呼之余,应牢记交通安全,既要文明观赛、快乐看球,又要远离酒驾、平安回家,切勿心存侥幸。一同观赛聚餐饮酒的亲朋好友,要劝阻酒后驾车行为;餐厅、酒吧、涉酒娱乐场所要主动开展宣传提示,为家人、朋友、社会尽到安全责任。
    (来源:陕西政协公众号综合东方网、新华社、纪法实务等 )

本期锐评 ››››

微信朋友圈不是“纪外之地”

清风细语 ››››

THE  WIND  WHISPERS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古人说:‘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一旦有了‘心中贼’,自我革命意志就会衰退,就会违背初心、忘记使命,就会突破纪律底线甚至违法犯罪。”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山中贼”是有形的,而“心中贼”是无形的;有形的敌人让人警觉,无形的敌人却容易使人麻痹。不少“落马”干部也曾经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横刀立马”,但最终却在与私心杂念的斗争中败下阵来,初心使命淡化,忘了戒惧、失了气节、丢了信仰,陷入腐化之路。
      心中有“贼”,“行”上就会走偏。心中有了懈怠的“贼”,行动上就会“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甘心做安稳官、太平官,失掉了斗争和担当精神;心中有了投机的“贼”,就会碰到问题患得患失、讳疾忌医,为个人考虑得多、为群众考虑得少,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心中有了骄奢淫逸的“贼”,就被贪欲迷乱了心智、扭曲了行为、突破了底线,逐渐滑向堕落的深渊……
      思想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松一尺。党员干部必须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

党员干部要常破“心中贼”

   
      因此,要时刻秉持敬畏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四有”书记谷文昌常对身边人说:“当领导的要先把自己的手洗净,把自己的腰杆挺直。”谷文昌去世后,爱人按他生前交代,拆除家里电话上交,“活着因公使用,死后还给国家”。一部电话映初心,只有对权力心怀敬畏,才能两袖清风来去;只有对人民心怀敬畏,群众心头才有一份敬爱。谷文昌同志身后被称作“谷公”,至今被当地群众铭记于心,就是最好的证明。党员、干部唯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才能行稳致远,走好从政路、人生路。
      要时刻秉持公心。“不私,而天下自公”。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杨善洲同志退休后上山种树,“前面烤着栗炭火,后面积起马牙霜”。面对不解,他一句“有人说我是自讨苦吃,其实你们不知道我有多快乐”,令人动容。杨善洲的“乐”,是共产党人把人生理想融入党和人民事业之中的“乐”,是把为人民幸福而奋斗作为自己最大幸福的“乐”,无数优秀共产党人以“先忧后乐”的实践证明,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从“小我”走向“大我”。
      破“心中贼”是共产党人必须修好的“心学”,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落到实践中。党员干部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自己的“心”置于斗争实践中不断砥砺、经受考验,在千锤百炼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努力做到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展现共产党人崇高的价值追求。

      《周恩来卫士回忆录》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述:从1974年6月1日住院到1976年1月8日逝世,在周恩来生命最后的587天,约人谈话220人次,谈话最长时间达4小时20分;公开会见外宾65次,每次时间大都是1小时左右……周恩来同志即便在生命最后时期还抱病操劳国事、心忧百姓,深刻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鞠躬尽瘁、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
       奉献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底色。中国共产党从一诞生,就明确自己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入党誓词明确提出:“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这充分说明,共产党员讲奉献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而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就是一部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为中华民族赤诚奉献的恢宏史诗。从八路军“狼牙山五壮士”到抗美援朝志愿军“新兴里战斗模范连”,从“宁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王进喜到牺牲在脱贫攻坚一线的“时代楷模”黄文秀……党的队伍中所涌现的一代代先进模范,无不体现着奉献精神。事实上,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取得不同历史时期的伟大成就,正是因为有无数共产党员为了党的事业、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不断擦亮无私奉献的鲜红底色。

擦亮无私奉献的精神底色

       奉献,同样彰显新时代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有了这颗心,就会‘痛并快乐着’,再怎么艰苦也是美的、再怎么付出也是甜的,就不会患得患失。这才是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的大奉献。”得失之间,尽显本色。2019年3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罗马会见意大利众议长菲科时说,“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无我”之境,即是大公无私、甘于奉献。共产党人把自我完全融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之中。
       今天,我们正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不可避免会面临这样那样的风险挑战,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越是在风急浪高之时,越须彰显无私奉献的精神力量。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广大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时刻牢记“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誓言,以“无我”的状态不断淬炼无私奉献的精神,在新征程上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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