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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人》2023年第10期

32

  自强不息   海纳百川

P01:阜阳市委书记刘玉杰一行到阜南路加气站调研
P05:百川能源召开2023年三季度经营分析会
P19:各管理中心纷纷召开冬供保障工作动员部署会
P29:高效服务暖人心 企业致谢送锦旗
P30:百川能源优秀员工新疆旅游活动圆满结束
P43:各管理中心开展冬供前安全检查
P52:16类城镇燃气典型隐患问题处置措施法律法规梳理
P92:安全管理者绝不能有的五种心态

2023年第10期 总32
2023.10-2023.11

Communication consultation

通讯资讯

01

阜阳市委书记刘玉杰一行莅临阜南路加气站调研督导“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刘全忠一行到阜阳管理中心调研燃气安全供应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何爱军带队到监利天然气公司开展专项安全督查
百川能源召开2023年三季度经营分析会
阜阳管理中心召开三季度经营分析会
北三县管理中心召开三季度经营分析会
披坚执锐,加压奋进丨永固管理中心召开三季度经营分析会
荆州管理中心召开前三季度经营分析会
韩城门站扩建工程站内接驳顺利完成
能源总部组织进行“专项工作样板”阶段性工作汇报
永固管理中心召开冬供保障工作动员部署会
永固管理中心启动冬供前设备调试工作
北三县管理中心热力公司召开2023-2024年度采暖季冬供启动工作会议
河北省电视台对永清受灾村街冬供保障工作进行报道
阜阳管理中心全力做好2024年度新增中央资金申报项目入库工作
香河公司推进“专项工作样板”开展非居检查
北三县管理中心开展管理中心人员深入一线专项工作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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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enic horizon

风景线

百川能源优秀员工新疆旅游活动圆满结束
阜阳管理中心三名员工代表阜阳市参加“燃气杯”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安徽省选拔赛
双节慰问送温暖,情系一线暖人心
北三县管理中心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健康体检温暖人心
永固管理中心举办检修人员技能提升培训
北三县管理中心组织协管员开展安全培训
北三县管理中心三河公司开展协管员专项培训
北三县管理中心工程部组织开展竣工资料及档案整理专项培训活动
北三县管理中心大厂公司开展村街协管员安全培训活动
荆州管理中心召开班组建设经验交流会

29

Honorary awards

荣誉嘉奖

高效服务暖人心 企业致谢送锦旗

Security column

安全专栏

43

白沟公司联合住建、安监等部门开展冬供前安全检查
百川能源联合检查组到武清公司进行双节前安全大检查
固安公司组织重大危险源泄漏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亦是实战
北三县管理中心香河公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永固管理中心召开“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会
武清公司开展居民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活动
16类城镇燃气典型隐患问题处置措施法律法规梳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通知文件丨应急管理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
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召开集中攻坚中期推进视频会议
案例警示丨河北省住建厅通报2023年第十批典型违法案件,5起涉及燃气行业
事故报告丨天津市宝坻区北城东路“6·21”燃气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管理者绝不能有的五种心态

01

通讯资讯

百川能源阜阳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李槟)9月30日上午,阜阳市委书记刘玉杰一行莅临阜南路加气站调研督导“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看望慰问坚守一线工作人员。阜阳管理中心总经理詹永华、安全主管高悦越陪同调研。

■  来源:阜阳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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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资讯

阜阳市委书记刘玉杰一行莅临阜南路加气站
调研督导“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通讯资讯

在加气站现场,阜阳管理中心总经理詹永华介绍了近期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加气站销量、天然气压力、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假日期间公司员工在岗值班情况。刘玉杰书记一行详细了解了企业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刘玉杰书记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的发展政策,新能源会逐步代替车用燃气,虽然加气站面临销量萎缩,但不能麻痹大意,更要注重人员投入、安全投入、应急设施投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持续加强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行业监管全覆盖、隐患排查无盲区,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刘玉杰书记指出,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安全生产工作切不可松懈。各单位要坚守安全红线,克服一切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准重点区域,科学管理,精准施策,切实把安全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面。强化应急演练和物资保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保障全市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平稳有序。刘玉杰书记一行向在节日期间依然坚守的岗位上的燃气公司员工表示真挚的慰问。

03

通讯资讯

04

通讯资讯

刘全忠调研员强调,要落实燃气安全的主体责任,明确燃气安全使用规范,做好燃气设备的维修安检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到岗、细化到人;完善各类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守调度,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同时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强化巡察巡检力度,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引导餐饮场所和用户开展使用燃气自检自查,主动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障用户用气安全,确保安全无事故。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刘全忠一行到
阜阳管理中心调研燃气安全供应工作

■ 来源:阜阳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阜阳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李槟)10月5日上午,阜阳市城乡建设局一级调研员刘全忠、阜阳市燃气管理处主任武少栋莅临阜阳管理中心燃气大厦调研燃气安全供应工作。阜阳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何海谷、综合主管李槟陪同调研。
刘全忠调研员一行直接来到百川能源阜阳燃气大厦 24 楼燃气调度中心,现场观摩了数字管理系统显示屏,通过显示屏对节日期间长输管道运行、城市燃气管道巡线、客户服务以及各场站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了解和询问。副总经理何海谷就百川能源阜阳燃气假期期间人员值班情况、气量供应情况、安全巡检排查等情况进行了汇报。随后刘全忠调研员一行来到呼叫中心,对节日期间坚守一线的员工进行慰问。

通过此次安全督查活动,何爱军巡视员对监利公司整体安全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强调:燃气公司要及时掌握城镇燃气安全规范和新要求,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及时修订和完善综合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和燃气用户的安全教育培训,指导用气单位自查隐患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消除安全隐患,为城镇居民安全用气提供有力保障。

湖北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何爱军带队到监利
天然气公司开展专项安全督查

■ 来源:荆州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荆州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王昌东)10月8日11时,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何爱军带领武汉燃气热力学校老师吴文华等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督导组一行4人莅临监利天然气公司开展专项安全督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晓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友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周才和等陪同检查,监利天然气公司总经理张益、总经理助理周超迎接检查。
首先,何爱军巡视员一行在二楼会议室现场听取了张总关于监利公司安全管理及全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有关汇报,同时检查了安全相关资料,详细问询监利公司安全现状、人员持证、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情况。随后到监利公司调度中心观摩检查GIS、SCADA等系统建设、运用情况,现场检查了曾庙加气站、城北小学、第五人民医院、社会养老院及3家商业用户安全用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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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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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资讯

百川能源召开2023年三季度经营分析会

■ 来源:能源总部

百川能源综合管理部消息(通讯员/线索马文全、刘岩博)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百川能源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分析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会议由副总经理韩啸主持,董事长王东海、副总经理白恒飞、副总经理杨轶男、董事会秘书李思萌,各管理中心(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总部各职能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总部计划经营部、财务管理部和各管理中心对前三季度工作完成(指标达成)情况、计划执行偏差、重点工作进展及第四季度工作举措的分析和汇报;听取了冬供保障、专项工作样板、重点项目的汇报;听取了安全生产、增值服务研讨成果的分享;宣贯了管理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三季度经营分析会会场

总部计划经营部、财务管理部和各管理中心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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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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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资讯

冬供保障、专项工作样板、重点项目汇报

冬供保障、专项工作样板、重点项目汇报

安全生产、增值服务研讨成果分享及管理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宣贯

分组讨论

与会领导对当前形势与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研判,对各部门和各管理中心年度冲刺收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要求与举措。经研究讨论,会议总结归纳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事项,做出如下工作部署:
一、重要年度指标结果要全面完成。紧盯利润、经营净现金流等关键指标,认真分析研判,做好风险管理。
二、加强统筹谋划,强化责任担当作为,稳步推进重点工作达成。
三、重点建设项目抓好战略规划,盯紧责任目标、责任人、关键节点,确保各项工作圆满收官。
四、推动管理创新、引领组织成长、助力业务增长。
五、完善绩效考核考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
六、聚焦大客户,做好管理工作。
七、打造样板工程,统一标准全面推广。
八、牢固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燃气购销管理上新台阶,助推业务转型升级。
九、做好顶层设计,聚资源、做服务,不断探索和总结,推动增值业务上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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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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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资讯

董事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全体员工对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进行思考,管理干部要树立危机意识,时刻保持居安思危的心态,要正视缺点、不断创新,逆市中求生存、逆势中求发展、逆势中求创新。二是,要求各条线转变思想,做好协同支撑,从各自的角度思考,为百川转型、图变、创新发展做好思想准备。三是,要求一把手,主要条线负责人要强化思想认识,坚定信念、强化担当;抓思路,定好盘子、理清路子;抓落实,知难而进、克难而成。加强组织建设,锤炼队伍,寻找突破点,保证利润达成。
最后,董事长强调月度绩效会、经营分析会要开出高质量,查找问题,措施、举措、方法要得体。要抓取、解决问题,少谈客观因素,要讲如何创新经营,破解一切不利因素,要讲主动作为,全员要在各自岗位创造价值。四季度,百川能源上下要同频共振、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同心同力,做好冬供保障,全力以赴抓好经营,确保年度目标实现。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赴都江堰、青城山参观。

阜阳管理中心召开三季度经营分析会

■ 来源:阜阳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阜阳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吕颂)2023年10月13日下午,阜阳管理中心在燃气大厦23楼2号会议室召开了三季度经营分析会。阜阳管理中心经营班子、各条线区域负责人共计19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计划主管赵彬彬、副总经理郭淑城分别作三季度经营分析汇报和财务分析汇报,会议宣读了《关于开展“大干四季度,冲刺保全年”奋力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通知》文件,市场、工程、运行、客服、气源、油气及太和、颍上、临泉区域公司主要负责人针对本条线区域前三季度经营情况以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汇报,对已完成经营指标与全年任务存在的差距,重点分析确保年度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的重要举措、存在问题以及需要管理中心解决的问题等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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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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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资讯

副总经理高立朝、谢丹、何海谷对条线、区域汇报内容进行了点评,对四季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总经理詹永华对三季度经营工作进行点评,要求四季度要重点关注年度尚未完成的重点工作和各项经营指标,各条线、区域负责人要牢记在心,积极推进。针对四季度工作进行大干动员,在最后的冲刺阶段瞄准目标、紧盯差距,采取有效措施,对目标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使团队形成合力。詹总指出:1、锁定目标、凝心聚力、发起冲锋,夺取全年的胜利,务必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执行有力;2、以完全市场化的意识和心态,经营好市场、维护好客户;以安全高运营质量,做好高质量发展的保障;3、抓好团队建设,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力争全面完成年度任务指标。
执行董事孟庆贵根据三季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做总结性讲话,明确此次会议的目标是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定信心、脚踏实地、“大干四季度、冲刺保全年”。并强调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标差距,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系统分析前三季度的工作,对标全年任务目标,各条线、区域针对差距要明确四季度工作计划、重点以及职责分工落实,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肩、时间到天,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对标短板,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各条线对照条线年度重点工作,找差距、补短板;三是做好协同,树立集体的荣誉感。要牢固树立全公司“一盘棋”的思想,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以实现全年生产经营指标为目标,打破部门界限,发扬协作精神,克服本位主义思想,树立全局观念,为管理中心年度生产经营任务的圆满完成而协同努力。

北三县管理中心召开三季度经营分析会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张然)10月10日,北三县管理中心在燕郊区域公司二层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分析会。会上各条线负责人汇报了前三季度指标完成情况,总经理肖旺、副总经理陈卫忠、金万辉、刘海云、赵国强参加会议并讲话。

总经理肖旺在听取了各部门汇报后,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肖总指出,前三季度虽然按照计划基本达成经营目标任务,但是在经营利润上仍然有所欠缺,在基础业务上仍需加压、奋进;在接下来的3个月,要针对发展短板,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力争实现发展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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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总最后提出九点具体要求:第一要梳理项目施工进度,合理调配力量,争取在11月底前超额完成全年安装任务;第二要想办法解决应收账款问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争取年内完成各类应收回款工作;第三要做好秋检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类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第四要由陈总负责,各公司全力配合,做好集团技能比武相关工作;第五要针对流程审批问题,加强沟通,提高执行率,持续缩短审批时间,杜绝超时发生;第六要严肃绩效考核制度,杜绝“轮流坐庄”现象,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第七要利用量化考核开展人员业务排名工作,对倒数人员进行绩效面谈,解决制约工作滞后问题;第八由陈总负责,综合主管董建春配合,完成制定深入一线工作方案,践行总部检查、指导、服务六字方针;第九热力公司要进行供暖户数和收费率的数据分析,准备2023-2024年供暖工作,争取成为数字化转型的试点单位。
最后,肖总强调结合前三季度各类业务完成量,年度各项指标完成仍然存在较大压力,从各类业务上看,各公司务必深挖利润点,坚持开源节流,确保全年净利润按期完成。

披坚执锐,加压奋进丨永固管理中心召开三
季度经营分析会

■ 来源:永固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永固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吴蓬涛/线索石雪梅)2023年10月10日,永固管理中心第三季度经营分析会在永清公司会议室召开,总结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工作完成情况,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年度冲刺收官工作。会议由中心总经理沈亚彬主持,中心主管级以上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条线年度指标达成情况、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的汇报。总经理沈亚彬结合中心现阶段经营情况对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总经理沈亚彬强调,进入四季度,离年底不足百日,各区域公司各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强化措施,振奋精神,全力冲刺“四季度”。沈总要求,一是要在市场开发和增值业务推广销售方面寻找新突破,确保年度指标任务的达成;二是聚焦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回笼和防范资金风险;三是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如期确认。四是提升经营成本意识,动态跟踪分析用气量变化,及时做好应对举措。五是强化事故预防,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加强安全用气规范宣传,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六是要倾力冬季保供,供气设备设施要全面排查维护,同时面对冬季可能出现的气源问题要未雨绸缪,制定好应急预案,确保供气平稳。
接下来,永固管理中心将紧紧围绕年度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开足马力、加压奋进,全力以赴冲刺四季度,确保如期高质量交上“年终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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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管理中心召开前三季度经营分析会

■  来源:荆州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荆州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陈思念)2023年10月8日下午,荆州管理中心在天然气大厦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管理中心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分析会,会议由副总经理郑敏主持,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共计13人参会,监利公司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
会上经营管理部做了经营分析汇报;财务资产部做了财务分析汇报;生产运行部做了气量销售分析汇报;客服中心做了市场营销分析汇报;监利公司做了经营分析汇报。荆州公司四个部门和监利公司对前三季度经营工作进行了详尽地总结和分析。

总经理张万超指出四季度要紧盯管理利润目标,管理中心要认真分析潜力和优势,补齐短板,向利润目标冲刺,齐心合力创造价值。
并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提高燃气经营价差,解决调价顺价的问题,督促荆州市发改委和监利市发改局出台居民、非居联动的价格机制,推动居民气价的价格上调;生产运行部要准确把握市场行情,调研下端用户需求,做好精准调度,谋划好四季度燃气购销,缩小差距;
二是经营管理部、工程设计部和财务资产部紧密配合,加快工程结算速度,在工程接驳价差上弥补燃气销售价差的不足,确保管理利润的实现;
三是增值业务的价差,保险的任务要继续紧盯,荆州公司要抓住表后改造机遇,大力开展金属波纹管,自闭阀、燃气报警器以及燃气灶具的居间服务营销,监利公司抓紧对接城管局,争取尽快启动表后改造项目;
四是紧盯费用控制,相关部门要分析找出原因,调整完善。

韩城门站扩建工程站内接驳顺利完成

■  来源:永固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永固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吴蓬涛/线索石雪梅)2023年10月11日,永固管理中心永清公司韩城门站扩建工程项目站内接驳完成,标志着永固管理中心韩城门站第一次扩建工程站内部分施工全部完成。百川能源工程管理中心王军、永固管理中心工程组刘建军、运行组孙建兵、安全组刘思成参加此次接驳工作。
蒙西管道是国家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全长1279公里,其中蒙西管道一期工程总长413.5公里,起自天津LNG临港分输站,终至河北保定定兴分输站,最大管径1016毫米,年设计输量66亿立方米。韩城门站扩建工程为永固管理中心年度重点项目,起自国家管网蒙西管道永清分输站,终至永清公司韩城门站,最大管径323毫米,设计输气量200万方/日。

2023年10月11日上午8点,韩城门站扩建工程站内接驳启动,施工人员首先将氮气注入管道内进行置换,待检测符合施工要求后,开始焊接作业,截至16点20分管道接驳完成,19点30分焊口探伤检测完成,当日20时07分置换后恢复供气。永固管理中心现有接驳气源国家管网港清三线永清首站,此次蒙西管道互联互通工程项目的建设,不仅进一步增强天然气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有力保障城市气源安全稳定运行,而且对优化能源供应结构有着重要意义,为燃气平稳供应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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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总部组织进行“专项工作样板”阶段性
工作汇报

■  来源:能源总部

百川能源总部综合管理部消息(通讯员/线索杨蕙冰)为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确保样板工作的顺利推进,总部综合管理部于9月27日上午,组织进行“专项工作样板”阶段性工作汇报。副总经理韩啸、财务管理部长陈学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部长刘戬及各单位、各条线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专项小组分别就“输差管理、安全评估星级达标、安装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增值业务团队销售、客服满意度、门站标准化建设”七个方面“专项工作样板”进行了汇报。韩总认真听取各专项小组汇报后,对各小组在前一阶段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他强调,各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和沟通,注重细节,确保“专项工作样板”取得更大的成果。

针对各小组存在的问题,韩总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第一,推广专家评议法和提升点清单,提高员工对其的认识和理解,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鼓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使用该方法。对于专项工作中产生的好的做法,应该尽早推广,不需要等待评比或验收的结果。第二,强化员工的日常培训,通过制定合理的计划、制作高质量的视频、合理利用碎片化时间、建立互动和反馈机制以及持续跟进和评估等措施,让员工更好地掌握知识和技能。第三,统计营业办公场所的水、电、气、暖的数据,横向比较,梳理改进空间,减少行政费用支出。第四,综合考虑成本、投入和员工工作强度等因素,制定不同级别的保压周期,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指导。第五,核算单位管道长度的运行成本,以及管网不同阶段生命周期的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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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固管理中心召开冬供保障工作动员部署会

■  来源:永固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永固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吴蓬涛/线索石雪梅)霜降已过,立冬将至,新一轮的冬供保障工作即将开启。2023年10月25日,永固管理中心召开2023-2024年度冬供保障工作动员部署专题会议,重点就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消除冬供风险隐患,确保冬供期间安全平稳供气,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此次会议由总经理助理石雪梅主持,管理中心总经理沈亚彬,副总经理李玉光,各部门主管以及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此次会议。

永固管理中心安全管理部首先就安全形势进行了汇报,分析永固中心现阶段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及解决方案;随后重点就今冬明春的冬供保障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域内开展燃气设备设施、燃气管网、重点用户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再次全面检查,确保各项管网设施以最佳运行状态迎接冬供。
在听取了安全形势汇报及冬供保障工作部署后,总经理沈亚彬指出,保障民生用气需求是保供的首要任务,要结合往年保供经验,结合当前供需形势,制定本年度冬供保障举措,全力保障今冬明春的安全平稳供气。沈总强调,各区域公司、各部门、各班组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要求以及冬供保障的各项举措,合理安排,切实组织落实,实现冬供安全平稳供气的管理目标。

永固管理中心安全管理部首先就安全形势进行了汇报,分析永固中心现阶段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及解决方案;随后重点就今冬明春的冬供保障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域内开展燃气设备设施、燃气管网、重点用户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再次全面检查,确保各项管网设施以最佳运行状态迎接冬供。
在听取了安全形势汇报及冬供保障工作部署后,总经理沈亚彬指出,保障民生用气需求是保供的首要任务,要结合往年保供经验,结合当前供需形势,制定本年度冬供保障举措,全力保障今冬明春的安全平稳供气。沈总强调,各区域公司、各部门、各班组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要求以及冬供保障的各项举措,合理安排,切实组织落实,实现冬供安全平稳供气的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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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固管理中心启动冬供前设备调试工作

■  来源:永固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永固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吴蓬涛/线索石雪梅)2023年10月10日,固安公司牛驼门站启动冬供前设备调试工作,预示着永固中心2023年度冬供保障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永固中心取暖季用气量约占全年用气量的80%以上,以冬季取暖用气为主,且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峰谷差异较大。为确保2023-2024年度冬供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履行燃气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永固中心启动了冬季供暖前燃气设施调试工作,确保冬供保障工作有力落实。
按照管理中心统一部署,以区域公司为单位启动冬供备战工作。对输气门站设备、重点工商业用户、人员密集场所的调压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了检查,对场站设备的工作状况、监控系统的数据、SCADA远传系统数据以及核查备品备件的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与校验,并对村街、小区的调压设备进行了调试,做到全体人员思想上充分准备,应急抢修物资储备齐全,设备设施运行状态良好,确保冬供期间安全平稳供气。截至10月18日,永固管理中心完成12座燃气场站、2000余座调压箱柜、600余户工商业用户的设备调试工作。
冬供燃气供应关系到千家万户,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永固中心以“保供气就是保民生,保民生就是保稳定”的高度责任感,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加大保供工作力度,坚持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

北三县管理中心热力公司召开2023-2024年
度采暖季冬供启动工作会议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 (通讯员/线索王宁)2023年10月16日,北三县管理中心热力公司召开2023-2024年度采暖季冬供启动会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主管、班组长、锅炉房区域班长、部门员工等22人参加会议。
会上,由各部门主管对供暖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汇报,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为即将到来的冬供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汇报完毕,由赵总进行总结发言并对各部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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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保运行,降能耗。确保供暖设施正常运行,加强设备巡检维保,严防停供、断供情况发生,做到“不漏检一台设备,不放过一个隐患”。同时加强精细化管理,以室外温度与户内测温数据为依据,以客服报修数量为参考,对管网温度进行精准调控,在保障民生供暖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降低运行成本,节省能耗。其次,要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加强公司员工,尤其是季节性员工的培训工作,从管理制度、服务礼仪、技能操作等多方面入手,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做到规定有落实、服务有礼貌、运行有保障。最后,要重视安全生产,落实隐患治理。严格执行实四级安全检查制度,确定检查责任人,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参与,确保安全工作不流于形式,安全检查不漏隐患,整改复查及时到位。同时,要加强公司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做好事前预防,以免事后反思,将安全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之处,将安全责任压实到每一个人身上,将安全意识深植于每一名员工心中。
最后,赵总强调,冬季供暖事涉千家万户,关系百姓冷暖,每个部门都要提高认识,通力合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冬供工作,确保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对公司全体员工表示感谢,大家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是公司能够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希望大家能够继续保持这种工作热情和态度,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河北省电视台对永清受灾村街冬供保障工作
进行报道

■  来源:永固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永固管理中心消息 (通讯员/线索李建东)受台风“杜苏芮”的影响,永清县域内部分村街受到洪灾影响,韩村镇各村街燃气管道均受到不同程度损毁。灾情发生后,永清公司迅速组织人员对户外低压管网、架空管道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对各村街因灾致损的燃气管道进行拆除、封堵,对村内调压箱柜及管道开展保压工作,及时进行检测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针对受灾情况严重的非D级房屋,组织施工力量与施工材料,确保取暖期前全部回装完成,确保人民群众的温暖过冬。
2023年10月25日,河北省电视台对永清县韩村镇受灾村街冬供保障工作进行了采访。在采访过程中,永清公司服务站站长楮秀申带领电视台工作人员来到陈各庄村农户家中,向工作人员演示了户内安全检查流程以及检查项目,向用户详细地讲解了灶具的使用注意事项,介绍了自闭阀、壁挂炉的功能以及物联网表购气的操作流程,演示结束后向用户进行了安全用气须知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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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采访中,楮秀申站长向电视台记者表示,永清公司已经全面启动冬供保障工作,全面开展冬季入户安全检查,避免燃气事故发生;同时重点强化对受灾村的隐患排查治理,急用户之所急,想用户之所想,按时完成受灾村街管道及设备设施的安装与检查,确保冬供前完成供气。楮秀申站长表示,冬季取暖将至,借此机会,广大村街用户采暖前要对壁挂炉提前加水、调试运行,永清百川公司将协助用户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冬季用户的安全用气;永清公司呼吁广大用户一定要重视燃气安全使用,按照安全用气须知的要求安全操作,定期进行自检,发现问题,立即拨打百川燃气公司电话“966126”进行报修。

阜阳管理中心全力做好2024年度新增中央资
金申报项目入库工作

■  来源:阜阳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阜阳管理中心消息 (通讯员/线索何海谷)2023年10月11日-12日,根据国家省市发改委《关于再次梳理报送有关重大项目的通知》要求,阜阳管理中心及时与阜阳市、县发改委、城建局充分对接、认真梳理、组织市场、客服、运行、综合、工程条线及颍上、临泉区域负责人、超常运作在不到48小时的时间内,完成了阜阳市区及颍上、临泉区域共10个项目的组织、编制、市县发改委立项备案,按时将10个项目成功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项目总投资3.34亿元,拟申请新增中央投资补助2.34亿元。
按照文件要求,大家相互协作加班加点,组织整理申报材料及数据。阜阳市区编制备案了阜阳市城区燃气管网等设施更新改造及智能安全管理升级工程、阜阳市城区燃气居民用户户内管道设施安全智能防护系统改造工程、阜阳市城市燃气安全信息化改造工程、2024年阜阳市城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及2023年阜阳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足部分)、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天然气配套项目和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扩建天然气门站LNG应急调峰设施工程共7个项目,总投资3.1213亿元,拟申请2024年度新增中央投资补助2.26亿元;颍上区域申报颍上县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颍上县城区燃气管网等设施更新改造及智能安全管理升级工程2个项目,总投资1326万元,拟申请新增中央投资928万元;临泉区域申报临泉县燃气管网等设施更新改造及智能安全管理升级工程项目,总投资862.7万元,拟申请拟申请新增中央投资604万元。
下一步国家、省发改委将对已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的入库储备项目进行一一筛选审核,如审核通过,将给予项目总投资额的70%补助,届时将进一步推动城市燃气管网设施更新及燃气智能安全管理升级,满足企业安全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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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公司推进“专项工作样板”开展非居检查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董晓辰)为确保样板工作的顺利推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香河公司于10月9日至10月15日开展为期一周的非居用户隐患排查工作。
本次检查由总经理刘海云带队,魏顺军、贾焰及安全、工程、运行、客服四个部门的负责人全部参与组成12人的检查组,分别对6个服务站辖区内非居用户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评估标准,重点对泄漏情况、管道锈蚀、阀门闲置、双气源、报警器安装等方面进行关注,实行跨部门、跨区域的互查机制,保障真实有效的发掘问题。

截止到发稿时,已检查600余家非居用户,检查结果均已上传至安全管控平台,相关问题反馈至各片区责任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形成隐患闭环管理。通过此次检查,发现了非居用户安全管理仍存在一定缺陷,今后香河公司一定秉持高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完善非居用户的共性问题,加强日常检查工作,保障燃气安全,为进一步达成“专项工作样板”奠定基础。

北三县管理中心开展管理中心人员深入一线
专项工作动员会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崔忠霞)为了提升北三县管理中心整体管理水平,加强管理人员工作作风建设,切实发现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困难,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转变作风、提升能力。2023年10月17日,北三县管理中心组织中心全体管理人员召开深入一线专项工作动员会。

会上副总经理陈卫忠宣贯了相关实施方案。此项工作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百川集团对管理干部提出的“检查、指导、服务”一线工作指导方针,以问题为导向,以抓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问题、给予员工关怀等为主要内容,为我中心整体工作质量提升、达成全年各项指标任务提供有力的保障。
最后,总经理肖旺总结讲话,提出了工作要求:第一是要提高站位和思想认识,务实开展,不搞形式主义。作为管理人员学习、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规范是基本要求,只有掌握本业务相关规范、要求,才更好地指导、服务一线员工;第二是强化指导、服务职能,积极主动解决问题,不推诿责任,不转移矛盾;第三是管理人员发挥自己的作用,将一线先进的工作经验进行完善、提炼并加以推广;第四是各业务条线要加强沟通协作,理清各条线管理界面、管理权限,统一标准,避免同一项工作分别主导、多头部署、标准不一,做到部门间督查、考核结果互认,相关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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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服务暖人心 企业致谢送锦旗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王艳晶/线索张立江)2023年9月27日上午,三河市金福食品罐头厂负责人刘彬将一面印有“优质服务,为企解忧”的锦旗送到燕郊公司高楼服务站,对高楼服务站表达了深深的感激之情。
 2023年9月20日凌晨3点,高楼服务站管辖内商业三河市金福食品罐头厂,燃气突然无法使用,一旦停气时间过长,很多原材料都将无法使用,可能造成数万经济损失。高楼服务站站长张立江了解情况后,立即带值班检修员赶到现场,开展排查工作,快速恢复气源。
一面锦旗代表了客户对我们公司的认可,也饱含了对我们的真诚期待!我们会一如既往不忘初心更好的服务客户!

荣誉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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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优秀员工新疆旅游活动圆满结束

■  来源:能源总部

百川能源综合管理部消息(通讯员/线索戴鑫、郑永威、张海军、罗魏、董佳慧)2022年百川能源全体员工凝心聚力 ,克难攻坚,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成绩突出的优秀集体、班组和员工。为表彰优秀员工的辛勤付出和突出表现,提升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践行公司文化价值导向,营造积极工作氛围,百川能源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优秀员工新疆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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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的近百名优秀员工分两批赴新疆游玩,第一批由综合管理部行政主任陈杰带领,第二批由百川能源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马福有带领。八天时间里大家共同游览了天山天池、可可托海、吐鲁番火焰山、独山子大峡谷和赛里木湖等新疆的著名景点,品尝了当地的特色美食,领略了新疆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文化底蕴。

在旅途中,大家不仅享受了美景,放松了身心、拓宽了视野,还相互交流和分享工作经验,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在与同事们的互动中,大家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通过一起攀登高峰、分享快乐,优秀员工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合作意识和归属感。
参加活动的员工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旅游活动为契机,更加珍惜团队的合作与友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干劲投入到工作中,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荆州管理中心董佳慧说:“这次新疆执行让我印象深刻一句话是‘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我想这句话不仅仅适用于国家的“大家”,也适用于公司这个“小家”,只要各部门,每个个人也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团结互助,公司一定能发展得越来越好。”阜阳管理中心罗魏说:“感谢公司,给我们这个机会,以后的时间里我们会继续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会勇敢地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阜阳管理中心张海军说:“在这次旅游活动中,让我们从陌生到熟悉,我们在活动中一起成长。这次一个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让我们在短时间内熟悉了这个团队,也认识了各位同事,了解了这个集体,让我们一起共同、奋进!”永固管理中心郑永威说:“公司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同时还鼓励我们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这种关怀和支持让我们感到非常温暖和感激,也让我们更加珍惜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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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流水,愉快的时光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这次旅途也将告一段落,旅行的途中欢声笑语,收获良多,不仅是各种纪念品、特产等,更多的是集团各公司员工之间的互相了解,增强了互相之间的团结与友谊,让我们放松身心、拓宽视野、增进交流,让我们更加热爱生命、珍惜当下,我会珍惜这次旅行的回忆;

阜阳管理中心三名员工代表阜阳市参加“燃气
杯”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安徽省选拔赛

■  来源:阜阳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阜阳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李槟)9月26日,“燃气杯”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安徽省选拔赛暨2023年燃气行业管道燃气客服员(户内燃气检修)技能竞赛在安徽深燃培训中心圆满落幕,来自安徽省16个地市的18支代表队的54名选手同台竞技,切磋技艺。阜阳管理中心客服组韩晓坤、李论、马良伟三名员工代表阜阳市参加了此次竞赛。
本次竞赛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总工会主办,安徽省建设建材工会、安徽省燃气协会、合肥市总会承办,肥东县总工会及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协办。竞赛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两部分,其中实操环节设置了灶具安装拆卸、隐患查找、气密性检查等项目。

此次技能竞赛既是对全省燃气行业员工技能水平的检阅,也为全省各地城燃企业之间互相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激励引导全省燃气行业产业工人学练技能、奋发成才。客服组韩晓坤、李论、马良伟三名员工在比赛中充分彰显了百川能源阜阳管理中心高素质、高技能、高水平技能人才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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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慰问送温暖,情系一线暖人心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张然)阴晴圆缺都休说,且喜人间好时节,叶落疏桐秋正半,花开从桂月常圆。2023年9月29日,农历八月十五,北三县管理中总经理心肖旺、副总经理陈卫忠、金万辉、刘海云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来到各区域公司一线岗位,代表公司看望慰问一线在岗职工,为他们送上亲切关怀和节日祝福。

公司领导每到一地,都非常关心一线职工的生活情况,与他们亲切交谈,了解他们工作和生活的相关情况,对他们的辛勤付出表示了肯定,并叮嘱大家要牢记“安全”这一重要原则。在工作中要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节日假期期间的安全生产。此外,公司领导还详细了解每个站场在节日期间的安全保障准备措施和应急预案处置情况,并得到了站场值班人员的详细解答。公司领导们指出,要认真落实属地政府和上级公司的节日通知要求,将“安全第一”作为底线,切实将安全工作措施做到位,确保安全无忧。
双节慰问传递温暖,情系一线温暖人心。一线员工对公司领导的亲切慰问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守岗位,吃苦耐劳、再接再厉,坚决落实公司提出的各项具体要求,全力确保双节期间北三县管理中心燃气供应平稳运行。

北三县管理中心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健康体
检温暖人心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董建春/线索员董建春)为贯彻落实职代会会议精神及能源总部相关福利政策,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10月21日至10月30日,北三县管理中心组织开展2023年度职工健康体检活动。
本次体检活动管理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安排综合管理部前期与合作医院充分沟通协商,制定了详细的体检方案和日程表。体检内容包括内科、血常规、大生化、彩超、胸部CT、癌细胞筛查、碳13等多项检测。体检过程中,职工们自觉有序排队检查,医生们尽职尽责、认真细致,保证了体检结果数据的准确性。

一直以来,百川能源始终把关心员工身心健康、维护职工健康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定期体检,可以让大家及时了解自身健康情况,得到专业、有效的健康指导,做到无病加强预防,有病早发现、早治疗,增强全员健康意识。除了定期体检外,今年公司还组织丰富多彩的员工活动,如户外拓展训练、生日会、集体旅游等,让每位员工都感受到公司的关心和爱护,提高了员工的向心力和归属感,也为百川的持续稳健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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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固管理中心举办检修人员技能提升培训

■  来源:永固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永固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吴蓬涛/线索王铮)为进一步提高检修员的技术技能及核心业务素质,保证冬季生产的顺利进行,永固管理中心于2023年10月20日组织开展了壁挂炉维修专项培训。此项培训工作由永固管理中心客服组组织,来自永固中心各区域公司的42名检修员参加此次培训。
下午4点,此次检修人员技术提升专题培训正式开始,根据《大宇壁挂炉技术培训手册》要求,大宇壁挂炉厂家讲师从壁挂炉外形结构特点、安装调试、配件功能与作用以及故障的诊断和处理四个方面开展培训。培训现场实地对壁挂炉进行拆解,逐项讲解壁挂炉的工作原理以及设备运行参数,梳理设备运行过程可能存在的故障及处置方法,促进了员工工作素养与工作技能进一步提升。培训最后,检修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杂症”与讲师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此次培训,激发了检修员学习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员工技能水平,助力员工整体素养再上新台阶,为打造专业化团队,提升服务效率,备战冬供奠定了基础。接下来,永固中心将继续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并以现场实际实践为基础,加强实操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北三县管理中心组织协管员开展安全培训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王艳晶/线索徐金龙)为进一步提高燃气安全协管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9月27日,燕郊公司联合燕郊镇政府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各村燃气安全员共70余人参加。

燕郊公司服务站长徐金龙主要围绕设施安全,即灶具、壁挂炉、软管、自闭阀等燃气设施使用方法、良好的用气习惯、燃气泄漏的应急措施三方面进行燃气安全培训。 主要结合典型燃气事故案例,加深协管员对燃气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求各村燃气安全员要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将安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逐步实现燃气使用规范化。

通过此次培训不仅使燃气安全协管员提升了燃气专业知识,熟知各自职责,更为后续燃气安全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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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三县管理中心三河公司开展协管员
专项培训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崔忠霞)在2023年采暖季来临之前,为了保障各乡镇居民安全、舒适过冬,确保村街用户安全用气,北三县管理中心三河公司与各乡镇联合组织村街协管员开展专项培训。利用10月8日至12日五天时间对三河东市区八个乡镇所有村街协管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北三县管理中心工程部组织开展竣工资料及
档案整理专项培训活动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王琦)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规范施工队伍竣工资料编制标准,落实工程资料归档工作,近日,北三县管理中心工程部组织开展了竣工资料梳理及档案管理培训工作,此次培训由工程主管魏顺军主持,施工队伍资料员及各公司资料员参加。
培训主要围绕竣工资料模板、工程档案移交和验收标准、工程各阶段文件种类和要求、工程档案归档等方面展开,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讲解。管理中心要求各公司对竣工资料归档要做好提前预控,严把竣工档案资料的关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思促干,学用结合。

此次培训内容涵盖了燃气行业知识、安全意识、应急处理能力、客户服务等多个方面。这次培训特别强调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并针对村街冬季安全用气的注意事项、自检方法、燃气泄漏应急措施、波纹管的正确使用、灶具质量的选定、双气源双火源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培训最后对村街协管员强调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提醒协管员要时刻保持警惕,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燃气行业的基层工作人员,协管员们在燃气安全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此次培训,希望能够进一步提高协管员们的燃气安全意识,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为确保三河地区的燃气供应、安全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此次培训,施工队资料员进一步掌握了资料的填写,清晰了解到竣工档案管理的内容和各方面要求,提高了业务素质,同时也更利于各公司资料管理人员更好的归档资料、保存资料。工程部将持续开展各类培训交流会,让大家了解多样的工程知识,将理论运用到实践当中,为项目建设推进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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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管理中心召开班组建设经验交流会

■  来源:荆州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荆州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陈思念)2023年9月27日下午,荆州管理中心在天然气大厦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荆州管理中心班组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宋志钢主持,各班组长共计17人参会,监利公司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
会上宋志钢再次传达班组建设精神,强调管理中心2023年班组建设工作目标,班组建设专员陈思念通报初评结果,荆州公司LNG加气站站长叶平、监利公司曾庙加气班何智伟分别分享了工作经验。

宋志钢表示夯实班组建设基础工作,在开展班组建设工作中形成 “实践——指导——强化——上台阶”的循环工作思路,形成班组建设的独特方法,创出班组特色。总之,抓好班组建设是保证企业稳定持续发展的基石,需要不断的探索与实践,需要不断的创新,通过夯实基础工作才能有效的促进企业良好发展,不断总结、不断提炼、不断上升。

北三县管理中心大厂公司开展村街协管员安
全培训活动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王艳洁/线索高里鹏)为进一步提高“气代煤”村街协管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和消除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冬供来临之际,大厂公司联合各乡镇气代煤主管副职开展了燃气安全培训会。
会上,各服务站站长就燃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天然气泄漏应急处置、燃气事故案例、燃气物联网表使用说明、手机端缴纳燃气费的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发放了燃气用户安全手册、燃气安全宣传页等宣传单。会议强调,各村街燃气协管员要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任,全面加强辖区内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做好盯办工作。

下一步,我公司将持续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深入排查并彻底整治各类燃气安全隐患,确保用户用气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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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来到白沟镇王庄、仁和庄等村街,从冬季村街燃气的使用注意事项、燃气设备的使用、安全保护装置配置、户外燃气管道架设以及双气源双火源等切实关系到安全用气环节进行了实地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协助整改,确保燃气安全使用。检查过程中,针对村街的安全管理,安监局姜子超指出,村街协管员作为安全用气基层管理员,要加强对村街户外管道(特别是架空管道)的安全检查,重点强化双气源、双火源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用气。
此次排查活动使广大居民进一步提高了燃气安全常识、掌握安全用气的基本方法,消除辖区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接下来,白沟公司将持续开展各项安全巡查,通过安全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进村街、进家庭等系列活动,逐步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创建良好的安全用气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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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沟公司联合住建、安监等部门开展冬供前
安全检查

■  来源:永固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永固管理中心消息 (通讯员/线索段瑞亮)2023年10月10日,永固管理中心白沟公司组织开展冬供前村街安全用气检查活动,通过督查安全管理措施落地与安全宣传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增强村街安全协管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冬供期间安全平稳供气,保障村民安全用气。此次活动由白沟公司联合白沟安监局、住建局共同组织,白沟公司段瑞亮陪同检查。

百川能源联合检查组到武清公司进行双节前
安全大检查

■  来源:武清公司

百川能源武清公司消息(通讯员/线索赵耘磊)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确保假期期间公司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平稳供气、日常服务等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百川能源联合检查组于9月21日抵达武清公司,对公司场站、管网、用户及工程项目等进行全面检查。本次检查为期两天,由总部安全管理部牵头,安全管理部部长张立辉、阜阳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何海谷带队,武清公司总经理徐雷、总经理助理陈松及各部门主管积极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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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先对各门站日常管理、设备设施维保、应急物资保障等工作进行逐一检查,随后对重点工商业用户进行安全排查,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制定整改计划,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双节期间安全稳定运营,保障用户用气稳定,不停气、不断气。
徐总强调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严格监督每个环节,及时消除隐患,并通过此次检查互相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同时将本次检查组提出的指导思想及管理办法落到实处,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筑牢安全防线。

固安公司组织重大危险源泄漏应急演练

■  来源:永固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永固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吴蓬涛/线索刘强)2023年10月17日,永固管理中心固安公司联合固安县消防中队,在固安城区门站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泄漏应急处置演练。此次演练旨在加强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与救援能力,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冬供期间安全平稳供气。固安县消防中队长孙佳庆,固安公司安全专员刘强参加此次演练。
此次演练模拟LNG汽化器连接法兰发生泄漏。演练正式开始前,现场就演练方案进行再次梳理与宣贯,明确燃气储存形式、储存量、LNG泄漏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救援措施,避免导致救援过程中的二次伤害。演练开始后,站区人员巡护中发现法兰接口泄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置警戒区域并及时上报险情,控制泄漏点气源进行降压处理,消防人员使用物态水枪对泄漏点周围进行降温并稀释燃气浓度,防止出现火灾事故。演练过程中,参演人员行动迅速、协调有序、处置有效,达到预期效果,提高了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此次燃气泄漏应急演练不仅是应急管理的巩固和提升,更是对日常安全管理的检验。未来永固管理中心将督促全体员工思想上建立应急管理意识,在日常管理上践行应急管理要求,通过开展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的效率,确保城镇燃气安全运行,提高保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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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演练亦是实战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崔忠霞)2023年9月28日, 三河百川燃气公司在三河市李旗庄储气调峰站举行了一场大规模的应急演练活动。这次演练在即将到来的双节之前进行,旨在提升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对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和协同作战能力的提升。
本次应急演练活动是由安全管理部联合运行组、客服组、工程组和综合组共同开展的。活动以阳光小区PE63管道发生泄漏为模拟背景。情境设定为接到了966126的电话报告阳光小区发生了燃气泄漏,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同时模拟关闭上下游阀门,对泄漏点周围采取警戒工作,组织开展现场浓度检测,进行应急维修。维修完成后现场检测,合格后恢复通气及作业现场。
这次演练不仅是一次对公司应急能力从桌面方案到实战的检验,也是一次全体参演人员的沉着应对和有条不紊的各环节进展的演练。通过这次应急演练活动,不仅提高了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还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未来,三河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为确保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北三县管理中心香河公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  来源:北三县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北三县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线索董晓辰)为确保公司燃气管网安全运行、平稳供气,防止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应急管控能力,香河公司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热办,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2023年10月23日下午16时,香河公司模拟管道泄漏并引发火情,管网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管道泄露位置、火势、人员伤亡等情况向上级主管领导反应,主管领导将详细信息向安全管理部和总经理进行转达,得知情况后总指挥刘海云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并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展开应急救援。
通过本次应急抢险救援演练及现场实操为应急小组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实战”机会,使大家熟练掌握对受伤人员救治、对受损管线抢修的技能,提高了员工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增强了企业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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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固管理中心召开“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安排部署会

■  来源:永固管理中心

百川能源永固管理中心消息(通讯员吴蓬涛/线索石雪梅)2023年9月27日,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抓好安全防范,永固管理中心专题安全通报暨安全工作部署会议在固安公司会议室召开,管理中心各区域班组长及以上人员参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总经理沈亚彬主持。
会上,安全管理部对《管理中心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中心双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了宣贯。针对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经理沈亚彬强做了具体工作安排:

沈总指出,进入四季度各项工作千头万绪、繁杂交叉,既要冲刺全年目标任务,又要统筹明年的重点工作,各级管理者要在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开展工作。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要深刻地认识到“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成本”,绝不允许出现任何消极懈怠、麻痹大意的思想。二要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抓安全工作一定要抓细节、抓日常,重在事前发现、事前排查、事前整改、事前消除。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思想认识上以“警”字当头,“防”字为先;在实际管理要精细化过程的把控,严格执行标准化动作。四要强化档案管理,提升规范标准。档案资料记录信息要完整规范,要建立档案资料标准化执行的监管机制,确保档案真实有效。五要强化网格化工作格局,提升管理水平。针对近期的安全管理成效,班组长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网格化管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逻辑性还有待提高,各部门人员要从管理上、技能上找差距,找方法,制定措施,提升管理和技能水平。六要强化应急能力,提升实战标准。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时刻保持“迎战”状态。各项应急预案和人员、物资等准备周全,紧抓重点风险防控,最大限度避免事故发生。
会议最后,沈总特别强调,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公司上下务必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严从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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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公司开展居民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活动  

■  来源:武清公司

百川能源武清公司消息(通讯员/线索米栋)为提高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意识,保障用户用气安全,9月27日上午,武清公司安全部组织开展了安全用气常识及燃气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在下朱庄街道静湖花园小区设置宣传点,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并在宣传过程中向居民用户耐心讲解燃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解答群众日常用气中遇到的问题。
燃气安全无小事。近期全国各地居民燃气安全事故频发,提高居民用户的日常用气安全显得尤为重要。后续武清公司将不断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安全宣传频次,为武清区居民安全用气提供有力保障。

16类城镇燃气典型隐患问题处置措施法律法
规梳理

■  来源:转载

一、燃气经营环节
(一)关于“燃气经营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的处置措施。未取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含超范围经营),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处置措施。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按照“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情形,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燃气管理部门依据《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不予核发或延续经营许可证。
燃气经营企业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三)关于“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违规向餐饮场所销售不合格燃气”的处置措施。未按规定加臭的,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按照“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情形,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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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关于“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检,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未做到‘送气上门一次、入户安检一次、宣传教育一次’”的处置措施。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按照“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情形,责令限期整改,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五)关于“城镇燃气工程未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的处置措施。规模以上城镇燃气工程未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规模以上城镇燃气工程未依法依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燃气经营企业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由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按照“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情形,责令限期整改,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气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书面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即行施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燃气经营企业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责令停止使用该设备,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六)关于“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的处置措施。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事故的,按程序上报认定不良行为记录。

(七)关于“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燃气”的处置措施。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报请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燃气使用环节
(八)关于“餐饮场所‘三员’管理制度未建立,未明确燃气安全员,用气人员未培训到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燃气安全明白卡,接受公众监督,燃气安全明白卡现场不一致”的处置措施。由乡镇(街道)社区督促餐饮场所立即明确燃气安全员,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在醒目位置张贴燃气安全明白卡,对用气人员组织培训。
燃气安全明白卡与现场不一致的,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按照“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情形,责令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关于“使用不合格气瓶;在同一房间混合使用多种燃料,特别是烧烤店炭火与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混用情况”的处置措施。由负责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将安全隐患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工商用户安全隐患列入燃气安全明白卡,并跟踪整改,拒不整改,在无法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燃气经营企业停止供气,并报告燃气管理部门。
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按照“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关于“餐饮等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的处置措施。由负责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将安全隐患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将工商用户安全隐患列入燃气安全明白卡,并跟踪整改,拒不整改,在无法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燃气经营企业停止供气,并报告燃气管理部门。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的,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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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CCC认证的燃气具”的处置措施。由负责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将安全隐患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将工商用户安全隐患列入燃气安全明白卡,并跟踪整改,拒不整改,在无法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燃气经营企业停止供气,并报告燃气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隐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关于“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处置措施。由负责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将安全隐患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将工商用户安全隐患列入燃气安全明白卡,并跟踪整改,拒不整改,在无法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燃气经营企业停止供气,并报告燃气管理部门。
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按照“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关于“未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用户清单,未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用户实行差别化管理”的处置措施。由燃气经营企业排查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用户清单,街道社区和燃气经营企业集中帮扶,统一加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更换金属波纹软管、符合国家标准的调压阀、带熄火保护灶具。
未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用户清单,未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用户实行差别化管理定期开展入户安检的,燃气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按照“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情形,责令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十四)关于“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的处置措施。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家用燃气灶具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十五)关于“居民燃气工程安装不按照市(州)、县(市)发改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收取费用”的处置措施。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限期未退还的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十六)关于“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存在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转嫁红线外收费、高套工程安装定额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燃气经营企业为排除安全隐患而开展的上门服务、安全检查、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违规收取费用”的处置措施。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十条,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限期未退还的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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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来源: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23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于11月份在全国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是“预防为主,生命至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活动方案,调动宣传资源,落实工作措施。各地要在11月初举行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级消防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

宣讲消防安全。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消防体验“四个一”活动,即走一次疏散通道、熟悉一次身边灭火器材、排查一次家庭火灾隐患、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落实好全员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要组织消防志愿者,走进社会单位、学校、社区宣讲消防知识,帮助查找整改火灾隐患。要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和典型火灾警示教育,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倒逼火灾隐患的整改。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组织策划,开展富有特色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开展“消防公益说”活动,邀请知名行业代表、民族产业领军人物、共和国勋章获得者、道德模范等宣讲消防安全。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消防体验“四个一”活动,即走一次疏散通道、熟悉一次身边灭火器材、排查一次家庭火灾隐患、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落实好全员教育培训“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要组织消防志愿者,走进社会单位、学校、社区宣讲消防知识,帮助查找整改火灾隐患。要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冬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和典型火灾警示教育,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倒逼火灾隐患的整改。
三、大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类平台、各个渠道,培育消防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各地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发展成效和当地火灾形势、重大消防安全行动等情况。各新闻单位和新媒体平台要形成集中宣传报道态势,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要加大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宣传力度,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要推送消防科普短视频、开展直播、设置议题、加强互动。要向每位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要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作用,向家人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逃生疏散演练。城市社区、农村村屯宣传栏要张贴悬挂消防标语横幅、海报,车站码头机场大屏、城市建筑立面灯光秀、楼宇电视、户外大屏、车载视频等要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常识短片。乡镇街道、消防所(站)和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要深入小单位、小场所和社区发放消防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消防知识。11月9日当天,要集中开展消防宣传行动,形成宣传热潮。

三、大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类平台、各个渠道,培育消防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各地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发展成效和当地火灾形势、重大消防安全行动等情况。各新闻单位和新媒体平台要形成集中宣传报道态势,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要加大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宣传力度,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要推送消防科普短视频、开展直播、设置议题、加强互动。要向每位手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要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作用,向家人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逃生疏散演练。城市社区、农村村屯宣传栏要张贴悬挂消防标语横幅、海报,车站码头机场大屏、城市建筑立面灯光秀、楼宇电视、户外大屏、车载视频等要滚动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常识短片。乡镇街道、消防所(站)和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要深入小单位、小场所和社区发放消防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消防知识。11月9日当天,要集中开展消防宣传行动,形成宣传热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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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文件丨应急管理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
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

■  来源:转载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规范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处置办理,应急管理部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机制,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要推进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深化信息化赋能,全面构建“互联网+举报”模式;依法规范举报处置工作流程,建立纵向国家省市县四级贯通、横向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举报奖励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与举报工作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
《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完善举报接收和交办转办机制,受理举报后依法依规组织核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受理范围,规范了受理核查环节,确定了举报结论复查机制,为有异议的举报人提供了救济渠道,强调各环节的答复告知,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互动等,同时要求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意见》还对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保护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作出规定。

《意见》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组织推动、健全完善举报工作体系、加强指导督办、加强舆论引导,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
应急〔2023〕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规范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处置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机制,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推进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深化信息化赋能,全面构建“互联网+举报”模式;依法规范举报处置工作流程,建立纵向国家省市县四级贯通、横向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举报奖励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与举报工作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环境。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三)畅通举报渠道。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接收安全生产举报(以下简称举报)的渠道,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举报途径,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通过网络、微信小程序、电话和信件等多种渠道进行举报。充分利用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接收和办理工作,并将其他渠道收到的举报信息,及时、完整、规范地补充录入举报系统,对举报线索进行统一管理,提高举报工作信息化水平。设有单独门户网站的应急管理部门都要设置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入口、加挂“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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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推动将举报电话、网址、微信小程序码张贴在生产经营单位显著位置,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擅自撕毁、涂改,便于从业人员进行举报。
已有自建举报系统的省份,可以按照现有方式进行处置,同时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及时办理自行接收的举报以及部举报系统交办转办的举报。
(四)完善举报接收和交办转办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举报均应予以接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举报交办转办工作机制并建立相关台账。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依照职责进行核查处理;属于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交由下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办理情况跟踪督办。
不属于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应当依法转由其他负有相关职责的部门处理。应急管理部接到的,可以转由同级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交由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转由省级有关部门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的,应当转由同级有关部门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衔接配合,及时做好有关举报线索接转工作。
(五)明确举报受理范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的范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事项。举报受理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无明确被举报对象的、没有具体违法事实的、已受理或者办结且举报人在无新证据的情况下对同一事实重复提交的举报等,应急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对已经批复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举报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举报人通过其他渠道反映,并做好登记。

(六)规范举报受理环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除举报人要求出具纸质告知书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举报人,并做好登记。不予受理的,应当同时说明理由;举报材料和内容需要补充的,可以要求举报人适当补充。
举报人通过举报方式提出咨询、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检举控告等其他事项,或者举报中含有前述其他事项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通过其他途径提出诉求。
(七)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依法依规组织核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举报以及事故调查中当事人反映的线索应当尽快组织核查。核查结束后应当形成核查报告,包括处理建议等内容并附带有关证据材料。
对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并视情形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对核查属实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对核查属实的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等级提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法律法规明确的专门机构组织调查处理。核查处理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设区的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提级核查辖区内的举报事项。受核查手段限制无法查清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地方政府。
受理举报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处理进度和延期情况。
(八)认真做好结果反馈。负责举报核查处理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应急管理部门答复举报人的内容应当包括核查结论、简要核查情况、处理决定和符合奖励条件情况等事项。举报人就同一类事项提出多个举报,或者多个举报人就同一类事项提出多个举报的,可以合并处理、答复;应急管理部门对于受理的举报作出答复前,举报人主动撤回举报的,不再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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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在核查结论送达之日起10日内对核查结论提出异议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异议之日起30日内组织复查。
应急管理部接到对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转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处理。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对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向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复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对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对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通过复查确认无误的予以办结;复查发现核查结论确实存在问题的,由负责复查的应急管理部门重新组织核查。
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举报人对核查结论的异议超出本部门职责权限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反映问题的渠道。
(九)积极落实举报奖励。举报奖励依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规定执行,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细化奖励办法。
(十)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处理举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人员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举报人身份信息等敏感信息要作为工作秘密进行管理、使用,不得将举报人的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的人员或者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建立举报信息泄露可追溯工作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因泄露信息造成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举报核查办理过程中,应当切实维护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举报核查工作应当依法依规,避免对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发现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举报作用发挥

(十一)加强举报数据分析应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举报信息数据的归档管理和分析应用,对举报涉及的行业领域、所在区域、具体事项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查找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析重要举报线索和举报的关键点,综合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针对举报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要提醒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安全监管科学决策、精准执法提供有效支撑。
(十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鼓励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学习借鉴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经验,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激励从业人员向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隐患的合理化建议。从业人员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对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在生产经营单位内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的浓厚氛围,持续改善安全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十三)发挥典型案例引导作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正确导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发布会和各类新媒体等途径定期发布举报典型案例,为高质量办理举报提供范例指引,提高全社会对举报的关注度,推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十四)加强组织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举报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强化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统计分析、宣传发动等各项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推动将举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举报工作定期开展督导督查,加强情况通报。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建设举报信息化系统,共享有关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有关要求和举报工作责任落实。应急管理部将对举报工作组织有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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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健全完善举报工作体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推动建立健全上下贯通、职责明晰的举报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举报办理工作纵向、横向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明确承担举报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专门人员,加强力量配备,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业务、相对固定,进一步提高举报工作专业化水平。
(十六)加强指导督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举报处理工作指导督办,建立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举报件交办、受理及核查情况的督办机制,逐级跟踪督办,并定期组织抽查检查,确保举报流转顺畅,各办理环节相互监督。对未按规定时限受理、反馈、办结和核查不规范的举报事项及时催办或者予以纠正,对办理难度大、涉及范围广的举报,要组织有关部门集体会商,努力提升举报处理质效。
(十七)加强舆论引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举报渠道、受理范围、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促进全社会广泛了解举报工作,调动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舆论环境。采用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公众辨识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全社会安全风险意识,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安全格局。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认真研究加强和规范举报工作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提出细化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应急管理部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

应急管理部
2023年10月18日

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召开集中攻坚中期推进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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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召开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中期推进视频会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召集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出席会议并讲话,工作专班副召集人、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主持会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有关负责同志对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各地区专项整治省级负责人及工作专班成员通过视频连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相关部署要求和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安排,落细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排查整治,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努力破解燃气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强化严格监管执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从第一轮督查评估及近期工作调度掌握的情况看,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仍存在责任和压力没有完全传导到基层末梢、部分市县责任措施没有真正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对餐饮企业排查整治还没有做到全覆盖、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跨地区联合执法力度亟需加强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这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集中攻坚阶段任务。一是层层压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紧盯目标,倒排工期,坚持眼睛向下,抓实抓细工作落实。二是切实做到全覆盖排查,督促市县加快排查进度,真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坚决把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压实监督整改责任,加强对市县已发现风险隐患整改到位情况的督导调度,确保隐患整改真正“清仓见底”。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突出重点、重拳打击“黑窝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案件严查快办,处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五是统筹推进燃气安全各项工作,加快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监管机制,彻底整治燃气市场乱象,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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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城镇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百姓安危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工作专班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完成好集中攻坚阶段的排查整治任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力量。

案例警示丨河北省住建厅通报2023年第十批
典型违法案件,5起涉及燃气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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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处某液化气站未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案
滦南县某液化石油气站未定期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7条第一款“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6条第(七)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规定,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案
保定某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未对其在保定市的燃气管线附近的某道路排水工程开展巡查工作并进行现场指导,燃气警示标识缺失,存在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8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

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8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毁损燃气设施案
某集团有限公司在保定市施工建设的某道路排水工程,未按规范施工,毁损燃气设施,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36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51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某公司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案
清河县某天然气有限公司将燃气设备封包、燃气管道无防护措施、连接软管安装不规范,存在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8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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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申某某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案
邯郸市邯山区居民申某某在其住所内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28条第(四)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9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的规定,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事故报告丨天津市宝坻区北城东路“6·21”燃
气闪爆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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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1日,天津大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宝坻区北城东路与吴苏路交口进行交通信号设施拉管钻孔施工,16时16分左右,施工人员在进行拉管作业钻孔过程中,钻头将燃气中压管道钻穿,造成燃气泄漏。16时45分左右,位于泄漏点西侧40米处华莱士快餐店发生闪爆,造成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666.6511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武清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国资委和海滨街道办事处组成的宝坻区北城东路“6·21”燃气闪爆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常务副区长李健任组长,邀请区检察院、区监察委派员列席调查组会议,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
2022年6月22日,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津安生督〔2022〕9号)决定对宝坻区北城东路“6·21”燃气闪爆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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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涉事项目相关参建单位及人员情况
 1、涉事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以下简称公安宝坻分局)
公安宝坻分局为政府单位,主要负责人:李学彤,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1200000002049000,地址:宝坻区建设路18号。     
2、涉事项目总承包单位:天津联华天安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公司)
天安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3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系国有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43003934833;法定代表人:韩昱;经营范围:安全防范技术服务;交通安全设施安装、维护服务;市政设施、停车场管理服务;通信设备安装、维护及租赁服务;安全防范技术咨询服务;安防电子产品销售、安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电子产品工程设计、软件开发服务;消防器材及防火门销售、安装;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图书、期刊、工艺美术品、食品批发兼零售;电信业务市场销售、技术服务;物业管理。
资质类别及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212047343,有效期至2024年3月2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津)JZ 安许证字〔2019〕ZE0008305,有效期:2019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4日。
3、涉事项目监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诚公司)
公诚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1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系国有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000721197608E;法定代表人:陈伟峰;经营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编号:E144017577,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5日)。
4、涉事土石方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天津大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展公司)

大展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5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系私营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4MA069MPB0K;法定代表人:李志伟;实际负责人:管振华。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城市绿化管理。
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证书编号:D212043829,有效期至2024年1月1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津)JZ 安许证字〔2019〕CE0007702,有效期:2022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3日。
5、燃气管线经营单位: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滨海公司)
泰达滨海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16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系国有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600580977R;法定代表人:董成江;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阀门和旋塞研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卫生洁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电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燃气器具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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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阀门和旋塞研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卫生洁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电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燃气器具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分支机构经营】。

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宝坻分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滨海公司宝坻分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9日,企业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系国有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0000400079324;负责人:崔学勇;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天宝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阀门和旋塞研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卫生洁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电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燃气器具生产;智能仪器仪表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6、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投资公司)
滨海投资公司成立于2002年01月25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系国有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735444227Q;法定代表人:高亮;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经营范围:(一)在燃气加工、灶具生产等行业,及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进行投资和再投资,为销售所投资企业生产和

7、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公司)
滨海投资公司成立于1985年05月28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系国有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2000010310120XF;法定代表人:曲德福;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保险、证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新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汽车租赁、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
8、黄兴,男,48岁,天津市宝坻区人,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实际施工负责人。
9、张秀亮,男,48岁,天津市坻区人,黄兴施工费用的出资人。 
(二)涉事项目基本情况
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由公安宝坻分局作为建设方负责实施。
该项目于2021年12月7日经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批复《关于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宝审批投资〔2021〕55号)同意建设。建设期限: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 
(三)涉事项目发包、承包情况

资企业生产和加工产品,在城市燃气管网相配套的输配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以及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三)进行环保型燃气器具开发与燃烧新技术的研究;(四)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投资咨询服务;(五)民用液化石油气的经营与销售(取得许可证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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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4日,天安公司中标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2022年1月28日,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与天安公司签订《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合同》。
2022年1月4日,公诚公司中标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监理项目。2022年2月11日,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与公诚公司签订《中标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监理项目监理合同》,由公诚公司负责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天安公司在中标后,在未通知采购人(公安宝坻分局)的情况下,对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进行招标。2022年4月28日,大展公司中标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2022年5月13日,天安公司与大展公司签订《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合同》,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2022年5月27日,天安公司向区城管委递交《关于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的申请》,2022年5月30日,区城管委下达《关于城市道路及便道挖掘的批复》。
大展公司员工王晶持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到天安公司门口与天安公司签订《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合同》,黄兴以大展公司名义组织工人对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四)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1、建筑情况
华莱士快餐店为三间两层的门脸楼,占地面积128.5㎡,建筑面积233.63㎡,总高度10.2m,(每层4.5m,顶部设有1.2m高的女儿墙)东侧贴临原色(天津)广告发展有限公司,西临完达山久易原批发店相间2米,南临空地,北临北城东路,该店一层北侧为店的正门(高2.97m,宽2.34m),正门东西两侧分别为落地窗(高2.97m,宽2.4m),共有4个砖混墙垛(长0.9m,宽0.42m,高3.66m);东侧为0.5m砖混实墙;南侧、西侧均为0.37m砖混实墙。一层设有石膏吊顶,吊顶高度3.07m。

 2、设备设施情况
华莱士快餐店后厨间内南侧从西向东设有冰箱两台(杭州品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四门双温冰箱-直冷,型号:DB1000F2C2,容积1022升,产品尺寸1230×750×1980cm)温控器和压缩机设在冰箱顶部,操作台一个,电炸机两台,电炸机上方设有抽烟机一台,北侧从西向东设有三槽洗碗池一台,操作台一个,食品展示柜一台,展示柜上方挂有取餐显示屏、南侧设有收银台,东侧墙面挂有微波炉两台,电气控制箱一个,操作间中间过道从西向东设有地下污水槽(0.12×0.15m)和沉降池(0.9×0.3m)上方设有不锈钢带孔盖板,沉降池东侧设有直径0.1m的污水排出管孔与室外污水管道相连。
华莱士快餐店前厅呈L型,厅内设有餐桌、餐椅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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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拉管作业情况
(1)作业工艺:施工准备→导向孔施工→反拉扩孔、成孔→牵引管道→基坑开挖→砌检查井→回填→清场。
(2)作业设备设施:水平定向钻机,型号:XZ320D,品牌:徐工牌,生产企业名称: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钻杆:φ0.073m×3m;钻头导向探测仪一台(长0.8m)。

4. 天然气管道情况
事故现场天然气管道隶属泰达滨海公司,管道位于北城东路与吴苏路交口处,呈南北走向,管道直径0.16m,材质PE,设计埋深2m,压力0.2MPa。
天然气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沸点:-160℃,熔点:-182.5℃,闪点:-188℃;属2.1类易燃气体,爆炸极限5-14%(v/v),引燃温482-632℃,最大爆炸压力0.717MPa,最小点火能0.28mJ,天然气密度约626.5g/m³,大约是空气的2/3,比空气轻,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5.污水管道情况
污水管道分为两部分:污水汇总管道部分(东西向)、入户管道部分(南北向)
(1)污水汇总管道部分(东西向):混凝土材质,设有污水井井盖完好,污水管内无存水。
(2)入户管道部分(南北向):PVC材质,一端与东西走向污水汇总管道西侧污水井相连,另一端与华莱士快餐店店内污水排出管相连(排出管材质PVC、管径0.11m,无水封设施,管内无积水)

6.事故现场情况
闪爆中心现场位于华莱士快餐店内后厨间西南角,西侧、南侧墙体受力向外倒塌,两台冰箱向北侧位移倾倒,两台炸机向东北侧位移倾倒,食品展示柜向北侧位移倾倒,后厨间内其他设备设施均不同程度受损。
华莱士快餐店北侧为门窗,门窗严重损坏,门窗及玻璃碎片被抛射到北城东路上,店内有严重损坏的设备设施,店内一层石膏吊顶脱落坠地。
以华莱士快餐店为中心,其东、西两侧及北侧多家门脸楼门窗不同程度损坏,北侧便道及公路上的汽车等物品被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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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2年6月17日,大展公司在宝坻区北城东路进行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
6月19日10时左右,泰达滨海公司巡线员杨文聪巡线时发现北城东路与吴苏路交口附近有施工单位在进行基础施工,经询问,该施工后期需进行拉管作业,杨文聪告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南绍卫,施工现场附近有燃气管道,拉管施工作业前需签订《管道保护协议》,并告知燃气公司,后双方互留联系方式。
6月21日9时左右,施工单位通知杨文聪施工现场要进行拉管作业。杨文聪到现场后给施工现场负责人南绍卫下达了《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告知书》,并按燃气管线标识指导施工单位挖寻燃气管线位置,至中午仍未找到燃气管线确切位置。
14时10分左右,公诚公司监理员刘捷来到施工现场,发现施工人员正在清理上午拉管出口覆土,拉管机停在北城东路与吴苏路交口西侧,在拉管机附近拍了2张现场照片后,于14时30分左右离开。
14时许,杨文聪到施工现场继续指导施工人员挖寻燃气管道位置。
15时左右,大展公司在未能确定燃气管道具体位置的情况下,自北城东路与吴苏路口西侧37米处,距北城东路南侧路肩0.5米的位置作为钻入点,向北城东路与吴苏路交口方向进行钻孔作业,杨文聪未进行阻止。钻至距钻入点东侧2.7米处时,钻穿污水管道后继续向北城东路与吴苏路交口方向进行钻孔作业。

16时16分左右,大展公司现场作业人员将南北向的天然气管道钻穿,造成燃气泄漏。杨文聪立即向泰达滨海公司进行电话报告,16时36分许泰达滨海公司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关闭了管道阀门。期间,泄漏的天然气沿钻杆四周蹿入至污水管道,经污水管道溢散至华莱士快餐店。16时45分左右,华莱士快餐店内发生闪爆。
(二)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及评估
 1.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2022年6月21日16时16分左右,宝坻区北城东路与吴苏路交口发生燃气泄漏,杨文聪于16时17分向泰达滨海公司值班长代宇报告燃气泄漏情况,泰达滨海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于16时48分许将事故点位上下游4个阀门全部关闭。
16时36分,110接到报警电话,并立即赶赴现场。
16时38分,119接到报警电话,并立即赶赴现场。
16时45分许,宝坻区华莱士快餐店内发生闪爆。
16时46分,120接到求救电话立即赶赴现场。
现场共抢救出伤员23名。其中,3名重度烧伤人员送至南开大学附属医院救治,其余20名受伤人员送至宝坻医院治疗。  
2.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处置情况评估
燃气发生泄漏后,杨文聪在泄漏点附近指挥行人不要靠近,并电话向泰达滨海公司报告情况。公司立即组织6名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抵达现场后立即关闭燃气管道阀门,现场警戒,并拨打110、119报警。
闪爆发生后,宝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相关的区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公安、应急、城管、消防、卫健、住建、供电、海滨街道等单位开展人员救治、现场封锁、交通管制、信息核实、调查取证、人员控制和舆情监控等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应急指挥响应迅速,协调有序,政府应急处置措施得当。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受伤人员情况
1.王瀚哲,男,18岁,I级伤,烧伤面积90%,重伤二级。
2.李佳瑶,女,24岁,I级伤,烧伤面积60%,重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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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玉娥,女,39岁,I级伤,烧伤面积50%,重伤二级。
其余20人轻伤。
(二)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666.6511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施工单位在未探明燃气管线位置的情况下进行钻孔施工,拉管机钻穿地下污水管道后,又将天然气管道钻穿,造成燃气泄漏,泄漏的燃气沿钻杆蹿入污水管道,经华莱士快餐店下水管进入店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店内冰箱温控器启动的电火花发生闪爆,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大展公司
一是在已知施工范围有地下燃气管线的情况下,未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和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野蛮施工,违反了《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1的规定。二是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的第二十七条2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3的规定;三是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且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4的规定。
2.天安公司
作为建筑施工总包方,一是未依法履行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的第二十四条第一款5的规定;二是项目经理未对项目进行实际管理,未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6的规定;三是未对燃气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的第三十条第一款7的规定;四是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的第二十七条8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9的规定;五是在未通知采购人(公安宝坻分局)的情况下对该工程进行分包。

3.公诚公司
作为监理单位,未依法履行监理责任,在发现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后未依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的第十四条第二、三款10的规定。
4.公安宝坻分局
作为建设单位一是未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没有与天安公司和泰达燃气公司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且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违反了《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11和第四十五条第一款12的规定;二是未向天安公司提供燃气等地下管线资料,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的第六条第一款13的规定。
5.泰达滨海公司
在发现大展公司违规施工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14的规定。
6.滨海投资公司
对下属单位泰达滨海公司未认真依法履行燃气经营企业职责指导督促不力。
7.泰达控股公司
对下属单位未认真落实指导督促职责失察失管。
8.宝坻区城市管理委
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相关职能科室没有认真履行对燃气管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在对天安公司《关于宝坻区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的申请》进行批复后,未对该涉事项目进行检查,未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涉事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9.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
牵头组织、推动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力,未督促有关部门压实涉事故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八个一律”15“十个必须”16的有关要求,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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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宝坻区国资委
对所属国有企业天安公司未依法履行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未对项目进行实际管理、未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燃气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等行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失察失管,对涉事企业负有管理责任。
11.市城市管理委
指导督促区城管委落实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力。
1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指导、督促区住房和建设委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力。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宝坻区北城东路“6·21”燃气闪爆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刑事责任追究情况
(一)管振华,大展公司实际负责人,7月1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二)管立华,大展公司管理人,7月1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三)黄兴,土石方工程负责人,7月1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四)南绍卫,现场施工负责人,7月1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五)谢学星,现场穿管施工工人,7月1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六)于兴久,钻头导向探测仪操作人员,7月1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七)刘捷,公诚公司监理员,7月1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八)杨文聪,泰达滨海公司巡线员,7月1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九)魏顺利,水平定向钻机司机,7月1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十)张秀亮,黄兴施工费用的出资人,7月13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
事故调查组将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以下处置。

(一)公安宝坻分局作为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依据《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当共同与施工单位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但公安宝坻分局相关部门在具体执行时,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建设单位责任。公安宝坻分局经过调查核实,对3名责任人处理意见如下:
1.艾庆青,男,中共党员,作为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分管支队二大队工作,负责整体把握工程各环节进展情况,未能发现二大队负责事故所涉工程项目工作中存在的不准确履行职责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2.李岩,男,中共党员,作为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队长,交警支队具体实施事故所涉工程项目的部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工作监督不实不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3.李利,男,中共党员,作为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具体负责事故所涉工程项目,未依规在开工前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区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经过调查核实,按照严厉、严格、严肃的要求,对4个单位14名责任人处理意见如下:
天安公司
4.韩昱,男,中共党员,作为联华天安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及时,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5.陈鑫,男,中共党员,作为联华天安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分管工程业务,责任意识淡薄,推动工程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6.孙海福,男,中共党员,作为联华天安公司交通设施工程部部长,组织实施事故所涉工程项目工作不力,缺乏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降为一般职工)处分。
7.高明辉,男,中共预备党员,作为联华天安公司交通设施工程部副部长,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脱岗失责,未对项目进行实际管理,未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政务撤职(降为一般职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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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梅士玉,男,群众,作为联华天安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部长,对工程项目安全跟进检查不及时,安全生产监督流于形式,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政务撤职(降为一般职工)处分。
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9.赵雪松,男,中共党员,作为宝坻区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负责区城管委全面工作,推动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落实燃气管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不力,未有效督促项目审批后续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0.王民强,男,中共党员,作为宝坻区城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市政园林管理科,在下达《关于城市道路及便道挖掘的批复》后,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推动有效落实项目审批后续监管,未推动对该项目进行检查,未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宋治勇,男,中共党员,作为宝坻区城管委党组成员、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分管区供热所(燃气所),推动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不力,没有认真履行对燃气管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对燃气经营企业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2.张树志,男,中共党员,作为宝坻区城管委市政园林科负责人,对事故所涉施工项目一批了之,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对燃气管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郭士民,男,中共党员,作为宝坻区供热所(燃气所)负责人,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对燃气管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对燃气经营企业疏于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14.芮淑霞,女,中共党员,作为宝坻区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负责区住建委全面工作,履行城市建设安全整治牵头工作不力,压实事故所涉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同时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王大坡,男,中共党员,作为宝坻区住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日常工作,推动监管履职不力,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陈百永,男,中共党员,作为宝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负责区国资委全面工作,对区管国有企业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指导督促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17.唐友怀,男,中共党员,作为宝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工作,具体指导、推动区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不彻底、不深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泰达控股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对泰达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14名责任人处理意见如下:
18.王刚,泰达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10月至2022年5月分管生态环保部,对下属未认真履行燃气安全的监督指导职责失察失管,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19.陈德强,泰达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至2021年9月分管安全应急部,2021年9月至11月协助常务副总经理曹群分管安全应急部。指导督促滨海投资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20.曹红梅,泰达控股公司原生态环保部部长,指导督促滨海投资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不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1.张智英,2020年至2022年6月19日任泰达控股公司安全应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指导督促滨海投资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22.高亮,滨海投资公司总经理,对下属单位未认真履行燃气经营企业职责的情况失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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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高峰,滨海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对下属单位未认真履行燃气经营企业职责的情况失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4.吕文质,滨海投资公司安全技术部部长,对下属单位未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失察,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5.周水蓉,泰达滨海公司总经理。未严格督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26.程国梁,泰达滨海公司副总工程师,2020年至2022年7月担任安全技术部部长。对下属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不力,给予警示谈话处理。
27.张清磊,泰达滨海公司安全技术部部长,2019年4月至2022年6月任运营部部长。对监督、指导下属单位巡线管理工作不实不细,给予警示谈话处理。
28.崔学勇,泰达滨海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宝坻分公司总经理。未严格督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29.赵磊,泰达滨海公司宝坻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未严格督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30.李纪钢,泰达滨海公司宝坻分公司运行部副部长。未严格督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31.杨文聪,中共党员,泰达滨海公司宝坻分公司巡线员。未有效劝阻和制止施工单位落实燃气管线保护措施,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负直接责任。鉴于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如未被人民法院裁决其负有刑事责任,再给予行政处分处理。
(四)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市管理委纪检监察组经过调查核实,对2名责任人处理意见如下:
32.刘剑,男,中共党员,作为时任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指导、督促供热燃气处、市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力,未能压实宝坻区城管委属地监管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33.吴旭,男,中共党员,作为时任市供热燃气事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落实部门行业监管不力,督促指导宝坻区城管委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力,未能压实宝坻区城管委对本区燃气企业的属地监管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同时还存在其他履行各自职责不到位问题,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五)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纪检监察组经过调查核实,对2名责任人处理意见如下:
34.杨瑞凡,男,中共党员,作为市住建委建筑市场管理处处长,督促宝坻区住建委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35.王俊河,男,中共党员,作为市住建委建设质量安全处处长,督促宝坻区住建委对建设项目六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八个一律”“十个必须”有关要求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七、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给予处理的建议
(一)大展公司,作为涉事故项目专业分包单位,在已知施工范围有地下燃气管线的情况下,未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和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野蛮施工;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且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17、第四十一条第二款18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19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建议由宝坻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20规定,对大展公司给予人民币99万元的行政处罚。鉴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21的规定,在99万元罚款基础上进行3.5倍处罚,共计346.5万元。
大展公司存在出借资质证书违法行为,由市住建委吊销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
管振华,大展公司实际负责人,作为大展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五)项22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宝坻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23的规定,对大展公司主要负责人管振华给予2021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6373.6元。
管振华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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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安公司,作为涉事故项目总承包单位,未依法履行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未对项目进行实际管理,未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燃气管线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建议由宝坻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天安公司给予人民币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80万元罚款基础上进行3.5倍处罚,共计280万元。
市住建委暂扣联华天安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
建议天安公司向区国资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韩昱,天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作为天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二)(三)(五)项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宝坻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天安公司主要负责人韩昱给予2021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20285.88元。
(三)公诚公司,作为涉事故项目监理单位,未依法履行监理责任,在发现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后未依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建议由宝坻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公诚公司给予人民币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80万元罚款基础上进行3.5倍处罚,共计280万元。
陈伟峰,公诚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诚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宝坻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公诚公司主要负责人陈伟峰给予2021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19909.2元。

(四)泰达滨海公司作为涉事故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发现大展公司违规施工后,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建议由宝坻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泰达滨海公司给予人民币3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33万元罚款基础上进行3倍处罚,共计99万元。
周水蓉,泰达滨海公司总经理,作为泰达滨海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宝坻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泰达滨海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水蓉给予2021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80034.4元。
(五)建议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国资委向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
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一是公安宝坻分局作为建设单位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八个一律”“十个必须”的要求,查询并收集施工范围及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信息,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二是天安公司要严格人员的资格审核,相关负责人依法到岗履职,严禁“以包代管”等行为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及时制定对地下管线的专项保护方案。三是公诚公司作为监理单位,要依法履行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在岗在位,及时发现施工单位违规施工行为,并依法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大展公司要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做好对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禁野蛮施工行为,严防此类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管线运行管理维护主体责任。
泰达滨海公司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加强对巡查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线的巡查管理,发现违规施工后要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单位拒不停工的,应当向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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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一是区城管委通过此次事故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厘清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履职尽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区住建委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八个一律”“十个必须”有关要求,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三是区国资委以此事故为鉴,举一反三,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督促工作。
1、《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的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安全管理者绝不能有的五种心态

■  来源:转载

作为安全管理者,在企业内部推行落实安全生产过程中,最怕的就是出现以下五种心态,不但对安全工作没有的好处,还会影响安全管理者的威信与未来:
第一:掉以轻心的心态
推行安全生产工作,最怕的就是在某个阶段安全生产绩效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安全管理者就开始放松警惕之心,疏于管理,认为公司的安全可以稍微松一松了,不要再像以前那样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来不得半点的疏忽,因为所有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素都是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稍有疏忽或放松,就会让不安全因素冒出了头,给不安全因素创造了滋生的机会,所以,不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如何,都必须一如既往地监督检查,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好转而蒙蔽了心智,错误地认为现场的安全各要素都已经走上轨道,即使偶尔放松放松也不会出现偏离的情况。
做安全生产工作,宁可查而无患,也不可停止检查,宁可查而天天正常,也不可一天不查。
第二:以罚代改的心态
安全生产推进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不合规现象,也很正常,因为影响安全生产的五大要素:人员、设施、物料、规程、环境都是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处于不确定的过程,不知道什么时候都会因为某种原因发生了变化。
关键是在推进安全生产过程中,有没有一个正确对待不合规现象的心态,最怕的就是用惩罚对待不合规现象,以罚代改,认为惩罚了,不合格现象就会得到整改,责任人就懂得如何整改了,责任人就会整改彻底了,这是异常严重错误的一种认知。
真正的整改不仅要能治标更要能治本,否则就是在应付,将会导致不合规现象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甚至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所以,在《安全生产法》明文规定“对待安全事故务必要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其实不仅仅是对待安全事故,应该加严到对待所有的不安全现象,都要严格落实四不放过的原则,才能真正消除不安全现象,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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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轻信于人的心态
不安全因素都集中在现场,所以要想做好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循三现主义:
—要经常去现场,以现场为中心
—依据现状下结论,防止盲目判断
—根据现物做出安全管理措施
推行安全生产工作,最怕的就是不去现场、不看现状、不观实物,全凭他人口舌之言做出结论或决定,这在安全生产推行落实过程中是最可怕的做法,也是最危险的心态。
第四:敷衍了事的心态
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务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做法,比如: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实施
—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贯彻
—不安全因素的标识
—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改善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
—安全生产目标的建立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现场的规划布局管理
—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
—……
一定要抱着“做就要做好、做到位、做扎实”,始终坚持以“效果”为导向,防止抱着“敷衍了事”的心态应付,摒弃以“做了”为导向的心态,掩藏了各种各类的不安全因素存在,迟早会因存在这些不安全因素而爆发为安全事故。

第五:胡言乱语的心态
推行安全生产工作,不论何时、何地、何事、何人、何物,探讨安全,务必要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才能有效提高安全管理者的威信,最怕的就是对待安全生产工作,说出的观点无据可查,无据可依,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要求就怎么要求。据指的是什么呢?比如:
—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规范
—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书
—危化品的安全标签和MSDS
通过此篇文章的解读点醒了我,安全管理者应做到:第一宁可天天检查正常,也不可一天不查。第二不能有以罚代改的心态,更不能出现以罚代改的现象。第三要深入一线,现场检查绝不可轻信他人。第四做就要做好、做到位、做扎实,绝不可半路荒废。第五不可存在胡言乱语的心态,检查要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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