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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热点问题 “一问一答”手册 (第三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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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热点问题
“一问一答”手册

(第三期)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

2022年5月

序 言

为了切实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切、最急需的问题,积极贯彻“以数治税”的理念。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多渠道收集当前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切的税费热点问题,我们集中对在涉税问题和税费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如果您对这些问题也有疑问,请翻阅我们的电子书进行查阅。如果您还没有找到相关问题的解答,欢迎您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471-6112366,一定给你满意的答复。
我们会每月持续编制《税费热点问题“一问一答”手册》,为您提供精准辅导。本次收录的相关政策文件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如遇国家税费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或以明文规定为准。

目录

contents

一、税种类政策问题
(一)增值税政策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三)印花税政策问题
二、电子税务局操作类问题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方面
(二)申报更正及作废咨询方面
(三)其它方面
三、其他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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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种类政策问题
一)增值税政策问题
1.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2.小型企业什么时候可以退增值税存量留抵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1.企业所得税地方优惠政策有哪些?
根据内党发2018第23号文件规定,以及根据《关于调整内党发〔2018〕23号文件有关政策执行时限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22〕3号)规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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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最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印花税政策问题
1、印花税的申报方式和途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印花税申报。
办理材料《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发生变化《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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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1)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二、电子税务局操作类问题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方面 
1.纳税人申报水利、工会经费时,系统提示增值税、消费税未申报如何处理?
答:请检查并修改申报页面内的所有税款所属期是否一致,属期全部修改一致即可申报。
2.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增版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仍然提示版面未变化?
答: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增版时,需要同时提交发票票种核定以修改最高开票限额。
(二)申报更正及作废咨询方面
1.享受“六税两费”印花税减半征收如何更正申报?
答:在电子税务局中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选择“是”-计税-申报。
(三)其它方面
1.尊敬的纳税人,为了更好的用户体验,建议您在使用电子税务局时,根据登录页面提示的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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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信息,使用页面链接下载chrome(谷歌)浏览器访问电子税务局网站,谢谢。
此外,电子税务局页面还将自动检测电子税务局使用环境,请您根据自身需要,完成相关使用环境配置。如遇系统卡顿,请清理系统缓存保证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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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您在申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发现系统显示该次申领任务“正在受理中”,可能该笔业务已审核通过并发售发票,请勿点击撤销申领按钮。如遇此类问题,请纳税人稍加等待或者拨打6112366咨询相关业务是否完成。
3.您在申报水利、工会经费时,如遇到系统提示增值税、消费税未申报,请检查并修改申报页面内的所有税款所属期是否一致,属期全部修改一致即可申报。
4.印花税修改税源信息后,进入更正申报的报表需要纳税人点击申报表上方的“计税”按钮,方能获取正确税费信息。
5.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增版申请审核通过后,如发现系统内版面未变化,请同步提交发票票种核定以修改最高开票限额。
6.纳税人在进行发票验旧时,如遇到系统界面不显示相关信息时,请选择页面内“发票管理系统2.0版发票验旧”,在操作页面选择“查询”-“全选”-“确认”跳转界面后,即可验旧。
7.纳税人选择邮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如需要修改邮寄地址,请选择“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常用信息维护”即可修改邮寄地址。
8.如您以办税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发现系统部分功能显示不全,请使用法人身份登录电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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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局,选择“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点击对应人员修改,在功能集设置内添加该办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内的相应权限。
三、其他涉税问题
1.纳税人在进行发票验旧时,系统界面不显示相关信息怎么办?
答:需要纳税人选择页面内“发票管理系统2.0版发票验旧”,在操作页面选择“查询”-“全选”-“确认”跳转界面后,即可验旧。
2.法人、财务、投资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税务登记,如何变更?
答:在“一照一码信息变更登记”中选择变更税务事项。纳税人在变更投资方信息的时候往往在变更税务事项中选中投资方后,没有到投资方信息中变更,导致变更失败。或有纳税人变更法人信息时,常常选择了法人姓名但没有选择身份证号码和电话直接提交,导致再次变更身份证号码和电话时提示无法变更。因此,变更相关涉税信息时,需要纳税人同步变更所有相关信息。
3.税控设备锁定是否可以远程处理?
答:不可以,需要纳税人携带税控设备前往办税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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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解除财务关联的方式有哪些?
答:如企业需要变更财务负责人,可以使用法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的信息”模块进行变更,也可以由企业办税人员带身份证件到办税厅变更。
5.税控设备锁定是否可以远程处理?
答:不可以,需要纳税人携带税控设备前往办税厅办理。
6.解除财务关联的方式有哪些?
答:如企业需要变更财务负责人,可以使用法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的信息”模块进行变更,也可以由企业办税人员带身份证件到办税厅变更。
如财务负责人实际上已经跟企业脱离关系了,但是企业未变更,请财务负责人自行带本人身份证来办税厅找主任解除关联关系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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