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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contents

学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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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荣誉

P8

招生章程

P9

招生计划

P14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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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历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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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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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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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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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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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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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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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江西省一流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南昌大学和共青城中航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位于全国唯一以“共青团”命名的城市——九江共青城市,校园占地1215亩,校舍35.5958万平方米,建有1168个点位先进的云机房中心、现代化的大学生活动中心和标准化的语音室、室内体育馆及多媒体教室,宿舍安装直饮水、淋浴热水和空调,设有178个实验室(实训中心),院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个,院外实习基地70个;纸质藏书50余万册,电子图书130万余册,新校园布局大气舒朗,现代气息浓郁,教学设施先进齐备,生活配套完善便利,为14000余名在校学生潜心求学、健康成长提供了优越条件。
学院充分依托母体校学科专业优势,开设涉及经济、法、文、工、管理、艺术等六大学科门类33个本科专业,下设基础学科部、人文学科部、财经学科部、理工学科部、信息学科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6个教学单位。多年来,学院积极对接国家、省市重大产业发展战略和市场新兴产业链,逐步形成了以机械、建筑类专业为轴心的工科学科专业模块,以电子信息、计算机类专业为轴心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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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概况

息学科专业模块,以法律、汉语言文学、新闻类专业为轴心的人文学科专业模块,以财务会计、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类专业为轴心的管理学科专业模块,以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类专业为轴心的艺术学科专业模块。与此同时,学院积极推进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中外美术史》《结构力学》《中国现当代文学-4/4》等课程获得省级建设立项项目7项和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1项,优势和特色专业逐年突显。

学院依托母体校雄厚师资力量,形成了一支以专兼职教师为主体,以行业(企业)专家为补充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为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可靠保障。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81人,教学名师领衔的骨干名师和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活跃在学院教学科研一线,在指导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省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

竞赛和全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教学竞赛中屡获殊荣。
学院积极营造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尊重个性、激发潜能的教育环境,不断深化“政校行企”四方联动、协同育人模式。积极开展慕课、跨校选修、课程思政改革,先后六次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深化实践教学,不断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开展以赛促教课,组织学生进行竞赛培训,实施以赛促教、以赛促学。近5年来,学院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设计大赛、电子综合设计赛等学科竞赛以及大学生“互联网+”双创大赛、

电子综合设计赛等学科竞赛以及大学生“互联网+”双创大赛、大学生直播电商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大赛,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共计659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47项,省级奖项512项。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位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在全省就业工作评估中一直名列前茅,学院毕业生考研究生(公务员)率、用人单位满意率在全省独立学院中排名前列。
学院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校园文化建设卓有成效。成立28个涉及学术科技、社会实践、体育竞技、文化艺术、健康素质等学生发展各方面的学生社团,为广大学子提供了施展才华、飞扬个性的广阔天地。坚持在大一、大二年级实行将政治理论学习、全民健身活动、专业知识学习等融合为一体的学生半军事化管理。校园文化活动精彩纷呈,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综艺大赛、歌手大赛、辩论赛、篮球赛、五月诗会、社团文化风雅节、大学生讲坛等成为校园文化品牌。院团委和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多次被分别授予“江西省先进团组织”“江西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

建院以来,学院办学特色日益彰显,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社会美誉度与日俱增。学院先后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中国高等教育中心和知名教育媒体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十佳独立学院”“全国十佳诚信独立学院”,先后被授予“江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江西省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江西省高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十四五期间,学院将紧紧围绕“质量立校、质量兴校、质量强校”的发展主题,秉持“质量至上、能力为本、改革创新、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夯实基础、凝聚特色、激发活力、提质增效,全面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独立学院!

奖”,广大学子屡获全国大学生“千校千项”网络展示活动最美团队、全省“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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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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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院全称: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三条 学院标识码:4136013429。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地址: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道 199 号。

第八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院招生与就业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十六条 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各专业无任何加试要求;男女比例无限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
第十七条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须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调剂到其他合适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院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根据各专业报考

状况,为更好地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经生源省(自治区、 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各专业间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作处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分省分专业计划报各省招办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s://ncuky.edu.cn/zsw/查询。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执行各省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则,按各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同分处理办法:生源省如提供同分位次,按位次顺序确定考生专业,如未提供同分位次,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确定考生专业。
第二十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录取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严格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措施-

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八条 学院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专业组模式投档的,调剂到考生报考的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普通类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生源省如提供同分位次,按位次顺序确定考生专业;如未提供同分位次,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第八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五条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院长签发,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向新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赣 发改收费[2016]417 号文、赣发改收费[2017]1026 号文)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为 13000 元/生.学年,理工科类专业学费为 14500 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 15500 元/生.学年;住宿费为 1200 元/生.学年。如有调整则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第九章 附则-

邮       编:332020
咨询电话:0792-3561556 (日常)
                  0792-3561555 (暑假)
监督电话: 0792-3561599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入学要求,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网址:https://ncuky.edu.cn 
第三十一条 本年度招生政策、办法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后新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院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学院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道 19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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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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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查询网址:https://ncuky.edu.cn/zsw/info/1005/1428.htm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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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专业介绍请点击专业名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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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分数线

2021-2023 江西省艺术(美术)录取分数及排名

外省分数线:
艺术:https://ncuky.edu.cn/zsw/info/1006/14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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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分数线

外省分数线:
文理:https://ncuky.edu.cn/zsw/info/1006/14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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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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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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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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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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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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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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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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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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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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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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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活动

学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五四大道199号邮       编:332020咨询电话:0792-3561555(暑假)                  0792-3561556(日常)学院网址:https://ncuk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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