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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学堂 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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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第五届理事会年会
视频会议开幕式上致辞

国家主席习近平28日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第五届理事会年会视频会议开幕式上致辞。习近平向会议表示祝贺,积极评价亚投行不断发展壮大,指出亚投行应该成为促进成员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平台。各成员要聚焦共同发展、勇于开拓创新、创造最佳实践、坚持开放包容,把亚投行打造成推动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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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发展的新型多边开发银行、与时俱进的新型发展实践平台、高标准的新型国际合作机构和国际多边合作新典范。中国始终支持和践行多边主义,以开放、合作、共赢精神继续同各成员一道支持和办好亚投行,为国际社会应对风险挑战、实现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指出,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表明,人类是休戚与共、风雨同舟的命运共同体,唯有相互支持、团结合作才是战胜危机的人间正道。解决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矛盾,各国应该努力形成更加包容的全球治理、更加有效的多边机制、更加积极的区域合作。亚投行应该成为促进成员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平台。

习近平在致辞中强调,2013年年底,我代表中国提议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推动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深化区域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开业4年多来,亚投行坚持国际性、规范性、高标准,实现良好开局,从最初57个创始成员,发展到今天的来自六大洲的102个成员,朋友圈越来越大、好伙伴越来越多、合作质量越来越高,展示了专业、高效、廉洁的新型多边开发银行的崭新形象。

一是聚焦共同发展,把亚投行打造成推动全球共同发展的新型多边开发银行。亚投行应该致力于服务所有成员发展需求,提供更多高质量、低成本、可持续的基础设施投资,既要支持传统基础设施,也要支持新型基础设施,为促进亚洲及其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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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勇于开拓创新,把亚投行打造成与时俱进的新型发展实践平台。亚投行应该创新发展理念、业务模式、机构治理,通过灵活多样的发展融资产品,促进互联互通,推动绿色发展,支持技术进步。

三是创造最佳实践,把亚投行打造成高标准的新型国际合作机构。亚投行要把遵循国际通行标准、尊重普遍发展规律同适应各成员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创造国际发展合作最佳实践。

四是坚持开放包容,把亚投行打造成国际多边合作新典范。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顺应世界经济格局调整演变趋势,同更多发展伙伴开展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习近平最后强调,中国始终支持多边主义、践行多边主义,以开放、合作、共赢精神同世界各国共谋发展。中国将继续同各成员一道支持亚投行、办好亚投行,为国际社会应对风险挑战、实现共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人民日报2020年7月29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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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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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
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第四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第五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六条 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
第二章 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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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别给予政务处分。
第十条 有关机关、单位、组织集体作出的决定违法或者实施违法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第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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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因不明真相被裹挟或者被胁迫参与违法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
第十三条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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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 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
第十六条 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

单位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
第十七条 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监察机关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
第十八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被罢免、撤销、免去或者辞去领导职务的,监察机关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
第十九条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
第二十条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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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岗位或者职员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
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
第二十二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应当由县级或者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减发或者扣发补贴、奖金。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直接给予或者监察机关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降低薪酬待遇、调离岗位、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未担任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的,对其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公职人员被开除,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受到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处理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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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 公职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依法予以退还;属于国家财产或者不应当退还以及无法退还的,上缴国库。
公职人员因违法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等其他利益,监察机关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按规定予以纠正。
第二十六条 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

劳动关系。
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
第二十七条 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对其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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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职或者死亡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章 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
(二)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
(四)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

(五)挑拨、破坏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
(六)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七)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予以开除。
公开发表反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予以开除。
第二十九条 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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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拒不执行、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拖延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
第三十一条 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

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在选拔任用、录用、聘用、考核、晋升、评选等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对依法行使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为进行压制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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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的;
(四)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
(五)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贪污贿赂的;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三)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
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

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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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七条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包庇黑恶势力活动的,予以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摊派财物的;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
(三)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四)不按照规定公开工作信息,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五)其他侵犯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五项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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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

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参与或者支持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参与赌博的;
(四)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五)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
吸食、注射毒品,组织赌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第四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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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金融研究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按照中心支行团委工作要求,以提升青年干部理论武装为目标,以学懂弄通党的创新理论为途径,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工作为抓手,引导青年干部全面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入思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一、紧跟支部学习步伐,提高思想政治站位。

青年理论武装工作是金融研究处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积极参与支部学习与支部活动,在认真学习、借鉴党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加强青年干部思想政

金融研究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成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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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意识。1月-3月,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结合机关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工作部署,学习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等有关内容,结合疫情期间党中央对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和成效,小组成员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5月22日,结合中心支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金融研究处党支部与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共同举办“加强青年理论武装,立足岗位尽责履职”主题活动。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公职人员相关法规、总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年理论武装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观看了感动中国人物之黄文秀、四川木里森林扑火勇士、中国女排及B站青年宣传片《后浪》相关视频。

小组成员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工作经历分别进行发言,并围绕“勇于牺牲还是珍惜生命”展开讨论,氛围热烈。6月12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结合制度学习成果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展开集中学习,各小组成员根据自身工作体会,提出个人建议并进行讨论,最终将讨论结果提交党支部。

二、注重理论学习成果转化,引领青年干部担当履职。

除积极参与支部活动外,金融研究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坚持读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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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原文、悟原理,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注重成果转化,激励履职担当。小组组长吴丽娜通过对2020年两会精神的学习,报送中心支行团委两会感悟《人民至上的“真味”》。小组成员郭晨根据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的学习,结合当前国际形势和社会发展,形成思想感悟《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通过不断地学习领会,小组成员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更好的投身社会主义伟大建设,做好本职工作,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党性觉悟。一是主动作为,提升决策参考作用。加强上下联动,积极主动配合总行开展调研。在全区各盟市行积极协助下,开展了“内蒙古

绿色金融支持清洁取暖领域情况”“内蒙古疫情防控企业信贷支持情况”“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情况”等调研。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积极为政府建言献策,上半年共协助政府开展了6项工作。二是及时反映,保证研究成果时效性。加大动态信息和调研报告报送力度,反映工作情况和研究成效,编译形成《经济金融理论前沿专题报告》6期、《研究专报》27期、《研究工作动态信息》13期30篇上报总行研究局。三是持续开展货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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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史、红色金融的研究。完成《内蒙古年鉴》(2020卷)人民银行篇、《内蒙古大辞典》人民银行辞条确定工作,同时积极推进第二轮《内蒙古自治区志·金融志》进入审稿阶段,预计8月底完成初稿报送地方志办审稿。四是继续做好《北方金融》组稿和发行工作,连续跟踪每季度主题的发展情况、变化趋势,刊发研究动态,搭建业务交流、成果展示、信息共享平台。五是做好金融服务宣传工作,发挥学会支撑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学会及时反映我区金融系统在抗击疫情、支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编辑各会员单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简报25期,发送中国金融学会、内蒙古社科联、内蒙古社会组织管理局、内蒙古社会组织党建办及各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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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参与团委活动,提升认同意识。

为将理论学习成果积极进行转化应用,引导小组成员在学习交流中深入思考、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研究处青年干部积极参与中心支行团委组织的各类活动。一是组织小组成员加入呼中支志愿者服务活动微信群,积极参与支援服务活动。5月27日,小组成员袁井香参加中心支行“助力脱贫攻坚 实现美好心愿”志愿服务活动,赴土左旗民中附小为贫困儿童送

去儿童节礼物。二是七一建党节来临前夕,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中心支行团委决定举办“青春心向党 歌声颂党恩”红歌展示活动,金融研究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联合征信管理处、事后监督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清算中心,结算中心等五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共同录制歌曲《赞赞新时代》以表达党九十九年风雨兼程,带领全国各族儿女来到伟大新时代的感恩之情。三是积极配合团委组织开展、参与“青年思想状况调查”“五四云团日活动”“我为模范机关创建建言献策”等活动。通过参与各类实践活动,小组青年将理论学习与实际结合,不断增进小组青年干部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为进一步指导工作实践、岗位履职提供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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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金融研究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将继续深入推进青年理论武装工作,创新多种学习方式,坚持学以致用,推动青年理论学习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为央行事业蓬勃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大力弘扬抗疫精神 致敬最美逆行者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全国各地纷纷打响阻击“战疫”,在党中央正确带领下,在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努力下,国内疫情得到有效遏制,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在此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斗争中,有这么一群人,因为职责,因为担当,义无反顾的成为“逆行者”。他们用最执着的坚守、最无悔的信念,书写着一段又一段感人事迹。2020年6月30日,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青年理论小组组织对钟南山、张伯礼、张定宇等最美逆行者的抗疫先进事迹进行学习。

——征信管理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学习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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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1月7日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就疫情防控先后130余次作出重要批示、召开会议、视察地方、出席国际会议,就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发出国际倡议。这是一位大国领袖何其感人的为民情怀和使命担当!疫情期间中国为多国提供医疗援助与物资援助,无不体现了中国的大国情怀。

以钟南山院士为首的中国医疗团队在疫情面前吹响集结号,全力投入到抗击疫情的“战役”中,在此次抗疫战役中涌现出千千万万的抗疫英雄,他们有冲锋一线的院士、专家、医生、军人,也有默默奉献的志愿者,为社区运送蔬菜等生活必须品的司机,虽然岗位不同,但是“逆行者”都在岗位上发挥了“钉钉子精神”,因为担当,因为身上的重担,他们义无反顾。

通过学习逆行者们的先进事迹,让我们青年备受鼓舞,更加深刻认识到,一方面是疫情防控取得如今成果来之不易,在疫情常态化下,做好个人防护,加强防护意识,有情况及时报备都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作为征信管理处的一员,要弘扬和学习逆行者们身上奉献和敬业精神,明确岗位责任,甘于奉献不退缩,同时坚持征信为民,始终以人民的需求为导向,认真提升履职能力,以自己的实践向最美逆行者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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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四字诀”扎实推进县支行
团支部理论学习活动

7月,人行土左旗支行团支部组织青年行员开展青年理论学习相关主题活动。

按照总行团委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活动的统一部署,土左旗支行团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五四青年节前夕,对全国各族青年寄语的重要讲话精神。活动紧紧围绕人民

银行青年理论工作中心任务,以团支部高质量发展促进支行青年发展为目标。

一是青年行员集体学习。在行领导的领读下,青年行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随后,青年员工踊跃发言,畅谈学习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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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青年理论学习活动经验交流。各部室青年行员针对开展青年员工理论学习好的形式、做法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同时各部室青年员工结合各自的日常业务,围绕建设“赋能型”本部展开讨论,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青年理论学习活动提供了借鉴。

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行员主题团日暨青年理论学习

小组党建带团建活动,前往贾力更故居,学习马克思主义先驱、优秀共产党员革命烈士贾力更先进事迹。主题团日活动时,青年行员一同观看了《抗日英雄贾力更》视频,学习并感悟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党为国坚守初心、无私奉献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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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学习动中,支行青年行员纷纷表达了传承薪火、坚守初心的决心;创新履职、勇担使命的志向,支行青年将继续在强化理论武装,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履职上做足功夫,争当新时代央行履职生力军,为推进县域金融发展、推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懈努力、矢志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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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对青年职工网络言行的教育引导管理,规范青年职工网络行为,近日,金融稳定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学习《关于规范干部职工网络言行“八项禁令”》。学习采用网络学习的方式,各成员充分发挥网络学习的即时性和便捷性,不断通过学习树立在网络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金融穩定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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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国库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与人行凉城县支行、凉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了“弘扬革命精神 传播国库声音 践行初心使命”主题活动。国库处青年理论小组成员一对一为市民发放宣传折页,积极讲解国债知识,解答百姓疑问,体现出青年的责任和担当。随后,小组成员前往凉城县贺龙纪念馆、绥蒙革命纪念园参观学习。成员们认真聆听贺龙、郑天翔、李井泉、乌兰夫、姚喆等早期在凉城从事过革命活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事迹,缅怀革命先烈。成员们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是党建与业务融合的体现,不仅接受了红色教育,更是将这份红色精神转化为工作的动力,用实际行动心系民生、真诚服务,全面推进国库高质量发展。

——國庫處

7月22日,内审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召开集体学习会议,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长赵甜甜主持会议,内审处全体青年干部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发言。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青年干部对人民银行工作内容和职责的认识,从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更加全面的进行监督检查,在工作中能够更加从容应对。内审处青年就制度学习内容做出发言,表示要自觉加强制度学习,找准制度来工作,从而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谨和规范。

——內審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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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缅怀革命先烈,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8月2日,人事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赴武川县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展馆参观学习,瞻仰革命先辈光荣事迹,重温红色革命精神,牢记干事创业初心使命。活动集体参观了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展厅和部分珍贵历史实物资料,了解了乌兰夫、李井泉、姚喆、郝秀山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留下的光辉足迹,接受了一次深刻而生动的革命红色现场教育。
 “这是一次重温初心的精神洗礼,也是鼓劲扬帆的再次出发。”小组成员纷纷表示,要把革命教育激发出来的干事创业精气神转化为做好组织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转化为推动基层央行履职的硬招实招,为中心支行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贡献组工力量。

——人事處

7月27日事后监督中心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开展“从党章出发 向党章看齐”活动,引导青年党员更加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更好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习活动通过导师领学与青年党员热情诵读《党章》摘选章节等方式,让全体青年同志深刻领会了党章的重要性,自觉争做学好、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表率,真正把党章内容送入心灵,内化于声,外化于行,永葆对党的感情和忠诚。

——事後監督中心

导师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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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研究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导师 赵建国 处长

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争当新时代的奋斗者

海尔总裁张瑞敏说过:坚持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坚持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所谓成功,就是在平凡中做出不平凡的坚持。不会做小事的人,也做不出大事来。美好的明天不是等来的,而是在平凡中不断努力创造出来的。在平凡的岗位建功立业,争当新时代的奋斗者。
半个世纪以来,雷锋这位平凡而伟大的战士,凭着一桩桩、一件件平凡善举,温暖了无数人。雷锋精神历久弥新,犹如一座巍然耸立的灯塔,照耀着道德的星空,永远绽放着璀璨的光芒。雷锋精神就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的伟大精神。他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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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高楼大厦都是一砖一石砌起来的,我们何不做这一砖一石呢!

我想,如果我们每个党员都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忠职守,那么无数

次平凡将凝成伟大,无数个普通将造就非凡!平凡的人就如一棵棵小草,也许你会觉得他们很平凡,甚至会忽略他们的存在,但是,正是他们点缀着祖国的大江南北,锦绣河山!毛主席曾说过,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伟大的事迹。2019年7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年同志要以黄文秀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在

新时代的长征路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从所在的工作岗位来讲,黄文秀同志的岗位是平凡的,像她这样参与脱贫攻坚,担任第一书记的同志全国有千千万万。但是,黄文秀同志是伟大的,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伟大的事迹,用自己美好青春诠释。

足本职作贡献。爱国之志,中华魂魄;奋斗之行,时代强音。爱国从来都是具体的、实践的,需要用热血挥就、用奋斗书写。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弘扬爱国奋斗精神,重在践履、贵在力行。广大知识分子要自觉把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争当新时

践行爱国奋斗精神,落脚点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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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的奋斗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那么,如何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面对组织需要,正确对待分工。智慧源于勤奋,伟大出自平凡。每一项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每一项工作都需要有人来完成。不以小事为轻,

而后可以做大事。在组织分配的过程中,全身心地热爱和投入到工作中去,主动自觉地去适应岗位,就像雷锋同志所说的:“革命需要我烧炭,我就做张思德;革命需要我炸碉堡,我就做董存瑞。”而且体现在对待平时的分工和岗位调整上。能否正确对待分工、服从分工,是对每个领导干部基本觉悟、基本素质最直接、最现实的检验和考验。面对平凡,首先应

该接受平凡,接受自己,并孕育一种自我向上的精神。

热爱本职岗位,用心干好本职工作。有这样一个公式:“事业成功=志向+敬业”,这个公式表明,要想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除了有志向外,敬业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善于在工作实践中培养岗位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热爱本职、立足本职,这样

通过对价值观的学习实践,牢固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不只是一种思想观念和道德标准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一种实践行动,我们每一名党员

干部都要紧密结合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把本职岗位作为建功立业的平台,爱岗、敬岗、精岗,不断增强自身素质,为金融事业全面建设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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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有可能干好本职。只要有了对岗位的高度热爱, 就能以废寝忘食的精神、夜以继日的干劲,把工作抓到位、做到家;就能潜心钻研掌握本职工作的特点规律,增强履职尽责的本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就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主动地克服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在平凡的岗位干出不平凡的成绩。 

立足本职岗位,增强能力素质。郭沫若同志说过:“革命加科学将使你如虎添翼”。我们要想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就必须全面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增强履职尽职的本领。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我们应该总结出,只有学习才能够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尤其是当今社会,知识更新加快,不学习、不及时更新知识就意味着要落伍。要更好地履行好职责

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虽然我们都是平凡人,但平凡不等于平庸,我们同样能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划出不平常的生命痕迹。

坚持高标准,工作创一流。工作标准,反映着一个人的工作态度和事业追求。坚持工作的高标准,才能催生自强不息的工作动力,激发创造一

流的聪明才智。现实中,往往有这样一种现象,在同一个岗位工作的人,工作能力差不多,工作条件完全相同,但工作成绩有时却是天壤之别。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究其原因,是否坚持工作的高标准是一个重要因素。工作标准低的人,干什么事都被动应付、消极等靠,让上级和领导推着走,结果一天到晚不知道在干什么。工作标准的人,则善于把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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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主动作为,目标方向非常明确,善于好中求好,精中求精,不做到最好决不放手。我们只有坚持一流的工作标准,才能取得常人难以取得的成就。因此,社会是所大学校,岗位是个大舞台,只要我们热爱本职,立足本职,精通本职,坚持用当代领导干部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指导行动,就能为我们这个光荣的集体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最后,我给年轻同志三点感悟:

一是,爱岗敬业,做好本职。敬业不只是加班加点,敬业更不仅是任劳任怨,敬业就是把自己的工作当作一种精神享受的人生体验。它表现在工作中就是勤奋和主动,就是节俭和意志,就是自信和创新。有句口号说得好:不爱岗就会下岗,不敬业就会失业!爱岗敬业说得具体点就是要做

好本职工作,把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好,把一分一秒的时间抓牢。

二是,加强学习,虚心学习。当今社会是科技高新化、信息网络化、经济全球化的社会,终身学习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 必然要求。正如萨克雷所言:“读书能够开导灵魂,提高和强化人格,激发人们的美好志向,读书能够增长才智和陶冶心灵。”

三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青年人有青年人的想法,青年人有青年人的智慧,虽然在工作中我们的意见也许很不成熟,很幼稚,但是我想,任何成熟的想法都是先有不成熟的想法来的,所以我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勇于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想法,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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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不平凡人!

面对新时代,要“心中存大,眼中有小,手中见细”, 决心越大, 工作效率就越高。当你抱有这样的热情时,工作就变成一种乐趣。平凡的岗位,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不平凡的大舞台,让我们立足本职岗位,从

一点一滴做起,创造辉煌的业绩。 

新时代

新征程

选择。平凡并不意味着平庸,只要从“心”开始,努力行动,定会走向不凡。

作为一名普通行员,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每天做的都是平凡的事,相信有许多人都心有不甘。但平凡不等于平庸,我们同样能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划出不平常的生命痕迹。是顾影自怜、唉声叹气还是脚踏实地、立足本职,从工作中寻找到自身的价值,真正有抱负的人自会做出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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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團委

供稿:金融稳定处、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事后监督中心、土左旗支行

策划:青媒工作室

制作:张妍宁 杨猛

审核:马艳昕

编审: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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