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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小课堂(1)

其他分类其他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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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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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党支部

第一期

目录

一、关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要求
二 、节假日有关纪律要求

关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
有关纪律要求

《关于严格规范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农发银机党[2020]5号
各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廉洁自律,现对总行机关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
       总行机关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规定:
(一)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通知下属、农发行分支机构、贷款企业、业务往来单位或与农发行有利益关系的人员参加;
(二)不得收受下属、农发行分支机构、贷款企业、业务往来单位或与农发行有利益关系人员的礼品礼金;
(三)不得超过或变相超过当地规定的人数、桌数限制,借机敛财;
(四)举办婚庆事宜,不得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多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五)不得在贷款企业和与农发行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或由其承担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六)不得使用公款、公物、公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以及安排农发行员工参与接待服务;
(七)党员不得在教堂等宗教场所举办婚庆事宜;
(八)不得在办理丧葬事宜过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参与他人丧葬事宜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九)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工作秩序和妨碍群众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十)不得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二、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本通知适用总行机关所有党员、员工。总行机关所有党员、员工举办本人或子女婚庆及父母(含岳父、岳母)丧葬事宜,必须严格执行申报、报告制度。       举办婚庆事宜的,须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举办婚庆事宜报备表》,事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举办婚庆事宜报告表》;举办丧葬事宜的,可先口头报告,事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举办丧葬事宜报告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举办时间、地点、出席规模、人员构成、收受礼品礼金情况、是否使用公款公物公车或安排员工接待、是否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关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
有关纪律要求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总行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员工举办婚庆、丧葬事宜,经所在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审核后,向总行机关纪委报告。总行机关副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举办婚庆、丧葬事宜,应先报送总行机关纪委,由总行机关纪委呈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纪检监察组备案。

三、严肃监督执纪
      总行机关各党支部(总支)要把文明节俭举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总行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抓细抓实抓具体。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总行机关各党支部(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委员要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本支部(总支)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党员、干部及时与其进行提醒谈话,重申纪律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切实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总行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违规举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参加违规婚丧喜庆宴请,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良风气,带头厉行节约,带头廉洁自律,带头移风易俗,带头管好自己与家人,带头执行申报、报告制度,为全行作出表率。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总行机关纪委将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开展廉政回访,结合党建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党支部(总支),将追究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的责任。对不报告或不按规定时限报告的,将在年度落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

定婚宴也属于婚庆事宜,须按次规定执行

关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
有关纪律要求

各地婚礼规模要求
北京市
1、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
2、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河北省
1、婚庆车队不超过6辆
2、婚宴不超过12桌120人
3、男女双方合办的,婚宴不超过18桌180人
辽宁省
1、宴请规模须限于15桌(含15桌,每桌10人)
2、车队车辆须限于10辆(含10辆)

节假日有关纪律要求

关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
有关纪律要求

节假日有关纪律要求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切实把持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常态化长效化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在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要紧盯薄弱环节,坚决杜绝节假日期间违规吃喝、餐饮浪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过个清正廉洁的节假日。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节假日有关纪律要求

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节假日有关纪律要求

1、坚决杜绝公款吃喝
2、违规接收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3、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5、在隐蔽场所吃喝
6、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
7、着力防治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
8、监督纠治餐饮浪费、酒驾醉驾

清廉为农
清正立行
清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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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坚决遵守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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