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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扬清风》2023年01期

再扬清风

第一期

2023年4月

中再集团纪检工作学习交流

内部资料

党纪法规

03

何为党的六项纪律

工作交流

集团纪委:抓源头 固堤坝 做好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配套制度梳理
中再产险纪委:明规释纪 抓好党纪党规宣导
大地保险:以监督检查推动公司系统学习贯
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目录/contents

0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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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课堂

纪检业务探讨:党纪处分条例中的“加重一档”
概念辨析
以案释纪:张某违规接受宴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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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扬清风

一、党纪法规

何为党的六项纪律

       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
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牵头的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组织纪律
      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
廉洁纪律
      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群众纪律
      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

党纪法规

2023年第01期

工作纪律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生活纪律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党的形象。 
     六项纪律相互联系、相互统一,涵盖党的纪律各个方面,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为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供了有力武器,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供了重要保证。

工作交流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十余年来,涤荡党内顽瘴痼疾,狠刹歪风邪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纵观十八大以来各地、各单位包括集团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绝。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作风建设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集团系统作风建设,3月13日至4月19日,在集团党委统一部署下,集团纪委组织集团系统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梳理专项工作。

二、工作交流

抓源头 固堤坝 
做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梳理

视频:数看八项规定十周年

2023年第01期

        盯问题严尺度,以上率下抓重点
分析集团系统近几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监督检查情况,发现一些基层员工违纪与所在单位八项规定配套制度不健全、标准不清晰、管控模糊不无关系。
本着强化集团系统制度体系完备性、促进制度执行刚性约束的目的,集团纪委组织本级工作组着重围绕厘清本单位及下属分子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脉络、检视排查制度建设中的空白模糊地带,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公务用车、业务招待、商务礼品、会议、差旅等12个领域制度开展专项梳理。
为确保梳理工作取得实效,集团纪委部署集团党委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先行一步,于3月初开始对照中央制度逐项逐条梳理审核集团公司现行制度中的标准和规范性管理条款,并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内容标准及要求摘编》。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集团纪委将梳理审核工作升级为集团系统专项工作,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在集团和子公司同步开展制度梳理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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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层建制度库,完善体系固堤坝
此次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初步汇总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库,为之后理顺制度脉络、督促修订完善制度、监督制度执行筑牢基础。经过与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子公司纪委沟通,集团纪委工作组初步收集汇总了中央、集团、子公司三级相关制度规定,合计160余项,并分级建立制度库。
经过梳理审核,集团纪委工作组初步厘清了集团系统制度脉络。总体来看,集团、各子公司、大地保险下属分子公司均按照中央和上级要求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再产险、华泰经纪、大地保险省分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覆盖下属公司;集团、各子公司、大部分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均制定了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实施细则。同时,集团还配套制定了业务招待、商务礼品、公车、教育培训、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异地任职等细分领域专项制度,形成较完备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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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层级同步查,督促完善管长远
此次梳理工作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统筹推进”原则开展,其中集团纪委工作组在梳理审核本级制度的基础上,对标中央和集团制度对5家子公司总部制度进行梳理审核,5家子公司对标集团和本级制度梳理审核下属分子公司制度,既梳理形成包括制度名称、适用范围、实施日期等内容的制度目录表,又汇总形成包括是否存在制度不完备情况、是否存在制度标准和规范性管理条款不健全情况、是否存在制度标准和规范性管理条款突破上级制度情况等内容的制度审核汇总表。截至目前,集团系统共梳理审核600项相关制度,审核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相关单位。
下一步,集团纪委将督促各单位结合实际完善调整制度,把制度执行与监督检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工作交流

明规释纪 抓好党纪党规宣导

党的纪律建设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总要求,中再产险纪委开展了以“强党性、遵党规、严党纪”为主题的“党纪党规宣导年”活动。
中再产险纪委表示,在学习分析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时发现,有一些党员违规违纪并非主观故意,而是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对党纪党规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导致出现踩线越位而不自知的情况,受到处理处分后才幡然醒悟。希望通过活动使全体党员“学党规党纪、知党规党纪、守党规党纪”,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中再产险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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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共创设五个品牌:常态化推送“清风课堂”,通过微信平台逐月向公司全员推送廉洁教育材料;系统化塑造“纪检学园”,定期在创建的纪检委员交流分享群中宣导党纪党规知识;阶段性发布“明纪小课”,通过列示负面清单、剖析违纪案例等形式,自制以党的六项纪律为核心的党纪宣导材料并向各党支部推送;创新式打造“印纪回廊”,以图文并茂方式设计并张贴“六项纪律”相关海报;立体化创设“警钟长鸣”,曝光中央纪委通报“四风”典型案例、具有金融行业特点的警示案例。
 五大品牌互为支撑,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纪律教育体系,既在全体党员内开展纪律教育,也助力公司廉洁文化建设,同时加强公司纪委与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后续,中再产险纪委将通过问卷调查、在线答题等形式,检验党纪党规的宣导效果。

工作交流

以监督检查推动公司系统
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本次工作要点有“五查”,一查政治站位、二查组织领导、三查学习培训、四查宣传发动、五查部署落实。公司统筹安排部署,领导班子挂点分片调研督导中心支公司,公司纪委听取分公司纪委汇报并给予指导;各分公司对照“五查”建立清单和行事历,加强对下辖党支部穿透检查,同时通过交流座谈、线上测试、调查问卷等形式,创新监督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后程。中国大地保险在全系统开展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的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思路,强化总分联动,通过对各级党组织检查全覆盖,督促公司上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两个维护”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大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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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党支部在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在学习方面,个别党支部学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学习成果转化还不明显;在宣传方面,个别党支部对群众宣传覆盖不够;在贯彻落实方面,个别党支部未能与经营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结合等问题。下一步,公司纪委将切实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学用结合、推进本职工作上下功夫,充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协助公司党委打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使得公司系统员工干部看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实在在的成效。

纪法课堂

三、纪法课堂

   党纪处分条例中的
“加重一档”概念辨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第二十三条规定,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以上两个条款中都出现了“加重一档”,具体运用时有何区别?笔者认为,对此应厘清几个概念。
 一、什么是“加重处分”。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对“加重处分”作出了明确定义,即“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但在具体运用该规则时需要首先明确两个关键词“处分幅度”和“一档”。
“处分幅度”指的是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以及本人态度等因素,确定违纪行为是具体条款中“情节较轻”“情节较重”还是“情节严重”后的档次范围。比如,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023年第01期

该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是“警告或者严重警告”。“一档”是指纪律处分种类中的一种,即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中的一种。如果行为人有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违纪行为,且属于情节较重的,同时具有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条中的加重处分情节,对此笔者认为,不管本应受到警告处分还是严重警告处分,都应在该幅度外加重一档,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什么是“合并处理”。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从该条文可以看出,合并处理规则是在对同一个违纪主体的数个不同性质违纪行为分别量纪的基础上,以给予其的最重处分的党纪处分为准再加重一档给予处分。比如,某党员有三个违纪行为,依照规定分别应当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照合并处理规则中加重一档处分,最终应当给予其留党察看处分。例外情形是如果有一个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最终就是开除党籍处分。

2023年第01期

由此可以看出,加重处分规则与合并处理规则中“加重一档”处分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是适用条款不同。加重处分规则中“加重一档”适用条款是有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条中的加重处分情节,如“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或者分则条款中明确规定应当加重处分的情节,如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合并处理规则中“加重一档”适用条件是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一人有两种以上(含两种)不同性质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时的处理规则。
     二是适用的违纪行为模式不同。加重处分规则中的“加重一档”针对的是同一个性质的违纪行为具有加重情形的行为模式。合并处理规则中的“加重一档”针对的是同一个违纪主体实施了多个性质的违纪行为的行为模式。
     三是受处分幅度限制不同。加重处分规则中的“加重一档”是必须在处分幅度外加重一档处分。合并处理规则中的“加重一档”是先分别在各个性质的违纪行为的处分幅度内确定各自处分种类(档次),再选择最重的处分种类(档次)加重一档,此时就不再考虑是否超出处分幅度问题。

纪法课堂

张某违规接受宴请案

【执纪执法要点】
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的“大政治”,对退休党员干部也不例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拳出击,“舌尖上的腐败”得到有效遏制。在持续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期间有所收敛,但在退休后又故态复萌,肆无忌惮接受各种宴请,成为“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新表现。对于此类问题,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在定性处理上产生了分歧,有的认为不宜认定为违纪,有的则认为应从严执纪。我们认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党员领导干部无论退休与否,都应该严格遵循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违规吃喝问题的危害性,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持续释放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
张某,中共党员,某县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8年10月退休。2019年1月以来,张某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和生日期间,先后10余次接受该县私营企业主王某、李某、赵某等人(均系张某任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的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饮用年份茅台酒等高档酒水,食用高档菜肴。2021年3月,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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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义】
 在本案处理过程中,形成了如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已经退休,不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其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宴请不属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宜认定为违纪。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虽已退休,但仍具有党员身份,特别是曾经担任过领导职务,在当地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更应带头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张某的退休时间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央对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的要求已经非常明确,但其仍然不知敬畏,多次接受退休前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为严肃党的纪律,应将张某的上述行为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鉴于张某已经退休,不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可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廉洁纪律兜底条款)之规定予以定性处理。
 经分析,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退休后放松了纪律约束,认为一旦不再担任公职,就可以不再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随心所欲地接受宴请,甚至实施违纪违法行为。

2023年第01期

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毫不妥协、露头就打,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此外,我们在工作中还发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退休后不仅违规接受宴请,还收受退休前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的甚至借助于“攒饭局”等方式,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大搞所谓的“居中协调”,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在退休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同样应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廉洁纪律兜底条款)之规定予以定性处理,并依规依纪收缴其违纪所得;对于涉嫌受贿犯罪或者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的,则应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这一纪法衔接条款的规定,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相关条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8月18日)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中再集团纪委办公室

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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