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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法律所典型案例精选

其他分类其他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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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选编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henan guangfa nanyang law firm

光法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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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foreword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多年来,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在诸多领域不断突破,承办的不少案例在专业创新方面颇具特色,有的甚至具有行业标杆价值。本书凝聚了光法律师办案团队数年来处理交通事故、工伤人损、刑事辩护、婚恋纠纷、民间借贷等方方面面的宝贵司法实践经验,公正客观地记载律师在案件处理中的专业操作,展现了光法律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专业能力,见证了光法帮助客户实现合法权益的欣慰与自我价值的实现,具有较强代表性、示范性。
用锐笔丹心诠释法律,用机智善辩驰骋法庭,用豪情万丈演绎正义……今后,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狠抓案件质量,以创新为动力,为广大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谨以此书献给深陷法律纠纷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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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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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7-68580001  156881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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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乘坐2路、18路、37路公交车至仲景大道张衡大道口站下车,步行至马路对面长安一号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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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以极致精神代理好每一个案件 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01/交通事故成功调解,月余获赔10万元·····························08
02/交通事故私下调解只得1万,律师介入获赔8万···················10
03/无证驾驶+逃逸,伤者死亡, 看律师如何守护当事人权益·······12
04/交通事故受伤,双方同责, 律师助当事人获赔29万余元········14
05/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经律师代理,为当事人减少10万元损失····16

一、交通事故篇

二、工伤人损篇

01/违法分包出事故,伤者索赔之路屡碰壁, 律师助其获赔35万余元·····18
02/上班时身体不适随后身亡,却不予认定工伤, 律师介入成功维权·····20
03/出国工作意外受伤,劳动关系难确认, 委托律师后直接认定工伤·····22
04/工地受伤,经一审二审,律师助力当事人争取更高金额赔偿及
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4

01/婚约财产起纠纷,律师助当事人成功维权······28
02/配偶向第三者转账100余万,律师助当事人成功追回······30
03/委托律师处理婚姻纠纷,月余成功调解······32
04/昔日恋人对簿公堂,恋爱期间的转账如何定性······34
05/遭受家暴一审不判离, 委托律师十余天助当事人脱离苦海······36

三、婚恋家事篇

四、民间借贷篇

01/欠了50多万不还,律师成功为当事人拿回借款······38
02/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律师成功助其上诉改判···40

05/员工作业过程中致人受伤,伤者索赔之路受阻,律师助其获赔21万余元···26

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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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以极致精神代理好每一个案件 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03/借款40万一直不还,律师介入成功维权·····························42
04/微信转账5万多元,对方拒还, 光法律师成功助当事人维权·······44
05/原告起诉当事人欠钱不还, 律师介入处理,法院驳回原告起诉····46

 五、刑事辩护

01/家人被刑拘,律师9天会见4次,成功取保··························48
02/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抓,律师助当事人无罪释放···················52
03/两少年误入歧途,律师介入成功辩护·······························54
04/律师为犯敲诈勒索罪当事人成功争取缓刑··························56

02/合伙合同纠纷,一审败诉判赔, 委托我所上诉成改判······60
03/承包合同起纠纷,律师介入成功调解········62
04/在微信群散布侮辱性言论,律师助当事人成功维权········64
05/个人信息被盗用办理贷款,律师成功助当事人维权········66
06/土地纠纷,律师助当事人成功确权耕地········68
07/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助当事人讨回购房款········70
08/交付完店铺租金后得知不能经营,对方拒不退还,律师助当事人拿回租金及双倍定金·················72
09/花十几万网购的收割机存在问题,商家各种扯皮,律师成功助当事人追回购车款··················74
10/新购房产被查封,律师成功助当事人排除执行········76

六、其他

01/不当得利纠纷,律师助当事人拿回26万钱款·······················58
02/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抓,律师助当事人无罪释放
03/两少年误入歧途,律师介入成功辩护
04/律师为犯敲诈勒索罪当事人成功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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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交通事故成功调解,月余获赔10万元。

案例概述

来自沈阳的肖先生不幸在南阳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自己受伤住院。由于不懂法,正当其苦于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正巧碰见我所顾问专员在医院免费发送普法书籍。考虑到自己对于打官司一窍不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了解一番后,便决定将自己的案件交由我所代理。

律师办案

考虑到当事人希望尽快拿到赔偿款,办案律师团队决定采取调解策略。在前期准备阶段,我所交通律师团队尽可能详细地收集证据材料,全面了解案情信息。在此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仔细分析,评估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损失和赔偿要求,为接下来案件开展提供基础。
办案过程中,更是充分沟通,明确多方诉求,把握时机,以便制定更为有效的调解策略。根据案情进展和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选择最有利的时机提出调解建议,以提高调解成功的可能性。
随后,办案律师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想法,并耐心细致地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在保持自身立场合理、有利的同时,帮助当事人控制情绪,全面、客观地为当事人分析利弊,避免过度争执,缩小双方金额的差距,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结果。
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书,对本案交通事故合理损失等事宜作出了约定。黄女士及其家属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案例启示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的成效,仅凭空口说或苦苦哀求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作为受害人一方就是要能找到肇事方或单位的弱点,在和解中才有可能占于有力地位。弱点在哪里,受害人自己大都不能找准,而律师可以发现。分清利害,谈判形势才能转变。如果对方不能接受,受害人即可通过法律途径谋求利益的最大化。

办案过程中,更是充分沟通,明确多方诉求,把握时机,以便制定更为有效的调解策略。根据案情进展和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选择最有利的时机提出调解建议,以提高调解成功的可能性。
随后,办案律师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想法,并耐心细致地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在保持自身立场合理、有利的同时,帮助当事人控制情绪,全面、客观地为当事人分析利弊,避免过度争执,缩小双方金额的差距,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结果。
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书,对本案交通事故合理损失等事宜作出了约定。从接到委托到结案,办案律师团队仅用时月余,便成功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0万元的赔偿款。肖先生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特送来一面锦旗表示对光法团队的认可与感谢。

交通事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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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案例概述

14岁的小美(化名)骑着电动自行车与驾驶着小型客车的张女士(化名)发生碰撞,致使小美受伤、两车受损。事故认定书认定小美次责。随后双方一致同意私下调解。然而,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只愿赔偿1万元。小美的父母便找到我所,寻求帮助。

律师办案

我所接到委托后,立即成立专案小组,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情况。
在详细了解过事发经过及小美的伤情后,便考虑到评残的可能性,建议小美进行伤残鉴定。随后,由我所专门的法医人员全程陪同做鉴定。
另一方面,办案律师开始着手整理各项证据材料,若对方不同意调解,随时准备起诉。
而后鉴定出结果,小美成功评残。办案律师再次尝试与保险公司沟通,对方同意调解。最终争取到了8万元的赔偿款,比当初当事人自己私下调解多了7万元。

案例启示

普通百姓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想尽可能得到多的赔偿款,而肇事方往往想尽办法少赔偿。由于不懂法律知识,往往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后期发现自己吃亏了才想到请律师,但已经错过了对自己有利的最佳时期。律师的作用不单单是打官司,还可以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和解,帮助当事人实现利益最大化。这其中涉及的法律很多,如何正确有效地把握证据,如何合理地确定赔偿项目和诉讼标的,如何快速解决争议,普通人根本无从下手。交通事故赔偿中高达十几个赔偿项目,每个赔偿项目在什么情况下适用,用什么样的证据形式来证明,如何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答辩等,律师介入,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私下调解只得1万,律师介入获赔8万。

小美的家人对此很是满意,特送来锦旗以表感谢。并表示“案子办的很好,所以特地挑了尺寸最大的锦旗送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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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某天,17岁的王小明(化名)骑着电动车被驾驶着轻型栏板货车的张军(化名)撞倒在地,随后王小明被送往医院治疗后,仅仅坚持了1个月,年轻的生命便永远定格在了17岁。这对于王小明的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曾经那么鲜活的人,今后却只能活在二人的回忆里。而始作俑者的肇事者竟然逃逸了,更令人气愤的是,对方竟然是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车辆!

律师办案

我所在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向死者家属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为其提供法律建议,帮助了解诉讼流程、注意事项,告知享有的权利,同时耐心安慰当事人,为其疏导悲伤焦虑情绪。虽然事故的发生都是不幸的,失去孩子的悲痛是金钱所无法弥补的,但是合理的赔偿至少能减轻部分生活压力以及精神上获得一丝的安慰。通过研究分析家属提供的证明材料,指导其收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治疗记录、病历、医疗费用发票、死亡证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合理的赔偿主张证据确实充分。
另一方面针对赔偿部分,我所办案律师指出对方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可追究刑事责任,随后对方提出刑事谅解。
接着便开始着手准备各项证据材料,精确计算赔偿款项。经查,张军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车主乃其妻子赵莉(化名),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与商业险。一切准备好,便一纸诉状将张军夫妇及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无证驾驶+逃逸,伤者死亡,
看律师如何守护当事人权益!

疗记录、病历、医疗费用发票、死亡证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合理的赔偿主张证据确实充分。
另一方面针对赔偿部分,我所办案律师指出对方无证驾驶且肇事逃逸,可追究刑事责任,随后对方提出刑事谅解。
接着便开始着手准备各项证据材料,精确计算赔偿款项。经查,张军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车主乃其妻子赵莉(化名),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与商业险。一切准备好,便一纸诉状将张军夫妇及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20万,超出部分80余万,由张军夫妇共同承担。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案例启示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留在现场,积极对事故作出处理。如造成人员受伤的,要第一时间联系医院进行救治。同时,要迅速报警,切不可因一时害怕或冲动选择逃离现场,这样只会加重自己的责任。肇事一方可能原本只需承担部分甚至无责,但因其逃逸,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认定肇事逃逸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另外,为谨防发生后续法律纠纷,建议最好及时请专业律师介入。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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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述

某天傍晚,张女士驾驶二轮电动车沿路行驶至交叉口时,与驾驶小汽车的李某相撞,张女士被送往医院治疗。后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同责。因不懂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处理,张女士便委托我所交通律师团队担任其代理人。

律师办案

接到委托后,我所即刻成立由执业律师、实习律师、案件管理、评估鉴定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案小组。专案小组成立后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确定方案进行分工,并第一时间向张女士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
该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民事责任划分、赔偿项目依据、赔偿数额计算等都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本案中,由于张女士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错,对于律师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
考虑到张女士行动不便,办案团队从当事人实际需求出发,急客户所急,多次上门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只为能形成完整牢固的证据闭环。

其次,我所专门负责鉴定的法医人员帮助张女士及时申请伤残鉴定。经鉴定构成十级残疾,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同时根据张女士伤残的实际情况,为当事人计算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费用。
经过耐心细致地沟通,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并结合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及相关书证材料,办案律师为其制定完善的诉讼方案,详细分析赔偿项目与赔偿标准,明确诉讼请求。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张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91778.1元。
判决生效后,执行人员积极联系保险公司沟通跟进后续赔偿款执行问题。最终成功助当事人全额拿到了赔偿款,圆满的解决了本次争议。

案例启示

本案虽不是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也不是重特大交通事故,但是在该起普通的交通案件中,体现的是光法交通律师团队的高效和专业,以及多年来积累的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的丰富经验。同时也提醒大家,在面对类似的法律问题时,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寻找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

交通事故受伤,双方同责,
律师助当事人获赔29万余元。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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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述

2024年6月22日20时41分许,张先生(化名)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同样驾驶二轮电动车的王先生(化名)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先生及其乘坐人受伤,王先生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后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二人负同等责任。
案发后,王先生的家属将张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张先生赔偿各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共计478816.32元。

律师办案析

张先生收到诉讼材料后,感到十分无助,赔偿总数额已远远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实在无力承担。于是便找到了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在听到专业律师对本案细致、专业的分析之后,当即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将本案全权交给光法律师团队处理。
办案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发现本案事故发生时,王先生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虽不影响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但其在此事故中受伤的主要部位均在头部,对其死亡有直接重大影响,依据《民法典》第1173条之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此外,王先生在治疗过程中,术后没有恢复便转院,医生记录是家属放弃治疗,要求从ICU转到普通病房,家属的行为,也导致了受害者王先生的死亡。综合考虑,原告一方应当承担损害后果的主要责任。

也导致了受害者王先生的死亡。综合考虑,原告一方应当承担损害后果的主要责任。
本案经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代理律师抗辩意见,认定原告未佩戴安全头盔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原、被告双方的责任比例按6:4划分,由被告张先生对原告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为372763.74元,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办案团队为张先生减少了10万元的赔偿数额。

案例启示

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并出具事故认定书属于行政管理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交通事故认定书虽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

交通事故死亡案件,
经律师代理,为当事人减少10万元损失。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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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出事故,伤者索赔之路屡碰壁,
律师助其获赔35万余元。

案例概述

李先生于2022年8月进入某建筑公司从事水电工一职。但是公司方并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由另一自然人王某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及工资发放等事宜。2022年9月20日下午,李先生在工作过程中从梯子上跌落,摔伤头部,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李先生出院后多次找到该建筑公司进行索赔,该公司均以用工外包,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关系为由,推脱责任。李先生的索赔之路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无奈,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并找到曾经代理过诸多工伤赔付纠纷案件的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寻求法律帮助。

律师办案

拥有丰富工伤法律纠纷代理经验的光法律师办案团队积极取证,帮助李先生申请工伤认定。2023年9月7日,当地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

案例启示

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也即在违法分包、转包情形下,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经仲裁、诉讼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其依据工伤索要赔偿仍可得到支持。该案也提醒劳动者不应按照传统工伤理赔程序一味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可综合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多方寻求救济,节约时间成本,更迅速得到赔偿。

生申请工伤认定。2023年9月7日,当地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先生所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后又积极帮助李先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024年5月9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认定其致残程度为伤残八级。
紧接着办案律师便开始计算各项赔偿项目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鉴定费、交通费各项损失。 待一切准备充分,根据委托人诉求与已有证据,办案律师团队协助李先生向仲裁委提起仲裁赔偿申请。 
最终,仲裁委根据提交的证据材料审理后作出裁决:某建筑公司应当向李先生支付各款项共计35万余元。

工伤人损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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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述

孙女士的丈夫万某生前是小学教师。2023年3月1日下午,万某在上班时,感到身体不适,就离校到卫生所就诊,检查后便回家了。下午3点40分左右,孙女士回家后发现爱人昏倒在地随即拨打了校领导电话、120急救电话。事故发生后,卫生所医生先行赶到家中进行了抢救,并判断无生命体征。120医生赶到现场后持续抢救约半小时后,宣告死亡。随后,万某就职的学校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孙女士不服,便委托我所代理案件。

律师办案

我所接到委托后,主办律师一方面耐心细致开导孙女士,帮助其缓解悲痛与焦虑情绪,另一方面对案情进行详细了解,对案件材料和证据予以分析研判,并快速确定诉讼方案,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决定。
律师认为:人社局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已经认定了万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的事实,和万某发病后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实,这些事实已经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中视同工伤的情形。万某经过连续的值班加班后,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随即万某就开始积极求救并自救、先前往卫生所就医求救,在医生未开药治疗的情况下又回家找药的自救过程中昏倒,最终经120医生抢救无效死亡。从突发疾病到抢救无效死亡的过程上具有连续性,死亡的原因与发病又因果关系,并没有其他导致死亡的原因介入,发生死亡也是在48小时以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综上,人社局最终却做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显然决定错误,应当撤销并重新作出视同工伤的决定。

案例启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通常理解,“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当是指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本案的胜诉,达到了告慰死者、安抚生者的目的,更为其他工伤职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树立了信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为类案同判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依据!

救无效死亡。从突发疾病到抢救无效死亡的过程上具有连续性,死亡的原因与发病有因果关系,并没有其他导致死亡的原因介入,发生死亡也是在48小时以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综上,人社局最终却做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显然决定错误,应当撤销并重新作出视同工伤的决定。
法院根据提交的各项证据材料,撤销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人社局不服该判决,认为120到达现场并未进行急救,万某死亡是在家里,不属于工作场所,一审法院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适用属于扩大解释,遂上诉至中院。办案律师针对上诉理由,一一质证,最终中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按照《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本案委托人将获得百万元的工伤待遇赔偿。

上班时身体不适随后身亡,却不予认定工伤,
律师介入成功维权!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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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述

王小军(化名)的职业是一名管道焊工,与某电力公司签署有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务合同。合同到期后,王小军仍在该公司工作。某天,王小军在迪拜工作时,由于没有防护,从脚手架上坠落,随后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回国后,王小军的伤痛并没有完全恢复,自己的工作及生活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于是便找到我所,咨询自己的情况接下来该怎么办,希望律师能帮助确认劳动关系。

律师办案

经律师了解,由于王小军是在国外就医,没有医院的所有证明;劳务用工协议也只有复印件,原件找不到了,而且是和个人签的;其他的关于工作的材料也都没有(工装、工牌、考勤等);王小军自己也不清楚公司的情况以及工作地点,也找不到其他证人愿意作证,证明自己受伤的事实。
经办案团队听取委托人陈述、审阅现有案件材料和必要调查取证、研究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及以往案例,经集体讨论研判,决定按照正常的流程推进该案,以实现委托人权益最大化。经行政法团队所有人员精心准备、认真谋划,完整收集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所有材料并代理委托人向单位所在地湛江某区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出国工作意外受伤,劳动关系难确认,
委托律师后直接认定工伤!

讨论研判,决定直接向其单位所在地南充市顺庆区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实现委托人权益最大化。此前,当事人只委托到劳动关系确认(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必须要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劳动人社部门才会受理我们申请的工伤认定。实务中,显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
经团队所有人员精心准备、认真谋划,完整收集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所有材料并代理委托人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终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到了工伤。

案例启示

虽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双方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受伤的,依旧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03

伤时提交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在工作时受伤的,依旧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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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述

2022年8月21日起,李某经人介绍在某康养基地跟随张某从事木工工作,工资由某建筑公司通过银行卡转账发放。该项目是由建筑公司承包,后其又将部分劳务分包给王某,王某又将一部分木工劳务转包给张某,由张某负责施工。 2022年9月16日,李某在工作中从架子上跌落受伤,后被送医治疗,王某垫付了17万余元的费用。双方就后续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某经多番辗转来到光法所寻求帮助。
 
该项目是由建筑公司承包,后其又将部分劳务分包给王某,王某又将一部分木工劳务转包给张某,由张某负责施工。
2022年9月16日,李某在工作中从架子上跌落受伤,后被送医治疗,王某垫付了17万余元的费用。双方就后续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李某便委托我所

律师办案

在接到委托后,办案律师团队迅速投入到案件之中,与当事人建立了紧密的沟通桥梁,细致地了解每一处案情细节。不仅指导当事人如何有效地搜集和整理证据材料,还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提供劳务者所遭受的损害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这包括对身体伤害的严重性、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以确保能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的赔偿。在律师的认真工作下,诉讼策略得以详细制定,每一项赔偿都被明确列出,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一审法院认定建筑公司不属于违法分包,不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被告王某赔偿李某57548.78元。李某不服,办案律师即刻在上诉期内提交上诉材料,中院采纳了律师的上诉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最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全部采纳了办案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了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王某共计再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6470元。被告建筑公司承担20%的责任为7418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酌情支持2000元,共计向原告支付赔偿款76184元。
此案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二审,在律师的帮助下,最终当事人争取到了更高的赔偿金额以及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后续顺利拿到赔偿款赢得了更有力的保障。

案例启示

在当前的劳务市场上,短期用工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然而,随着这种灵活就业形式的普及,劳务受害事件也屡见不鲜。 对于提供劳务的一方来说,工作中的风险防范意识至关重要。必须对自己的人身安全给予足够的重视,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因为存在过失而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另一方面,接受劳务的一方也有责任为雇员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并履行安全管理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以从源头上预防并减少事故的发生。 如果不幸遭遇劳务损害纠纷,受害者在就诊期间应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费用收据、诊疗证明和诊断证明等关键凭证,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工地受伤,经一审二审,律师助力当事人
争取更高金额赔偿及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04

光法律所经典案例选编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范先生为某集团公司提供临时性劳务,张某、王某系某农林果公司员工。某天,范先生在在公司所承包的耕地上作业时,驾驶的微耕机出现故障,张某按照所属领导的安排前去维修。维修好后二人共同到王某管理、作业的地方。在维修王某管理区的一台公司钩机时,范先生被修理时产生的异物飞溅入眼,当日下午即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眼球破裂伤、视网膜脱落等。事发后对方拒不赔偿,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范先生便委托我所代理案件。

律师办案

接到委托后,律师办案团队首先确定了适格的被告,最大程度保障后续当事人能顺利拿到赔偿款。与此同时,办案人员一方面指导协助范先生及家属收集各项证据材料;另一方面法医鉴定人员仔细研究当事人提供的病例材料,认为可评残。便全程陪同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最终成功评残。紧接着律师开始计算赔偿项目表。待一切准备就绪,开始尝试与对方调解。沟通无果后,便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

案例启示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种责任属于替代责任,即由非行为人对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用人单位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对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本身虽无任何过失,仍应负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得主张尽到选任、用人的相当注意义务而免责。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减少或避免用人单位侵权行为的发生,促进用人单位提高技术及管理水平,也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实现。在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工作人员追偿,但如果工作人员仅是一般或轻微过失,或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也不能向轻微过失或者无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此外,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也有过错,基于该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原因力的大小可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员工作业过程中致人受伤,伤者索赔之路受阻,
律师助其获赔21万余元!

05

最终,法院根据提交的各项证据材料作出如下判决:由被告农林果公司向原告赔偿210503.17 元。我所主张的赔偿数额得到了全额支持。
判决生效后,对方并没有按时履行。办案律师便协助范先生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成功地帮助范先生拿到了21万余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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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01

婚约财产起纠纷,律师助当事人成功维权。

案例概述

小王与小美自上学期间便确认了恋爱关系,双方于2023年11月举办婚礼。 期间,为与小美缔结婚姻关系,小王及其家人共计支出数十万元。但小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因琐事发生纠纷,积怨无法化解,婚约未能修成正果。小王多次找到女方,要求返还彩礼,但对具体返还数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小王便找到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律师办案

作为原告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光法律师团队在接手本案后,第一时间与小王及其父母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细节情况,仔细核对转账、消费明细与聊天记录等证据。并从“法理”角度分析,详细解读《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彩礼的规定;从“情理”角度疏导当事人情绪,防止矛盾升级。

案例启示

彩礼,历来是民间订婚习俗。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是否生育子女等情况,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以妥善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示了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在处理婚恋纠纷案件中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彩礼的规定;从“情理”角度疏导当事人情绪,防止矛盾升级。
办案期间,光法律师团队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本着彻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办案律师团队考虑到女方的合法权益及原告方的实际损失,提出了合理的彩礼返还方案。
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女方向原告小王返还彩礼款12万元,同居期间的财产和费用双方互不追究,以后各自生活,互不打扰。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婚恋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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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02

案例概述

张女士与王某二人为夫妻关系,于1989年登记结婚。2024年,张女士发现丈夫与孙某二人自2020 年起开始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王某先后为孙某支付房屋首付、装修以及购买各种家电和贵重物品,并不断通过微信转账,供其每月偿还房贷和个人花销使用,以上全部款项共计100余万元。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女士便委托我所起诉孙某,要求对方返还一百余万钱款。(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律师办案

我所接到当事人的委托后,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婚内出轨、对外转账,私自处分财产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已经严重侵犯了张女士的财产所有权;且孙某明知王某有配偶,继续与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未得到其配偶许可的情况下接受巨额款项,有违公序良俗,具有明显过错,应依法予以返还。为支持主张,提交了一系列证据材料,包括身份信息证明、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各项支付交易明细、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收据等等。
法院根据以上材料,最终判决孙某返还张女士1014315元。

配偶向第三者转账100余万,律师助当事人成功追回!

转账的金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只返还一半财产,这种说法合理吗?
我国采取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对共有财产的处分,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部分,应当经夫妻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夫妻共有财产在分割之前,夫妻双方是不分份额的享有权利。故此种说法于法无据。
夫妻之间难以避免会产生争执和矛盾,发生冲突时我们要正视和解决矛盾,而不是回避问题或将冲突归咎于感情问题,甚至在感情上寻找其他宣泄口,这不仅违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损害夫妻感情,打破现有稳定的生活,也会给家人和孩子带来阴影。法律能挽回夫妻之间受损的财产,却无法挽回因此受损的感情,希望每个人做事前要三思而后行,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案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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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03

案例概述

李女士与王先生是自由恋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便登记结婚了,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二人婚后相处期间,双方性格不合,男方脾气暴躁,家庭责任感淡薄,未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双方屡屡因为生活琐事争吵,男方经常对当事人及两个孩子言语辱骂,大打出手。期间当事人报过几次警,然而男方仍不知悔改,甚至变本加厉,导致家庭氛围极其压抑,已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现在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考虑到自身及两个年幼的孩子,当事人决定结束掉这段婚姻,遂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律师办案

为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办案律师详细了解双方相识及生活情况。在理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抓住双方争议的焦点,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当事人逐步敞开心扉,最大程度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并劝导双方应顾念往日情分,好聚好散,只有双方各让一步,才能避免继续互相伤害。经过几番拉锯,释法明理、反复沟通。最终,双方的心结慢慢打开,放下成见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归李女士;其中一套房产归李女士;并享有另一套房的使用权、居住权和出租收益权,直至孩子成年满18岁。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此案从委托到结案仅用时月余,当事人非常满意。

委托律师处理婚姻纠纷,月余成功调解。

案例启示

离婚涉及多方法律关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不仅涉及解除夫妻关系,还涉及财产性利益及子女的抚养问题。在离婚诉讼中,既有判决离婚的方式,也有调解离婚及协议离婚的方式。但是,很多人不清楚这三者的区别在哪里,也不清楚自己的离婚案件应该选择哪种方式。
判决离婚是指案件经过法院审判,以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处理孩子抚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确定债权债务。调解离婚是指在法院立案后,双方就以上四点达成一致意见,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而协议离婚则指案件未经法院立案,双方就离婚涉及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时具体应该选择哪一种离婚方式,不同案件的情况不一样,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由律师根据个案给出最优的离婚方案,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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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小刚与小丽曾系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双方互有经济来往。分手后,小刚以不当得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丽返还现金15余万元。

律师办案

承办律师认为:
1、我方当事人即被告与原告交往期间,双方互有资金往来,转账性质为自愿赠与,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2、被告与原告交往期间,原告转账钱财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转款无法律依据;
3、原、被告分手后,双方就往来转账进行了结算,原告出具声明一份,其内容为“声明 张小萌不欠王小虎一分钱,特此声明 王小虎愿意等张小萌一辈子。特此声明,声明人王小虎2020年2月29日。”因此张小萌未欠原告金钱,双方不存在经济纠纷;
4、原告自2020年2月至今未对结算声明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
5、原告所诉陆续向被告转账25万余元不属实,实际转款数额经核算为10万余元。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相互间的财务往来比较常见,或是表达爱意,或是共同承担生活开销……那么,恋爱期间转账,分手后发生纠纷,该如何认定呢?此案为我所代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要求我方当事人归还在恋爱期间转账的15万余元,在律师的帮助下,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大部分诉讼请求,当事人仅需支付原告2万余元。

其内容为“声明 小丽不欠小刚一分钱,特此声明 小刚愿意等小丽一辈子。特此声明,声明人小刚 2020年2月29日。”因此小丽未欠原告金钱,双方不存在经济纠纷;
4、原告自2020年2月至今未对结算声明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
5、原告所诉陆续向被告转账25万余元不属实,实际转款数额经核算为10万余元。
经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小丽只需返还小刚23418元。

案例启示

恋爱期间的借款和赠与如何区别及认定?
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具有两个要件:一是存在借贷合意,二是出借人实际提供款项。借款到期后,出借人可以要求返还。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方一经交付,不能要求返还。  对于主张恋爱期间的借款,鉴于其关系的特殊性,在互相转款时要有明确的转款附言,并在微信、短信聊天中对转账性质予以确认。
恋人之间常会转账、发红包表达爱意,且因信任或碍于面子,不会将转款的内容明确约定,也不会让对方出具借条。分手后,因此发生的纠纷往往难以举证。《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恋人之间的转款若没有赠与的意思,又怕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签署借据破坏双方感情,就应该在转款时表达明确,并留存证据。如果分手后想追回借款,那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订立借款合同,明确对利息进行约定。

04

昔日恋人对簿公堂,恋爱期间的转账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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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李女士迫切想要离婚,因为男方有家暴行为。奈何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自己虽握有男方写的家暴保证书,但由于对方死活不同意,法院就没有判。在此之后,男方便多次发信息威胁李女士,并扬言要弄死她。甚至还多次去李女士家中闹事,威胁她的家人。闹得严重的时候,李女士还报了警,可这并没有让事情出现转机。

律师办案

我所接到委托时 ,李女士及其家人已被闹得心力交瘁,惶惶不可终日,最重要的是案件已快过上诉期 。考虑到男方的行为,已严重影响到李女士及其家人的安全,为了尽快助当事人脱离苦海,律师迅速整理证据材料递交法院。
诉前调解中,通过组织双方学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他们明白各自在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并针对男方多年来对李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对其展示了李女士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受伤的照片、证人证言、派出所出警记录等。在法理面前,男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在律师的帮助下,最终双方成功调解离婚,从接到委托到结案,仅用时十余天。

遭受家暴一审不判离,
委托律师十余天助当事人脱离苦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相关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2.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3.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4.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 5.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6.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7.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8.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9.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10.伤情鉴定意见;11.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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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认为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的,可以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例启示

光法律所经典案例选编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01

欠了50多万不还,律师成功为当事人拿回借款!

案例概述

王先生夫妇二人在南阳经营一家理发店,林女士经常去他们的店铺消费,久而久之,两家人便熟络起来了,随后双方结为了干亲。 之后林女士就以生意周转为由,多次向二人借款。想着之间有这层关系在,便放心地把钱借给林女士,累计有50多万元。现在夫妇二人很是忧心,虽然目前林女士还接听电话并承诺会还钱,但就是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只是往后拖着。无奈,二人便找到我所寻求帮助。
02
之后林女士就以生意周转为由,多次向王先生夫妇借款。想着之间有这层关系在,王先生夫妇便放心地把钱借给林女士,累计有40万元。

律师办案

接到委托后,办案律师便调取了对方的身份信息,整理各项证据材料。接着便开始查询对方的财产信息,便于后期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防止隐匿转移财产,从而导致当事人最后即使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结果。

案例启示

借钱不还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纠纷,处理时需谨慎且合法。以下是具体处理办法: 1. 友好沟通:先应与对方进行坦诚沟通,并尝试协商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这一步是解决问题的基础,有助于维护双方关系。 
2. 书面提醒:若沟通无果,可以书面形式(如邮件、短信或信函)再次提醒亲戚还款,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有助于在后续法律程序中证明债权关系。
3. 调解与仲裁:为避免情感冲突,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或根据双方协议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快速解决争议。
4. 法律诉讼:若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交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法院将根据查证的事实进行判决。若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律师的帮助下,法院查封冻结了对方名下价值50万多的财产,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债权人王先生夫妇的权益。
最终,经过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一句“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对光法律师最真诚的认可。

民间借贷

2. 书面提醒:若沟通无果,可以书面形式(如邮件、短信或信函)再次提醒还款,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有助于在后续法律程序中证明债权关系。 
3. 调解与仲裁:为避免情感冲突,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或根据双方协议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4. 诉讼:若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交债权凭证,法院根据查证的事实进行判决。若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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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小张向小王借了25万元,并出具了一份借条。后续双方就利息约定产生争议,小王便一纸诉状将小张告上法庭。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小王的主张。小张不服判决,便委托我所上诉。

律师办案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为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律师详细梳理了案件全貌,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收集了借条、银行明细、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因双方对借款利息约定存在争议,为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的损失,办案律师制定了一份对小王有利的诉讼策略。 在庭审过程中,办案律师们通过有力的举证和辩论,法庭最终采纳了办案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律师成功助其上诉改判!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一审判决之后一方或者双方都可以选择上诉。但是,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率通常不是很大,往往不会超过10%。二审改判的情形通常包括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等。虽然上诉改判的几率虽然不大,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特别是在认为一审判决错误且存在严重违法或错误的情况下。各个法院和法官对于同一法律事实甚至对同一法律的理解都不同,难免会出现错判的情况。因此,积极梳理案件证据,形成证据链,最大程度让法官支持我方的观点,是提高上诉改判几率的重要途径,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协助。

案例启示

02

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与小王就案件情况及细节做了深入沟通。办案律师了解到案件即将过15天上诉期,便即刻着手准备上诉材料。

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 ,支持了小张提出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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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黄某与赵某、李某夫妻是邻里朋友关系。赵某因急需资金向黄某借款,黄某便将4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赵某。同日赵某出具了借据和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支付方式及还款期限。然而从2020年4月15日开始,赵某便不再支付利息了。约定还款日也未偿还借款本金,黄某多次催要,对方一再推诿。故委托我所起诉赵某。

律师办案

我所律师接到委托后,仔细聆听分析整个案件,反复与当事人沟通,不放过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最终对此案形成了一套完整严谨的办案思路:
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赵某从黄某处借款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用于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和经营,且李某知晓也认可借款并愿意偿还,故该笔借款应属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维护黄某的合法权益,特将二人诉至法院。
为支持其诉请,提供证据如下:
1、借款合同、借据和银行交易流水凭证一份,证明借款的事实;
2、银行流水,证明被告按期归还利息;
3、婚姻登记表、微信聊天记录、监控录像视频,证明二被告是夫妻关系,李某对借款知情,并承诺还款,李某承认其与赵某共同经营公司,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4、某实业有限公司证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李某,注销时清算人也是李某,证明双方共同经营公司;
5、申请调查令调取赵某名下银行流,证明在赵某收到本案借款后向李某陆续转账两百多万元,而李某向赵某转账仅5万元,有明显转移财产的行为,且根据转账的次数和时间可以看出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本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借款合同、借据和银行交易流水凭证一份,证明借款的事实;
2、银行流水,证明被告按期归还利息;
3、婚姻登记表、微信聊天记录、监控录像视频,证明二被告是夫妻关系,李某对借款知情,并承诺还款,李某承认其与赵某共同经营公司,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4、某实业有限公司证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李某,注销时清算人也是李某,证明双方共同经营公司;
5、申请调查令调取赵某名下银行流,证明在赵某收到本案借款后向李某陆续转账两百多万元,而李某向赵某转账仅5万元,有明显转移财产的行为,且根据转账的次数和时间可以看出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本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启示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面对夫妻一方出具借条的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涉案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根据法律规定,有针对性的收集保留证据,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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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40万一直不还,律师介入成功维权。

最终,法院支持了律师提出的主张,认定该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被告赵某、李某偿还原告黄某借款本金400000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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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张军(化名)与王宇(化名)在同一家电子厂打工,双方是同事关系。某天,王宇以生活需要为由,向张军借钱。想着对方是自己的同事,张军便帮了这个忙。谁知这一帮,便停不下来了。王宇通过微信陆陆续续向张军借款共计5万余元。后来,张军开始向王宇催要。哪知王宇一直推诿,发消息不回打电话不接。张军很是气愤。曾经看在同事的面上才借钱,现如今却闹出这样的事。一边怪自己识人不清,一边懊恼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无奈,张军找到我所律师,希望自己的借款能够被追要回来。

律师办案

我所办案律师在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后,一边耐心安慰开导当事人,一边仔细准备整理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律师首先调取了双方的微信、银行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洋洋洒洒100余笔,金额从十几元到上千元不等;又保留了通话录音,再次认定了借款这一事实。 随后便将这一系列证据提交法院。
在律师的帮助下,最终当事人成功地追回了欠款及利息。

微信转账5万多元,对方拒还,
光法律师成功助当事人维权!

微信转账没打借条如何维权?
起诉前,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形式获得对方对借款意思表示的追认,就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承诺等内容以通话录音、现场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为了提高录音证据的证明效力,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被录音人必须是债务人本人。虽然在债务人不承认是其本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鉴定机构鉴定,但为了降低诉讼成本,在通话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 第二,录音内容尽量完整反映债务的内容和借贷关系发生的经过、具体金额和欠款数额。 第三,录音过程中,注意沟通技巧,确保对方陈述清楚事实且反映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存在债权人威胁、逼迫的情形。另外,提交给法庭的录音证据需真实、完整,是未被剪辑、编辑、篡改过的录音原始载体。
最后,如果决定借钱给他人,不仅要规范借条、欠条、收据的形式,还要注意保存相关凭证,不要因为一时疏忽或碍于情面而忽视了证据的留存,否则当纠纷来临时,自己就会处于不利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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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朋好友间互相借钱周转,在法律上被称为民间借贷。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虽没有借条,但原告提交了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双方之间成立了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案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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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此案中我所担任被告的代理人。刘先生前来我所咨询,称自己被人告了,原因是别人说他欠了4万多不还。可事实并非如此,他并没有借钱,那笔款项是原告自己进行投资用的。眼见着投资失败,便声称是借给刘先生投资用的。并称自己有微信截屏为证,还有刘先生写下的还款保证一份。刘先生一直不还钱,这才诉之法院。

律师办案

刘先生的诉求是愿意接受2万元的调解方案。办案律师便着手联系对方进行调解。另一方面,仔细研究案情准备各项证据材料,一旦调解不成转诉讼。在调解过程中,律师提出有证据证明担保协议不是我方自愿写的。另外本案是对方找我方要求进行投资,我方不认为属于借款。本案科技公司已被公安立案处理,不属于正常的经营,被告应当自担风险。刘先生本可以分文不给,但仍愿意接受2万元的调解方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开庭中,律师再次重审

原告起诉当事人欠钱不还,
律师介入处理,法院驳回原告起诉!

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性质判断,可以分为三类:①民事领域,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单笔借贷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即为有效;②借贷行为连续、多次发生,足以构成对贷款业务的经营时,此时需要获得金融许可,未获许可不可为;③违反金融监管制度,从事经营贷款业务,民事后果是合同无效;行政责任是行政处罚;刑事责任需要结合行为构成、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是否构成以及构成何种犯罪。

案例启示

05

调解方案,对方不同意调解。开庭中,律师与对方代理律师据理力争。刘先生甚至表示愿意出3万元,但原告仍不接受。最终法院根据我所律师提交的一系列证据材料认定原告主张的4万余元款项,系经由被告协助为原告向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线上投融资平台出资购买该平台的产品的交易行为引起。因该类交易行为已由公安局以涉嫌被诈骗犯罪立案侦查处理。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如下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此结果完全超出了当事人的心里预期,为当事人避免了数万元的损失。

有效;②借贷行为连续、多次发生,足以构成对贷款业务的经营时,此时需要获得金融许可,未获许可不可为;③违反金融监管制度,从事经营贷款业务,民事后果是合同无效;行政责任是行政处罚;刑事责任需要结合行为构成、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是否构成以及构成何种犯罪。借贷纠纷发生后,一定要依法依规维权。另外刑事风险一旦发生,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介入,以防事态更加严重。

光法律所经典案例选编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01

家人被刑拘,律师9天会见4次,成功取保!

案例概述

案件的起因是王先生因合伙问题与李先生发生争执,双方大打出手,王先生被刑拘。家属之前委托过其他律师会见,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便想要委托我所去会见,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律师办案

接到委托后的第二日,办案律师便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询问事发经过,并为王先生答疑解惑。除了法律咨询和沟通案情以外,律师还为王先生做精神和心理上的辅导,代家属转达关心之情。通过律师打强心剂,做案件的主心骨,王先生精神状态得到了有效安抚。会见后,律师第一时间向家属告知案件办理思路并解答疑惑。

案例启示

家庭成员遭到刑事拘留时,家属最为焦急的是希望能尽快办理取保候审,然而,并非所有案件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在家属匆忙前往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很可能会面临被拒绝的情况。
一般而言,在37天内申请取保候审是较为理想的时间窗口,最好能够在30天内成功获得取保候审。这个时候案件尚未移交给检察院,律师可以先申请取保候审,随后在公诉阶段继续为被告争取减刑或缓刑等权益。

期间,办案律师以平均2天会见一次的频率,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同时,积极与派出所、检察院沟通,协助王先生取得受害人谅解,并提交法律意见书及取保候审申请。短短9天,律师在会见4次后,成功地在公安侦查阶段为王先生争取了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这时候,取保候审就意味着可以暂时获得保释,获得人身自由。取保候审后,一般来说宣告缓刑的机率较大,罪行不是很严重。这一措施既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也能够减少过度拘留对个人及家庭的影响,最大限度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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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其他争取到取保候审部分案例展示

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相对比较轻,因为更加严厉的有逮捕、监视居住,这两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取保候审不限制人身自由,不需要羁押在看守所,但也要保证未经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并且要随传随到。

取保候审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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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王女士的女儿在一家棋牌游戏软件开发公司任职行政岗,日常负责人事、前台和行政工作。后因该公司的某款软件带有赌博性质有盈利被羁押在看守所。女儿极有可能要坐牢,而王女士又不懂法帮不上任何忙,于是便到处咨询律师。几经对比后,选择了光法律师团队。

律师办案

律师接案后,当天便前往看守所开展会见工作,了解案情。后经数次会见,且与办案单位多次沟通,同时,办案律师积极而又仔细审查案件的相关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相关物证等,判断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依据掌握到的现有证据材料,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做出不予批准逮捕辩护意见,并成功地为其争取到了取保候审;后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成功地终止了刑事诉讼,当事人被无罪释放。

开设赌场罪,是指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空间、赌局等,设定赌博方式、规则,组织、控制赌博进行或者经营赌博的行为。开设赌场罪从宽从轻处罚的要点 :1. 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 在司法机关查处赌博犯罪活动时,能够提供重要线索,有助于破获其他赌博案件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3. 对于从犯,如果其参与程度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对于因赌博犯罪受到处罚后,能够积极改正,不再从事赌博活动的,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在很多案件中,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直接上来便刑事立案,而是会先进行调查问话、取证等。这个调查取证的时间长短,因案件等不同而略有不同。如果你发现自己被公安机关上门调查问话和取证,且已成了犯罪嫌疑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因为在这个阶段,刑事案件流程还没启动,不涉及错案责任追究,最容易解除嫌疑。

案例启示

02

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抓,律师助当事人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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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19岁的小王与同岁的小李,经朋友介绍找了一份工作,主要负责通过网络以招聘日结兼职的方式,面向社会大量招聘银行卡卡主。然而,涉世未深的两人并不清楚自己已误入歧途——经他们手的卡主账户是用来收取诈骗资金或网络赌博赌资的。当二人接到警方的传唤时,内心十分惶恐,他们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的违法犯罪了。

律师办案

我所律师接到小王、小李家人的委托后,经过多次的会见、阅卷,最终能确定,虽然二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案件事实部分无太大出入,但就本案量刑部分存在诸多法定、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例如其在本案身份系从犯,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应从轻处罚。
经过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法官进行多次有效的沟通,最终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采纳了我所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如下判决:判处小王、小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是不用坐牢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遵守法律和法院的规定,则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猖獗,使得其下游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也出现高发趋势。该罪犯罪手段简单,参与人数较多,许多法律意识淡薄或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被高利诱惑,走上犯罪之路。
大多数刑事案件,只有律师足够专业、足够认真对待,才能在众多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与证据、适用法律等方方面面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策略,不论是罪名方面、刑期方面、涉案财物或罚金方面等各个维度争取的权益。
辩护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必须完整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情况,案件发生的背景,有必要的话进行实地勘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深挖每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辩护要点,不要放过任何一个辩护的机会。本案经辩护律师多次与公诉机关反复认证,通过同一类案件对不同犯罪嫌疑人应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办案原则,向公安和检察机关提出异议,最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启示

03

两少年误入歧途,律师介入成功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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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张三因怀疑妻子赵某与李四、王五之间有不正当关系,便伙同自己的哥哥张某一起,先将李四骗至家中殴打,逼迫其承认与赵某发生性关系,索要20000元后让其离开。随后又以同样的方法,向王五索要了20000元。之后李四、王五向公安机关报案,张三、张某两兄弟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院起诉。

律师办案

我所接到张某委托后,了解到张三已被法院判决,办案律师便第一时间前往法院进行阅卷。阅卷后组织团队认真梳理了案情细节,并提出做罪轻的辩护意见。
律师提出被告人张某不是主犯,系自首,没有参与分赃且没有获利,其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应当予以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查明案件事实,采纳了我所律师的辩护意见,根据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做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在案例办理过程中,我所刑事团队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辩护经验,通过制定行之有效的辩护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案从接到委托到结束,仅用时不到二十天便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案例启示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或恐吓,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很多时候,合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敲诈勒索罪仅仅是一线之隔,所以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维权的方式。我们可以在操作时注意以下3个问题:对方行为是否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我的维权途径是什么?我提出该要求的理由是什么?当具有维权的正当性时,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益,如果不确定如此行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否则只会让自己所处的局面从主动变被动,最后追悔莫及。

04

律师为犯敲诈勒索罪当事人成功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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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01

不当得利纠纷,律师助当事人拿回26万钱款!

案例概述

李先生原是某建筑材料公司法人。2013年5月份,李先生中标了某职工住宅楼门窗制作安装工程。但在其要进场准备施工时,却遭到阻挡,告知需要交纳26万元“进场费”,否则不能施工。李先生被阻挡一月之余,为了不耽误工期,无奈只得同意。
2013年7月4日,耿某跟随李先生去银行取走现金26万元,耿某当场出具“收条”,内容为:今收到李某还款260000元整,大写:贰拾陆万元整。收款人:耿某,2013年7月4日。并称缴这笔钱是工程进场押金,工程完工结算后退还给。
然而到2017年工程结算时,李先生拿着“收条”去要账时,才知道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进场费”。
李先生多次找耿某协商,耿某却声称该笔钱是李先生还给他的“补偿款”,自己是职务行为。为此李先生辗转郑州,南阳,湖北多地,委托当地律师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期间甚至还报了警,但却没能解决此事。

律师办案

此次找到我所,李先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但在听完律师的办案思路后,李先生信心倍增,当即便决定委托光法律师团队。
办案律师提出本案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点:是否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案涉的26万元性质如何认定、是否有证据证明耿某收取的26万有法律依据或其他合法事由、是否有证据证明耿某收取26万元系职务行为。并围绕这几点展开后续一系列工作。 
针对争议,办案律师根据收集到的证据逐个击破。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耿某返还李先生26万元和利息。

款”,自己是职务行为。为此李先生辗转郑州,南阳,湖北多地,委托当地律师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期间甚至还报了警,但却没能解决此事。

其他类型

案例启示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通过诉讼实现利益的公力救济。也就是说,法律只保护民事主体在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内的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有可能带来败诉的风险。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为3年。特殊情况,最长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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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2022年1月1日,小王、小张与小李三人开始合伙经营一家娱乐休闲公司。其中,小李投资20万。2023年7、8月份,小李提出退伙,小王、小张觉得没有形成决议且没走手续便没有同意。期间几人就退伙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李便将小王、小张诉至法院,称其二人已同意自己退伙,但在支付11万元后,剩余9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两人支付退股金9万元及利息。一审法院支持了小李的主张。
小王、小张不服,委托我所提起上诉。

律师办案

办案律师团队在研究完案情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三人是否就退伙事宜达成合意,小王、小张是否应当承担退还小李相应款项的责任。律师结合收集整理到的证据材料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原审法院认定双方形成口头退伙协议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双方仅是停留在有退伙意向的磋商阶段,并无证据证明双方对退伙达成具体方案。另外,该笔款项系小李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的公司财产。此外,小李利用职务便利在三人协商退伙的过程中将员工工资擅自截留,同时在一审中将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删减后提交法庭进行虚假陈述,炮制出三人已完成退伙清算的事实,这种只保留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证据已经涉嫌虚假陈述,两上诉人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陈述,两上诉人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院支持了律师提出的主张,认为就小李退伙事宜,三人既未签订书面协议确认退伙方案,亦未口头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小李起诉主张小王、小张支付其退伙款9万元缺乏事实依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不当,予以纠正。最终判决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24)豫1303民初3686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合伙合同纠纷,一审败诉判赔,
委托我所上诉成功改判!

02

案例启示

合伙合同纠纷比较典型的有“解除合伙合同”、“退还投资款”、“请求分配利润”、“对外债务承担”等方面的争议。退伙应当贯彻自愿原则,但是退伙涉及其他合伙人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对自愿退伙也有一定的限制。若约定了合伙期限或对退伙作出限制,合伙人擅自退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因退伙造成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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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2023年8月25日,张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某签订了一份《食堂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将某民工食堂及生活区小卖部交由张某承包,承包费为11万元,并约定三个月内工地不开工,对方需退还全部费用。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照约定通过微信支付11万,但对方工地一直未开工。张某多次催促,对方虽口头承诺退还承包费,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便委托我所起诉对方。

律师办案

考虑到案件较为简单,调解既能帮双方快速化解矛盾,又能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费用。办案律师便从中沟通,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同意于2024年2月19日解除《食堂承包合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某共同退还张某承包费11万元。最终本案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得到了圆满解决。

调解具有便捷、经济、平和等优点 ,在化解纠纷、维护权益上成效显著。通过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案件,不收取费用。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减半收取诉讼费。
调解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双方也可申请延长调解期限一个月。在期限内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将转立案进入审判程序。诉前调解程序是为了减少诉累和负担,并不会影响调解不成功的后续审理。
经调解形成的调解协议具有约束力,据此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或经司法确认后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与其他裁判文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若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原则上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若想避免签字与邮寄签收这段时间内对方反悔,双方可以选择一致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生效。此情形下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即使请求法院制作的调解书被一方拒签了,也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可以申请调解。但并非所有案件都能调解,涉及到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为了督促义务人履行,在调解协议中通常可以添加相应的督促履行条款,约定义务人若未按调解书确定内容履行,将加重其义务。主要有以下形式:1、分期付款的,可就剩余未到期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2、权利人放弃部分本金、利息的,可按原请求标的额申请强制执行;3、另要求支付合理数额的违约金。

案例启示

03

承包合同起纠纷,律师介入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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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2022年12月份开始,王某因私人原因多次通过自己的微信号在几百人的微信群聊中发表贬低张某人格的言语。张某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其承认错误,停止侵害行为,消除影响,皆无果。后迫于无奈报警处理,派出所民警对王某作出口头警告。之后王某变本加厉,仍继续在微信群内散布侮辱性言论。

律师办案

此前,当事人曾委托我所处理民间借贷案件,对方借钱不还,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委托我所后,律师成功为其拿回了借款。当事人对我所的办案质量及服务态度高度认可,故再次委托我所处理案件,请求依法判令王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某因人身权益受损造成的精神损失。
经律师查证,被告在本案案涉微信群中发布的涉及原告的信息中使用了明显带有侮辱性的言论,且在群中发布涉及原告的视频并发表侮辱性评论,案涉微信群内成员较多,被告将上述不当言论发布至有众多成员的微信群,其主观过错明显,从微信群的成员组成、成员之间相互讨论情况以及网络信息传播的便利、广泛、快捷等特点来看,涉案言论确已引发他人对原告产生负面认识并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被告的行为与原告名誉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被告的行为符合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已构成侵权。被告应当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网络信息传播的便利、广泛、快捷等特点来看,涉案言论确已引发他人对原告产生负面认识并造成原告社会评价降低,被告的行为与原告名誉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被告的行为符合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已构成侵权。被告应当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内容与造成的影响、侵权持续时间等,做出如下判决:
1、被告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2、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提交对原告的道歉书,道歉书的内容需经法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南阳地区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承担。
3、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案例启示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传统名誉权侵权有四个构成要件,即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对于微信群中的言论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认定,除了要符合传统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程度等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04

在微信群散布侮辱性言论,律师助当事人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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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述

2016年,马先生办理贷款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征信存在问题,影响自己办理征信。经查询,发现自己在某银行有一笔2015年的呆账记录,担保贷款10万元,但事实上,他从未去该银行办理过任何业务。马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查明事实,恢复征信。该银行的工作人员承认是其在马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他的身份信息办理贷款及担保。期间,马先生多次催促要求消除呆账,银行的工作人员向其出具保证书,保证限期内清理干净所有不良账务以及信息。后以双方自行协商为由,马先生撤回了对银行的起诉。2022年7月14日,马先生到网点查询个人信用时,发现银行将呆账信息记录状态变更结清,个人信用报告上不再显示该笔信贷交易违约信息。但是,不良贷款痕迹并未消除,且马先生的配偶信息也未消除。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马先生找到我所寻求帮助。

律师办案

办案律师提出名誉权是自然人享有获得和维持对其名誉进行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的一种人格权,除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因故意或者过失损害他人名誉。而银行的工作人员肆意使用了马先生的身份信息,银行也未尽审查义务,违规操作,致使马先生被列入银行信用记的“黑名单”,导致其受到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及经济损失。银行的行为已构成对马先生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综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消除马先生在银行的所有个人账户信息,消除不良征信痕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等相关费用。

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费等相关费用。
最终,法院支持了诉请,判决银行消除马先生个人信用报告中的配偶信息;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向马先生支付律师费5000元。
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对光法律师团队非常满意,特送了两面锦旗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案例启示

现实生活中,到处需要用到我们的身份信息,比如银行办理业务、投资理财等,一不留神你的隐私信息就会被“有心人士”窃取保留并加以利用。公民要时刻注意降低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保护好自身的“小隐私”。同时,当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要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个人信息被盗用办理贷款,律师成功助当事人维权!

05

光法律所经典案例选编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70多岁的李大娘是湖北人,在50岁的时候改嫁到南阳并分得了2亩多地。后俩人因性格不和,李大娘就在附近租房子住,以捡废品为生。这期间对方又找了个老伴,并与李大娘办了离婚证,但是户口没迁走,耕地还在。后来政府要修路占用耕地,恰好李大娘的耕地在占用范围,一亩地赔偿款是10万。眼见别家的赔偿款均已到账,自己却还没有收到。后来李大娘多方打探,却被告知耕地已被收走。现如今自己年纪也大了,没文化,也没有什么亲人,就指望这两亩多地养老,内心十分难过无助。便找到我所,希望通过调解确认耕地是否被收走了。

律师办案

律所根据案件情况安排了对处理土地纠纷类案件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办理,承办律师根据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和丰富的理论研究为李大娘进行了通俗简单的解答。在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案件和充足的准备后,律师开始与当地村委沟通并实地开展调查取证。在承办律师的帮助下,最终确认了李大娘名下拥有2.1亩土地,意味着可获得20万的土地征收赔偿。这笔赔偿无疑为对年迈的李大娘后期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无疑为年迈的李大娘后期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案例启示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夹杂确权纠纷。房屋确权纠纷主要适用民事诉讼解纷,土地确权纠纷主要适用行政救济或行政诉讼救济。
土地确权纠纷的处理单位是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哪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处理需要根据土地的位置、土地的面积和争议的双方和进行确定。 
一般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机关: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土地纠纷具体的解决步骤为 :
1、向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
3、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 报同级人民政府处理。
4、对于同级人民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是诉讼。

06

土地纠纷,律师助当事人成功确权耕地。

娘多方打探,却被告知耕地已被收走。现如今自己年纪也大了,没文化,也没有什么亲人,就指望这两亩多地养老,内心十分难过无助。便找到我所,希望通过调解确认耕地是否被收走了。

光法律所经典案例选编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买房子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大事,可南阳的王女士却被搞得十分糟心。 起因是2019年,王女士通过现金及微信转账向张先生支付5万元购买一套房产,张先生出具了收据并约定剩余款项支付,内容为:“今收到XX村一套房产2楼,房价45万。今收定金5万元,余款40万,在20天内付30万。剩余10万元在2020年入住前付清不计息,如违约可按20%计息。卖方保证本房产无任何产权纠纷,债务纠纷。另:双方保证本房产拆迁户平分”。
后经王女士了解,自己购买的这处房产为小产权房,未办理相关不动产产权登记手续,且为多人共有,不受法律保护。 得知此事后,王女士便找到张先生要求他退还房屋购房款5万元。经王女士多次催要,虽答应在房子重新卖出有钱后予以返还,可却总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王女士便找到我所,希望律师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无效并返还5万购房款。办案团队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和扎实法律素养,逐一向其分析了案件的法律点,在听了分析后,当即决定委托光法律所代理本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助当事人讨回购房款。

在城市商品房价高昂的社会背景下,购买小产权房的现象屡见不鲜,但必须认识到其本身不具有合法性。必要情况下,建议及时委托专业房产纠纷律师介入,以维护主张自身合法权益最大化。

证且产权不明确,张先生将非本人所在村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出售给王女士违反法律规定,该合同依法确认无效,因此该合同的违约责任约定也无效,王女士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案涉房屋并未交房占有,张先生在此期间一直对外出售案涉房屋,王女士也并未对其造成实际损失,因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根据提交的各项证据材料,最终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对方的反诉请求,判决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购房定金5万元。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王女士挽回了经济损失,更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

律师办案

07

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查看了案件情况,并与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此过程中,对方认为王女士反悔不再买房,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应承担8万的违约责任。并就此提出反诉。针对案件难点,承办团队进行了充分准备并提前开展模拟法庭,针对对方可能提出的答辩意见一一予以应对。同时也就案件具体情况准备新的证据,并与当事人就诉讼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队进行了充分准备并提前开展模拟法庭,针对对方提出的答辩意见一一予以应对。同时也就案件具体情况准备新的证据,并与当事人就诉讼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承办律师提出王女士不支付后续房款的原因是没有房产证且产权不明确,

案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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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吴女士准备开一家奶茶店,于是跟房东约定租金总计78000元,并于2022年3月29日向其支付定金10000元,2022年4月2日支付剩余的租金68000元。原以为自己开店当老板的梦想马上就要实现,可现实却狠狠地给了吴女士一击。4月6日,吴女士来到自己租用的店铺处,却意外看到城管部门在拆除店铺招牌,于是便上前询问,知晓该店铺属于“1050非商改商”范围,不能用于经营。同日吴女士多次联系房东打听店铺情况,多方咨询确定不能用于经营后,于4月8日通过微信明确要求归还房屋,退还房租。但是,对方一直不予退还房租也不接收房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女士多方对比后,选择了光法律师团队代理此案。

律师办案

承办律师了解到,对方并非商铺的所有人,对转租的房屋没有商业经营使用权,在收到整改通知后未告知吴女士的情况下,仍然收取租金,其行为导致租赁无法进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为了支持提出的主张,特提交了一系列证据材料如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光盘、收钱码支付截屏、1050指挥部通告、转账凭证等证据予以证实。由于准备充分,我方应对自如,当天的庭审十分圆满。开庭后没几天判决书就下来了,法院全面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对方返还吴女士房屋租金及定金共计88000元。 当事人对案件的办理结果非常满意,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并对办案律师给予高度赞扬:“虽然我这是个小案子,可律师帮我挽回了大大的损失!以后有需要的话,还找你们。”

还吴女士房屋租金及定金共计88000元。 当事人对案件的办理结果非常满意,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并对办案律师给予高度赞扬:“虽然我这是个小案子,可律师帮我挽回了大大的损失!以后有需要的话,还找你们。”

案例启示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最多的是合同效力,其次是解除合同,还包括租期及押金纠纷,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等。 房屋租赁合同被法院确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有: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赁合同是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有名合同之一,尤其是涉及商铺租赁,租金数额通常较大,而一旦由于市场变化或者承租人经营不善等原因,很容易导致双方发生纠纷,遭受经济损失。通过专业律师的处理,完善协商解除合同的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拟订有效的法律文书,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帮助委托人最大限度地降低纠纷风险并争取适当弥补损失。

交付完店铺租金后得知不能经营,对方拒不退还,
律师助当事人拿回租金及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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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临时建筑。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赁合同尤其是涉及商铺租赁,租金数额通常较大,建议律师介入,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并争取弥补损失。

光法律所经典案例选编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张小军(化名)在抖音APP看到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正在宣传履带式玉米收割机,遂与销售人员通过微信沟通选择车型。经过沟通,双方约定此车165800元,随后张小军便支付了购车款。 然而机械公司却迟迟不发货,直到一个月后才将农机送到,但一直未提供发票、合格证、购车合同等。收到农机后,张小军发现农机存在瑕疵且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但机械公司却一直未将故障部分的配件发送给自己,且一直未提供维修服务,违反三包政策,导致自己无法正常使用农机。直到秋收结束后,方才将农机修好,导致购买农机的目的无法达成。 
张小军跟对方沟通无果,遂找到我所,委托起诉对方。要求退货退款,赔偿自己的损失。

律师办案

接到委托后,办案律师团队梳理了相关的案件材料并对案情进行初步分析研判。随后,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争议焦点,并积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根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制定最佳的诉讼策略。经过仔细研读材料后掌握案件动向,最终形成明确的办案思路。

讼策略。经过仔细研读材料后掌握案件动向,最终形成明确的办案思路。庭审现场,对方提出张小军是通过抖音主播购买的玉米收割机,该主播并非自己的员工,因此该买卖合同主体是张小军与抖音主播,而非自己,且一直履行三包义务。承办律师针对对方提出的问题,有条不稳进行驳辩:当事人从机械公司购买玉米收割机并支付货款,机械公司出具发票,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当事人购买收割机一个月内,出现变速箱问题,机械公司免费更换后,又再次出现同一问题,但却拒绝维修,其行为与销售者应履行的三包义务严重背离,双方的合同履行出现僵局。综上,机械公司应该退还当事人的购车款。
经律师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购车合同,机械公司退还张小军购车款149220元,同时张小军返还联合收割机。

案例启示

网购发生纠纷,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呢?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准备好证据,包括交易记录,如订单编号、交易时间、支付凭证等,以便证明购买行为的发生。同时也要保存好聊天记录,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特别是涉及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其次,发现问题后,首先尝试与商家直接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如果与商家协商无果,可以向购物平台投诉。平台一般设有专门的投诉渠道,消费者可以提交相关证据,说明问题情况。
当平台介入后仍无法解决问题时,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拨打12315热线投诉。如果仍然没有得到结果,消费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但机械公司却一直未将故障部分的配件发送给自己,且一直未提供维修服务,违反三包政策,导致自己无法正常使用农机。直到秋收结束后,方才将农机修好,导致购买农机的目的无法达成。 张小军跟对方沟通无果,遂找到我所,委托起诉对方。要求退货退款,赔偿自己的损失。

花十几万网购的收割机存在问题,商家各种扯皮,
律师成功助当事人追回购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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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法律所经典案例选编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案例概述

王军(化名)从张天(化名)那儿买了一处房子,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与《按揭房产转让协议》,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王军在支付购房首付款后,按约定每月向张天支付房款。随后便开始装修入住。
然而,王军的房子却被法院查封了。他百思不得其解,会不会是弄错了?原来,自己的房子已经于购买之前被张天抵押给了银行。而张天在转让之前没有清偿债务。由于涉案房产是按揭房,在贷款偿清前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所以房子仍在张天名下。现张天无法清偿银行债务,被银行申请执行名下的房产,就造成了眼下这个状况。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王军便委托光法律师团队代理维权。

新购房产被查封,律师成功助当事人排除执行!

随着近年执行案件的大量增加,执行法院在拍卖被执行人已抵押给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房产时,时有出现涉案房屋已经出售第三方的现象。作为涉案房屋买受人的案外人,往往是在执行法院拍卖涉案房产时通过法院公告获知该房屋即将被司法处置,那么此时房屋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势必与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产生冲突。在执行程序中,一旦房屋买受人发现其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被处置时,应当按照是否在法院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查封前是否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价款是否全部支付、买受人能否证明非因自身原因未办理登记,这四个方面收集相关证据。例如,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价款支付原始凭证、与不动产相关的各类原始缴费凭证等。并及时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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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委托后,光法律师随即展开代理工作,在详细分析案情及证据材料后,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异议人张某、赵某已全款付清购房款,并已交付占有,属于真实的商品房买卖关系,购房合同均是网签,且进行了备案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能够排除涉案财产执行的情形。
故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排除对涉案房屋的执行,解除查封及拍卖等相关强制执行措施。

王军与张天签订《按揭房产转让协议》,现买卖双方及中间人对该交易及协议均无异议,且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据此,应当认定该协议的真实性;根据提交的水、电费、物业费、垃圾费等交款收据,可以认定王军在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另外王军对案涉房屋的风险预期,不应扩大至抵押贷款未还清前房屋仍登记在原权利人名下、因原权利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故不应认定未办理过户登记系王军自身过错。综上,故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排除对涉案房屋的执行,解除查封及拍卖等相关强制执行措施。
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所办案律师提出的主张:不得执行涉案房产!此案盘根错节,错综复杂,涉及众多,但我所不负所托,又一次成功地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启示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光法律所经典案例选编

◎ 接见客户,初步沟通 ◎                           

◎ 整理证据,提供方案 ◎                           

◎ 签署委托,正式办案 ◎                           

◎ 完善证据,提交法院 ◎                           

◎ 出庭准备,庭审反馈 ◎                           

◎ 结果分析,案件跟进 ◎                           

◎ 案件完结,全程留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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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流程

Case handling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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