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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见光法——律已

其他分类其他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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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见光法·律已

建一流队伍/创一流律所/出一流服务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henan guangfa nanyang law firm

总第27期
·11月刊·
2024年第5期

27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关于光法

目录/

table of
contents

● 律师专栏……  04

● 党建天地……  06

关于光法

律所简介: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规模化、专业化、公司化经营管理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曾是新中国第一批国办所, 拥有40余年历史沿革。总部设在郑州,在洛阳、南阳均设有分所,办公场地2000多平,员工人数达到400人以上。业务范围涵盖非诉业务、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等各个领域。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专业、专心、专注”的服务理念,致力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质、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 本期聚焦……  09

● 胜诉案例……  14

● 光法集锦……  27

● 光法天地……  30

● 交通事故

婚姻家事 ●

●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

● 工伤人损

合同纠纷 ●

● 行政纠纷

非诉业务 ●

editorial board
编 委 会:光法南阳
CHIEF EDITOR
总 编:王松伟
Editor in chief
主 编:李媛媛  王   南
          田孟秋  成伟军
Responsible editor
责任编辑:廖倩倩
Layout
版面设计:周梦阳

Lawyer Introduction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律师专栏

Lawyer Introduction

本期人物介绍:
闻柄楠律师

闻柄楠律师,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擅长民事诉讼业务的代理,在婚姻、债权、刑事、合同纠纷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自执业以来,闻律师一直秉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正义。
其凭借案件的专业性服务、认真敬业的工作态度,真诚面对每一位委托人,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

以专业知识为基,
以责任心为剑,
用心、尽心为委托人争得公平与正义!

律师寄语:学而无涯 致精求专
严守执业红线。无论何时,当认真学习律师执业纪律,为律师工作建立第一道红线。律师作为法律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必须以身作则,在法律的红线内规范作业。同时,作为依法治国体系下的法律工作者,只有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才能为国家法治建设添砖加瓦,才能为自己的律师执业工作保驾护航,才能行之致远。
夯实法律基础。法律博大精深,律条繁多庞杂,虽然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以现有所学运用于实际案件处理时,仍然存在许多盲点和不足。实务中每一个案件的处理,往往可能存在多种诉讼策略选择,如果基本功不到位,如何作出最适宜的解决方案呢?学习法律知识要精、深、细,多看多思案例,举一反三,灵活运用,才能理清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才能剖析案情到位,才能法律适用得当,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才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各类问题。
提升实务经验。缺少实务经验是青年律师必经的困境,而破局之法便是足够的案件积累训练。我们当思长补短,积极主动参与案件办理,从理论到实践,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学有所长,学有所用。在工作中,端正心态,不怕事多,有磨练才有成长,不断锤炼,终有所成。
培养综合能力。律师取得每一个案件的成功,如同打赢一场战役,需从战略到战术,不断调整应变。我们要不断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锻炼文书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全方位能力激活,以更强大的自我勇往直前。

律师专栏

innovative 
Party building

党建引领“律师蓝”
永葆本色,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直以来,我所始终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秉持“以党建带所建,以所建促党建”的原则,结合律所实际开展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建设相结合,与法律服务事业相结合,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转化生产力,形成独具特色的党建工作模式。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不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并要求法德东恒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在勇挑时代重任上争作先锋,在践行执业为民宗旨上矢志不渝,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上担当作为,在恪守职业道德上永葆本色,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建设“两个阵地” 营造文化氛围
一是抓好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斥资建立党员活动室和党建文化墙,通过推广宣传,借“墙”接稳地气,装点律师事务所文化环境,进一步提升支部党建的文化内涵,使广大党员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增长知识,在潜移默化中了解、支持、监督党建工作,为党员营造“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氛围,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二是抓好思想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坚持多措并举,严密组织,引导律师党员深入思考学、围绕重点学、带着问题学、照着榜样学、联系自身工作性质学,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宗旨意识。
锻造“两支队伍” 发挥堡垒作用
一是强化党员骨干队伍。坚定“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发展成党员”,物色政治素质高、工作热情高、专业能力强的党员作为党的工作的储备力量来培养,给他们压担子、派任务。通过表彰和鼓励优秀律师党员,树立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律师党员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发挥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壮大青年后备队。伍帮助执业初期的青年律师提升专业素质、拓展业务渠道,为青年律师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增强归属感和凝聚力,引领他们不断向党组织靠拢。
突出 “三个抓手” 激发党建活力
一是抓规范。所内开展规范化建设,实现党建组织设置、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员管理、领导体制“五个规范”全覆盖。
二是抓作风。把转变作风与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让社会感受到律师行业作风建设的实际效果。推荐优秀律师组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法治体检进企业,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抓服务。积极引导党员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借助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进一步提升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党建天地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依托“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借助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围绕全县乡村振兴、基层治理、重点工程等提供法律建议和风险对策,进一步提升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今后,我所将严格落实党建基础工作,坚持政治标准,认真做好 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为党组织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将不断加强和创新律所党建工作实践,发挥优势、践行责任,带领全所人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进程中建功立业!

本期
聚焦

Focus of this  issue

Food safety

聚焦食品安全
守护幸福“食”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而法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本文将聚焦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认识食品安全重要性,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食品安全鉴别能力,从而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本期聚焦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配料表造假:
配料表作为食品标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费者了解食品成分、判断是否适合自己食用的重要依据。一旦配料表存在虚假信息,将直接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0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角度来看,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与食品实际相符。配料表作为食品说明书的核心内容之一,其真实性、准确性直接关系到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之一,其真实性、准确性直接关系到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02、配料表造假还可能构成欺诈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03、此外《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食品安全法律科普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配料表造假触及行业底线,是对消费者权益、法律尊严、行业竞争秩序及食品安全的多重重击。作为监管部门,一定要严厉打击,还食品行业一片清朗的天空。

本期聚焦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消费者网络食品交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食品生产经营者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应当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结语:食品安全关乎民生,下一步,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持续聚焦全民食品安全保护,持续加强丰富宣传手段,多形式、多途径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安全环境。

本期聚焦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亲戚借钱不还,
律师助当事人成功维权

原、被告之间是亲戚关系,自2017年起,被告以做生意手头紧张为由,陆续向原告借款。原告出于亲戚关系,通过现金形式借款给被告共计122800元。后原告多次催要借款,被告虽同意还款,却一直拖延未支付。无奈便委托我所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122800元借款及逾期利息。
为支持诉请,特向法庭提交如下证据材料:
第1组 被告户籍证明一份。证明被告的身份信息。
第2组 借条及领条。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及金额。
第3组 通话录音文字版、通话录音光盘、微信详情页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原告一直通过电话和微信方式向被告催要归还借款,被告认可借款事实,并承诺还款,但一直未归还。
最终法院支持了办案律师提出的主张,判决被告偿还借款122800元及逾期利息。

典型案例

延伸阅读

2. 书面提醒:若沟通无果,可书面形式(如邮件、短信或信函)提醒还款,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有助于在后续法律程序中证明债权关系。

最终法院支持了办案律师提出的主张,判决被告偿还借款122800元及逾期利息。

亲戚间借钱不还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纠纷,处理时需谨慎且合法。以下是具体处理办法:
1. 友好沟通:先应与亲戚进行坦诚沟通,并尝试协商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这一步是解决问题的基础,有助于维护双方关系。

3. 调解与仲裁:为避免情感冲突,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或根据双方协议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快速解决争议。

4. 法律诉讼:若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交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法院将根据查证的事实进行判决。若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结语: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务必保留好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同时,保持冷静理智,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防触犯法律法规或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为支持诉请,特向法庭提交如下证据材料:
第1组 被告户籍证明一份。证明被告的身份信息。
第2组 借条及领条。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及金额。
第3组 通话录音文字版、通话录音光盘、微信详情页截图,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原告一直通过电话和微信方式向被告催要归还借款,被告认可借款事实,并承诺还款,但一直未归还。
最终法院支持了办案律师提出的主张,判决被告偿还借款122800元及逾期利息。

遇到亲戚借钱不还
该怎么办?

典型案例

01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合伙合同纠纷,一审败诉判赔,委托我所
上诉成功改判!

导读:一起合伙合同纠纷,当事人被他人起诉,要求支付退股金9万元及利息。当事人委托其他律所应诉,一审败诉,法院判决当事人支付对方退伙款9万元。后委托我所上诉,办案小组针对案件深度分析研究,补充证据材料,最终成功改判,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

2022年1月1日,小王、小张与小李三人开始合伙经营一家娱乐休闲公司。其中,小李投资20万。2023年7、8月份,小李提出退伙,小王、小张觉得没有形成决议且没走手续便没有同意。期间几人就退伙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李便将小王、小张诉至法院,称其二人已同意自己退伙,但在支付11万元后,剩余9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两人支付退股金9万元及利息。一审法院支持了小李的主张。
小王、小张不服,委托我所提起上诉。

剩余9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两人支付退股金9万元及利息。一审法院支持了小李的主张。
小王、小张不服,委托我所提起上诉。

办案律师团队在研究完案情后,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原审法院认定双方形成口头退伙协议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双方仅是停留在有退伙意向的磋商阶段,并无证据证明双方对退伙达成具体方案。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三人是否就退伙事宜达成合意,小王、小张是否应当承担退还小李相应款项的责任。
根据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三人曾口头协商退伙事宜,并表示协商确定后签订书面退股协议。小李一审虽提交了退股协议书,但该协议书上仅有公司盖章,并无三人签字,且三人均为合伙项目的管理人员,公章由谁加盖无法确定。该协议书落款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而各方之间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3月13日、14日仍在协商退伙事宜,故退股协议书并不能证明二人同意支付小李退股金。小张在微信聊天中明确表示考虑后不要小李的股份,可见三人口头协商并未达成最终一致意见。

二、原审法院认定小张及该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向小李转账的11万元系退伙款属于认定事实错误,该笔款项系小李利用职务之便侵占的公司财产。
三、小李利用职务便利在三人协商退伙的过程中将员工工资擅自截留,同时在一审中将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删减后提交法庭进行虚假陈述,炮制出三人已完成退伙清算的事实,这种只保留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证据已经涉嫌虚假陈述,两上诉人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

综上,就小李退伙事宜,三人既未签订书面协议确认退伙方案,亦未口头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小李起诉主张小王、小张支付其退伙款9万元缺乏事实依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不当,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24)豫1303民初368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02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03

违法分包出事故,伤者索赔之路屡屡碰壁,律师介入助其获赔35万余元。

基本案情:李先生于2022年8月进入某建筑公司从事水电工一职。但是公司方并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由另一自然人王某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及工资发放等事宜。2022年9月20日下午,李先生在工作过程中从梯子上跌落,摔伤头部,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李先生出院后多次找到该建筑公司进行索赔,该公司均以用工外包,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关系为由,推脱责任。李先生的索赔之路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无奈,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并找到曾经代理过诸多工伤赔付纠纷案件,拥有丰富工伤法律实务经验的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寻求法律帮助。

导读:本案是一起违法分包项目中的工伤事件,没有签劳动合同,对方推卸责任。办案律师团队迎难而上,最终当事人以违法分包认定工伤主体责任,在没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助当事人拿到包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内共计35万余元的赔偿。

光法律师团队接到委托后,通过了解案情经过及委托人诉求得知,某建筑公司将项目承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王某,李先生则由王某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发放工资,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建筑公司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拥有丰富工伤法律纠纷代理经验的光法律师办案团队积极取证,帮助李先生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最终,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其致残程度为伤残八级。

典型案例

律师介入,积极取证,成功维权

紧接着办案律师便开始计算各项赔偿项目表,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鉴定费、交通费各项损失。
待一切准备充分,根据委托人诉求与已有证据,办案律师团队协助李先生向仲裁委提起仲裁赔偿申请。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04

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经律师代理,为当事人减少10万元损失

导读:此案是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案件,我所代理被告方。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经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团队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的责任比例按6:4划分,为当事人减少了10万元赔偿损失。
基本案情:2024年6月22日20时41分许,张先生(化名)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同样驾驶二轮电动车的王先生(化名)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先生及其乘坐人受伤,王先生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后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二人负同等责任。  
案发后,王先生的家属将张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张先生赔偿各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共计478816.32元。
张先生收到诉讼材料后,感到十分无助,赔偿总数额已远远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实在无力承担。于是便找到了光法律师团队,在听到专业律师对本案细致、专业的分析之后,当即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将本案全权交给光法律师团队处理。

结语:建筑施工企业应提高守法意识,做到合法用工,不违法分包、转包,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从而降低用人单位的责任和风险。劳动者要做好安全防护的工作,谨防伤害事故的发生,并留存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建筑公司辩称因为是违法分包确定的工伤,公司承担的是用工主体责任,并不是因为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故不存在以解除劳动关系为前提的一次性就业和一次性医疗。
最终,仲裁委根据提交的证据材料审理后作出裁决:某建筑公司应当向李先生支付各款项共计35万余元。 
本案较有难度,当事人上班时间较短,能获取的信息有限,取证较为困难。尽管如此,面对当事人信任委托,光法律师团队尽力找寻突破口,一步一步攻破难题。虽然过程曲折,但结果终得圆满。
律师点评: 在违法分包、转包情形下,即使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经仲裁、诉讼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其依据工伤索要赔偿仍可得到支持。劳动者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重点不在于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重点是由仲裁委或法院确认案件属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如此就为下一步申请工伤认定提供了事实依据。劳动者不应按照传统工伤理赔程序一味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可综合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多方寻求救济,节约时间成本,更迅速得到赔偿。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办案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发现本案事故发生时,王先生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虽不影响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但其在此事故中受伤的主要部位均在头部,对其死亡有直接重大影响,依据《民法典》第1173条之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此外,王先生在治疗过程中,术后没有恢复便转院,医生记录是家属放弃治疗,要求从ICU转到普通病房,家属的行为,也导致了受害者王先生的死亡。综合考虑,原告一方应当承担损害后果的主要责任。

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此外,王先生在治疗过程中,术后没有恢复便转院,医生记录是家属放弃治疗,要求从ICU转到普通病房,家属的行为,也导致了受害者王先生的死亡。综合考虑,原告一方应当承担损害后果的主要责任。

本案经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代理律师抗辩意见,认定原告未佩戴安全头盔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原、被告双方的责任比例按6:4划分,由被告张先生对原告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为372763.74元,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办案团队为张先生减少了10万元的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认定书虽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依据是相应行政法规,运用的归责原则具有特殊性,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归责原则有所区别。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

典型案例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小王与小美自上学期间便确认了恋爱关系,双方于2023年11月举办婚礼。期间,为与小美缔结婚姻关系,小王及其家人共计支出数十万元。但小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因琐事发生纠纷,积怨无法化解,婚约未能修成正果。小王多次找到女方,要求返还彩礼,但对具体返还数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小王便找到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作为原告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光法律师团队在接手本案后,第一时间与小王及其父母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细节情况,仔细核对转账、消费明细与聊天记录等证据。并从“法理”角度分析,详细解读《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彩礼的规定;从“情理”角度疏导当事人情绪,防止矛盾升级。

原告(男)与被告(女)于2023年11月举办婚礼,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双方分居至今,男方向女方提出返还彩礼要求。经办案律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方返还男方12万元,圆满化解了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

导读:

婚约财产起纠纷
律师助当事人成功维权

典型案例

小王及其父母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细节情况,仔细核对转账、消费明细与聊天记录等证据。并从“法理”角度分析,详细解读《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彩礼的规定;从“情理”角度疏导当事人情绪,防止矛盾升级。

在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后分析指出,小王及原告家庭贫穷,为了满足女方及其父母的要求,向各方亲友借款用于支付彩礼,原告家庭为此已掏空家底负债累累。但举行婚礼后,女方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小王办理结婚登记,且经常无故发火引发矛盾。据此,女方毫无缔结婚姻的诚意,只是利用结婚来索取大额财物。现小王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达到,女方及其父母应退还礼金及索取的大额财物。
办案期间,光法律师团队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本着彻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办案律师团队考虑到女方的合法权益及原告方的实际损失,提出了合理的彩礼返还方案。

05

●豫见光法/

不负每一份信任 忠于每一份委托

光法集锦

最终双方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女方向原告小王返还彩礼款12万元,同居期间的财产和费用双方互不追究,以后各自生活,互不打扰。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结语:
彩礼,历来是民间订婚习俗。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是否生育子女等情况,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酌情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以妥善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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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纠纷案,通过律师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律师的帮助下,当事人拿到了11万余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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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通过电话微信咨询婚姻家事问题,虽然并未委托,但对我所接待人员的态度服务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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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双方同责。在光法办案团队的帮助下,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0万余元的赔偿款。

·案情简介·

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次责,律师介入助力当事人获赔70余万。此案耗时2年半,虽过程曲折,终得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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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事发在2013年。在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决对方返还当事人26万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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