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书刊名称:乡宁县市场监管局工作动态(第8期)
发布作者:小玲
发布时间:2023-05-22
阅读次数:446
书刊简介:3.15消费者权益日专刊
其他信息:《乡宁县市场监管局工作动态(第8期)》电子宣传画册作品由小玲于2023-05-22制作并发布于FLBOOK电子杂志制作平台。FLBOOK是一款HTML5电子杂志、电子书刊、电子画册制作平台,使用FLBOOK可以快速制作和发布电子书刊作品。
阅读3D版
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市场公平、合理消费,3月15日,乡宁县市场监管局聚焦“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闫鹏,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卢冬,县人大副主任赵继宁,县政协副主席李杰民出席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凤鸣在活动上致辞,消费者协会及相关成员单位和企业代表参加活动。
放心承诺,树立标杆。琪尔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戎子酒庄、乡宁县老百姓大药房作为企业代表做诚信消费承诺,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和履行承诺,不断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活动对琪尔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戎子酒庄、乡宁县老百姓大药房、福宁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颁发“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牌匾,倡导企业提升创先争优意识,争做本行业的标杆,影响和带动更多的经营者加入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来,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特色推广,精品展销。电力公司、供热公司、燃气公司等十二家单位设立展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消费知识。活动设置了特色农业及名优商品展示台,向大众推介华庭紫陶、金砂紫陶、景韵鸿鹄紫砂工艺等企业特色产品,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理念进行宣传推广,为创建放心消费环境添砖加瓦。
科普宣传,辨别真伪。邀请汾酒集团工作人员协助局执法人员于开展假冒伪劣酒类专项检查,以查获的“假酒”为道具,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展示、对比、详解,为消费者阐明了真假酒的不同之处,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辨别能力。
全面宣传,形成氛围。设置宣传台、咨询台、投诉台,现场接受消费咨询,受理、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向消费者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讲解如何识别并预防消费陷阱等知识,共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1000余份。
执法人员在各乡镇开展入企宣传活动,特别是商场、超市等企业,积极落实消费维权“两项制度”,全面展示消费维权联络站、服务站形象,提振消费信心。在全县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
销毁伪劣,形成震慑。对2022年执法行动中依法没收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处理,涉及假酒、过期食品、假冒饮料、化妆品等11余个品种,货值约5万余元,展示了打假治劣成果,震慑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以“3·15”的严格标准,恪尽职守,全力守护好每一位消费者的365天,切实提升全县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我县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组织局机关相关股室、执法分队、企业负责人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安排部署会。
会议传达学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指导意见》。围绕“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活动主题,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各相关股室、执法分队、参加单位,严格按照局机关和县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抓紧、抓好各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切实打造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局联合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打假人,对县酒类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以城区、乡镇名烟名酒店、超市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情况,是否涉嫌假冒商标、商标侵权等内容。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耐心、细致的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举案说法、现场对比的方式,让经营者深刻认识经销侵权商品的危害性,学会如何辨别正品和侵权商品,自觉做到不购进、不销售假冒侵权商品。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就地查封扣押。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营商环境、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