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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市场监管局工作动态(第32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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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期

市 场 监 管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 作 动 态

2023年8月28日 - 9月3日

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

目   录

市 场 监 管

乡 村 振 兴

重 点 工 作

      秋季开学在即,为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我局组织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召开“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安排部署会”,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部署安排。
      会议要求,各学校食堂要严格落实校长食品安全负责制,落实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同时,就学校食堂“明码标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学校食堂应将饭菜价格表在食堂显著位置向全体师生公示,并对饭菜价格调整时做到“先更新,后执行”。校内食堂无论自营还是聘请专业公司经营,均应遵守“明码标价”的原则,确保教育收费的公益属性。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检查。

重 点 工 作

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安排部署会及学校食堂“明码标价”部署会

市 场 监 管

      受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影响,我县出现食盐抢购苗头。根据省市安排部署,我局迅速行动,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用盐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对商场、超市、襄汾临盐供合盐业有限公司、小卖部等食盐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查看食盐销售价格、存量情况,判断经营户是否存在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并提醒告诫有关经营者要恪守诚信经营原则,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要求,不得趁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目前,共检查各类食盐经营单位21家,均未发现食盐涨价情况,全市食盐市场整体价格稳定,货源充足。
      同时,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我县食盐储备供应充足,请按需理性消费,不信谣,不传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举报投诉。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市场食盐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食盐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市 场 监 管

      持续开展疫苗专项检查,本周对西坡中心卫生院、光华中心卫生院、台头卫生院三家疫苗接种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卫生院接种点的设施设备情况,疫苗接收、储存情况。一是检查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记录,并留存相关质量验收记录;二是检查疫苗储存是否严格落实冷链、可追溯的管理要求,做好冷藏箱温度监测登记;三是要求各疫苗接种点疫苗使用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患者不良反应情况,严格落实疫苗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四是检查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实现全部疫苗全过程可追溯,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提高疫苗监管工作水平和效率。检查中未发现存在问题疫苗,接种点均严格遵守全程冷链管理要求,保证疫苗安全有效。

疫苗专项检查

      持续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查看药品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销售药品行为;是否存在伪造采购药品来源和证明文件、虚构销售流向行为;是否存在伪造或纂改计算机系统数据,药品购销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等行为;是否按照要求对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在入库验收、销售出库等环节收集、校验、上传药品追溯信息等方面进行检查。
      同时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应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主要查看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符合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的药品追溯制度;是否落实药品信息化追溯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按要求上传信息,实现重点品种的经营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此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下一步执法人员将继续做好后续的跟踪检查工作。

市 场 监 管

药品流通领域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落深落细落实创城各项工作任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食安办主任姚凤鸣主持召开乡宁县食安委办公室第三次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局创城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并对下一阶段各成员单位的创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县直部门制订创城工作合订本,包括任务清单、工作方案、阶段性工作报告、食品安全宣传等相关资料。

市 场 监 管

      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第二十三期线上培训活动,此次培训学习的主题为“行政赔偿制度的主要内容”。此次培训学习,具体阐述了行政赔偿的概念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由国家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及行政赔偿的主要特征。

市 场 监 管

      持续对辖区农村食品经营店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保障农村消费者饮食安全。重点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超市、食杂店、小卖部进行检查,执法人员主要对方便食品、调味品、点心制品等保质期较短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同时查看经营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售卖“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食品存放是否符合规定等。督促农村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规范证照公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提示等。检查农村超市、食杂店、小卖部13家,未发现销售农村过期食品,掺杂使假违法行为。

      本周对县昌宁唯美日用品店、县东科农业专业合作社、菊香饸络店、一只炸鸡快餐店、县红太阳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家经营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严格对照检查表内容,从直销行为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重大变更事项等进行检查,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农村食品经营店专项检查

市 场 监 管

      我局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处理投诉举报,转接12345政务便民热线工单、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工单位13起。核查处置7起,在办6起。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本周执法人员对张马宏达批发部,诚信经营进行指导,就线下无理由退货与负责人深入交流,鼓励其积极参与。指导其在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诚实信用,保证商品价格真实、合理,不欺诈、不失信、不虚假宣传;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快速、及时、满意地解决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指导,解决商户退换货顾虑,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引导更多的经营主体参与到活动中来,不断优化全县消费环境。

投诉举报

持续开展“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活动

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现场核查

乡 村 振 兴

     枣岭乡政府邱书记、陈主席到我局包联师家滩村对档案资料整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检查。

      驻村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入户查看村民取水问题,确保饮水安全。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7-55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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