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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动态(第45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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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期

市 场 监 管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 作 动 态

2024年12月9日 - 12月15日

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

目   录

市 场 监 管

党 建 工 作

重 点 工 作

市 场 监 管

      12月9日,对云台府小区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回访调查,执法人员紧密联合小区物业专业团队,组织开展了两轮针对云台府小区住户的回访调查活动。此次回访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广泛覆盖了小区内 30 户不同楼层、不同单元的住户。在回访过程中,执法人员、物业人员以专业且亲和的态度,与住户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他们在电梯日常使用中的真实感受与切实需求,认真倾听并记录住户对电梯运行稳定性、舒适性以及安全性等多方面的反馈意见。这次回访调查充分彰显了我局在电梯整改工作中的精准发力与务实作为,切实将住户的乘梯体验放在首位,以实际行动筑牢了电梯安全防线,为后续进一步优化电梯管理服务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电梯回访

市 场 监 管

      持续开展流通领域肉类产品检查,一查主体资格。严查肉类经营单位主体资质是否合法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二查产品来源。严查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畜禽产品、动物产品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的“两证”。三查经营行为。严查肉类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销售变质的产品;并对冷藏冷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进行检查,保证肉制品在适宜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和销售。四查环境卫生。严查经营场所卫生是否达标、是否配备必要的“三防”设施。
      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者详细讲解肉类产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确保肉类及其制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诚信合法经营。

肉制品检查

市 场 监 管

      12月13日,执法人员进企业,组织县城市热力有限公司,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锅炉、电梯四大类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9人,开展对从事业务安全知识及相关操作规程考试。现场考试可查阅纸质资料,但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辅助作答。
      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特种设备安全员等关键少数人员职责,进一步提升了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能力素质和履职水平,提高了特种设备风险防控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进企业,组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岗位教育培训、考试,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进企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相关知识考试

      持续开展食品流通店日常监督检查,查看各经营单位是否持有有效证照、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仔细检查在售冷藏冷冻食品是否符合温度要求,食品标签标示是否规范,食品储存是否离地隔墙,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是否有合格证明并使用加盖或密闭容器存放等情况。提醒经营者不得销售“三无”食品、在售食品需明码标价、货签对位并按照环境温度要求贮存销售,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市 场 监 管

食品流通日常监督检查

      根据《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试点开展餐饮环节原料和加工制作方式公开、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活动的通知》文件,执法人员走进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餐饮环节原料和加工制作方式公开、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活动。
      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公示餐饮环节原料、加工制作方式,可以选取部分主要菜品或特色菜品,在店堂显著位置向消费者公开其菜品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来源、加工制作方式以及使用预制菜情况(包括是否使用预制菜、使用预制菜的菜品名称、供应商等信息)等内容以及公示及签订承诺书,向社会公众公示承诺书内容。本周签承诺书商家共11家。

与餐饮从业胡签订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活动

市 场 监 管

      持续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
      此次检查按照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关于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核查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情形。主要检查了化妆品经营单位是否持照亮照经营、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和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三无产品情况。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货验收查验和日常管理。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8户,现场指导整改12户。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化妆品监管力度,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确保群众用妆安全。

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对辖区企业职工食堂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企业职工“舌尖上的安全”。重点检查了该食堂的亮证亮照情况、人员健康证有效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示牌、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职工食堂后厨加工食品的个别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服、原料食品库房摆放杂乱、消毒设施无法满足需求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交回整改报告。

市 场 监 管

      执法人员继续对全县电动自行车经销店进行再排查检查,切实保障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加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检查经营户的主体资格、产品质量标准、3C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厂家授权书和商标注册证等各项资质,对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对前期检查提出问题进行再检查,确保经营户整改到位。同时,要求经营户严把电动车质量市场准入关、流通关,执法人员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合力,杜绝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周,我局投诉举报中心受理处理投诉举报,转接12345政务便民热线工单6起,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工单位3起。实行专人督办,每日一调度制度,已处理并回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对网络领域的网络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网络商业诋毁行为进行检查,网络领域共检查3家;对民生领域的老年“保健”养生虚假宣传行为、医疗美容机构虚假宣传行为、儿童学生用品相关的虚假宣传行为、各类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检查,共检查10家。督促电商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禁止销售禁限售商品,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严格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等规定,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安心、买得舒心。
      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下单前要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好和售后完善的平台,不要随意点击陌生网站、不明链接和扫描二维码,不轻易参与抽奖活动,不轻信中奖信息,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银行账号、密码等,避免陷入促销诈骗。要细看促销规则,按需理性消费,注意保存交易中的网购记录、支付凭证等,发生消费纠纷后,依法主动维权,及时与卖家协商处理。若处理无果,应申请网购平台介入,或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市 场 监 管

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宣传

投诉举报

      我局驻村工作队在包联师家滩村开展美丽庭院评比上报工作,并为美丽庭院农户授牌。

      陪同枣岭乡政府在师家滩村委就巩固衔接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进行指导推进。

乡 村 振 兴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7-55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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