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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市场监管局工作动态(第16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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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期

市 场 监 管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 作 动 态

2024年5月13日 - 5月19日

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

目   录

市 场 监 管

乡 村 振 兴

重 点 工 作

重 点 工 作

      为做好我县“四月八”古会期间,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召开“四月八”古会保障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古会期间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强调,古会期间人流量大、摊贩多、安全事故易发,执法人员必须做到“跑到、转到、管到”,充分做好古会期间安全保障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会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检查,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现制现售食品经营场地环境卫生、食物储存、加工制作等情况,同时,对食品销售摊点开展抽检、快检,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二是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严厉查处非法安装、非法使用大型游乐设施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古会期间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四月八”古会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切实保障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月八”古会保障工作

重 点 工 作

      持续开展“特供酒”专项检查,从销售、餐饮、广告等多个环节入手排查,严查外观标有“特供酒”“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酒类产品。一是对酒类销售者开展排查指导,以酒类专卖店、小经营店为重点,查看销售场所是否销售“特供酒”,同时查看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二是对各类大小餐饮经营店进行排查,查看酒水类展示柜、台账登记等,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截至目前,已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50余家,未发现假借“特供酒”等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排查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呼吁消费者不买“特供酒”“内供酒”,经营者拒卖“特供酒”“内供酒”,共同维护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特供酒”专项检查

重 点 工 作

保密知识宣传

1.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2. 什么是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3. 什么是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重 点 工 作

保密知识宣传

4. 违反《保密法》造成泄密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保密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一)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 什么是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简言之,就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6. 保密工作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吗?

重 点 工 作

保密知识宣传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的错误的。

市 场 监 管

       根据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安排,本周对电动自行车销售、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进行抽查检查,共抽取15家;同时联合医保局进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计划抽查,本周共抽取16家企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检查计划,我局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据、资质等资料是否齐备,药械贮藏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营使用过期失效药械,是否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 复方制剂等情况,全力消除药械经营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同时向药店负责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各单位加强价格自律,落实明码标价,不得 串通涨价、 哄抬物价、价格欺诈,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药品检查

市 场 监 管

      为落实省市关于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月16日,我局组织县域内4家特种设备维保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召开了相关会议。要求各维保公司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维护保养,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逐台开展自查自纠,对每节梯级每块踏板逐一检查固定情况,查看沉陷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卸除梯级或踏板验证缺失监测装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并留存相关见证材料备查。下阶段我局将全面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查工作,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隐患排查

市 场 监 管

      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查看经营者的证照信息、进货查验记录、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产品标签标识等。同时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严格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索票索证、进货验收记录、查验产品资质证明资料,不夸大宣传,不超范围等“十不准”、“十规范”要求,守法诚信经营。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索证索票不全等,现场责令相关经营户进行整改,切实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联合车管所和交通局执法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汽车维修服务行业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准入,经营户营业执照,年报情况,规范经营行为;检查商品质量,排查进销货渠道、产品名称及标志、厂名厂址、质量合格证明、商品包装标识等,要求商户完善进销货台账,严防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服务行业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 场 监 管

      执法人员对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质量安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了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产品质量标准、3C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厂家授权书和商标注册证等各项资质,对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了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新政策,向经营者讲解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强调经营者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自查,切实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电动车销售门店检查

      执法人员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对食品从业户进行检查,执法人员从企业证照信息公示、食材采购贮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毒柜使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食品按规定储存、定期排查食品有效期,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坚决筑牢食品安全底线。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为群众的餐饮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对电信运营企业进行检查,查看营业厅及手机卖场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通过现场查看各通讯企业、营业厅及手机卖场,存在个别套餐宣传单使用诱导性文字来吸引客户,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通过开展电信领域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通讯领域的价格行为,确保我县通讯领域价格秩序平稳有序发展。

市 场 监 管

市场领域日常监督检查

      我局驻村工作队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雨露计划”资料,收集整理小额信贷复核,在校生信息核对,外出务工补助申报资料填报整理等各项工作。

乡 村 振 兴

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7-55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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