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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消防安全通用自查表

其他分类其他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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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消防安全通用自查表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
消防管理部

01

目 录
CONTENTS

1、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2、机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3、库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4、办公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2

8

15

21

02

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1

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03

1

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用电安全
维护管理
(1)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2)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电气线路故障,应当及时停用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4)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开关、插座、普通照明
(1)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各种灯具距离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米。 (4)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线路线管
(1)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2)无违章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04

1

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用电安全
用电设备
(1)应选用合格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散热措施良好,外观质量合格。 (2)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3)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炉灶安全
炉灶炉具
(1)炉具的四周不能堆放易燃物品。 (2)炉灶、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当采取隔热或散热等防火措施。 (3)炉具应当经常清洗,确保不会积存油脂。 (4)炉灶各部位是否有阀门堵塞、失灵、胶管老化破损等情况。 (5)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 (6)大锅灶和中餐炒菜灶应有排烟设施,大锅灶的炉膛或烟道处应设爆破门。
抽油烟机
(1)使用抽油烟机时,灶具不得干烧,避免大量的热吸入抽油烟机内损坏部件,甚至引燃机内油污。 (2)厨房的油烟管道应当至少每60天清洗一次。

05

1

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用电安全
维护管理
(1)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2)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电气线路故障,应当及时停用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4)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开关、插座、普通照明
(1)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各种灯具距离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米。 (4)插头与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
线路线管
(1)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2)无违章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06

1

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用电安全
用电设备
(1)应选用合格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散热措施良好,外观质量合格。 (2)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3)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炉灶安全
炉灶炉具
(1)炉具的四周不能堆放易燃物品。 (2)炉灶、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当采取隔热或散热等防火措施。 (3)炉具应当经常清洗,确保不会积存油脂。 (4)炉灶各部位是否有阀门堵塞、失灵、胶管老化破损等情况。 (5)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 (6)大锅灶和中餐炒菜灶应有排烟设施,大锅灶的炉膛或烟道处应设爆破门。
抽油烟机
(1)使用抽油烟机时,灶具不得干烧,避免大量的热吸入抽油烟机内损坏部件,甚至引燃机内油污。 (2)厨房的油烟管道应当至少每60天清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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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疏散设施
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
(1)检查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遮挡、占用、堆物影响通畅。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4)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疏散指示 
应急照明
(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应当保持完好、有效。 (2)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消防设施
一般要求
(1)商品、货柜、生产设备等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2)室内消火栓、机械排烟口、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等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消火栓箱、灭火器箱上应当张贴使用方法标识

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08

1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消防设施
自动灭火系统
(1)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2)检查喷淋、管道外观,表面有没有锈蚀、布满尘埃或油污。 (3)喷头据周边障碍物的距离 ,物品是否堆放至高于喷淋的高度水平。
自动报警系统
检查消防报警器、温感探测器、烟感探测器等设施外观及运行是否正常。
消防栓系统
(1)室内消火栓箱不得上锁; (2)箱内设备、消防卷盘等应当齐全、完好; (3)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
灭火器
(1)灭火器的数量; (2)灭火器的外观,灭火器的喷嘴是否清洁、畅通; (3)压力是否正常,维修标示; (4)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灭火毯
是否配备。

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09

1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消防设施
防火门、防火卷帘
(1)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应当保持完整有效。 (2)防火卷帘、防火门应可正常关闭,且下方及两侧各0.5米范围内不得放置物品,并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
人员素质
人员素质
(1)人员应了解本场所用火、用电火灾危险性。 (2)工作人员应会报警,发现火灾后会迅速拨打火灾报警。 (3)工作人员应会灭火,发生火灾后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扑救初期火灾。 (4)工作人员应会逃生,懂得逃生技巧,发生火灾后迅速逃离现场。

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参考资料: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A654-2006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 应急消〔2019〕314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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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房场所消防检查表

机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11

2

机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用电安全
维护管理
(1)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2)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电气线路故障,应当及时停用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开关、插座、照明
(1)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各种灯具距离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米。 (4)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主要照明光源宜采用高效节能荧光灯,也可采用LED灯。
线路线管
(1)照明线路宜穿钢管暗敷或在吊顶内穿钢管明敷。 (2)室外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3)敷设在隐蔽通风空间的低压配电线路应采用阻燃电缆 (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网络布线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1 的规定。 (5)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无违章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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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用电安全
用电设备
(1)应选用合格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散热措施良好,外观质量合格。 (2)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3)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防雷、防强电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防雷和接地设计,应满足人身安全及电子信息系统 正常运行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 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 的有关规定。 (2)机房内所有设备可导电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建筑防火
装饰材料
(1)主机房的顶棚、壁板和隔断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 的有关规定。
防火分区
当数据中心与其他功能用房在同一个建筑内时,数据中心与建筑内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隔开,隔墙上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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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建筑防火
孔洞封堵
(1)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电线、电缆穿过建筑内的变形缝,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疏散设施
安全出口
(1)检查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遮挡、占用、堆物影响通畅。 (2)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接受相关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自动打开疏散通道上的门禁系统。 (3)建筑面积大于120m²的主机房,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并应分散布置。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²的主机房,或位于袋形走道尽端、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²的主机房,且机房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可设置一个疏散门,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主机房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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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疏散设施
疏散指示
(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应当保持完好、有效。 (2)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消防设施
自动灭火系统
(1)A级数据中心的主机房宜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也可设置细水雾灭火系统。当A级数据中心内的电子信息系统在其他数据中心内安装有承担相同功能的备份系统时,也可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B级数据中心和C级数据中心的主机房宜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也可设置细水雾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总控中心等长期有人工作的区域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当数据中心与其他功能用房合建时,数据中心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置单独的报警阀组。 (5)自动灭火系统控制器状态灯是否正常。 (6)检查喷淋、管道外观是否正常。 (7)喷头据周边障碍物的距离 ,物品是否堆放至高于喷淋的高度水平。
一般要求
(1)相关设备不得影响防火门、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2)室内消火栓、机械排烟口等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消火栓箱、灭火器箱上应当张贴使用方法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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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消防设施
灭火器
(1)数据中心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建筑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系统宜配置消防软管卷盘。 (2)数据中心内,建筑灭火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 (3)检查内容:灭火器的数量;灭火器的外观,灭火器的喷嘴是否清洁、畅通;压力是否正常;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的种类:灭火剂不应对电子信息设备造成污渍损害。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安全措施
(1)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配置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2)数据中心应采取防鼠害和防虫害措施。 (3)安装有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空调机和加湿器的房间,地面应设置挡水和排水设施。 (4)采用全淹没方式灭火的区域,灭火系统控制器应在灭火设备动作之前,联动控制关闭房间内的风门、风阀,并应停止空调机、排风机,切断非消防电源。 (5)采用全淹没方式灭火的区域应设置火灾警报装置,防护区外门口上方应设置灭火显示灯。灭火系统的控制箱(柜)应设置在房间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应有保护装置防止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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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消防设施
自动报警装置
(1)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有关规定。 (2)采用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主机房,应同时设置两组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3)检查消防报警器、温感探测器、烟感探测器等设施外观及运行是否正常。
人员素质 人员素质 (1)人员应了解本场所用火、用电火灾危险性。 (2)工作人员应会报警,发现火灾后会迅速拨打火灾报警。 (3)工作人员应会灭火,发生火灾后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扑救初期火灾。 (4)工作人员应会逃生,懂得逃生技巧,发生火灾后迅速逃离现场。

参考资料: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A654-2006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 应急消〔2019〕314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201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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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库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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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库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18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安全管理
安全标志
(1)应按照 GB 15630 的要求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2)应划线标明库房的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并按本标准要求设置必要的防火安全标志。
临时性建筑
仓储场所内不应搭建临时性的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等确需搭建时,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同意,并明确防火责任人、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宿舍、办公室设置
室内储存场所不应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内不应设办公室。其他室内储存场所确需设办公室时,其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且门、窗应直通库外。
货物管理
出、入库管理
(1)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2)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仓储场所、室内储存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

3

库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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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用电安全
电气装置
仓储场所的电气装置应符合JGJ 16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室内储存场所和丙类液体室内储存场所的电气装置,应符合GB 50058的规定。
照明要求
丙类固体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 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电器设备
(1)仓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 m的防火间距,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应堆放物品。 (2)对电动传送设备、装卸设备、机械升降设备等的易摩擦生热部位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护措施。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3)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应切断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4)室内储存场所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 加用电设备。 (5)室内储存场所内不应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

库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20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用电安全
管理维护
1)仓储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2)仓储场所的电气设备应设专人管理,由持证的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发现漏电、老化、绝缘不良、接头松动、电线互相缠绕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带电移动电气设备或接线、检修。 (3)仓储场所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禁止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4)仓储场所应按照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防雷与接地系统,并应每年检测一次,其中甲、乙类仓储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并应取得专业部门测试合格证书。
用火安全
动火作业
1)仓储场所内不应使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止标志。 (2)因施工确需明火作业时,应按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证,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门人员进行动火操作,并设专人和灭火器材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检查并确认无遗留火种。动火证应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取暖设备
禁止安放和使用火炉、火盆、电暖器等。

3

库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21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用火安全
焊接、切割作业
仓储场所内的焊接、切割作业应在指定区域进行,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工作区域内配备2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 (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3)工作区周边8m以内不应存放物品,且应采用防火幕布、金属板、石棉板等与相邻可燃物隔开; (4)若焊接、烘烤的部位紧邻或穿越墙体、吊顶等建筑分隔结构,应在分隔结构的另一侧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作业期间应有专人值守,作业完成30min后值守人员方可离开。
疏散设施
疏散设施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不应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
消防设施
一般要求
(1)仓储场所应按照GB 50016和GB 50140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2)仓储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划定各类消防设施所在区域,禁止圈占、埋压、挪用和关闭,并应保证该类设施有正常的操作和检修空间。 (3)仓储场所禁止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应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并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
自动灭火系统
(1)检查喷淋、管道外观,表面有没有锈蚀、布满尘埃或油污。 (2)喷头据周边障碍物的距离,物品是否堆放至高于喷淋的高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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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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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消防设施
消火栓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灭火器
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的地点;确需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人员素质
仓储场所保管员
仓储场所保管员应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技能,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a.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消防安全知识;     b.掌握防火安全制度;     c.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d.掌握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和程序。

参考资料: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GA1131-2014

4

办公用房消防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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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4

办公用房消防安全检查表

24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用电安全
维护管理
(1)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2)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电气线路故障,应当及时停用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开关、插座、普通照明
(1)电源插座、照明开关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2)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各种灯具距离窗帘、幕布、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0.5米。
线路线管
(1)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2)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用电设备
(1)用电设备应产品合格,在质量保证期内,散热措施良好,外观质量合格。 
(2)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当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3)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4)电热汀取暖器、暖风机、对流式电暖气、电热膜取暖器等电气取暖设备的配电回路应当设置与电气取暖设备匹配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4

办公用房消防安全检查表

25

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疏散设施
安全出口
(1)检查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遮挡、占用、堆物影响通畅。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火灾时能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并应当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4)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5)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6)常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疏散门采用常开式防火门时,应当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疏散指示
(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应当保持完好、有效。 
(2)建筑内应当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采用蓄光型指示标志替代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不得采用可变换方向的疏散指示标志。 
(3)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4)疏散门、疏散通道及其尽端墙面上不得有镜面反光类材料遮挡、误导人员视线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行动的装饰物,疏散通道上空不得悬挂可能遮挡人员视线的物体及其他可燃物,疏散通道侧墙和顶部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凸出装饰物。

4

办公用房消防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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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类别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消防设施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货柜、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防火卷帘、防火门下方及两侧各0.5米范围内不得放置物品,并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 
(6)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7)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8)自动消防设施应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
人员素质
人员素质
(1)人员应了解本场所用火、用电火灾危险性。 
(2)工作人员应会报警,发现火灾后会迅速拨打火灾报警。 
(3)工作人员应会灭火,发生火灾后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扑救初期火灾。 
(4)工作人员应会逃生,懂得逃生技巧,发生火灾后迅速逃离现场。

办公用房消防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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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A654-2006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 应急消〔2019〕314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

消防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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