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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律师》 2023年第二季度

期刊/内刊团刊2023-08-15
1313

LAWYER

漫修律师

2023

第二季度

MANXIU

web:www.manxiu-law.com

中共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成立

漫修第十一期青年律师学院圆满收官

扬帆十七载 奋楫谱新篇
—— 漫修所十七周年庆典圆满举办

建设青年友好型律所

内部资料 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总编
编委
责任编辑
编辑

丁嘉宏

编辑委员会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写字楼A座29楼

邮编

210000

电话

025-82230809

网址

www.manxiu-law.com

周伟
包少蓉
朱家春
张恒

张钺
孟祥龙
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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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竹君

高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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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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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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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US

关于漫修

漫修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高素质、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团队。所内设知识产权、行政法、民商、公司、金融与投资、国际业务、刑事、建筑与房地产、人力资源、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破产与重组十一个专业部门。事务所秉承“专业、贴心、高效、优质”的服务宗旨,实行“专业化、团队化、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创建“平等、信任、竞争、合作”的人文环境,树立“以职业道德立业、以专业能力立足、以团队精神立所”的漫修精神。
漫修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6月,志同道合的律师们秉承“相知相伴、共同成长”的理念,努力探索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新模式。

一切为您的需求服务

卷首语 | PREFACE

孟祥龙 漫修管委会委员/青工委主任

MANX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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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人与组织是相互赋能的关系。律师行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律所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人”。培养好青年律师,为律所源源不断地输送人才,对于组织的长久发展至关重要。现在年轻人的共通特征是具有极强的“自我意识”,但往往也容易迷失在快速实现自身价值与正确选择路径的泥淖中。专业、经验、资源等这些因素对于律师发展至关重要,而这些恰恰是青年律师短时间内难以企及的。
如果律所无法为青年律师提供系统的成长空间,他们就没有安全感与归属感。为了弥合这种张力,律所合伙人需要时刻考虑如何搭建合伙人与青年律师的有效沟通平台,让青年律师敢表达、能表达、会表达,搭建成长体系、创造成长的空间,各展所长、各尽其能。

漫修的高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创始合伙人的远见卓识、中坚合伙人的开拓创新以及青年合伙人的踏实勤奋。回顾漫修十七年的发展史,就是在“相信年轻人”文化基因支撑下的青年律师成长史。建设青年友好型律所在漫修从来不是停留在纸面的口号,而是合伙人实实在在的行动,是律所实实在在的投入,是青年律师们实实在在的体验。

现在的律所规模相比于8年前我刚进所之时大太多了,如何让平台上的青年律师凝聚起来共同发展始终是压在律所管理团队身上的一座大山。漫修所创始人、管委会主任丁嘉宏说“年轻人的问题交给年轻人自己解决”,这与“中国的问题必须由中国人自己来解答”异曲同工,是实践中得出的真理。于是,2020年初事务所决定

在执行委员会下设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作为直属机构,开启了我们“自己解决自己”的探索。经过三年半的摸索与交流,我们尝试了一些解题方法。

(1)服务青年律师,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发起、组织各项日常交流工作,积极开展活动,让有共同爱好的律师彼此发现,增加连结点。比如通过组建匿名心声社区、撸猫群、露营骑行、运动比赛等方式,让青年律师无负担的吐槽,分享共同的兴趣爱好,增加青年律师之间的连接点,增进互信,提高凝聚力。
(2)发掘优秀人才,明确培养对象,储备合伙人。将业务能力强、专业素养好的青年律师培养成事务所专家人才;将具有公益心、合作精神强、管理能力好的青年律师培养成事务所管理人才。比如通过业务分享、辩论赛、模拟法庭、演讲大赛、有奖征文等业务活动,将表现优异的青年律师推荐给当地办公室主任、合伙人以及团队长,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3)做好合伙人与青年律师的沟通桥梁,传递律所文化。合伙人与

年轻律师的相处能力,是合伙人和律所格局的体现,也是让年轻律师们看到律师行业未来的窗口。通过开展合伙人约饭、心声社区、谈心谈话等活动;参与拟定、贯彻落实律所的青年友好政策,比如青年律师薪酬制度、律师购房、购车的低息金融支持政策、主要为青年律师设立的非权益合伙人制度以及大咖分享职业发展与规划等,加强青年律师职业荣誉感与身份认同感。

青年律师的发展既要“票子”,也要“帽子”,更要“梯子”。律所为青年律师赋能,就是不断找寻适合的方式来实现这些要求,青年律师为律所赋能就是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达致律所对合伙人的期待。
我们已然做了不少功课,但如果想实现“有一天把小照片挂在‘漫修纪念册’里”的梦想,丁嘉宏主任出的这道大题不仅是给漫修青工委的命题作文,也是给全体青年律师的作业,更是对全体合伙人的要求。
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

建设青年友好型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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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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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卷首语

04

党旗飘扬

07

聚焦漫修

中共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成立

09

漫修所护航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破浪前行

10

漫修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合伙人丁嘉宏律师一行拜访柬埔寨
王国劳工部与发展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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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3

12

青春不落幕 启航向未来
——漫修第十一期青年律师学院圆满收官

漫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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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知产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书名混淆商标借机攀附 侵权历经争议终得认定

14

扬帆十七载 奋楫谱新篇
——漫修律师事务所十七周年庆典圆满举办

漫修家园

24

承五四精神 扬青春风采
 ——漫修所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精彩纷呈

浓情端午 “粽”享时光
——漫修所迎端午系列主题活动圆满结束

26

建设青年友好型律所

党旗飘扬

中共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
支部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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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23年6月19日13时30分,中共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中共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选举大会在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党建会议室开幕。
出席大会的党员有:周伟、衡晓春、章兵、汤晓琳、刘益浒、万恒、程磊、徐至娟、张远航、赵荣、明健珠、杨超、孙婷、刘楠、张循、党月芳、王守贺、阮荟雯。中国共产党南京市雨花台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副书记李建军同志莅临指导。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监事长顾皖军列席会议。

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江苏漫修律所事务所支部委员会5名委员,他们分别是:周伟、衡晓春、程磊、赵荣、汤晓琳。
随后,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周伟同志为书记,衡晓春同志为副书记,决定程磊同志任组织委员,赵荣同志任宣传委员, 汤晓琳同志任纪检委员。

周伟同志作为新任中共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作表态发言。顾皖军同志代表监事会对江苏漫修党支部成立并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成员表示热烈祝贺。
李建军同志代表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对江苏漫修党支部提出工作要求:党建工作要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党建活动要丰富多彩,既要团结紧张,又要严肃活泼;组织党内外同志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培养专职党务工作者,力争使漫修党建出特色、出品牌。

聚焦漫修

漫修律师事务所护航
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破浪前行

2023年4月25日,为确保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企业的健康发展,漫修柬埔寨办公室受邀参加了江苏红豆集团西港特区协调中心、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柬埔寨西港特区海关办公室联合召开的《关于经济特区进出口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会。

漫修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合伙人丁嘉宏律师在会上,就柬埔寨的营商环境和中柬法律法规的区别做主旨演讲,并且向参会企业详细介绍了漫修所依托江苏省司法厅、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红豆集团设立的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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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合伙人丁嘉宏律师一行
拜访柬埔寨王国劳工部与发展理事会

4月26日,在西港特区公司董事长陈坚刚先生的陪同下,漫修所管委会主任、首席合伙人丁嘉宏律师携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一行拜访了柬埔寨王国劳工部,受到了劳工部部长毅森兴阁下以及各位国务秘书的亲切接见。

4月27日,丁嘉宏主任一行在陈坚刚董事长的陪同下,拜访了柬埔寨发展理事会秘书长宋金达阁下以及经济特区管委会和投资委员会秘书长谢无敌阁下。
丁嘉宏主任表示,漫修律师一定不负重托,贴心服务,专业奉献,努力做好江苏驻柬埔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为在柬投资的企业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保障中柬双方的共同利益。

聚焦漫修

乘风破浪而来,满载收获而归。历时五天四晚,2023年4月10日,在漫修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漫修运营服务中心的精心筹备以及全体学员的共同努力下,第十一期漫修青年律师学院圆满收官。

青年有为,律动不息。相信通过本期漫修青年律师学院,定能让漫修青年有所获、有所得,为青年律师赋能,也为漫修发掘和培养更多“未来合伙人”。
正青春,执着追梦,永不低头。即便前方充满未知与艰难,也依旧充满热爱。希望漫修青年们能够珍惜机会,不虚此行。

青春不落幕  启航向未来

— 漫修第十一期青年律师学院圆满收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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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回顾

大咖晚八点

素质拓展

晨起登山

我们结业啦!

全场大合唱

聚焦漫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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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十七载 奋楫谱新篇 
漫修律师事务所十七周年庆典圆满举办

历史的画卷,在砥砺前行中铺展;
时代的华章,在接续奋斗中书写;
让我们一起祝福:漫修,17岁生日快乐!

十七载风雨兼程,十七载相知相伴。漫修律师始终活跃在法律服务最前沿,在与时代同频共振中阔步前行,乘势而上。

漫修南京

漫修苏州

漫修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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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流击水,奋楫者定当勇立潮头;征程万里,实干者方能开创未来。漫修“四五”规划期间,总部迁址南京,未来,漫修将以南京为龙头,在新的起点、新的征程中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携手同行,再谱新篇,开创属于漫修更加美好的未来!

漫修常州

漫修镇江

漫修江阴

漫修宜兴

漫修昆山

漫修张家港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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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漫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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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案例

一、案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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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苏州HLM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某某出版公司、江苏某某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二、裁判要旨

商标专用权人将注册商标进行独占性使用许可后,被许可人在授权期限内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对于核定使用在书籍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在判定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时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考量:

第一,商标的显著性。首先,商标的文字构成并非汉语中的固有词汇而是

生造词,本身亦具备一定的显著性。其次,注册商标在销售量较高、影响力较大的图书封面上进行使用,可以认定注册商标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

第二,被控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侵权图书在封面以较大字体、在显著突出的位置加粗使用注册商标字样,而用较小字体显示书名中除了与注册商标字样相同的其他字样,足以起到

标识图书来源的作用,具有醒目的提示效果,属于商标性使用,而并非对图书内容的描述性使用。

第三,侵权比对及混淆可能性。被告将案涉侵权标识使用于图书上,与涉

案商标核定使用的书籍类别构成相同商
品,经比对,案涉侵权标识与涉案商标相比构成相同或近似,结合侵权图书的商品评价可以看出被控侵权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三、案情简介

日本作家山下英子是“断舍离”系列图书的作者,在中国注册了第13451694号“断舍离”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6日,核定使用在第16类书籍等商品上,山下英子将该商标独占授权许可给原告苏州HLM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LM公司”)。“断舍离”商标注册后在“断舍离”系列图书上进行了长期使用,随着2013年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山下英子所著的老版《断舍离》和2019年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山下英子所著的新版《断舍离》的畅销,“断舍离”商标在中国有了较高的知名度与较大的影响力。

2018年12月,被告某某出版公司出版《人生要懂断舍离》(以下简称“侵权图书”),该图书封面为白底,书名的排版方式为:“人生要懂”四字位于页面最上方横向排列,字体较小,“断舍离”三

字位于页面居中竖向排列,突出显示,大小占封面约三分之一。江苏某某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网络科技”)在其经营的天猫网店上销售侵权图书。HLM公司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将某某出版公司及某某网络科技诉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某某出版公司构成商标侵权,某某出版公司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改判驳回HLM公司的诉讼请求。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在于:一、HLM公司是否为适格诉讼主体;二、HLM公司指诉的商标侵权行为是否成立;三、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责任是否适当。

四、律师谋略

漫修所许慧、康瑞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积极进行证据梳理及准备工作,历经两审,成功助力断舍离品牌维权。
(一)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人如何证明权利基础?
本案原告并非商标注册人而是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人,原告是否具备独立起诉的权利基础、是否属于适格的诉讼主体,是代理律师接案后关注的首要问题,也是二审的争议焦点之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人是有权独立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本案特殊之处在于,涉案“断舍离”权利商标注册人山下英子是日本籍,先后已经就商标、著作权的维权运营事项与原告签署了诸多协议及授权,代理律师接案后就充分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并及时对有关的著作权、商标许可协议等系列证据及相关背景资料开展梳理、公证及翻译工作,对商标许可协议进行了备案,也对相关核心权利图书在国内的授权出版情况进行了细致梳

理确认,厘清了本案原告的权利基础。

(二)被告在书名中突出使用权利商标字样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本案中,权利商标“断舍离”核定使用在书籍等商品上,而突出使用“断舍离”标识的是在侵权图书的封面,二者构成相同商品并无异议;“断舍离”三字位于侵权图书页面居中且竖向排列,与 “断舍离”商标构成近似也易于判断。侵权图书的书名全称为《人生要懂断舍离》,“断舍离”是该书名的一部分,本案的一个争议焦点和难点是被告在书名中突出使用权利商标字样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被告某某出版公司辩称,图书的书名属于共有范围,著作权法允许重名图书存在,只要发行者不在书名上标注“注册商标”即可,本案被告图书书名是对图书内容的归纳,是作者

的智力成果,并非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断舍离”商标并非驰名商标。被告某某网络科技辩称,断舍离在涉案图书名称中的使用不构成侵权,断舍离本身是一种理念和思维方式,不具有商标显著性,且著作权法允许图书重名;图书名称对涉案图书内容提炼,不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且涉案图书有显著标明出版社,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可能。代理律师结合《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对何谓“商标的使用”及“描述性正当使用”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强调在本案中侵权图书封面突出使用“断舍离”标识系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起到了识别图书来源的作用,并且实际上已经造成了消费者在选购图书时的混淆和误认,应当认定构成商标性使用,这一观点在一、二审判决得到了确认。

(三)如何在举证中突出法定赔偿的考量因素?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在适用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商标的声誉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由于在本案中很难直接举证证明原告因商标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与被告侵权获利的情况,代理律师在举证时结合司法解释突出了法定赔偿的考量因素:

第一,梳理提供大量关于“断舍离”商标知名度与影响力的证据,如断舍离品牌推广合同,媒体关于断舍离书籍的报道,老版及新版《断舍离》多次获评当当好书榜、开卷非虚构类畅销书榜、京东优评励志榜等图书榜单的证据,老版及新版《断舍离》被多位名人推介的证据等。第二,举证证明侵权图书具有较大销量。代理律师在起诉之前就委托公证处将侵权图书在京东、当当、天猫等多个电商平台大量销售的证据进行固定,并提交侵权图书的开卷销售数据,在诉讼过程中,又提交京东、当当、拼多多等平台侵权图书销量录屏及时间戳认证证书、数据梳理表,充分证明侵权图书销量极高、被告某某出版公司获利巨大。第三,根据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可以支持权利人对侵权行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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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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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为此,代理律师提交了委托合同及律师代理费发票、公证费发票、购买侵权图书凭证等作为证据。为了更好的证明维权费用的对应关系,在取证及代理过程中对相关手续及票证都进行清楚的备注以便与案件进行匹配。第四,固定侵权图书线上销售链接中的商品评价并突出强调消费者已经实际因为侵权图书突出显示“断舍

离”字样在购买图书时造成了混淆,以此来证明被告的主观过错。

五、裁判结果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591 民初9971号一审判决书认定被告某某出版公司构成商标侵权,故判决立即停止侵犯第13451694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合计55 万元并在国

家级报纸上刊登澄清声明、消除影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2022)苏05民终576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某某出版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本案入选《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典型案例。

六、实务经验总结

本案的实务经验主要有以下两点:
1、精益求精,不断补充、完善证据。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大特点在于证据繁多,而且在证据交换、第一次正式庭审后往往可能会出现立案准备阶段未预料到的新情况,法官也可能针对某些问题要求权利人进行说明。对于新问题、

新情况,作为代理人在庭后应当及时向委托人反馈、核实,并尽可能进一步地提供补充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进一步进行细化、梳理。例如,在本案中,尽管代理律师在立案之前已经委托公证处进行过各大电商平台中侵权图书销售情况的网页公证,也提供了侵权图

书的开卷统计数据,针对庭审中被告某某出版公司提出拼多多存在盗版、淘宝等平台存在刷单,并提供委托印刷数量极低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的新情况,代理律师进一步筛选出了一家京东自营店铺并利用时间戳取证,该店铺显示侵权图书售价为24元,63.3万人买过,24小时内售出27件,评价50万+,其中部分评价内容为“严重怀疑盗版,纸张特别特别差,字体也模糊,盗版”、“山下英子!!!**是个什么鬼?”、“感觉上当受骗“以为是日本人那个老师写的书,原来是盗用名字而已,非常讨厌这种行为,误导我下单购买”、“好多空白页,差评”、“根本不是那本知名书断舍离,而是人生要懂断舍离,前四个字特别小,纯属蹭热度……”。这份证据充分说明了侵权图书销量远远高于被告举证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显示的委托印刷数量,而且通过细化梳理商品评价进一

2、立足法条,充分阐述代理意见。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商标侵权判定、商标性使用、赔偿金额考量因素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代理律师立足法条、结合证据,并通过庭审及研读类似案例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在代理过程中提交了非常全面的代理意见,并针对关键问题梳理出细致的表格向法庭多角度充分阐述代理意见。

步证明侵权图书已经实际造成了消费者混淆。此外,代理律师还向法院提交了调查取证申请,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京东等电商平台上部分店铺中关于侵权图书的销售数据。 

许慧,漫修高级合伙人,二级律师,漫修知识产权业务部副部长,漫修首互医疗器械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

康瑞,漫修苏州执业律师;业务领域:知识产权、医疗器械合规、民商事诉讼、企业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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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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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家园

承五四精神 扬青春风采
 ——漫修所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精彩纷呈

青春之我自强不息,巍巍中华青春永驻。为传承和发扬五四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思想引领工作,增强青年律师责任感与使命感,漫修所于近日开展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

漫修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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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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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江阴&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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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宜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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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修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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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情端午 “粽”享时光
漫修所迎端午系列主题活动圆满结束

又逢一年端午至,片片粽叶裹温情。值此端午佳节来临之际,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让大家在深切感受传统节日独特魅力的同时,放松身心,劳逸结合,为平时紧张的工作减减压,漫修所精心组织开展一系列精彩纷呈的端午活动。

漫修南京

漫修苏州

漫修无锡

漫修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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