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周报
华夏保险四川分公司
2023年
7月第3期
卷
首
语
近年来,川渝两地人民银行系统统筹协力,奋力推动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取得实效。截至2023年4月末,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各项贷款余额14.3万亿元,同比增长12.9%,高于全国2.0个百分点。川渝两地金融机构累计对川渝合作共建重大项目授信9953亿元,年初以来累计发放贷款765亿元。成渝地区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贷款、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29.4%、17.6%、18.7%,高于2022年同期8.3、8.1和4.8个百分点。7家金融机构总部出台支持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专项意见或金融服务方案,8家川渝法人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川渝两地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金融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两地基于四川省省级征信平台“天府信用通”共同打造“川渝金融信用信息综合服务专区”,构建“信用+信贷+政策”的全流程金融服务生态圈,实现川渝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异地共享。积极探索支付、结算、国库等一体化同城服务方式,税款跨省电子缴库模式经验被推广至全国,成都主城区与重庆中心城区已实现公共交通手机扫码支付互通,川渝公积金互认互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储蓄国债跨省兑付等业务相继落地。两地还联合争取到在成渝地区开展异地办理外债登记、外债非资金划转类外债提款和还本付息备案、异地选择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合作银行、一次性外债登记管理改革等4项外债便利化试点,成为全国首个跨地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的地区。(来源:7月11日 金融时报)。
川渝联动:推进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取得实效
自2021年12月24日《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正式印发以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营管部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联动力度,加快推进成渝金融一体化发展,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金融服务体系。
近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营管部联合制定印发了《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暨金融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2023年联合工作要点》,从深化重点领域金融创新、提升金融协同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发展、联合向上争取政策等4个方面,提出20项2023年两地人民银行重点推进工作,为协同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发力点”“路线图”。
目 录
编 委 会
主任: 沈祥
编委: 秦香军、王宏、黄迅
编 辑 组
主编: 楚亚隆、乔素琳
编辑: 李宇星、孙宇倩、杨清权、李梦璇、周芳、舒涵
一、分公司合规动态
二、合规简讯及周报学习
三、监管文件学习
四、典型机构分享
一、分公司合规动态
分公司组织开展2023年“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活动
为增强我司全体员工及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的通知》(金办便函〔2023〕118号)的工作要求,分公司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民反诈在行动”宣传活动,在7月全月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接地气、强渗透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我司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内外勤员工及部分社会公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增强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合规小贴士
为紧跟监管步伐,及时传达分公司合规要求,增强中支员工合规意识,7月18日,绵阳中支组织内勤员工利用早会时间对《华夏保险四川分公司合规简讯》(2023年7月第2期)和《合规周报》(2023年7月第2期)进行宣导学习。
首先对近期行业动态进行了解,宣导了四川银保监局引领银行业保险业为成都大运会积极贡献金融力量,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燃活力盛夏,之后宣导了金融管理部门善始善终推进平台企业金融业务整改着力提升平台企业常态化金融监管水平,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之后简要了解了分公司以及各中支工作动态。学习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点任务、组织保障等方面做详细解答。最后对关于切实提高反洗钱监测调查有效性的工作提示。要求:一、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提升金融情报价值;二、关注洗钱犯罪趋势,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管理体系;三、加强基础数据治理,规范使用反洗钱调查电子化平台。
绵阳中支将持续开展合规学习,促进中支合规稳健经营。
(二)达州中支
二、合规简讯及周报学习
(一)绵阳中支
为及时了解监管、分公司及各中支合规动态,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7月18日,达州中支利用内勤早会组织部门内勤员工对《四川分公司合规简讯》(2023年7月第2期)、《合规周报》(2023年7月第2期)进行学习。
本次学习由运营管理部杨建带来,首先对合规简讯中《四川银保监局引领银行业保险业为成都大运会积极贡献金融力量》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要求监管引领多举措加强大运会金融服务保障,引领高质量金融服务为大运会添“金”。其次就关于切实提高反洗钱监测调查有效性进行工作提示,要求一是要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提升金融情报价值;二是关注洗钱犯罪趋势,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管理体系;三是加强基础数据治理,规范使用反洗钱调查电子化平台等,有效打击黑恶、毒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就合规周报各中支合规动态进行学习,并重点对合规小贴士扫黑除恶相关内容进行学习,要求所有人员要熟知黑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一旦发现相关线索,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严厉打击黑恶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德阳中支开展反诈宣传通知及反诈案例学习
为营造反诈氛围做好宣传工作,德阳中支于2023年7月19日组织内勤员工学习了《中国银保监会德阳监管分局关于转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以及相关反诈案例及视频。
首先宣导了《通知》文件中的宣传活动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31日、活动主题“预警劝阻别忽视,财产安全要重视”以及相关工作指示,要求所有员工要积极参与到宣传活动中去,切实有效地增强员工及群众的反诈意识及反诈能力。接着通过诈骗案例以及相关视频的学习,再次强调现在新型的诈骗犯罪手段,提醒所有员工务必要提高警惕,谨防遭遇诈骗。同时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向亲朋好友及客户进行宣传,树立“全民反诈在行动”的思想观念,为“全民反诈”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德阳中支也将以多种形式展开反诈宣传教育工作,持续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自贡中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导学习
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诈意识和识骗能力,广泛动员公司员工参与打击治理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7月19日,自贡中支组织全体内勤员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宣导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自贡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的通知〉的通知》(自银保监办发〔2023〕92号)文件;其次重点学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的通知》(金办便函〔2023〕118号)文件,主要对今年的活动主题、指导思想、具体内容以及工作要求等进行详细讲解;最后组织大家观看《七大反诈利器之反诈名片》,直观了解“反诈名片”的推出意义以及功能,引导大家如何识别诈骗电话和反诈预警劝阻电话,提醒大家“预警劝阻别忽视,财产安全要重视”。同时要求各部门积极发动内外勤员工积极参与到本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监管文件学习
(一)泸州中支召开消保专题学习
为及时了解监管、分公司及各中支合规动态,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7月18日,泸州中支利用内勤早会组织部门内勤员工对《四川分公司合规简讯》(2023年7月第2期)、《合规周报》(2023年7月第2期)、《消保专题:妥善化解柜面投诉》进行学习。
首先对合规简讯中《四川银保监局引领银行业保险业为成都大运会积极贡献金融力量》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其次就关于切实提高反洗钱监测调查有效性进行工作提示,要求一是要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提升金融情报价值;二是关注洗钱犯罪趋势,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管理体系;三是加强基础数据治理,规范使用反洗钱调查电子化平台等,有效打击黑恶、毒品、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接着就合规周报各中支合规动态进行学习,并重点对合规小贴士扫黑除恶相关内容进行学习。
最后学习《消保专题:妥善化解柜面投诉》,通过一例信贷公司员工冒充客户家属到公司查询保单情况的典型案例分析,提醒各部门员工应遵循客户信息保密的原则,保护客户利益不受损害。
(二)巴中中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学习
为增强员工合规意识,提高员工风险意识。7月18日,巴中中支利用早会时间组织内勤员工学习《四川分公司合规简讯》(2023年7月第2期)、《合规周报》(2023年7月第2期)、《防范非法集资、警钟长鸣》。
首先对合规简讯进行学习,对四川银保监局引领银行业保险业为成都大运会积极贡献金融力量进行宣导,了解为大运会高质量金融服务的相关举措。重点学习了“关于切实提高反洗钱检测调查有效性的工作措施”:一是提高可疑交易报告质量,提升金融情报价值;二是关注洗钱犯罪趋势,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管理体系;三是加强基础数据管理,规范使用反洗钱调查电子化平台。
然后对合规周报进行学习,重点学习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应知应会知识,使员工了解黑社会性质的特征及表现方式等,进一步提高员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意识。
最后对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进行讲解,对非常集资的十种常见手段及防范方法进行讲解,使员工充分了解非法集资的隐秘性,提高大家的辨别能力,课后全体人员签署“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保护自身钱袋子,维护社会金融秩序和谐稳定。
四、典型机构分享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一条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活动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四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五、合规小贴士
《保险法》节选
一、不按规定披露保险业务相关信息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二、提供保险业务相关信息不实,拒绝或者妨碍监督检查,不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电 话:02865581111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2号华宇蓉国府6栋12楼 、15楼 、18楼 、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