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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说》(第一期)

其他分类其他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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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纪律教育电子期刊

2020.03

一、党纪党规……… 3
二、警示案例………13
三、榜样示范………17
四、警示专题片……23

党纪党规

1.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条例» 第四条)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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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内容是什么?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①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②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③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④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条例» 第五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概念和执纪审查重点是如何规定的?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条例» 第七条)

4.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哪些?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条例»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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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条例» 第十六条)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有哪些规定?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影响和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条例»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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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条例» 第十一条)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留党察看处分影响和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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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条例» 第十四条)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留党察看处分影响和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开除党籍处分影响和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条例»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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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条例» 第十七条)

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免予党纪处分运用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条例»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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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条例» 第二十条)

12.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应当从重 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条例» 第二十五条)

1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对共同违纪的处 理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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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条例» 第二十七条)

1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有违反法 律涉嫌犯罪行为具体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是如何规定的?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15.对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 嫌违法犯罪的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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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条例» 第三十二条)

16.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党员犯罪的党纪处分是如何规定?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条例» 第四十一条)

17.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纪处分决定 执行和宣布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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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案例1. 湖北省黄冈市卫健委主任唐志红在抗击疫情中履职不力问题。目前,黄冈市已成为仅次于武汉的第二疫情高发区。1月29日,中央指导督查组到该市了解疫情防控情况和疑似病例检测工作,当问到定点医院收治能力、床位数量、核酸检测能力时,该市卫健委主任唐志红、疾控中心主任陈明星含糊其词,说不清情况,可谓“一问三不知”。次日,黄冈市委研究同意免去唐志红卫健委主任职务。
案例2. 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葆良防控责任不落实问题。李葆良包保的团陂镇多个村违反市指挥部“六个一律”要求,工作流于形式,宣传不到位,黄冈市委决定李葆良不再担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浠水县委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职务。
案例3.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世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崔翔传达落实防控部署不力问题。1月26日,李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会议,对加强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后,崔翔传达落实上级要求不力,以会议贯彻会议,未对封闭小区外来人员询问、登记等措施提出具体标准、要求,造成辖区内多个居民小区防控不细致、不全面,形成疫情防控隐患。崔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疫情防控期间
履职不力、不作为和逃避责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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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湖北省江陵县郝穴镇江城社区居委会委员朱晓借用他人病情报告单逃避疫情防控责任问题。经查,1月26日,江陵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各社区干部取消休假,到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1月27日下午,朱晓惧怕病毒传染,借用他人病情检查结果,以身体不适为由请假,拒不上班,以此逃避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朱晓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辞退处理。 
案例5. 河南省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金耀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中推诿扯皮、工作态度差问题。1月27日,该市疫情防控督查组督导检查时发现,魏都社区无任何排查记录,无任何登记表,宣传桌上无任何防疫宣传物品,工作人员在办公室闲聊天,社区负责人态度恶劣,推诿扯皮,防疫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经示范区纪工委研究决定:对金耀街道办事处提出通报批评,给予魏都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春玲、居委会主任叶国瑞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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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查处、推动整改
       上述5个案例均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过程履职不到位、不作为和逃避责任的问题各单位纪委下一步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以下四种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情况严肃追责,强化纪律保障:
       一是心理上惧怕病毒、不符合隔离条件而拒不上班、拒不服从调配安排的员工;
       二是自驾返乡、防护措施得当、能自驾返回但2月3日仍未返回、无正当理由而等待观望的基地出勤员工;
       三是以疫情为借口,对待工作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工作态度差的员工;
       四是不亲自传达疫情应对的会议文件精神,不部署应对措施,不核实风险人员情况的各级主要领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服从指挥调度,切实做到勇于担当、敢于担当。

案例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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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示范

    著名的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抱定一生不做官的宗旨,解放前曾多次拒绝了国民党政府许以高官厚禄的邀请。建国时期,百业待兴,亟待各界德才兼备的知名之士参与人民政府的工作。有鉴于此,周恩来亲自到黄炎培家中去看望,请他担任政府公职。黄老抱定初衷说:“1946年我才68岁,已觉得年纪老了,如今72岁了,还能做官吗?”周恩来诚挚地对这位比自己大20岁的老人说:“这不同于旧社会的官,现在是人民的政府,不是做官,是做事,是为人民服务。”一句话说得黄老顿然领悟,只好欣然“出山”。
  “不是做官,是做事,是为人民服务。”周恩来总理寥寥数语,不仅感动了“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的民主人士黄炎培先生,也与千百年来“当官就是做老爷”、“做官就是发财”的封建官权思想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把共产党的“官”与传统观念上的官的界限划得清清楚楚,点明了其本质的区别。

做官就是做事——周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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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官就是做事,就是为人民服务”,正由于抱着这样的为官之道,周恩来毕生襟怀坦荡,光明磊落,淡泊名利,从不争权争位,一生视金钱如粪土,始终甘当人民的公仆,俯首甘为孺子牛,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从来都没有把人民交付的权力作为私产,而是将之作为人民的重托,在生前“持荐轩辕多少血,词华和梦同捐”,在死后连一捧骨灰都没有留下。他从政的一生俭朴清廉,又泽满中华。一代伟人周恩来的极其崇高品质与境界,实在令人敬佩与感动不已。
    做官就是做事,就是为人民服务。要时刻牵挂民生,始终淡薄名利。这一最基本也最浅显的道理,应该为所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所遵循。各级领导干部在面对各种诱惑的时候,务必常思贪欲之害,要做到象周恩来同志教诲的那样,做共产党的“官”是为老百姓做事,而不是封建时代“千里做官为求财”的官老爷。只有始终牢记周恩来同志的为官准则,才能固守道德底线,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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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自古以来无数仁人志士上下求索的终生目标,赵湘在《本文》中说“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想要治理好天下,必须先治理好自己的家庭,修养好自身的品德。这种说法在古书典籍中并不少见,《大学》中说,“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几个层层递进的境界,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简短九个字,听起来简单,念起来顺口,做起来确为不易。
  

典故赏析

古之人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将正其身,必治其心;将治其心,必固其道。

典故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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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慈孝之心,人皆有之,没有谁生活在真空当中,但不能以私爱妨害公义,必须分清公私分明与私事公办的区别,守好私行不失于公与慷公家之慨之间的界线。社会学当中有个“角色规范”概念,是指群体中每个角色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并在个体的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领导干部的亲朋好友,比之一般人与权力的距离更近,如果不遵守角色规范,缺少约束和引导,就可能导致权力滥用,落入社会失范的境地。“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利用职权为亲朋非法谋利,不仅违反相关纪律规定,还蚕食着社会公平正义。
    纵观历史,凡是留名后世的家族,大多有着严格的家规家训,《颜氏家训》《了凡四训》《训俭示康》等都成为传世典范:颜之推《颜氏家训》中说“治家之宽猛,亦犹国焉”,强调治家的重要性堪比治国;钱基博在给儿子钱钟书的家书中说“做一仁人君子,比做一名士尤切要”;郑义门以孝义传家,历经三个王朝百余人出仕为官,无一人贪赃枉法……《学治臆说》中说“莫用三爷,废职亡家”,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亲朋干政,容易危害百姓、祸乱官场,因此不宜被委以重任。“莫用三爷”,这是历史的教训和智慧。 
  福之兴莫不本乎室家,道之衰莫不始乎阃内。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在落马官员当中,“全家腐”的事例屡见不鲜。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朋经商办企大开方便之门,前门当官,后门开店,攫取巨额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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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巡视组对部分地方和单位的巡视反馈中提到,有的单位存在“近亲繁殖”“裙带关系”现象,萝卜招聘、绕道进人问题严重;有的领导干部把家庭变成“权钱交易所”,家人成为“收款员”,大搞贪腐夫妻店,受贿父子兵,全家上阵,共同敛财……这些违纪违法的行为,与一些党员干部家教不严、家风不正不无关系。
  在树立良好家风方面,老一辈革命家树立了良好榜样。周恩来为家人立下“十条家规”,从不允许亲戚朋友享受特殊照顾陈云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普通劳动者身份自居,不搞特殊化”。彭德怀在给侄子彭起超的信中说:“俗话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可从我这,得改改这个规矩,那就是近水楼台不得月”……
  家风关乎党风政风。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教育督促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走正道。利用职权便利为亲友牟取私利,私事公办、公私不分,轻则废职,重则亡家。党员干部要立身以正,从正心、修身、齐家一层层做起,锤炼自身定力,管理好自己的小家,才能言有号召力,行有凝聚力,得到百姓民众的信任。“言行要留好样与儿孙”,值得广大干部细细体味和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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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专题片

警示教育专题片
《国家监察》第一集《 擘画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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