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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周刊——第二期_副本

电子杂志旅游2021-10-22
320

51社保

【热点新政】
【 51专栏  】
【政策速报】
【用工必读】

第三期

政策周刊

Weekly policy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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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省份
官方文件
核心内容
 全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通知
指定全国住房公积金统计工作制度,落实住房公积金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求,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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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省份
官网文件
核心内容
全国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
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岳父母优惠医疗,后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
山西省
医疗保障系统切换期间继续延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通知
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际缴费至2021年8月、9月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临时延长至 2021年11月底。
广东省
佛山市
2022年度佛山居民医保申报进行
医保申报全面1879元,除自费对象其他人员类型都有补贴,困难人员和低保学生政府全额补贴。

热点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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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报

省份
官方文件
核心内容
贵州省
贵阳市
贵阳贵安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于2021年9月底全面启动,集中征缴期将持续至2022年3月31日
云南省
《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90元。每次就诊均执行起付标准,不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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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省份
名称
核心内容
河南省
河南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新规
凡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无论是我省户籍还是外省户籍,均可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浙江省
义乌市
义乌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于今年8月1日起从1800元调整到207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也随之上涨,从1440元调增至1656元。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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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必读

序言

金秋十月,
漫山的枫红摇曳,
给了生命最炫目的颜色。

业务类型介绍
业务覆盖城市
    活动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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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专栏

第三期

1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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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通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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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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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提升统计工作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15年9月17日印发的《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重要内容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明确承担住房公积金统计工作职责的部门,设置统计岗位,指定统计工作负责人,保障统计工作经费。
二、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是住房公积金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住房公积金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要求,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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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三、住房公积金统计信息通过住房公积金统计信息系统逐级报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进行审核管理。住房公积金统计信息系统迁移至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后,统计人员通过该平台统计报表模块报送。住房公积金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年报等,应按规定时限报送,如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月报报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汇总后,应在每月15日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本办法自2021年9月6日起施行。2015年9月17日印发的《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1.09.08
政策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政策原文:请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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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1

服务至上

政策来源源自官方,速报内容对官方政策做出简化摘要,如发现有不当之处,烦请同步我处。以便更好的传达政策信息。感谢您对国家政策落地做出的贡献

22

北京
9.24日

上海
10.22日

成都
10.28日

深圳
11.5日

武汉
11.12日

重庆
11.19日

举办
时间

报名:报名链接

23

政策速报

24

贵阳贵安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

      贵阳贵安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于2021年9月底全面启动,集中征缴期将持续至2022年3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

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只需缴费个人应绘部分,剩余部分由政府给予补助。贵阳贵安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不低于900元。
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80元/人

参保缴费期

     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征缴期分为集中征缴期和零星征缴期。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9月底至2022年3月31日。
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采取零星方式缴费,原则上按900元标准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51社保

政策速报

25

覆盖范围及对象

贵阳贵安户籍的城乡居民
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异地常住人口
凭辖区居住证明在贵阳贵安辖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在校大中专学生(含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
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若为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的特殊困难学生或有特定缴费情形的(如集体经济代缴、企业资助等),可以选择在户籍地参保,并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
在贵阳贵安居住的异地常住人口的新生儿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经取得贵阳贵安居住证明的,可以参加贵阳贵安城乡居民医保:
非从业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
可凭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51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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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资助参保标准

定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1.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按照每人每年140元标准予以资助。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按照每人每年32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3.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旋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意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全额资助对象及标准
1.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缴费执行全额资助政策。
2.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视同特困人员管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管事策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个人缴费执行全额资助政策。

发文时间:2021.10.26
政策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原文原文:请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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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进一步做好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我局牵头草拟了《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重要信息如下: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下同),普通门诊符合医保规定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以下简称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与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挂钩,级别越低,起付标准越低,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下同)起付标准3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90元。每次就诊均执行起付标准,不累计计算。

51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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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支持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与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挂钩,级别越低,支付比例越高,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50%。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原则上在300元左右,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80%左右;单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在2000元左右,每增加一个病种可适当增加1000元左右,统筹基金年度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加总额不超过5000元,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具体由各统筹地区确定。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原则上在300元左右,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80%左右;单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在2000元左右,每增加一个病种可适当增加1000元左右,统筹基金年度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加总额不超过5000元,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具体由各统筹地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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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2021年至2023年设立3年过渡期,各统筹地区逐步调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原则上,2022年1月1日前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含已退休人员),退休后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保持稳定;2022年1月1日后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退休后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计入,计入标准为本统筹地区按本办法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

发文时间:2021.10.25
政策来源: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原文原文:请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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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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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聚焦备战打仗、竭诚服务官兵、注重体系设计、确保稳妥推进原则,紧盯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以维护和提高广大官兵健康水平为中心,适度扩大医疗保障范围,合理提高医疗保障标准,有序衔接国家医保政策,建立完善军地互补、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障制度,更好地维护军人家庭健康权益,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提升军人获得感荣誉感。
《规定》共8章43条,重点对医疗保障对象范围、标准条件、保障办法等作出规范。《规定》明确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待遇,界定军人跨军地就医的具体情形,打通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到驻地医疗机构就医渠道,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充分体现军人职业尊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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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10.27
政策来源:中国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原文原文:请点击此处查看 

     从9月30日开始逐步恢复医疗待遇类服务,截至10月22日恢复到系统切换前 80%的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参保人员的就医需求;从10月8日开始逐步恢复参保缴费类服务,截至10月22日恢复到系统切换前60%的服务能力,暂不能满足参保单位和象保人员的全部需求。医保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继续适当延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现通知如下: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际缴费至2021年8月、9月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临时延长至 2021年11月底。在此期间凡产生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如需办理人员停保转出减少等业务,由缴费单位和参保人员协商按规定缴费后方可办理。

关于国家(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继续适当延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1.10.25
政策来源:太原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原文原文:请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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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2022年度佛山居民医保申报进行中

人员类别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
财务补贴标准
全年保费合计
本区户籍居民
普通居民
596
1283
1879
困难人员
0
1879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补贴对象
596
1283
自费对象
1879
0
大中专院校学生
普通学生
596
1283
低保学生
0
1879
港澳台居民(已办居住证)
596
1283

缴费标准(单位:元/人)

51社保

政策速报

33

各区申报及缴费时间

区域
截至时间
禅城区
截至2021年11月15日
南海区
截至2021年11月12日
顺德区
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以村居通知为准。
高明区
截至2021年11月15日
三水区
截至2021年11月19日

五区扣费时间

具体时间以各区通知为准

51社保

政策速报

34

参保缴费须知

1.为确保2022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须按各区指引按时办理相关业务(各区申报指南请看原文),并及时足额缴交基本医保费。
2.已参加并成功扣缴2021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确定在新年度继续参保的,无需申报,于原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即可。
3.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发文时间:2021.10.22
政策来源:佛山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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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什么最重要?
               ——人才!
                              葛优

51知识共享

[个人所得税] 个税App上线“开具纳税记录”功能
要点:
1、开具纳税记录;
2、查看纳税记录申请查询;
3、纳税记录验证。
详细请点击:分享链接

用工
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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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明细

37

用工政策推送

38

河南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新规

        10月25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域户籍限制。
       近年来,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2018年10月,我省已出台政策,打破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户籍限制。
      此次出台的政策,进一步放开了在就业地参保的省域户籍限制,凡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无论是我省户籍还是外省户籍,均可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更加便捷,可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APP、支付宝、微信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也可就近选择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银行网点缴纳。

用工政策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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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10.26
政策来源:河南税务
政策原文:请点击此处查看 

义乌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

       日前,金华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金政发〔2021〕26号文件,规定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于今年8月1日起从1800元调整到207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也随之上涨,从1440元调增至1656元。

领取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需求并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领取标准

用工政策推送

40

        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的80%。调整后,每人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1656元。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经办机构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此外,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内或者享受待遇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一次性领取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也调增至4968元。

申领方式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平台申报;线下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至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

发文时间:2021.10.25
政策来源:义乌人社
政策原文:请点击此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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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服务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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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社保的业务类型

51社保文化与宣传专栏

以下城市为51直属业务的城市,皆可为您办理业务

19

20

服务至上

服务至上

的战略意义。全球经济新常态下,企业数字化转型也呈大势所趋。不确定性交织激荡的新时代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直面挑战,务实前行。
        在此时代背景下,由众合云科旗下品牌51社保举办的「社保新时代-中国企业社保高峰论坛」即将从北京启程,奔赴上海、成都、深圳等全国6大城市,汇聚行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及实践者、各行业数字化转型领军企业的人力资源高管,共同探讨新时代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新征程。

        2021,风云际会。社保作为民生之基,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指引的迈向共同富裕时代,具有更高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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