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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政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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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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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专栏
01
省份 |
名称 |
核心内容 |
全国 |
国务院发文:未来5年医保会有这些变化 |
更多人可以参保、药价更合理药品供应更有保障,大病有托底,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先救治,后收费等。 |
广东省 |
职工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通知 | 退休员工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审核制度等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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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报
省份 |
名称 |
核心内容 |
河南省 |
2021 缴费年度工资基数封顶保底通知 |
全省单位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标准暂按 5298 元/月的 上下限线60%-300%(3179-15894元/月)执行。 |
江西省 |
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采药通知 |
与2020年江西省采购价格相比,2021年药品费用从8.13亿元降至2.79亿元,预计节约费用5.34亿元。 |
新疆 |
三年内将基本实现医疗保障待遇规范统一 | 新疆预计将在3年左右,基本实现自治区范围内医疗保障制度、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等规范统一。 |
福建省 |
开启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 2022年最低缴费标准为320元/年/人。 |
浙江省
杭州市
|
2021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通知 |
杭州市平均工资为 79133 元,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线按照60-300%(3957-19783元/月缴纳。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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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必读
省份 |
名称 |
核心内容 |
河南省
长沙市
|
暂停企业职工社保登记/特殊缴费业务通知 | 2021.10.22日18点起停办用人单位职工参保登记和特殊缴费业务
|
湖北省武汉市 |
2021.9.24日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由原来的按月合并征收调整为分险种划扣。 |
江苏省苏州市 |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 |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800元,应缴金额为347元 |
省份 |
名称 |
核心内容 |
北京市 |
跨省换工作办理医保关系转移 |
北京医保转入外地医保;外地转入北京医保;如何获取《参保凭证》 |
河南省长沙市 | 社会保险切换全省统一信息系统通告 |
2021.10.22日18时起开始暂停各项社保业务;11.10日8时开始陆续回复业务恢复办理,11.22日8时医疗保险所有业务恢复办理。 |
04
序言
金秋十月,
漫山的枫红摇曳,
给了生命最炫目的颜色。
第02期
10.16---10.21
最热政策搜索
国务院发文:未来5年医保会有这些变化
广东省发布职工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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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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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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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年您的医保会有这些变化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未来5年,医疗保障会有这些变化。
更多人可以参保
单位职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以合适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放开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户籍限制。
困难群众:落实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
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积极推动职工和城乡居民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避免重复参保,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
更多药可以报销
1、到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和省级药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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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类以上。
2、动态调整优化医保药品目录,及时将临床价值高、患者获益明显、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将符合条件的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4、2022年实现全国基本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新药上市更快
1、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发展,加快新药好药上市,促进群众急需的新药和医疗器械研发使用。
2、稳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药品供应更有保障
1、“两病”药: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早诊早治、医防融合。
2、短缺药: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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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3、集采药:逐步建立中标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保障集中采购药品供应。
药价更合理
1、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2、提升对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异常变动的分析预警应对能力。
3、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常态化监管,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遏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兼顾企业合理利润,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门诊待遇提高
1、稳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稳步提高门诊待遇,做好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的统筹衔接。
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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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治有托底
1、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闲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2、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依申请落实综合保障政策。
3、引导合理诊疗,促进有序就医,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
4、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健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促进慈善医疗救助发展,规范发展医疗互助,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先救治,后收费
1、完善疾病应急救助管理运行机制,确保需急救的急重危伤病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救治。
2、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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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费用负担减轻
1、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
长期护理更完善
1、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2、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建立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
3、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
2、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待遇的保障,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生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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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更便捷
1、优化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服务,积极发挥乡镇(街道)在参保征缴中的作用,加强医疗保障、税务部门和商业银行等“线上+线下”合作。
2、逐步实现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异地就医更方便
1、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等高频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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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职工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通知
1、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1.2%
本人1998年6月以前的平均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的实际缴费指数平均值×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
其中,没有1993年底前视同缴费年限但有1993年底前实际缴费的参保人,其1993年底前的实际缴费年限纳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照附表执行。
2、1998年7月1日以后参保,具有视同缴费权益且
完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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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1、具有1993年底前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以及没有1993年底前视同缴费年限但有1993年底前实际缴费的参保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的确定按现行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
2、1994年1月后由外省进入我省且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参保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转出地所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实施后原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含按国家规定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合同制工人,以及已经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完善视同缴费指数确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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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原单位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安置到我省的退役军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的,公式中“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原单位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安置所在的地级以上市标准确定。
4、本条第(2)(3)款中经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原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动或改制,到企业工作的参保人,在我省参保后视同缴费指数计算值低于在我省首次参保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标准的,按在我省首次参保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标准确定。
2014年9月30日前因调动、改制、经批准辞职及辞退后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的,以及安置到我省的退役军人,本人视
完善有关群体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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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第二条所涉群体视同缴费年限核定中的有关问题按以下办理:
1、因所在地人民政府贯彻粤府〔1993〕83号文延迟实施时间的,从1994年1月至所在地贯彻粤府〔1993〕83号文的实施时间的上月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2、1994年1月后由外省进入我省且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参保人,其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间按转出省有关规定执行。
3、2014年9月底前,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含按国家规定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合同制工人,以及已经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因调动、改制、经批准辞职及辞退后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的,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4、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由待遇领取地负责审核。
其他事项
1、为实现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对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高于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算的部分,用5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第一年(2021年)发放30%,第二年(2022年)发放50%,第三年(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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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发放70%,第四年(2024年)发放90%,第五年(2025年)及以后发放100%。2020年12月31日前视同缴费账户按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计息,2021年至2025年按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增长率计息。
2、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且本通知执行时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其过渡性养老金参照本通知第一条计算,并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比例计算增长额,高于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算的部分,用5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过渡期发放比例按本通知的(1)项规定执行)。2020年12月底前已发放的过渡性养老金仍按原办法标准执行。
3、2026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不再适用与视同缴费账户相关的规定。
4、结合本次完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按国家要求逐步清理地方性养老金项目。
51社保的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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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社保文化与宣传专栏
以下城市为51直属业务的城市,皆可为您办理业务
为您服务是我们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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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战略意义。全球经济新常态下,企业数字化转型也呈大势所趋。不确定性交织激荡的新时代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直面挑战,务实前行。
在此时代背景下,由众合云科旗下品牌51社保举办的「社保新时代-中国企业社保高峰论坛」即将从北京启程,奔赴上海、成都、深圳等全国6大城市,汇聚行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及实践者、各行业数字化转型领军企业的人力资源高管,共同探讨新时代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新征程。
2021,风云际会。社保作为民生之基,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指引的迈向共同富裕时代,具有更高维度
51社保专题活动展示栏
诚邀您加入本次的活动
高峰论坛——
51社保为您环国讲解人力资源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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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聚焦
政策研判
调研发布
数字转型
人才管理
行业权威学者前瞻社保管理发展趋势 掌握时代进程升维企业用工管理思维
连续第9年调研发布发布《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源自4900+中国企业真实数据余清泉主笔
企业转型趋势洞察数字化管理全景闭环颠覆惯性理念集合内外部优势提升效能
新时代下面向未来重塑企业人才发展与激励模型面向未来提升综合保障助力企业新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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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9.24日
上海
10.22日
成都
10.28日
深圳
11.5日
武汉
11.12日
重庆
11.19日
举办
时间
报名: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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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源自官方,速报内容对官方政策做出简化摘要,如发现有不当之处,烦请同步我处。以便更好的传达政策信息。感谢您对国家政策落地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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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基
河南省 2021 缴费年度工资基数封顶保底通知
医疗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新疆:三年内将基本实现医疗保障待遇规范统一福建各地均已开启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杭州市启用 2021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通知北京跨省换工作一纸文书文教你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长沙市社会保险切换全省统一信息系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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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报
51社保
政策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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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2021 缴费年度工资基数封顶保底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省中心各处室:
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省单位职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下限标准暂按 5298 元/月300%
(15894元/月)、60%(3179元/月)执行。以后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务必于7月4日之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完成2021 缴费年度工资基数封顶保底和启用工作,并完成2021年7月各种社会保险(企业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征缴计划、拨付计划以及结算计划的制定和过月工作。
联 系 人:彭波
联系电话:0371-61612150
发文时间:2021.6.30
政策来源:河南省社会保障中心
政策原文:请点击此处查看
51社保
政策速报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
全省自今日(2021年10月18日)零时起落地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今日零时起,我省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驻赣军队医疗机构将全面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江西中选结果。
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相关患者治疗费用将明显降低。与2020年我省网上采购价格相比,按照我省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药品费用从8.13亿元降至2.79亿元,预计节约费用5.34亿元,资金节约率66%。
以治疗急性下肢深静脉血栓的抗凝药物利伐沙班片(20mg/片)为例,药品价格从原来的每片34.6元降到1.9元,降幅94.51%。按照每日一片的维持治疗用量计算,患者一年用药费用可从12629元下降至693.5元,按70%报销比例估算,患者一年自费可从3788.7元下降至208.05元。
第五批国家集采共61个中选药品,是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规模最大的一次,覆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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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社保
政策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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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用量计算,患者一年用药费用从12238.45元降到1379.7元,按70%报销比例估算,患者一年自费从3671.54元降至413.91元。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后,加上国家前四批和我省首批集采中选药品,届时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将有224个中选药品可供选择,中选药品质量更好、价格更低,老百姓将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享受到更多更实在的政策红利。
再以治疗慢性肾病透析患者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的盐酸西那卡塞片(25mg/片)为例,药品价格从原来的每片33.53元降到3.78元,降幅88.73%。按照每日一片的
51社保
政策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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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三年内将基本实现医疗保障待遇规范统一
天山网讯报道:我区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自治区范围内医疗保障制度、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等规范统一。
统筹地区完成清理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外政策;2023年底前,所有地区全面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基本实现决策权限清晰合规、制度体系统一规范、保障标准合理均衡。
“比如,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职工医保达到80%左右,居民医保达到70%左右,自治区将逐步统一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均衡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筹资和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过高或过低的,都要向基准标准靠拢。”傅勇忠解释。
我区还将规范统一基金支付范围,对基本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外费用的特殊政策,2021年底前完成清理规范。
近日,《自治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
单制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发布,确定在2021年底前,力争实现14个
统筹地区全部统一制度框架;2022年底前,
确保14个统筹地区实现制度框架统一,40%的
51社保
政策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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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性各类扶贫超常规制度安排归并入医疗救助制度,相关措施资金统一归并入医疗救助基金。对地方超出清单的政策措施,分门别类归入补充医疗保险或医疗救助,确保待遇平稳衔接。2023年底前,地方自行设立的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外的地方性保障制度安排全部清零。
对大病保险支付政策范围外费用的特殊政策,2023年底前完成清理规范。
此外,我区还将推进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三重制度保障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2022年底前,国家统一规定之外、各地州市自行开展的地
51社保
政策速报
福建各地均已开启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参保对象:(全福建)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福建省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参保缴费标准
2022年最低缴费标准为320元/年/人。
参保缴费时间
原则上,集中征缴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包含:
1、参保登记
2、缴费流程
3、医保咨询电话
闽政通APP-缴费
福建各地参保人员(除厦门外)均可通过闽政通APP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补缴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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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社保
政策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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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启用 2021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通知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分)中心:
根据浙人社发[2021]54号文件规定,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79133 元,杭州市基本职工医疗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 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 3957 元(月平均工资的 60%)执行。我市将在10月底进行 2021年度缴费基数启用操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缴费基数启用时,系统将对目前未及时申报 2021年度缴费工资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执行 10%上浮政策;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申报缴费基数,按照现有的社平工资基数于下一年度自动调整。
1、10月20日之前完成业务经办系统新基数的参数配置,并进行缴费基数启用测试,10月25日正式启用,请在测试后、正式启用前及时进行数据核对。
51社保
政策速报
3、缴费基数启用时,缴费状态为 中断、终止的参保职工不产生差额补收数据。
4、缴费基数启用时,对月缴费基数超过2020 年度月基数封顶值 17880 元且小于2021年度月基数封顶 19783元、超出2020 年度月基数保底值 3321.6元且小于2021年度月基数保底值 3957元的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据实重新核定本年度(1-9月)月缴费基数并结算差额。
5、10月25日 17 点后,暂停受理除查询打印外的各项经办业务,网上服务系统也将临时关闭业务申报功能(查询打印功能仍能正常使用),请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6、如今后国家批复的社平标准有所变化,
再按国家批复的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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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社保
政策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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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跨省换工作一纸文书文教你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
第一步
参保人员在本市减员(参保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前提下,只需要打印《参保凭证》,并将《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向本市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二步
本市在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新参保地邮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
北京医保转入外地医保
外地医保转入北京医保
第一步
参保人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仅用于核验)及复印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到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办理转入手续。
51社保
政策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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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入业务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知原参保地提供《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
如何获取个人《参保凭证》
柜台办理: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或者本人(委托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参保人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打印《参保凭证》。
网上打印:参保人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登录”——“个人城镇职工登录”“查询管理”模块下的 “打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中打印《参保凭证》。
51社保
政策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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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社会保险切换全省统一信息系统通告
1、2021年10月22日18时起暂停办理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业务
2、2021年10月25日24时至11月10日8时暂停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缴打单及缴费业务。
3、2021年10月29日18时前各参保单位及个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税务部门完成已申报社保费的缴纳。
4、2021年10月31日18时起停办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待遇申领、结算、支付业务及全市所有医疗保险业务。
医保部门系统切换工作安排
税务部门停机工作安排
第一次:2021年11月5日20时起停机,2021年11月10日8时开机。
第二次:2021年11月18日20时起停机,2021年11月21日24时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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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社保
政策速报
医保部门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安排
1、11月10日8时开始启用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所有业务恢复办理。
2、2021年11月12日8时开始启用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定点医药机构结算业务恢复办理。
3、2021年11月22日8时医疗保险所有业务恢复办理。
统一登记线上渠道
1、系统切换后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及灵
活就业人员通过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s12333.com)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业务。
2、附件: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征收及业务经办咨询电话。
21世纪什么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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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暂停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特殊缴费业务通知
武汉税务部门于2021.9.24日
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
苏州2021.10.11日灵活就业
人员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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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暂停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特殊缴费业务通知
各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
按照湖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统一部署,长沙市本级及内五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市工伤保险、全市失业保险和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于近期切换为省统一的信息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10.22日18点起将停
办 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登记和特殊 缴费业务。
2、请各用人单位在10.22日前
将 以上所涉及的业务办结。
3、2021.11.10日8点统一开机,恢复上述业务的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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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税务部门于2021.9.24日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
1、2021年9月24日起,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由原来的按月合并征收调整为分险种划扣。(如:您的养老保险每月应缴纳748元,医疗保险每月应缴纳380.73元,本次调整前,税务部门将一并划扣两项社保费1128.73元;调整后,税务部门将分险种分别划扣社保费。)
2、2021年10月起税务部门只集中划扣灵活就业人员当期核定应缴纳的社保费,不再批扣往期核定灵活就业窗口的社保费。
3、2021年10月起,参保人申报缴纳往期核定的灵活就业窗口社保费时,应前往签订代办协议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经办窗口或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实时缴费业务。
注意:
1、每月按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窗口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一定要记得在每月20日前足额缴存当期费用。
2、2021年9月1日,武汉市人社部门已向市医疗保障部门正式移交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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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管理职能,目前由各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经办服务工作。
3、医保类咨询电话有调整,医疗保险服务平台电话027-87812393咨询。如您想了解居民医保缴费方面的问题,可拨打税务部门对外服务电话027-12366咨询。
苏州2021.10.11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
1、自2021年10月11日起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将有税务部门收集。
2、2021年结算年度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分12档。
缴费档次 |
1 |
2 |
3 |
4 |
5 |
6 |
月缴费基数 |
3800 |
5000 |
6000 |
7000 |
8000 |
9000 |
月缴费金额 |
760 |
100 |
1200 |
1400 | 1600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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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 |
7 |
8 |
9 |
10 |
11 |
12 |
月缴费基数 |
10000 |
12000 |
14000 |
16000 |
18000 |
20586 |
月缴费金额 |
760 |
100 |
1200 |
1400 |
1600 |
1800 |
3、2021年结算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800元,月应缴金额为347元。
4、税务部门提供三种缴费方式。
1)委托银行扣款缴费
2)经办银行柜面缴费
3)线上缴费
>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微信公众号“苏州税务”-微服务-“社保缴纳”
>“苏周到”APP-“政务办事”-“社保费缴纳”
服务热线:400-668-5151
众合云科官网:www.zhonghegroup.com
客户服务:service@zhonghe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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